第5章 幸福的滋味 (5)
为人挑选一份称心如意的礼物不一定是件难事。当你掌握了其中的学问,送礼将成为乐趣——
“巴巴拉,”丈夫比基特尔对琳娜说,“你的圣诞礼物在冰箱里。”琳娜满脸迷惑走向冰箱,打开一看,不禁笑了起来:冰箱里放着一只像节日礼品一样包装好的容量为3加仑的冰淇淋盒。在家里,琳娜爱吃冰淇淋是出了名的。
接着她打开包装,笑得就更厉害了。原来冰淇淋盒里没有冰淇淋,而是装着4个大大的、手工制作的木头数字,这些数字是为他们的前门准备的。因为早在几个月前比基特尔就听妻子说过想搞个醒目的门牌号码。琳娜甚为感动,也很喜欢丈夫送她的双份惊喜。
丈夫的这份礼物使琳娜想起了在一家百货商店里偶然听到的一个对话,一位妇女正将丈夫送给她的首饰退还给他,她开玩笑地对丈夫说:“难道你不认为,在一起生活了20年之后,乔治应该知道我从不戴金银珠宝吗?”她虽然是开玩笑,但从中可以看出妻子受到了一丝伤害。
琳娜不禁比较起这两种不同的送礼方式,乔治很可能花了好几百块钱为妻子买珠宝,但妻子却不喜欢;而基特也许只用了20元钱,但他的礼物是精心构思的,而且正合自己的心意。这正是送礼的意义所在。作家查尔斯·达德利·利纳1873年写道:“礼物的好坏在于它是否合宜,而不在它的贵贱。”
确保礼物对接受者有特殊意义。20世纪50年代初,比尔·伯克哈特在美国密苏里大学足球队踢球。25年后,他儿子马克加入了它的竞争对手堪萨斯州立大学队。在一次过圣诞节时,马克将自己抽空制作的针锈花边的密苏里大学队队徽作为圣诞礼物送给了父亲,想想这会给父亲带来怎样的惊喜吧!
罗西塔·佩雷斯夫妇结婚18年的纪念日,她丈夫雷送给她一个4英尺高、5英尺宽的玩具屋。雷听罗西塔常说起她小时候一直想有个玩具小屋但从未有人送过。罗西塔说:“雷看到我身上童心未泯,送了我最满意的礼物。”
送人所需却出人意料。一次安妮在医院里动了小手术,回家后她发现餐桌中央摆着一个新换的装饰品,这是她的两个儿子欢迎她归来的礼物。看到这面貌一新的装饰品,安妮才意识到原先的那个是多么的陈旧不堪。原来,这样的礼物正是她所需要的,也是她想得到的。
要使自己的礼物令人满意,就得在平时多留心对方的日常闲谈。贝丝的母亲有个笔记本,上面记着家庭成员之间日常交谈时提到的一些想得到的礼物。所以在他们家,最常听到的欢呼是:“噢!妈!您怎么会知道这正是我想要的礼物呢?”
有时,你也许比对方本人更了解他的真正需要。罗恩·迈斯开心地谈起父亲在他中学毕业时送他的礼物。“一本公共演说教程!”他说,“你能想象出我当时是多么地不满足吗?我想要辆汽车!”但罗恩现在坚信,正是这本教程给了他成为一名专业演说家所需的技巧。
付出你的时间和智慧。黛恩·沃格尔收到了一件极不寻常的生日礼物,礼物是女儿琼送的。琼是她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孩子。黛恩与她父亲结婚时,琼才14岁。她们的关系曾一度紧张,后来渐渐融洽,变得亲近起来。琼20岁时,她给妈妈的生日礼物是一册合格证书。合格证书证明她能把购买食品杂货、洗涤熨烫、为床上的病人做早餐之类的家务事做得很好。黛恩解释道:“这就是她所能够为我做的事——建立我们之间真正的母女感情。”
一件包含你付出的努力、闪烁你爱心的礼物会使人产生感激之情,其效果即使最昂贵的珠宝也无法比拟。特怀拉·德尔在母亲65岁生日时取出一盒母亲的零散照片,然后分类整理并把它们一一贴进一本相册。他将这本相册作为礼物献给了母亲。
年轻的孩子们过生日时希望人们记得给他们送份礼物。但他们很少记得祖父的生日是多么重要。即使你忙得无法脱身,但在一家你喜爱的饭店安排一桌特别的宴席或订一件别致的礼物送上,只需打个电话就能解决,这点儿时间总该能挤出来。
不一定非得等到特殊日子才送礼。儿子约翰喜欢在妻子干活时出其不意地给她送上一支玫瑰——这永远是“我爱你”的自然流露。每当并非因为特殊场合而送人一份礼物,实际是在用比言语更清晰的方式告诉对方:“你对我很重要。”
自发地送上一份给人以理解和鼓舞的礼物,总会令人感激不已。珍妮特·赖默是一位家庭主妇,她开始认真地学起绘画。不久,她应邀在当地的艺术展览中展出其作品。珍妮特回忆道:“当我的一幅画被买下时,我非常兴奋,兴奋之余心中也感到困惑,因为我没能查出买主是谁。两个月后,我经过丈夫的办公室,看见那幅画挂在他办公桌的上方。为了给我鼓励,他不留姓名买下了它,虽然珍妮特的画现在好卖了,但她永远忘不了在她刚刚起步时丈夫送给她的那份“默默的忠诚”。
有时,一件礼物就这么简单,却又是那么意味深长,重要的是表明你的爱心。
人生至高的幸福,就是能够感受到自己有人爱。相互的爱,毫无保留的爱是人类所能得到的最到的幸福。
带着执著上路
没有伟大的意志力,就不可能有雄才大略。
——巴尔扎克
安徒生很小的时候,他当鞋匠的父亲就过世了,留下他和母亲二人过着贫困的日子。
一天,他和一群小孩应邀到皇宫里去晋见王子,请求赏赐。他满怀希望地唱歌、朗诵剧本,希望他的表现能获得王子的赞赏。
等到表演完后,王子和蔼地问他:“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
安徒生自信地说:“我想写剧本,并在皇家剧院演出。”
王子把眼前这个有着小丑般大鼻子,和一双忧郁眼神的笨拙男孩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对他说:“背诵剧本是一回事,写剧本又是另外一回事,我劝你还是去学一项有用的手艺吧!”
但是怀抱梦想的安徒生回家后不但没有去学糊口的手艺,却打破了他的存钱罐,向妈妈道别,到哥本哈根去追寻他的梦想。他在哥本哈根流浪,敲过所有哥本哈根贵族家的门,没有人理会他,但他从未想到退却。他一直写作史诗、爱情小说,但从未引起人们的注意。他虽然伤心,但仍然坚持写了下去。
1825年,安徒生随意写的几篇童话故事,出乎意料地引起了儿童的争相阅读,许多读者渴望他的新作品发表,这一年,他30岁。
直至今日,《皇帝的新装》、《丑小鸭》等许多安徒生所写的童话故事,仍陪伴着世界上许多儿童健康地成长。
不知从何时起,那儿时最念念不忘的童真梦想竟不见了踪影。时间伴随着我们的成长,也如同流水般带走了童年的许多遐想,但仍有人固守着那份执著,将我们带回童话王国。
本色就是最美
一个人不应失去自己的本色。你是一个所谓叙事诗般的人物,抒情诗对于你是不适合的。
——高尔基
20世纪80年代,有位名叫安德森的模特公司的经纪人,看中了一位身穿廉价产品不拘小节不施脂粉的大学女生。这位女生来自美国伊利诺州一个蓝领家庭,唇边长了一颗触目惊心的大黑痣。她从没看过时装杂志,没化过妆,要与她谈论时尚等话题,好比是牵牛上树。
每年夏天,她就跟随朋友一起,在德卡柏的玉米地里剥玉米穗,以赚取来年的学费。安德森偏偏要将这位还带着田野玉米气息的女生介绍给经纪公司,结果遭到一次次的拒绝。有的说她粗野,有的说她恶煞,恶评纷纭杂沓,归根结底是那颗唇边的大黑痣。安德森却下了决心,要把女生及黑痣捆绑着推销出去。他给女生做了一张合成照片,小心翼翼地把大黑痣隐藏在阴影里。然后拿着这张照片给客户看,客户果然满意,马上要见真人。真人一来,客户就发现“货不对版”,客户当即指着女生的黑痣说:“你给我把这颗痣拿下来。”
激光除痣其实很简单,无痛且省时。女生却说:“去你的,我就是不拿。”安德森有种奇怪的预感,他坚定不移地对女生说:“你千万不要摘下这颗痣,将来你出名了,全世界就靠着这颗痣来识别你。”
果然这女生几年后红极一时,日入3万美金,成为天后级人物,她就是名模辛迪·克劳馥。她的长相被誉为“超凡入圣”,她的嘴唇被称作芳唇(从前或许有人叫过驴嘴呢),芳唇边赫然入目的是那颗今天被视为性感象征的桀骜不驯的大黑痣。
有一天,媒体竟然盛赞辛迪有前瞻性眼光。辛迪回顾从前,一次次倒抽凉气,成名路上多艰辛,幸好遇上“保痣人士”安德森。如果她摘了那颗痣,就是一个通俗的美人,顶多拍几次廉价的广告,就淹没在繁花似锦的美女阵营里面。暑期到来,可能还要站在玉米地里继续剥玉米穗,与虫子、蜗牛为伍,以赚取来年的学费。
倘若没有那份名利的追逐,或许我们能见到人们的生活更多彩的一面。坚守自己的本色,或许这并没有给你带来多少溢美之词,但却为这个世界增添了一抹独特的风景。
生命中的机遇
人生成功的秘诀是当好机会来临时,立刻抓住它。
——狄斯累利
乔利·贝朗出生于巴黎一个贫民家庭。13岁他便独自外出打工。由于年纪小,没有哪个工厂肯聘用他。流浪几年后,他找到一个贵族家庭,在他的苦苦哀求下,贵夫人让他在厨房里当了一名小杂工。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杀鸡、杀鱼、拖地、扫厕所,几乎包揽了全部脏活累活。他一天至少要干12个小时,
而所得的工资连一只鸡都买不到,但他仍然感到非常满足。他总是省吃俭用地将辛苦赚来的钱攒起来,养活自己贫困的家。
就是这样紧巴巴的日子也不长久。一天半夜,乔利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原来贵夫人第二天一是要去赴一个约会,要乔利立即将她的衣服熨一下。因为实在太困了,他不小心将煤油灯打翻,灯里的油滴在了贵夫人的衣服上。
乔利被吓坏了,他就是打一年工恐怕也买不来那件昂贵的衣服。贵夫人坚决要求乔利赔偿,给她白打一年工!乔利沮丧极了,但当他答应给贵夫人白打一年工后,他也得到了那件衣服。
其实那件衣服只是弄脏了一点而已,如果将它送给母亲穿,她一定会很高兴。但他不敢将这件事告诉母亲,她会很伤心的。于是乔利将那件衣服挂在自己的窗前以警示自己别再犯错。
一天,他突然发现那件衣服被煤油浸过的地方不但没脏,反而将原有的污渍消除了。经过反复试验,乔利又在煤油里加了一些其他的化学原料,终于研制出了干洗剂。
一年后,乔利离开了贵夫人家,自己开了一间干洗店。世界上第一家干洗店就这样诞生了。
乔利的生意一发而不可收,几年间他便成了让世界瞩目的干洗大王。如今,干洗店遍布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人们在享受他发明的干洗剂的同时,也记住了他的名字——乔利·贝朗。
即使你遭遇了最难以想象的麻烦或者困难,也不要因这件事的发生就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最倒霉的家伙。谁能保证,幸运女神没有在此刻为你埋下一颗机会的种子呢?
坚持自己的本色
独辟蹊径才能创造出伟大的业绩,在街道上挤来挤去不会有所作为。
——布莱克
美国少年斯克劳斯的母亲是个小裁缝,受母亲的影响他自小就喜欢时装。尽管家境贫寒,但斯克劳斯决心要做一名出色的时装设计师。斯克劳斯常常将母亲裁剪后的布头偷来,东拼西凑地做成各种各样的小人衣服。由于母亲的布头有限,并且那些布头都是要用来做鞋垫的,斯克劳斯总是遭到父亲的责备。斯克劳斯感到自己的创作欲望得不到满足。
有一天,斯克劳斯将父亲从自家凉棚上撇下来的废棚布捡来制成了一件衣服,这种粗布在当时是专门用来盖棚用的。斯克劳斯穿着自己做的衣服走在大街上,很多人都说他是疯子。甚至母亲都觉得斯克劳斯太过分了。
斯克劳斯的母亲见儿子沉迷于服装设计,便鼓励儿子去向时装大师戴维斯请教,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成为像戴维斯一样成功的时装设计师。那一年斯克劳斯18岁,他带着自己设计的粗布衣来到了戴维斯的时装设计公司。当戴维斯的弟子们看到斯克劳斯设计的衣服时,忍不住哄堂大笑,他们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粗俗的衣服!可是戴维斯却将斯克劳斯留了下来。
在戴维斯的鼓励与帮助下,斯克劳斯设计出了大量的粗布衣。可是,没有人对斯克劳斯的衣服感兴趣。斯克劳斯设计的衣服大量积压在仓库里。就连戴维斯都对自己收留斯克劳斯的决定产生了怀疑。但斯克劳斯很固执,他坚信自己的衣服会受到人们的欢迎,于是他试着将那些粗布衣服运往非洲,销给那里的劳工们。由于那种粗布价格低廉、耐磨,居然很受劳工们的欢迎,很快衣服销售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