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附件: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规范性文件(17)

第五条、收到涉及制定、修改、解释河北省地方法规,以及要求对河北省有关地方法规进行解释的来信,受理单位受理登记后,转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收到省人大代表依法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