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沉思录Ⅲ·卷七(2)

生活中,财产物品可以通过三种渠道为私人所占有,这就说明,私有财产之所以为私有财产完全是人为的结果,它不是自然所赋予的。这三种渠道分别是:第一,对某地或某物的长久使用与占有,例如对无人区的占有;第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