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困境(2)
“不,不太深,河中心最深的地方大约是三英尺多,而在两旁就比较浅了,只有二英尺多一点。”
“哈哈,既然是这样,那凶手不可能溺死在这河里了。”
“是的,就算他是个孩子,也不可能溺死在这河里。”
我们从吊桥上走过来,管家把我们带进家,这个人瘦得像一根干草,他也许是受了惊吓,整个身躯都在发抖,面色苍白得吓人。
威尔逊警官做人很有原则,做事有始有终,他独自站立在案发现场。
怀特·梅森一进门便问:
“威尔逊警官,案情有什么突破吗?”
“对不起,一点儿都没有。”
“你已经尽力了,一定累了吧!先回去休息吧!等有什么事,我们会通知你的。艾默斯管家,你把道格拉斯夫人、塞西尔·巴克以及女管家都叫来,我们有问题要向他们询问。诸位,我说说我的想法,然后我再听取大家的意见。”怀特·梅森说。
他还看了看石岸的边缘地带。怀特·梅森是一位精明能干的好警官,他做事踏踏实实,始终有自己的一套。他很详细地了解所有与案情有关的情况,然后又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进行了推理分析。他说得头头是道,大家都非常佩服他,福尔摩斯也听得像着了迷似的。
“我们首先要肯定一下,道格拉斯是怎样死的呢?要说他是自杀,或许就有点奇怪了。他难道先把结婚戒指藏起来,再穿上睡衣,然后来到窗口,在墙角弄点泥巴。这是什么用心呢?那窗台上的血迹是……”怀特·梅森说。
麦克唐纳说:“他根本就不是死于自杀。”
“咱们先暂且不要考虑是自杀,那么他就是死于他杀,那杀他的人究竟是什么人呢?”
“对于你的见解,我们乐意恭听。”
“不管怎样,我先作一种假设,先假设是庄园中的人。深夜,当人们正准备睡觉时,枪声惊动了他们,当他们很快跑过来时,却从来没见过这支火枪。这种推想确实不能让人满意,你们说对吗?”
“是的,不可能是这种情况。”
“不过,庄园里的人都说听到枪声后不到几十秒便都赶过来了,如果巴克先生先到这里,那么其他人差不多和他同时到达这里。这么短的时间,凶手竟然能脱下他的戒指,而又把血迹弄到窗台上,还在墙角外留下泥印。几十秒干这么多事,这不大可能!”
“你的推理还比较严谨。”福尔摩斯先生说。
“既然这种假设被否定了,那我们就应该考虑另一种可能了,那么,凶手就是庄园外的人了。但要确定这种可能性,还是比较费力的。首先断定,凶手是在四点半到六点这一段时间进入庄园的,这时他进入庄园并不费力。因为那时正有客人,房门是开着的,凶手可能是来抢劫,也可能是来报仇。从这支特殊的火枪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凶手无论如何也不能这时进入房间,而他也只好选择窗帘作掩护了。他在这儿藏到十一点多,这时,道格拉斯正要就寝,凶手和他碰了面,当下就把他击倒了。道格拉斯夫人说,他们分开不过几分钟,便听见了枪声,由此可见被害者与凶手说过几句话,那也是很短的几句,然后一切就发生了。”
福尔摩斯说:“说的对,起码这支蜡烛能说明这一切。”
“如果道格拉斯一进来就受到攻击的话,那么蜡烛绝对不会好好地立在桌子上的,这说明道格拉斯把蜡烛放好后,才受到袭击的,蜡烛也只燃了一点儿。等巴克过来时,他先把灯点燃,然后便吹灭了蜡烛。”
“是的,确实是这样。”
“我们不防大胆地推测一下,当道格拉斯进屋时,把蜡烛放到桌子上,这时凶手就从窗帘后蹿出来,逼迫并命令他把结婚戒指取下来交给他。但我们现在根本不可能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枚戒指,后来,凶手把他击倒了,我们并不排除他们经过一番搏斗,这只铁锤或许就是道格拉斯的自卫工具。案发后,凶手慌忙中丢下了这张卡片与手枪,从窗口逃走了。福尔摩斯先生,你说这种推理是否有道理?”
“听起来倒津津有味,不过还是缺乏理由。”
麦克唐纳不耐烦地提出自己的看法:
“我并不同意你这种说法,因为它不符合常理。我可以肯定地说,除非凶手运用别的手段杀死道格拉斯,不然他不可能顺利地离开现场。枪声一响,几十秒钟内整个庄园的人都赶到了,他怎么能安全地逃离现场呢?福尔摩斯先生,说说你个人的看法吧!”
福尔摩斯一直在那里听他俩争论,似乎正在作出判断看谁是最后的胜利者。
福尔摩斯说:“麦克唐纳先生,现在我什么都说不出来。”
“太残忍了,让艾默斯进来。”他走近尸体观察了一会儿说:“太残忍了,让艾默斯进来。”
艾默斯战战兢兢地走了进来。
“你说你经常见到主人臂上那记号吗?”
“是的,先生。”
“难道你一直都不知道这个图案的含义吗?”
“是的,我确实不知道。”
“好的,依我看,这个图案是烙上去的,得经受一定的皮肉之苦,另外,道格拉斯先生下巴经常贴一块儿小药膏,你曾注意过吗?”
“是的,那是他刮胡子刮破了脸时贴上去的。”
“以前,他曾刮破过吗?”
“我敢肯定,很长时间没有刮破了。”
福尔摩斯一只手托着一只胳膊,另一只手摸着下巴说:“这就奇怪了,这难道是不祥之兆吗?偏偏在这时候刮破脸,他难道知道将要面临一场灾难吗?艾默斯,你是否注意到他这几天有没有反常的表现?”
“你不说,我倒忘了,这几天主人心情一直不好,茶饭不思。”
“很好,这一切或许道格拉斯已经有了预料,这种情况对咱们是有用的,麦克唐纳你说是不是?”
“你的观点总是那么别具匠心。”
“不要这样夸奖我,让我来看看这张卡片吧!‘VV341’,你们庄园以前有过这样的卡片吗?”
“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写字台前,用吸墨纸在每一个墨水瓶上比试着。
福尔摩斯又说:“现在可以肯定,卡片上的字不是在这里写成的,因为字的颜色和这里的墨水颜色不相符。卡片上的字在哪个地方写上去的,艾默斯,你能看出来吗?”
“对不起,我无能为力。”
“麦克唐纳,你呢?”
“我想它应该和他右臂上的那个烙印有关系,估计是一个组织的名称。”
怀特·梅森说:“这有可能。”
“我们就以此往下推断,看能推出什么来,首先应该是该组织的一员进入庄园,埋伏不算短的一段时间,等时机成熟了,就下了手,用这支火枪几乎打掉了他的脑袋,然后就涉河逃之夭夭了。他所以要在死者身旁留下一张卡片,无非为了一个目的,报纸上一刊登出来,那个组织里的其他成员一定会知道,谋杀已经成功。那他为什么要用这种特殊的手枪呢?”
“很好,继续说。”
“那死者手上的结婚戒指又怎么讲?”
“这里有很大的奥秘需要我们去挖掘。”
“如果我没说错的话,现在巡警正在庄园附近大规模地搜捕,但什么都没发现,因为他们把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些全身是水迹的外来人身上了。”
“你说得很对,确实是这样的。”
“凶犯一般是不容易从警察眼皮底下逃走的,除非他事先已准备了一身干衣服,或找一个地方先躲起来。现在看来,凶手很难被抓住了。”
福尔摩斯拿出放大镜仔细观察窗
台上的血迹。福尔摩斯拿出他的放大镜仔细观察那窗台上的血迹说:
“这是一个比较宽的脚印,是一个八字脚!墙角上脚印很模糊,不过,鞋底的样式还不错。”
停了停,他又问:
“桌子下是什么东西?”
“是主人的哑铃。”艾默斯回答说。
“哑铃应该是一对呀!怎么现在只有一个呢?”
“先生,对不起,我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没留意这哑铃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福尔摩斯自言自语道:
“为什么不是一对呢?”
这时,突然有一位高大健壮的男子走了进来,他正是巴克。
他一进来先是看了看每一个人,说:
“对不起,诸位,打扰你们了,不过,我的确有一件要紧的事要告诉你们。”
“什么?”
“在大厅门外一百码处,我们发现了一辆自行车。”
我们都前去看了这辆破车,那车子躺在道上,像是已经被骑了很长时间,车上满是泥土。我们发现这辆车子是拉奇·惠特沃斯牌的,后面的工具袋里仅有一个油壶和一把扳子,除此之外,没有更多的发现。
“这一事实的发现,对我们很重要,因为这辆车曾登过号,我们或许能就此查清凶犯来自哪里。那么他为什么又把车子丢在这儿呢?他现在仅凭两条腿能逃到哪里呢?福尔摩斯先生,这真让人难以理解。”麦克唐纳说。
福尔摩斯轻轻地说了一句:“我却不这样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