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谈笑间,第一个胜利(2)
这使得默多克很懊恼,他认为里维特与他花费大量时间干了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生活秉性不同的两人,开始有了摩擦。1957年4月,默多克和里维特之间第一次发生了严重的分歧。默多克订购了一台可以印72版的大型印刷机。正在国外进行每年一度的旅行的里维特从印度发回电讯,供新机印刷的第一期报纸刊用。他回国后发现,默多克把体育版从背版调到了中间版页。里维特对默多克事先不打招呼就随便移动他的体育版而感到恼火,但默多克坚持认为,背版必须卖给广告商。里维特仍旧感到愤愤不平:他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主编。最后,体育版还是被夹在了报心里。此事虽小,但意义巨大,因为此时在默多克眼里,里维特已经不再是由凯恩·默多克委任的那个一贯正确的导师了,默多克要自己当家做主了。
进军电视界
经过默多克的一系列新措施,到了20世纪50年代末期,《新闻报》为其积累了足够的资金。也正因为这些资金的积累,默多克血液中的赌徒因子再度膨胀。他认为,阿德莱德的天空实在太小了,他需要呼吸更为广阔地方的空气。“不发展就是死亡”,这成为默多克的口头禅。
仿照费尔法克斯等几个澳大利亚报业家族的成功模式,默多克也希望建立自己的连锁式的报业帝国,一向胆大自负的他一连做出了几个引人争议的举动。他首先增加对墨尔本一家杂志的投资,直到完全拥有这家杂志,继而在董事会成员的一片反对声中买下《新观点杂志》。这是一家在墨尔本出版的妇女周刊。紧接着,他又收购了一个狭小而宁静的小城市泊斯的《星期日时报》。由于《星期日时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他的收购更是遭到了大家的激励反对。但默多克固执地认为,他会给自己带来利益。他说,我们必须购买首先出现的东西。
在这一系列交易过后,默多克的行程表上显得更加紧凑,原来就少得可怜的休息时间几乎不见了踪影,他没完没了地奔波在各处,他不觉得累。这是一向视工作为生命的默多克所喜欢的工作方式,他会在每个星期五匆忙坐着颠簸的飞机飞越大陆赶到泊斯,然后再驱车直奔《星期日时报》办公室,从监督版面到内页的内容质量,到报纸的最后付印,每一步都凝聚着他的努力。他雷厉风行,工作中从来不夹杂私人感情。
他对于那些没有能力及前途的人,通通解聘,并不断从阿德莱德大本营引来文字编辑及评论员。很快,这份报纸变得极具轰动性,销售量大增。
收购后的成功让默多克欣喜,他一鼓作气,继续向前冲,并不断收购处于偏僻地区的小报。他认为,这是打造新闻帝国的必经之途。
但在这时候,收购报纸却不是默多克最关注的,他的兴趣绝大部分集中在电视广播上。作为一个新兴的媒体,电视台将产生的能量足以让默多克疯狂。
但是,默多克首先需要获得联邦政府分配的电视广播执照。对于年轻的默多克来说,这是最具吸引力的诱惑。在此之前,他买下阿德莱德SDN电台的少数股份。
电视才是默多克最钟情的。按照澳大利亚的广播电视申请法则,由于阿德莱德和布里斯班人口较少,广告资助有限,每个城市可能只有一个商业频道。这样对默多克更有利,因为独家经营不仅利润丰厚,而且会在很多方面加强它对《广告商报》的地位,难怪默多克对此事非常重视。
如何才能获取电视营业许可证,成了默多克的当务之急。经过与同仁的商议,默多克先后两次出国考察,参观各国的电视台,寻找未来的节目提供者。在考察期间,他脑海中突然想到应该办一份电视节目周报。结果,模仿美国《电视指南》的《电视周报》应运而生,后来竟成为默多克在澳大利亚创办的赢利最多的出版刊物,被列入澳大利亚历史上最成功的新闻出版物之一。
1957年9月,邮电总长宣布电视执照申请。默多克要开办商业频道的想法也逐渐为世人所知。他同先驱和时代周刊集团、电子工业公司和费尔法克斯公司都谈过这件事。随着商谈的进行,一些公司向他提供了具体建议:广告报团建议同默多克合伙申请执照,被他拒绝:费尔法克斯愿意在他未来的公司持少数股额,他答复说现在不缺钱。他力争独立自主、单枪匹马地干,这就是默多克的风格和行为特点!
1957年1月至5月间,现存电视执照持有者连续召开两次会议。经过精心调查和准备之后,在阿德莱德地区举行的听证会上,默多克又从经济角度对开设一个商业频道的可取性进行了详尽的论证,他观点明确、论据确凿、论证合理,给广播管理委员会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该委员会已获悉广播网的幕后活动,在其提交给政府的报告的附录中公布了现存执照持有者们讨价还价的情况。至此,广播管理委员会的态度已很明朗:每个城市发一个执照,申请者不得与现存持照者发生所有权上的瓜葛,且不得参加广播网。
然而,随着选举年的到来,谋求连任的政府要寻求大报团的支持,广播管理委员会的报告最后被搁置一旁,继而又提出在阿德莱德和布里斯班各发两个执照的建议。
1958年10月13日,广播管理委员会宣布了新建议。结果,阿德莱德广告报团资助的公司获得7频道,而9频道则由南方电视公司掌握,新闻公司握有其60%的股权。
默多克没有独立获得电视执照,这令他感到不满。于是,他在《新闻报》一则报道中引用反对党领袖阿瑟·卡尔韦尔的话作为反应,说广播管理委员会是“可怜的、没有脊梁骨的、毫无用处的工具”。这则报道还敦促取消这个委员会。两周后,默多克再次出国考察国外电视业。
辞掉老朋友
里维特此时仍然一直坚持他一贯的风格,对孟席斯政府的外交政策一直持批评态度。竞选运动开始后,《新闻报》又对联邦政府的其他政策表示不满。它在评论反对党领袖的竞选演说时说,他的主张与许多经济学家的观点一致。在评论孟席斯的施政纲领演讲时,既承认他的阅历和政绩,又对他拒绝考虑反对党的经济建议表示遗憾。到了选举日的前一天,默多克和里维特索性采取骑墙态度。《新闻报》的社论说,成千上万的人对现政府不满,但他们对唯一可能取而代之的人也同样感到恐惧。国内所有大报都支持现任政府,反对党取胜的希望渺茫。而《新闻报》竭力反对任何一个可能的胜利者,这充分表明,新崛起的默多克虽然在商业上取得了进展,但在政治上还是一个新手。
对默多克来说,1959年中期是一个充满着希望的时期。9频道不久将抢在其对手7频道前开办。对里维特来说,这一年他更是声名鹊起,因为他将卷入一场广受关注的官司,最终把默多克也扯了进去。
事情是这样的,鲁伯特·斯图尔特受雇于一个杂耍剧团,被指控于1958年年末在距阿德莱德800公里的塞杜纳强奸并杀害了一个9岁的小姑娘,现在正等待绞刑。斯图尔特是来自澳大利亚中部的阿龙塔人,他的英语很糟糕。对斯图尔特的指控令人毛骨悚然。《新闻报》和《广告商报》都以大量篇幅报道了这一案件。
里维特的介入是在当年的7月24日,他认识了一个名叫托马斯·狄克逊的人,狄克逊是斯图尔特案的中心人物,他曾在阿龙塔人中当过传教士,懂得他们的语言。他是第一个去阿德莱德监狱,用阿龙塔语同斯图尔特交谈的人。
狄克逊说,斯图尔特被定罪的证据,来自于警方的一份关于斯图尔特的口述笔记,但狄克逊说,斯图尔特连英文都说不好,他认为那份供词不是斯图尔特提供的。斯图尔特的辩护律师在得到这一最新证据后,向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提出上诉。高等法院虽然没有推翻原判,但很重视斯特里罗的意见。结果,一份新的上诉经高等法院呈交给伦敦枢密院。
之后,狄克逊接到线报,说斯图尔特曾经待过的杂耍团在昆士兰北部,他决定启程前往,并找到杂耍团的老板,他们的宣誓声明几乎可以证明斯图尔特当时不在犯罪现场。
从这个时候起,新闻报道的角度就开始转变,从“一个杀人犯”的故事转变到了“一个来自阿德莱德的牧师”,好像狄克逊才是这次案件的主角。里维特开始操作这个极有新闻价值的题材,决定全程报道狄克逊旅行的情况:所有新证据在报告给枢密院后,首先由《新闻报》独家发表,里维持越来越深地介入了这个案子。
在狄克逊找到杂耍团老板后,《新闻报》的头版头条登载了这么一个新闻:在“牧师说:斯氏有充足理由抗辩”的大字标题下,发表了杂耍老板夫妻的宣誓声明,并要求延缓执行死刑。这篇报道引发地震,当日下午,州总理普莱福德表示,州议会和最高行政会议将研究新证据。
对《新闻报》来说,这是一场干净、利落的漂亮仗。看上去普莱福德好像还将被迫承认,在他这个本来是无可挑剔的州里,也可能发生审判不公案件,这也是对一贯独断的普莱福德的沉重打击,而这一打击是许多人,当然包括默多克和里维特所希望看到的。
然而,普莱福德最后还是没有承认失利。当晚,普莱福德宣布了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及其人员组成。有关其职权的条款没有说明要复审那份所谓的供词,而委员会的三名成员中有两名是正在处理斯图尔特案的法官。第二天,《新闻报》在头版的评论中要求扩大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评论旁的一幅漫画暗示普莱福德选错了人。阿德莱德的读者们已经好久没有看到过这样咄咄逼人的笔锋了,舆论界立刻兴奋起来。
但事情的发展往往出人意料,这起案件产生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六七个警官因供词是否真实一事接受审查,州总理的判断也遭到攻击。从警方到政界人士,个个灰头土脸。而在舆论界,伦敦《新闻纪事报》称里维特是“南澳大利亚的左拉”。因为他又采取了新的行动。他发表了斯特里罗给州首席检察官的一封信,这封信指出供词是伪造的。他本人还亲自赴昆士兰州,获取了两份支持斯图尔特不在现场这一抗辩的宣誓声明。
在强大的新闻舆论压力下,普莱福德再次作出让步,决定委员会将调查供词的背景。此后,当时澳大利亚最优秀的刑法律师之一杰克·尚德专程从悉尼赶来充任斯图尔特的辩护律师。听证会开始不久,委员会便直接告诉尚德:动摇人们对判决的信心是他的任务,但他们没有重审此案的义务。委员会的这种态度激怒了尚德,使他们之间的分歧日益尖锐。听证会进行到第四天,委员会主席、南澳大利亚最高法官梅利斯·皮内尔打断了尚德对一个退休警官证人的诘问。尚德第二天上午在听证会上愤怒地指出,在他的律师生涯中,他从未在诘问证人时被人打断过,因此他宣布退出听证会。对南澳大利亚人来说,德高望重的尚德退出听证会标志着州法律制度的威信的彻底衰落。
这一天《新闻报》的标题最为辛辣、激烈,其反响一直持续到1960年中期。委员会继续听取证词。一名资深的当地律师被选为斯图尔的第二个辩护律师,但不久后他也退出听证会。第三个律师从维多利亚赶来;这次是用公费支付其报酬的。至此,斯图尔特的死刑已减为无期徒刑。宣布减刑的那天上午,默多克也在法庭。至10月听取完诉状,委员会便宣布休会。《新闻报》与州总理之间的战火硝烟在盛夏的酷热中慢慢地散去。但是,普莱福德从此对里维特和默多克恨之入骨,因为正是他们让州政府名誉扫地。
斯图尔特案后,一场针对《新闻报》的官司看来在所难免。因为早在听证会初期,内皮尔就对《新闻报》表示反感,他说:“如果在听证会前没有人告诉我们哪些证人将说些什么,那我们办起事来就容易得多了。”这话似乎是指跟踪报道狄克逊旅行的几家报纸,但其实只有《新闻报》一家发社论要求进行调查。内皮尔后来说的一段话更加直言不讳:“让人来告诉我们到何处去寻找真理和正义,而不是由我们自己去发现,这对我们是有害无益的。”
报道尚德退出听证会的那天,《新闻报》连续发出两条标语。第一条是:“尚德退场——说‘你们对斯氏不公平’。”后一条说:“委员会瓦解,尚德怒斥皮内尔。”那天先后印发的各版报纸均保持统一的标题:“尚德控诉内皮尔——说‘这些委员不胜其职’。”里维特一整天与默多克保持密切联系。第一条标语发出时默多克是知道的,而第二条是他自己起草的,“委员不胜其职”的标题也是他建议写出的。作为报纸主编,里维特后来接受了发表标语的法律责任。
普莱福德本人在议会谈到了报界关于“无辜者屈打成招”的指控。
他说,这对任何议会成员都是无法接受的。接着,他展示了《新闻报》的一条标语,并念出有关尚德退场的标题。他说,“这些委员不胜其职”这几个字是有史以来对本州法官的最严重的诽谤。在适当的时候,政府将采取行动。
这是明白无误的警告。《新闻报》随即发表题为《让我们澄清事实》的评论作为答复。评论承认,标题中引号内的引语并非尚德的原话,并为此表示遗憾。评论接着说,标语所言“尚德怒斥内皮尔”应为“尚德攻击内皮尔”。这个评论是默多克亲手起草的。但《新闻报》的麻烦还远未了结。皇家检察官说:“报纸试图参与审判,这是十分危险和恶劣的事情。”默多克和里维特的麻烦终于来了!
1960年1月19日,皇家检察官就有关尚德退席的报道对里维特和新闻集团提出指控:被告人发表了煽动性的诽谤文字,并且是在明知这种诽谤不属实的情况下发表的。每个被告均被指控犯有九大罪状,并被命令在1月25日前去见地方行政法官。
本来这场官司,经过多重努力,到后来只有一条了,由政府司法官员决定,是进行重新审判还是撤回起诉。6月初,诉讼正式中止,这场官司告一段落。但两天后,《新闻报》发表社论说:报社从未暗示皇家委员会的成员不具备裁断斯图尔特案的资格。并且,《新闻报》认为,在南澳大利亚法官匮乏的具体情况下,法官不得仲裁针对自己的申诉这一规则应该灵活执行。
这样的观点,无疑有点打自己的脸,成为一时笑柄。当时在悉尼的默多克大怒,他认为“都是里维特惹的祸”。这预示着,默多克与里维特分道扬镳的时候不远了。他认为,正是里维特太具有鲜明的新闻人特点,使得新闻集团不得不耗费大量精力去应付这场旷日持久、令人疲惫的官司,当时正在悉尼打新闻战的默多克认为,他需要一个稳重的人,而不是一个经常有着新观点、创意十足的主编,他认为这样很可能在“后方着火”,会拖垮他的理想。他需要的是一个兢兢业业、任何时候都会让他放心的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