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见面礼仪(2)

君主制国家,按习惯称国王、皇后为“阁下”。对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人士既可称爵位,也可称阁下,一般也称先生。

对医生、教授、法官、律师以及有博士等学位的人士,均可单独称“医生”、“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