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股指期货基础26问(3)
而平仓是指交易者了结持仓的交易行为,了结的方式是针对持仓方向作相反的对冲买卖。由于开仓和平仓有着不同的含义,所以,交易者在买卖股指期货合约时必须指明是开仓还是平仓。比如,某投资者在12月15日开仓买进1月沪深300指数期货l0手(张),成交价为1400点,这时,他就有了10手多头持仓。到12月17日,该投资者见期货价上涨了,于是在1415点的价格卖出平仓6手1月股指期货,成交之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只有4手多单了。如果当日该投资者在报单时报的是卖出开仓6手1月股指期货,成交之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不是原来的4手多单,而是l0手多头持仓和6手空头持仓了。
所谓爆仓,是指在某些特殊条件下,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中的客户权益为负值的情况。在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如果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中资金的绝大部分都被交易保证金占用,而且交易方向又与市场走势相反时,由于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就很容易出现爆仓。
发生爆仓时,投资者需要将亏空补足,否则会面临法律追索。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特别控制好仓位,切忌像股票交易那样满仓操作。并且对行情进行及时跟踪,不能像股票交易那样一买了之。
§§§第17节 股指期货的多头空头是什么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投资者买入股指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持仓叫多头持仓,简称多头;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持仓叫空头持仓,简称空头。持有多头的投资者认为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会涨,所以会买进;相反,持有空头的投资者认为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以后会下跌,所以才卖出。
§§§第18节 什么是市场总持仓量
对投资者来说,自己的持仓自然是清楚的。而整个市场的总持仓有多少,实际上也是可以得到的。在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信息中,专门有“总持仓”一栏,它的含义是市场上所有投资者在该期货合约上总的“未平仓合约”数量。交易者在交易时不断开仓、平仓,总持仓因此也在不断变化。由于总持仓变大或变小,反映了市场对该合约的兴趣大小,因而成为投资者非常关注的指标。如果总持仓一路增长,表明多空双方都在开仓,市场交易者对该合约的兴趣在增长,越来越多的资金在涌人该合约交易中;相反,当总持仓一路减少,表明多空双方都在平仓出局,交易者对该合约的兴趣在退潮。还有一种隋况是当交易量增长时,总持仓却变化不大,这表明以换手交易为主。在我国,“总持仓量”是以双边统计来计算的,也是将多空双方的未平仓数量加起来计算的。
§§§第19节 股指期货的经纪和自营业务如何区分
所谓股指期货的经纪业务,就是中介组织以自己的名义代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按规定,目前只有期货公司才能从事股指期货的经纪业务。
所谓股指期货的自营业务,就是各类符合条件的机构通过期货公司或直接到中金所为自己买卖股指期货。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和个人都可以从事股指期货的自营业务。其中部分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成为中金所的自营会员直接参与股指期货自营交易。
§§§第20节 股指期货如何定价
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可以借助基差的定义进行推导。根据定义,基差=现货价格一期货价格,也即:基差=(现货价格一期货理论价格)一(期货价格一期货理论价格)。前一部分可以称为理论基差,主要来源于持有成本(不考虑交易成本等);后一部分可以称为价值基差,主要来源于投资者对股指期货价格的高估或低估。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在合约到期前理论基差必然存在,而价值基差不一定存在;事实上,在市场均衡的情况下,价值基差为零。
所谓持有成本是指投资者持有现货资产至期货合约到期日必须支付的净成本,即因融资购买现货资产而支付的融资成本减去持有现货资产而取得的收益。以F表示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S表示现货资产的市场价格,r表示融资年利率,Y表示持有现货资产而取得的年收益率,△t表示距合约到期的天数,在单利计息的情况下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可以表示为:F=S×[1+(r—Y)×At÷360]
举例说明:假设目前沪深300股票指数为1800点,一年期融资利率5%,持有现货的年收益率2%,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的某股指期货合约距离到期日的天数为90天,则该合约的理论价格为:1800×[1+(5%一2%)×90÷360]=1813.5点。
§§§第21节 股指期货的成交量如何计量
“成交量”是指当日开始交易至当时的累计总成交数量。然而,在统计上,却有单边和双边的区别。我们知道,凡是成交,必定是有买进也有卖出的,而且两者在数量上是绝对相等的。比如,有人出价以1300点买进10张沪深300指数期货,同时有人出价以l300点卖出10张沪深300指数期货,结果这10张单子成交了。那么,总共成交了多少呢?如果以单边计算,则成交量就是10张,而以双边计算,则成交量就是20张了。显然,双边计算是将成交双方的数量加起来统计的。在我国境内期货市场,“成交量”是按双边统计的,而在境外,基本上都是按单边统计的。
§§§第22节 什么事标准化合约?
从国际市场经验来看,各交易所在推出股指期货产品时,都是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指数作为股指期货的交易标的,并成为股指期货的旗舰产品。我国在推出股指期货时,也是只选择一个指数期货产品作为首推品种,即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所以,我国股指期货的标准化合约就是指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一份标准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合约标的。我国推出的股指期货是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沪深300指数于2002年开始在上证所内部运行,并于2005年4月8日正式上市。该指数有着较长的运行时间,具有“交易指数”特征;更重要的是,它是两家交易所合作的产物,是第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A股统一指数,它市场覆盖率高、抗操纵性强,能较好地反映市场运行状况;而且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在套保效果和套保成本的综合比较最优,适于机构投资者的保值需求。因此,沪深300指数成为股票指数期货的首选标的。随着市场的逐渐成熟,交易所还将推出以其他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股指期货。
2.合约乘数。合约乘数是指一个指数点所代表的货币金额,比如,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乘数如果是300,就意味着期货价格变动一个点,持有一张合约的权益将变动300元。合约乘数决定了合约的大小和市场流动性水平,进而决定了参与该合约交易的投资者结构。我国考虑到交易的稳健性和安全性,避免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中小散户的大量参与,保证市场在规范、理性中稳健发展,设计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合约乘数相对较大。
3.合约价值。合约价值表示一张合约所代表的价值是多少。股指期货的价格跟标的指数一样都是用指数点表示的,所以,一张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就表示为股指期货价格乘以合约乘数。如果沪深300指数期货在某一刻报价为1500点,则代表的合约价值为1500点×300元/点=45万元人民币。
4.报价单位。报价单位是指股指期货的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最小差额,也是期货合约的最小波动点数。如果我国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设定为0.2,也就是说,假设当前沪深300指数期货成交价格为1500点,则交易者在报价时只能按1500.0点、l600.2点、l499.8点、l499.6点等来报价。最小报价单位对合约的流动性有较大影响,最小报价单位过小会使交易复杂化,增加交易成本,减少做市商及日内交易者的获利机会;如果设置过大,将会增大买卖双方成交的难度,影响市场的活跃,不利于套利和套保的正常运作。
5.合约月份。合约到期交割是保证期货价格、现货价格趋同的重要保障。世界上多数股指期货合约月份规定为最近两个连续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近月合约是投资者交易需求最大的合约,也是功能发挥最充分的合约。稍远一点的季月合约是比较适合中长期投资者的投资方式,同时也能够满足机构投资者为股票持仓进行长期保值的要求,减少在套期保值过程中因期货合约期限太短而频繁转仓的不便。近月合约和季月合约可以兼顾远近,能够较好地满足市场各类投资者的参与需求。
6.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与股票市场相似,设定每日价格波动限制的目的是防止恐慌和维持市场稳定。在股指期货市场,除了采用l0%明确的波动限制以外,还采用了“熔断制度”。例如,当涨跌幅达到6%时,熔断l0分钟,这段时间内所有交易在6%的涨跌幅度内进行,l0分钟后,涨跌幅度放开至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