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的一生(1)
幼年时的光明
我怀着不安的心情来记录我这一生的故事。在我的整个童年时期,生活就好像一团笼罩在我身上的金色迷雾。我在懵懵懂懂之中迟疑地揭开生活这个迷帐。每一次在我想要去回忆孩童时期记忆的时候,我就会发现,过去的日子多么自然美好、真实亲切,它如同一条纽带,同此时此刻的我紧紧相连。女人们通常会以富于想象力的方式来描述自己的童年经历。虽然,那些鲜活而生动的记忆来自我生命的最初时光,但是后来,牢房一般的阴暗始终伴随着我渡过余生。此外,童年时代的欢乐和悲伤大都成为前尘往事,它们已然失去了当时的锋芒;在我接受早期教育过程中的那些重大事件,已经随着更加激动人心的伟大发现而被我淡忘。所以这样来讲的话,把我生命中那些非常重要的章节做一个全盘性的总结,并不是一件枯燥的没有意义的事情。
1880年6月27日,我在亚拉巴马州北部的一个叫做图斯康比亚的小镇上降生。
我父亲家的祖先是来自瑞士的卡斯帕·凯勒家族,最初他们是定居在马里兰州的。有意思的是,在我的瑞士祖先中,有一个人是苏黎世聋哑学校的教师,他写过一本有关教学生涯的书,可谁能料想到他竟会有我这样一个又聋又哑的后人。每次一想到这,我心里就不禁感叹,人的命运真是不可预知的啊。
我的祖父,也就是卡斯帕·凯勒家族的后代,来到了亚拉巴马州这片广阔而肥沃的土地上,并最终定居在此。我后来得知,曾经有那么一年,祖父骑马从图斯康比亚前往费城,为的是给种植园添置一些耕作用具。在我姑妈寄来的许多家书中,里面有很多对祖父旅行的生动描写。
我的祖母,是一个名叫亚历山大·穆尔的侍从武官的女儿;祖母的爷爷很有来头,是弗吉尼亚州最早的殖民总督,名叫亚历山大·斯鲍茨伍德。
我的父亲,名叫亚瑟·凯勒,是一个联邦军队中的上尉,而我的母亲凯特·亚当斯是他的第二个妻子,两人年龄相差很多。
我从小就住在一个很小的房子里,一直到疾病令我丧失了视觉和听觉之后,情况才有所改变。在当时,我们家由一个巨大的四方形房间和一个小房间构成的,小房子是仆人们休息的地方。这源自南方人的习俗,挨着宅第建一座附属的小房子,以备不时之需。宅第是我父亲在内战结束后建造的,娶了我母亲后,他们就在此定居了。房子的墙壁上全是葡萄藤、蔷薇和金银花,远远看过去,我们的房子就像一个巨大的凉亭。屋子前面的小门廊被满眼的黄玫瑰和南方茯苓花所遮蔽,因此这里是蜂雀和蜜蜂最喜欢的地方。
祖父和祖母所居住的老宅子距我们家的玫瑰小凉亭很近。这座老宅子的周围都是树丛及篱笆,篱笆上还有美丽的英格兰常春藤缠绕覆盖,所以大家这里也被叫做“常春藤绿地”。这是我童年时代的天堂。
在莎立文老师没有来到我家之前,我每天都习惯于沿着正方形的黄杨木树篱摸索前行。我让嗅觉做我的向导,通过嗅觉,我发现了我生命中的第一株紫罗兰花和百合花。每次我发完脾气,就来到这个小花园里,寻找那些能令我感到舒适的东西,我把自己温热的脸埋进凉飕飕的树叶和草丛之中。将自己迷失在花丛中是如此地令人愉悦,从一个地方寻觅到又一个地方也带给我其乐无穷的快感。就在探寻的过程中,我会突然碰到一枝美丽的藤蔓,我会通过它的叶子和花蕾来辨别其形状,而且我知道,这就是那株覆盖着摇摇欲坠的凉亭,远在花园尽头的葡萄藤!铁线莲就在我身边,触手可及,还有垂落于枝叶间的茉莉花,以及一种名叫蝴蝶百合的稀有花卉。蝴蝶百合顾名思义,就是因为它的花瓣很像蝴蝶的翅膀而得名。而花园中最傲人的花魁是玫瑰。我从来没有在北方的温室里见过长势如此繁茂的玫瑰,花朵沿着门廊形成了一道长长的花径,空气中弥漫着沁人的芳香,泥土的浊气丝毫没有沾染这种清醇的味道。每天清晨,在露水的沐浴中,玫瑰娇柔动人,这时我就会禁不住展开联想,这些玫瑰是不是就是上帝花园中的常春花呢?
就像很多毫不起眼的小生命一样,我的生命一开始也是朴素而单纯的,跟很多普通人家中第一个孩子一样。家人为了给我起名字,每一个人都参与其中,煞费了一番周折。我的父亲建议给我取名米尔德莱德·坎贝尔,这个人名来自父亲极为崇敬的一位先祖,父亲对于这个名字很坚持,拒绝做进一步的商榷。而我的母亲则按照她自己的意愿说出了别的见解,她认为我应该随外婆的名字,叫海伦·埃弗里特。没想到的是,就在一家人兴高采烈地带我去教堂洗礼的路上,父亲把起好的名字给忘了,这其实是很能理解的,因为这是一个父亲根本不喜欢的名字,他怎么会往心里去呢。所以,当牧师问他的时候,他慌了神,但因为早就定好了我的名字还是应该随我外祖母的姓氏,于是他给我取名叫海伦·亚当斯。
我的家人告诉我,当我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显示出了不服输的个性。我会努力模仿别人做的每一件事情。在我六个月大时,我就能咿呀说出“你好”之类简单的词句。还有一次,我十分清晰地说出了“茶,茶,茶”,这让家里的大人都深感惊奇。即便是在我生病之后,我仍然记得在我生命最初几个月里所学到的一个词——“水”。当我的病情日益严重,所有的语言功能丧失殆尽后,我还是可以模糊地发出“水”这个词的发音。
我听家里人讲我一岁时学走路的情景。一次,母亲给我洗完澡把我从澡盆里抱出来,放在她的膝盖上。当时,林木婆娑,光影摇曳,我被眼前的景象吸引住了,于是,我从母亲的腿上挣脱出来,试图追逐地上的阴影。这种突如其来的冲动让我为之付出了惨烈的代价,我重重的跌倒在地上,又哭喊着扑了进母亲的怀抱。
这样快乐的日子并没有延续很久。我只经历了一个短暂的春天,知更鸟和嘲鸫的啁啾缭绕的春天;一个繁盛的夏天,鲜花和浆果香气满满的夏天,一个金黄色的秋天,枯叶和败枝堆积的秋天。此后,所有美好就戛然而止。
季节在给一个如饥似渴、欣喜异常的幼儿脚下,留下了它最后的礼物后,在一个阴沉萧索的二月,疾病封闭了我的眼睛和耳朵,重新将我抛进一个新生婴儿般的无意识状态。家人们管这种病叫做胃和脑的急性阻塞症。医生认为我活不了了,然而造化弄人,就在某天早晨,我身上的烧突然退了,就像它到来时那样神秘莫测。那天早晨,家中充满了喜悦祥和的气氛,但连同医生在内,大家全都不知道我已经没有了视觉和听觉。
时至今日,我仍旧能回忆起当时得病时的场景。我特别记得的是母亲对我的精心呵护,她在我一连数小时的焦躁和疼痛之中努力安抚我。我会在睡觉过程中惊悸着醒来,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痛楚和迷惑,我试图转动眼睛,然而它是如此地干涩灼热;我把头扭向墙壁,因为那里曾有迷人的亮光,但是我只能看到暗淡模糊的一片,而且每天都在变暗。除了这些短暂的记忆,也就不曾剩下别样的东西了。
事实上,这些回忆如梦似幻,也不分明。渐渐地,我变得习惯于被寂静和黑暗所围裹,当时的我也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种生活与别人有什么不同,直到那一天——莎立文老师到来的那一天,她引导我进入了精神自由的境界
总之,在我生命的最初十九个月中,我曾对这个世界惊鸿一瞥,记忆里那些广袤的田野,明媚的天空,高大的树木和芬香的花丛是在随后而来的黑暗后永远无法抹掉的。就像那句话说的“如果那一天属于我们,那么那一天所展示的一切都属于我们”。
儿时记忆
童年的许多事情都被我牢牢地记在心里,虽然他们零零落落彼此互不相干,但是它们是如此清晰,宛如历历在目,它们加深了我对沉寂、无助而迷惘生活的思考。
在生病的头一个月里发生的事情,我已经记不得了。我只知道我曾坐在母亲的腿上,或者在她做家务的时候紧紧地依附在她的衣服上。我的双手可以感知每一种物体的形状,也可以“观察”每一个移动的物体,这样我了解了许多事情。
后来,我想要跟别人进行交流,就开始做出一些简单的动作。比如用摇头表示“不行”,用点头表示“行”;往回拉的动作表示“回来”,向外推则表示“去”。在我想吃面包的时候,我就会做出切面包片以及涂抹黄油的动作,在我想让母亲在晚饭时做点冰激凌的时候,我就会做出搅动和浑身颤抖的动作,这表示“凉”。
我的母亲也成功地让我领会了很多事情。当她想让我为她拿东西的时候,我马上就能理解,我会跑到楼上取东西或者去她告诉我的其他任何地方。在如同满满黑夜的孤寂生活中,我要感谢母亲,是她用自己充满智慧的无私之爱帮我赶走我生命中的黑暗,让我感受到生活的温暖美妙。
在我渐渐明白自己未来所面临的巨大考验时,我开始适应这种生活。五岁的时候,我学会了把干净的衣服叠好并且收起来,而且,在洗衣房送来的衣物中,我会辨别出哪些是自己的衣服。通过这种方式,我也顺便知道了母亲和姨妈会在什么时候外出。我总是央求她们带我一起去。当客人来家里做客的时候,我会上前打招呼;当客人走的时候,我会朝他们挥手道别。
有一次,一些绅士邀请我母亲外出,我感觉到了大门关闭的震动和他们离去的声音。突然有一个念头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快速跑上了楼,穿上了外出时才会穿的礼服,然后站在镜子前,学着其他人的那样往自己的头上抹油,往自己的脸上涂粉。一切“打理”好后,我在头上别了一块面纱,于是我的脸和肩膀全都埋进了面纱的褶皱里。我还不忘在腰间系一个硕大的蝴蝶结,蝴蝶结悬垂在身后,几乎碰到了裙角。带着这身打扮我下楼去,大家看了都哈哈大笑。
我已经回忆不起来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同别人不同时是什么感受和什么时候了,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在莎立文老师到来之前,我已经知道自己与众不同了。我注意到我的母亲和我的朋友们都不像我这样,她们在做事时不会使用手势,而是用嘴交谈就行了。有时候,我会站在两个谈话的大人之间,用手去摸他们的嘴唇。我无法理解,而且懊恼异常。于是,我试着动动自己的嘴唇,并且努力地进行模仿,但都是徒劳。于是我非常愤怒,又踢又叫,直至浑身一点力气也没了,才停止胡闹。
那时候,我也知道自己十分乖戾顽皮,我记得我伤害过我的保姆埃拉,我曾踢过她。狂暴过后,我就会生出几分懊悔,但是我不记得这种歉疚感有没有令我的胡闹收敛一些。
我有两个忠实的伙伴伴随我从小一起长大,一个是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姑娘玛莎·华盛顿,她是我家厨师的孩子;还有一个是贝拉,她是一只非常出色的老猎犬。玛莎·华盛顿可以看懂我的手势,所以同她交流我很少遇到困难,她总是能够听命于我。在她面前发号施令让我感到高兴。在通常情况下,她总是迁就于我的蛮横和专制,而且不会冒险同我作正面冲突。我感受着自己的强大而并不在意后果如何。
我十分清楚自己的念头有多让人操心,但总是一意孤行,我甚至会用牙齿和指甲相胁,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要求。我们把大量的时间花在在厨房里,我们揉面团儿,做冰激凌,研磨咖啡豆,烤制蛋糕,以及给聚集在厨房台阶上的母鸡和火鸡喂食。这都是些十分温顺的家禽,它们从我手里吃食,让我感受到他们热烘烘的气息。
有一次,一只硕大的雄火鸡从我手里叼走了一个番茄,然后迅速跑掉了。受到了这只火鸡的启发,我们跑到厨房偷来一个蛋糕,当时厨子刚刚在上面撒了一层糖霜,我们拿着蛋糕躲到柴堆旁,把蛋糕一点一点地全部吃掉了。但没想到却因此吃坏了肚子,生了一场大病,我不知道那只夺走我番茄的火鸡是不是也受到了同样的报应。
珍珠鸡的爱好是把巢藏匿在偏僻角落里,童年时代的我最大的快乐之一就是搜寻草窝里的鸡蛋。当我想要找鸡蛋的时候,因为无法直接对玛莎·华盛顿说,我就会攥起拳头,再把它们放在草地上,这表示有什么东西在草地上滚动,而玛莎总能领会我的意图。运气好的话,我们就会找到一个鸡窝,可是我从来不会让玛莎把鸡蛋带回家,我会让她把鸡蛋扔在地上摔碎。
除此之外,还有像谷仓,马厩以及每天早晚给奶牛挤奶的庭院都是我和玛莎每天最喜欢呆的地方。挤奶工给牛挤奶的时候会让我把两手放在牛身上。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我经常对牛又拧又掐,以便让自己有更深的感受。
在为圣诞节做准备的时候,也总会令我非常高兴。虽然我并不知道大人们在准备一个什么样的节庆,但是那些洋溢在我房间里的香味总令我非常陶醉,而花样繁多的美食也会让我和玛莎·华盛顿安静下来。我们俩也会有不顺心的时候,但是这丝毫也不妨碍我们享受节日的快乐。大人们会允许我们俩帮他们研磨香料,挑拣葡萄干,或者用勺子搅拌馅料。我也像其他人那样把自己的长袜挂起来,虽然那时候还没人给我讲过圣诞老人的故事,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可是这种仪式仍令我兴味盎然,因为一觉醒来,我就可以在袜子里找到心爱的礼物。
玛莎·华盛顿跟我有同样的爱好,就是喜欢搞恶作剧。一年7月的炎热午后,有两个小孩儿坐在走廊的台阶上,一个是黑人小姑娘,梳着一束束俏皮的像螺丝锥一样的头发;另一个是白人小姑娘,有着一头长长的金色鬈发。黑人孩子六岁左右,白人孩子只有两三岁大。那个年幼的小孩是个盲童——这个孩子就是我,另一个黑人孩子就是玛莎·华盛顿。当时我们俩正埋头剪纸娃娃玩儿,可是没多久我们就厌倦了这个游戏,于是,我们俩又开始剪树叶,我们把能够到的金银花叶子都剪了下来。接着,我开始把注意力转到玛莎那像螺丝锥的头发上,起初她反对我打她头发的主意,但最终还是屈服了。就这样,我们俩轮流玩起了这个的游戏,我抓过剪刀剪掉她的一根辫子,她抓过剪刀剪掉我的一束鬈发。我想,要不是母亲发现的早及时制止了我们的游戏,我的头发一定都被剪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