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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不屈的生命(3)

先看看自己吧。他坐起来,查看自己的一切。脚都破了,没有一点好肉了,因为包裹脚的毯子早就磨烂了。已经没有毯子可用了。枪、猎刀和帽子都不知道丢到什么地方去了。帽圈里那包火柴也随着帽子丢了,还好,另外的火柴还在,还是干的。表也还走着,他一直没有忘记上表,现在是上午十一点。

他的身体极度衰弱,但这并没有让他感觉到痛苦。他不饿也没有了以前想到食物时的快感。现在他很冷静,做什么事都只凭理智。先要把受伤的双脚裹上,他把两截裤腿从膝盖处撕下包上脚。那个白铁罐子还在,他想在向船走去之前先喝点热水。这段行程肯定很可怕!

他的身体不停地哆嗦,有点儿像半身不遂。他只能很慢地活动着。他想去找点干苔用来升火,这才发现他已经不能站立了。他尝试了好多次都没成功,只好依靠手和膝盖爬行。他的动作很慢。他好像半身不遂似的哆嗦着。等到他预备去收集干苔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站不起来了。他试了又试,后来只好死了这条心,他用手和膝盖支着爬来爬去。在搜集干苔的时候,他近距离地看到了那只狼。有一回他爬到了那只狼的旁边。那个畜牲像是生病了,因为它的舌头不是健康的红色而是暗黄色,好像上面蒙了一层半干的粗糙的黏膜。看到他靠近,那只狼一面勉强地避开,一面用无力的舌头舔自己的牙床。

喝完热水,他感觉自己可以站立了,甚至可以走路了——像想象中一个垂死的人那样。他的脚步很虚弱,和跟在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摇摇晃晃,使他不得不每隔一两分钟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天黑了。大海完全被夜幕笼罩。他只向前走了不到四里。

晚上,他的耳边时常传来那只狼咳嗽的声音,偶尔还会有驯鹿的叫声。他的周围都是些强健鲜活的生命,不像他,只是个垂死挣扎的病人。而那只病狼是为了食物才跟着他的。第二天,他睁开眼就看到了那只狼,只见它正在饥渴地盯着自己。这个畜生夹着尾巴蹲坐在地,那副可怜的样子,像极了一条倒霉的狗。寒风吹过,它冻得直打哆嗦。只要面前这个人一低声吆喝,它就把牙露出来,但是却没有一点精神。

太阳升起来了,照得大地亮堂堂的。天气十分好。现在是晚秋,在高纬度地方这种季节很短暂。这种天气可能会持续一个星期,也可能明后天就没了。整个早上,他都在跌跌撞撞地朝着那条停泊在海上的船只走去。

在下午的时候,他看到了另外一个人的痕迹,因为那是爬行留下的,而自己是走着的。他想了想,可能是比尔的。但也仅此而已,他并不好奇也早就没有了追究下去的兴趣。让他备受折磨的胃和神经都休息了,所以他感觉不到痛苦。尽管他疲倦到了极点,但是他内在的生命不甘心就这么死去,迫使他不停地向前走去。为了延续内在的生命好继续走下去,他吞咽着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来补充体力,只要有可能就尽量烧热水来喝,并且时刻注意着那只病狼的举动。

沿着那个同样挣扎前行的人的痕迹,他很快就看到目标。只是他看到的是一堆被啃光的骨头,被散乱地丢在了潮湿的苔藓上。地上还有很多的脚印——显然这不是一只狼,还有一个跟自己一样的只是已经被咬破了的鹿皮口袋。尽管他的手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但是他还是把这个口袋提了起来。这可是比尔到死都带着的东西!可笑的比尔啊!

而他早就把自己的口袋丢掉了,所以他才活了下来。现在他可以继续活着,并带着这个口袋走到那条停在海里的船上。他像乌鸦怪叫一样地笑了起来,声音粗粝可怕。那条狼也跟着他发出阵阵惨嗥。笑声戛然而止。就算这些红白相间,被啃光的骨头真的是比尔的话,他又有什么资格来取笑比尔呢?

想到这里,他离开了。在跌跌撞撞前行的时候,他心下想着,虽然比尔先丢弃了他,可是他不愿拿走那袋金子,更不想吮吸比尔的骨头。假如比尔是他的话,也许会这么做;但是他做不出来。

这儿有个水坑,他弯下腰来找鲦鱼,猛一抬头,看见了映在水里的自己的脸。他像是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水中那可怕的脸色让他一下子恢复了知觉,十分震惊。他看见三条鲦鱼在这个坑里。水坑太大,不好往外舀水。他用白铁罐子去捉,一次也没捉住。因为害怕自己太虚弱可能会掉进水里淹死,他就放弃了捉鱼。他没有坐上顺流而下的并排木头沿沙洲向前漂去,也是这个原因。

经过一天的努力,他又朝着那条船前行了三里。第二天前行了两里。他现在也是爬着向前,和比尔以前一样。五天马上就要过去了,他一天连一里都爬不动了,可他和那条船的距离还有七里。怎么办呢?只能继续向前爬行,还好天依然是晴朗的。爬行,晕倒,继续爬行。膝盖和脚的血在他爬过的苔藓和岩石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渍,他把衬衫撕下垫住膝盖,也没能止住淋漓的鲜血。那头狼一刻不停地跟着他,不时地传出咳嗽和哮喘的声音。它饥饿的时候就舔地上的血渍,有一回他正好回头看见。这也让他提前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不是这只狼死,就是自己死。为了生存,在荒野里上演了残酷的一幕。两个生灵就这样都拖着病弱的身体,一个爬着,一个跛着,都想取对方的生命。

他可能有点吹毛求疵,可只要想到要被这只垂死的病狼吃掉,他就很厌恶,让一条健康的狼吃掉也无所谓。他的神经有点错乱以至又产生了幻觉,神智变得越来越不清楚。

昏迷中,他曾被惊醒过一次,那是一种喘息的声音,就靠在他的耳朵上。看他醒来,那只病狼又一瘸一拐地着跳了回去。由于太虚弱,它不小心摔倒了。要是以前,他肯定会觉得很好笑,可是现在他一点也笑不出来。可能走到了现在,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感到害怕或是可笑了。他就躺在那儿,思维很清晰,他要好好想想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还有四里他就可以到达那条船了。揉揉眼睛,他清楚地看到了那条停泊在光亮的大海中的船和被风浪吹起的白帆。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力气爬到那条船跟前了。尽管如此,他依然没有失去理智。虽然他一点也爬不动了,但是他不想就这么死去,他要活下去。历经千难万险他坚持到了现在,虽然就剩下一口气了,但就这样死掉,也太有违常理了,那老天对他实在是太苛刻了。他不想死,也许在别人看来,他已经疯了,但是就算死亡抓住了他的咽喉,他依然要用最后一点力量奋起抗争,不能就这么死掉。

合上眼睛,等他的心情慢慢地平复之后,疲倦像潮水一样从他全身涌了上来。这种疲倦,像涨潮的大海一样,慢慢地吞没他的意识,几乎让他窒息。绝不能让它淹没自己刚刚打起的精神,他在心底喊道。为了尽快逃离那片漆黑的大海,他用无力的双手向前划行。有时,好像有股神奇的作用在心里指引着他,让他找到努力向前划的力量。

他仰面躺在那儿,一动不动。那只病狼慢慢地向他靠了过来。他能清楚地听到它的喘息声。那只狼一步步地逼近他,在他看来,这段时间漫长得好像没有边际。他依然没有动,即使那只狼已经到了他的耳边。就在那只狼伸出粗糙的舌头舔他的脸时,他猛然伸出了双手。他的手指像鹰爪一样弯曲着,如果没有毅力的支持,就连伸出手指这个动作,他也无法做到。即便如此,他还是没有抓住那只狼。因为他没有快速、准确地抓取的力气。

这个人的耐心和那只狼的耐心同样的可怕!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地躺了半天。他和昏迷斗争着,等着那只狼再次靠近他。他想吃掉那只狼,而那只狼也想杀死他。每当疲倦像潮水一样席卷而来时,他就会陷入长长的梦境中。但是,不管是清醒还是昏迷,他始终没有忘记旁边的那只狼,他一直在等待着机会,等着听到那只狼的喘息,等着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舔他。

但是,等了很长时间,那只狼的喘息声并没有出现。在他渐渐清醒的时候,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舔他的手。他知道是那只狼的舌头,它终于来了。他沉住气,不动声色地等待着。那只狼张开嘴,慢慢地扣紧他的手,用尽力气咬下去。机会终于来了!他等这一刻已经很久了。只见他反手抓住了狼牙,尽管手已经被咬破了,他依然没有放松,那只狼无力地挣扎着。他掐着狼的那只手快没有力气了,这时他的另一只手也伸了过来,一把抓住了它。五分钟过去了,那只狼已经被他死死地压在了身下。他的脸紧压住狼的喉咙,虽然他没有足够的力气掐死这只狼,但是他还可以用嘴,现在他已经咬了一嘴的狼毛。他就这样咬着,过了三十分钟,一股液体流进了他的嘴里。这股液体就像是铅液一般,完全凭借意志硬灌进了他的胃。虽然它一点也不好吃,但是起码让他感觉到了一丝暖意。硬着头皮灌完之后,他翻过身就睡了。

有几个科考队的人员,他们站在“贝得福”号的甲板上——这是一艘捕鲸船——向海岸边望去。只见沙滩上有一个东西,正在慢慢地向海里移动。由于距离太远,他们也无法辨别出它的种类,出于科学研究的目的,他们决定上岸察看。于是他们就乘坐一条捕鲸艇到达了岸边。然后他们就看到了这个“动物”。

当这些科考队的人发现“它”时,它只能算是一个动物,虽然还活着,但已经很难称其为人。它趴在地上,看不到任何东西,也没有一点知觉,就像一条大虫子样摇晃着向前蠕动。尽管它很用力,但大半都是无用功。它就这么一刻不停地向前扭动着,一个钟头可以向前移动二十尺。

被救上船后,他休息了三个星期。虽然只能躺在铺位上,但他已经恢复了神智。他流泪说出了他的名字和这么长时间他所经历的一切。在诉说中,他有时又会含糊地说起他的妈妈、南加利福尼亚的阳光和他的家乡——那里满是橘子树和大片的花丛。

他清醒没过多长时间,就可以下地了。到吃饭的时候,他就能和船上的人坐在一起了。每逢食物被端上桌子时,他就馋得不行了。焦急地看着桌上这么多好吃的东西被别人一口一口地吃掉,他就会流露出深深的惋惜。虽然他的脑子很清醒,但是每次吃饭,他就是没有缘由地恨这些人把食物吃掉。过去的饥荒经历给他留下了深深的恐惧:万一哪一天又没有了食物,该怎么办?他到处打听船上粮食的储备情况,尽管厨师、服务员和船长都再三地向他保证,食物的供应绝对没有任何问题,他还是会不放心地偷偷在贮藏室旁边察看。

他现在每天都会比前一天胖一点,这一点船上的人有目共睹。那几个科考队的人认为他如果继续这样胖下去,对他自己没有什么好处。所以他们提议限制他的饭量。可即使限制了饭量,他仍然在发胖:腰围在加大,身体在膨胀。

这些科学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还可以这样胖下去。船上的水手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他们只是咧着嘴笑笑。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这些科学家只好派人跟着他。只见他吃完早饭,无精打采地在船上走着,遇到个水手,他就会像叫花子似的伸出手来,然后他就会从水手那里得到块硬面包。他一把抓过来,看着它就像是守财奴看到金子一样贪婪。别的水手看到他伸出手,也都会给他一块硬面包,只是咧着嘴笑笑罢了。他就把这些面包都塞到衬衫里,带回他睡觉的地方。

这些科学家知道后,为谨慎起见,没有干预他这样做。有时候,他们会去查看他的铺位。这些面包不仅占据了他的床铺,还塞满了床上的褥子。所有能放东西的地方,都被这些面包填满了。最后,这些科学家总结说,他是被曾经的饥荒吓怕了,所以才会在神志清醒的状态下做出这种反常的行为,以预防饥荒的再次发生。不过,这种情况迟早会过去的。

后来的事实也验证了科学家的这种说法。他在“贝得福”号到达旧金山湾之前,就恢复了正常。

作品赏析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美国西部淘金者与寒冷、饥饿、病痛和野兽、死亡搏斗,最终走出困境的悲壮的故事。

小说故事情节的传奇性与具体细节的逼真性达到了高度统一。作者将主人公安置到一个困苦险恶到极点的生存环境中,让其经受着一般人难以想象的考验:艰难爬行的主人公和一直尾随其后的饥饿不堪、奄奄一息的狼所面临的选择是简单而清晰的,要么战胜对方生存下去,要么被对方战胜,走向死亡。主人公以他坚毅勇敢的性格和顽强不屈的生命意志,在同狼的最后搏斗中取胜,成为最后的胜利者和真正的强者。小说诠释了一个深刻的人生主题:人活着就要同形形色色的艰难险阻进行顽强的抗争与搏斗,生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人们从中可以感受到生命的坚韧,获得振奋人心的力量。

荒野的呼唤 / 杰克·伦敦(美)

作家档案

见《热爱生命》。

布克是米乐法官家的一条狼犬,它有优良的血统、健壮的体格,统治着米乐法官家的庄园,过着自由快乐的生活。一天,法官家的园丁助手莫纽尔赌博欠债,把布克卖给了一个狗贩子。从来没有怀疑过莫纽尔的布克,轻而易举地就被人暗算了,等它察觉过来时,绳索已经勒住了它的脖子……

从天堂跌落

§§§第一节拐卖

十分遗憾的一件事情是,布克从来都不会读报纸,哪怕一次也好。那样的话,它也不会麻烦缠身了。

近几年,有人在北极地区发现了一种贵金属,那就是黄金。最先的发现者是探险家。黄金的发现,振奋人心。船运和货运公司的人无所顾忌,把这个消息在报纸上大幅刊登出来。一时间,整个欧洲都沸腾了。

怀揣发财梦的人不计其数。他们一听到这个消息,就纷纷向北极地区进发,来了一批又一批。

北极冰天雪地,那里的交通工具只有雪橇。而拉雪橇却需要狗,而且是身体强壮的狗,因为只有身体强壮,才能承受住繁重的体力劳动,同时还能不被冰寒所累。

这下,狗可就遭殃了。整个太平洋沿岸,从布吉德湾到圣地亚哥港的所有地区,所有的狗,只要身体强壮,同时具有抗寒的长毛,就都身处险境。而这场危险是它们从未曾经历过的。

布克是一条狼狗,它住在米乐法官的家中。米乐法官的家是一个庄园,十分漂亮,坐落于圣塔克拉拉山谷。

庄园紧挨着大马路,里面种植着绿树。这些树既高大又茂盛,就连树荫也如层云叠雾般。在它们的遮蔽下,米乐法官家的大宅若隐若现。走廊环绕围墙四周,不仅宽敞,而且凉爽。宽阔的草坪上,几条小石子铺就的车道蜿蜒而过,然后从树荫下穿出。

和前宅相比,宅子的后面更宽阔,超出了目力所及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