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企业考勤管理(3)

第七条病假逾3日以上时,应随同请假单检附医师诊断书。诊断书逾期时应立即补具新诊断书。公司认为必要时,可指定医师重新开具诊断书。

第八条职员请假,除因病及遇有人力不可抗拒情形,不能先行报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