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雇佣自己
两天前我得了病毒性感冒,发烧至摄氏39.2度,今天早晨体温降至38.1度,便坐到案前写这篇短文一并不是说这篇短文有什么了不得的价值,只是以前答应了编辑,但一拖再拖,如今发稿在即,不能食言。其实这也不是我带病伏案的理由。任何一个编辑部都有存稿,决不会对一个髙烧病人穷追不舍。发高烧就是拒绝一切工作的最好理由。
但我被自己雇佣了,这就毫无办法。被别人雇佣可以偷懒耍滑,可以请病假,被自己雇佣就只有拼命干了。
什么叫转換机制?什么叫转换观念?中国人很容易把一句严肃的口号变成一种人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套话,忽略了这两个转换所包含的利害。以前,每个中国人的后面是国家,现在许多人的后面不再是国家,而是老板,还有一部分人的后面只有自己。
即使后面有老板,也不可能像以前依靠国家那样。可见不只是作家,中国有更多的人被自己雇佣了。
被自己雇佣,动力不一样,积极性大不同,许多科学家、发明家、企业家、富豪、大亨,就是善于雇佣自己取得成功的——发明这句话的丘吉尔就是雇佣自己非常成功的典型。
上个星期,一位外地编辑在晚上8点钟风尘仆仆闯到我家,恳求我放弃晚上看电视的时间为他写一篇散文。我问他吃过饭没有,住在哪里,要帮忙吗?他不让我帮忙,我心里不安,惟有认真地赶稿子。第二天早晨9点钟他准时来取稿,我问他昨天夜晚住在哪里?他说住在医院里,一天一个床位只要5元,要了点治感冒的药1元多,总共没花7块钱,这个价钱连马车店都住不上。而且床单是新的,安全可靠,夜里不必担心会有莫名其妙的女人打电话来骚扰,更不会有窨察半夜三更来查房。有这样的编辑,他的刊物不可能办不好。
这是另一种忠诚,表面上是为别人打工,却视作为自己打工。香港一个打工者为此也成了几十亿元的富翁。
既然叫雇佣自己,就不可否认经济的力量。人类发展经济是为了充分满足自己的欲望,经济越发达,生活中的诱惑就越多,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疯狂雇佣自己,变成挣钱机器,消费动物。黑格尔提出的“争取被承认的斗争”。变成一种挣钱的斗争,有钱就被承认,没有钱想被承认就难。所以雇佣自己,别出卖自己,把“雇佣”变为“最优秀者的劳累”。
关于我这张脸
中央电视台《正大综艺》的主持人杨澜,有一次问我:“作家的脸都像你这样没有笑容,严肃得令人可畏吗?”提出这问题的已经不止一个人了。当我不足20岁,还是海军制图学校学员的时候,有些上尉、中尉军官,尤其是女教员,对我都有点发怵。我的功课好,又是班主席,没有多少可指责的地方,但他们又不肯放过我这张不喜欢笑的脸,期末做鉴定的时候便给我写上:“自信趋于骄傲。”这算很客气了。
我每到一地,给人的第一印象总是:“不好接近”、“骄傲自满”、“很可能是个杠头”。
这就是我的悲哀。都是由于这张脸造成的。
这张脸吓退了一些人,无声地拒绝了一些,丢失了一些,也招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非议甚至麻烦。但也得到一些,比如:清静。
其实,我自认为很谦虚,很厚道,很善良,也不是全无温柔。
因此,长时间以来,我对别人的“以脸取我”甚不以为然。相反我对自己的脸倒相当满意。这是父母等的,如果另外再换一张脸,我肯定不要!它虽然不能说很漂亮,但也不丑,无非线条硬了一点,脂肪少了一点,却是一张名副其实的男人脸。
尽管在有些人看来这张脸有点冷涩,难读,不潇洒,不畅销,似乎能拒人于千里之外。或者还让人觉得活得累,活得苦,活得沉郁。甚至是“玩深沉”,“玩痛苦”。可我的心里并不缺少阳光。感受过痛苦,也感受过温暧。其喜欢快乐和得到的快乐,也不比一般人差。
因此,我觉得自己这张脸证明了我活得真实,活得自然,脸是自己的,并不是专为别人生的。
笑,更多的是一种技巧,笑是给别人看的,或是被别人逗笑。如果一个人经常独自发笑,那叫傻笑,或者精神有毛病。笑可以装出来,所以才有冷笑、奸笑、阴笑、假笑、苦笑、皮笑肉不笑。
真实的人生,真实的世界,并不以笑为主。相反人一生下来就哭,死的时候还要哭。中间这段哭哭笑笑,不哭不笑,以不哭不笑为主。笑可以装出来,哭是做不出来的,不动真情难以落泪。所以中国词典里不设“冷哭”、“奸哭”、“假哭”、“皮哭肉不哭”这样的条目。也许有人说,生活里有假哭,比如农村的吊孝,光“哈哈”没有眼泪。那不叫哭,那叫“干嚎”,或者叫“哭唱”。
一个人的脸和心有不一致的时候,比如脸丑心不一定恶毒,脸美人不一定善良。也有一致的时候,当他不需要做表情给别人看,最真实自然的时候,脸就是“心灵的肖像”。
如此说来,我这张脸倒成了“初级阶段”的标准表情,也符合“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古训。
其实不是脸的问题,是我这个人在生活中缺乏舞台感。半个世纪的坎坷阅历居然没有把这张脸雕刻成见人三分笑的模样,我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了。为自己的脸感到欣慰。
要脸还是要这样的脸。
人身上有多少泥
《红楼梦》有一句被经常引用的话: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一清一浊,又很容易混合在一起。男人更喜欢这样说,可谁愿意承认自己是一堆泥呢?现代文明人讲究洁净,谁愿意让自己身上沾泥呢?
人的一生都在躲避泥,天天洗泥,直到洗死,死后还要通身擦洗一遍。擦洗干净以后却要人土为安,最终化为泥土。人都是土里刨食,最后被泥土所吃。人虽然厌恶泥,却注定要和泥为伴,难解难分,相互转化。
由此看来,无论男女都是泥做的。
摸摸身上的肉,用力掐会痛,用刀子割会流血,怎么会是泥呢?当你接触水,认真观察水的时候,就由不得你不信——游泳中心有两个池子,大池50米长,8个泳道,可举行正式的比赛,平时专业运动员在这里训练。还有一个浅水小池,供初学游泳者在里面练习水性。大池是循环水,永远淸澈湛蓝,一碧到底。小池是死水,一周换一次水,换上新水后能清澈两天,第三天就有点像清汤的颜色,第七天就变成了广东的沥汤。我一直在大池里游,只是对小池里水的颜色感到奇怪,没有想的太多。
有一次服务员放水清理小池,我走过去看,不禁大吃一惊,池底一层黄糊糊的粘泥。我问服务员这泥是哪来的?服务员对我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说是人身上掉下来的。我仍不解:人身上哪有这么多泥?
答:人身上都是泥。
这泥是哪儿来的呢?下水者只穿一件游泳衣,下水前要经过检查身体,交费,对年龄和级别也有不太严格的要求——这就是说来游泳的人大都比较“体面干净”,不是随随便便谁都可以来的。排除了下水者把自然泥带进池子的可能性,那些泥就只能是游泳者自身产生的,自然产生的。
看了这一幕,谁还敢说自己“体面干净”呢?
此后再看社交场合那些红男绿女,会场上主席台上那些衣冠楚楚的人物,车站、码头、广场上那些拥挤的人群,觉得和自己一样都有一股泥腥味。下了水池没有一个人能保持神秘感,水真是一种伟大的液体,不仅一视同仁地接待所有的裸体,还能测出裸体上的泥。
农民讲,出水才见两腿泥。永不沾水,就不显泥。
文明人发明衣服就是为了遮泥,遮住泥就是遮住了羞。所以到处都只见衣服不见泥,人于是就变得大模大样了。
热了容易出泥,即使是刚洗完澡,再一出汗,仍是一抓一把泥。“四淸”时有句名言:“让干部下楼洗个热水澡”。历届政治运动都运用热水下泥这一道理。
不仅政治运动出泥,体育运动也出泥,如果人站在水池子里不动,池底就不会存那么多泥。谁若不承认自己有泥,一运动泥就出来了,运动洗泥。
大池子里游泳的人更多,池底反而看不到黄泥,因为是活水。活水冲泥,死水存泥。一个人也一样,不活动泥就往里长,久而久之,泥把内脏封死,离整个人变为泥土就不远了。
泥养人,泥埋人,人讨厌泥,人又沾泥、生泥。一部人类史,就是生命和泥合合分分、争争斗斗。
大自然设计的规律真是绝妙,没有任何生灵能够违背。为人该躲泥的时候就得躲,该承认有泥的时候也得承认。顺其自然,抵制不自然,方能自自然然。
活埋和埋活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一位知识界的百岁老人,不知为什么他的家人只说他99岁。邻居们笑着说:几年前他就是99,老也活不到100岁,就老也不会生病。老寿星自己承认是103岁,且耳聪目明,思维敏捷,口齿清楚,简直是成精了!他并不是生活在农村(至今为止发现的百岁以上老寿星大都生活在乡村〉,也不是没有文化,生活单纯。而是一生都生活在大都市里,经历丰富;当过翻译,当过律师,还行过医……我像其他见到他的人一样,不论出于礼貌还是出于好竒,都先询问他的养生术。老人说:“我的养生秘诀只有一句话,六十不死就该活埋。”我不解:“您这种活埋可真埋得好,越埋活得越好。”“这就叫活埋,越埋越活。不是死埋,埋死!”我想起日本一部著名的影片《犹山节考》,一个偏僻贫穷的山区,有一个法律般严格的风俗:人活到60岁就要被活埋。一个大雪天,儿子背着已经60岁的母亲上山活埋,儿子不忍,母亲则泰然,欣然,自己死了可节省下粮食给渐渐长大的子孙。老的不去,晚辈怎办能长大成人?
老寿星的“活埋养生法”显然不是《犹山节考》里的埋法。我继续请教,老人讲出一番理论英国诗人米尔顿总结老年人最大的毛病就是贪,到老了什么都没有了,还是有野心。西方人直来直去说实话,东方文明讲究含蓄,不说老年人的缺点,只讲老年人应该注意养生。要养生先养心,用曾国藩的话说叫“君逸乃劳省思虑,除烦恼”。所有的中国养生学都叫人要清心寡欲,淡泊无为,定静生慧,活了257岁的李庆远在《长生总诀》中归纳出十条:“打坐、降心、炼性、超界、敬信、断缘、收心、简事、真观、泰定。”有多少人能做得到?养生术一大堆,操作起来很困难。
老人发明了这个简单易行的办法,一到60岁就把自己活埋,有了被活埋的勇气和智慧,视自己是该死的人了,就能治贪和消除野心了,再要降心、断缘、泰定就比较容易了。他如果不是在60岁的时候就把自己活埋了,怎能平安度过一场接一场的运动?置之死地而后生,到了90多岁反而写出了两本书,一下子跻身老作家的行列,不全是因为写作的时间长,而是开始写作的时间晚。
把自己埋起来,躲避灾祸和烦恼,干自己喜欢的事。既然是自己喜欢的就会有助于养生,在自己喜欢中活,活得喜欢。
养生的办法很多,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能持之以恒,就是福气。
极限
这本是一个数学概念,用以说明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临界线即便坚硬如钢铁,加热到一定的温度也会熔化,改变成分。
人更是无处不受到自。身极限的制约生命有极限,自古至今没有万寿无疆的人。人的体能有极限。在体育运动中,世界纪录是全人类的极限,亚洲纪录是亚洲人的极限,中国纪录是中国人的极限。人的精神也有极限,超过这个极限精神就会崩溃,或做出极端的反常的举动,或成为精神病人。人的能力有极限,周围一些不如意的事情就是不能消除;经济发展到某一地步就是上不去,不能从低谷爬上来。普通人有普通人的难处,当官的有当官的尴尬,连明星明到一定的程度也再难发出新的光亮……然而,命运还赋予人类一个永远的使命,就是不断地向自身的极限挑战。这也是历史所证明人类不得不遵循的生存法则:承认极限,又不囿于极限,千方百计地突破极限,否则人类自身以及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心理环境和物质条件,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进步。事实证明,人的极限不是不可突破的。生命有极限,同时又有巨大的潜力。人类发明体育运动,就是公开宣告向人的极限冲击。冲破极限者就是胜利者,百年奥运的历史留下了一项项人类成功地突破自身极限的纪录。男子百米,百年前最好成绩是12秒,当时人们就认为12秒是人类的极限。以后便一点点地突破,11秒,10秒,直至1996年7月27日晚9时,“黑飞人”多诺万,贝利以滚雷闪电般的速度冲过终点,让每一个看见那场景的人都感受到了人的力量和速度,并为这力量和速度而振奋。他以9.84秒的成绩创造了新的世界纪录。这个纪录随之又成了新极限。
不断冲击旧的极限,创造新的极限,哪怕就是短短的一瞬间。
生命需要辉煌灿烂地突破了人类极限的瞬间,它激励自己和别人,证明人的潜力是无穷尽的。这样的瞬间是美丽而永恒的。人类的文明史就是被无数个这样的瞬间所推动。
爱因斯坦的大脑被认为突破了人的极限。印刷、火药、蒸汽机、飞机、电子等重大的发明创造,无一不是突破了人类正常思维极限的结果。前辈大师们不朽的经典之作,也都是冲破人类自身极限的成果。焦裕禄忍受病痛、投人工作的热情和毅力,突破了正常人的极限。突破了人的极限,凡人就成了超人,就是天才。所谓“超水平发挥”,就是超越了极限。
极限是一种艰深,一种完美,一种常人难以忍受的劳苦。突破极限又是少有的极大的快乐和幸运。
保持一种临界状态,敢于向人的极限挑战——生命的美丽之处在于此,生活的魅力也在于此。
生命中的软与硬
去年一位朋友掉了牙齿,换上一口假牙,洁白而整齐,他却经常抱怨感觉不对了,一下子觉得自己老了。我对此不甚理解,看上去他的假牙比以前的真齿还要漂亮坚硬,只会使他变得年轻了,怎会发出老之已至的感叹?也许是作家太敏感太脆弱了……前不久我从外面回到家里,有点渴也有点饿,见桌上摆着一盘洗好的名叫红富士的苹果,拿起一个就咬。这种苹果肉质紧密,被我咬下了一大块,却感到自己的嘴里也有点不对劲儿,赶紧吐出苹果,才知上面的门牙少了一颗,那颗牙还插在苹果肉里。
这对我打击可不小,对照镜子仔细端详自己的嘴,果然变了——掉了这一顆牙不仅使整张脸都变了,甚至连气质也变了,我把双唇噘起来像老大爷,把嘴瘪进去则如老太太。我对着镜子反复演示,一番感慨,一番痛悔,一番愤怒,是谁搞出的这种鬼苹果,还起了这么个怪名字,我对他有“没齿之恨”!说来也怪,牙齿是人身上最坚硬的东西,到老的时候很少有牙齿不坏的。舌头是软的,且运动量比牙齿还要大:吃东西的时候用牙齿也要用舌头,而说话的时候只用舌头不用牙齿。人活一生,说话的时间肯‘定要比吃饭的时间长,不要说人到老了,即便是人到死的时候,也很少有坏舌头的。用牙齿把人咬死太难了,而“舌头底下却能压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