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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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演绎法(2)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是3月4日,我比平时起得要早一点。我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因为知道我一直喜欢晚起,所以还没有为我准备座位,我的那份咖啡也没有预备好。一时间我一股无名火起,立刻按铃告诉房东太太,我应该吃早餐了。然后我随手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翻看,借此来打发等待早餐的时间,而我的同伴则依旧一声不响地只顾吃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有人在标题下面用铅笔做了记号,我自然地被吸引了过去。

文章的标题未免稍嫌夸大,叫做“生活宝鉴”。这篇文章企图向人们证明:一个具有敏锐观察力的人,如果能够精确系统地观察他所接触的事物,那么他将有非常大的收获。我觉得这篇文章比较有意思,虽然有其独到的想法,但是看到最后却未免荒唐。其论述过程严密而紧凑,但是得出的结论却未免有些牵强。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瞬间出现的表情、脸上的肌肉以及眼睛的每一丝运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的活动。据作者称,如果一个人在观察和分析方面素有锻炼,那么欺骗他就是不可能的事。他所作出的逻辑推导简直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的准确。但是在我这个门外汉看来,这些结论确实非常惊人,在他们搞清楚他是怎么得到这样的结论之前,他们一定会把他当成一个先知的。

作者说:“一个拥有严密思维逻辑的人,不必亲眼见到或者听说大西洋或者尼亚加拉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的存在。整个生活就像是一条巨大而完整的链条,只要窥见其中一环,余下链条的情况就完全可以推断出来了。推断与分析也像其他学科一样,想要掌握就必须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有些人虽然穷其毕生的精力,但是依然没能达到登峰造极的境地。对于初学者来说,在着手研究难度较大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之前,不妨先从熟悉的、比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对刚刚遇到的陌生人,一眼就应当辨识出这人的职业和过去。这样的训练看似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有效地令一个人的观察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让人们了解到应该从哪里入手观察,应该观察哪些东西。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趼子、面部的表情、衬衣的袖口等等,不论从上面所说的哪一点来观察,都能很容易地判断出他的职业来。如果将这些观察到的情形联系起来,还得不到确切结论的话,那就真的是令人费解了。”

读到这里,我把杂志甩在桌上,大声说道:“简直废话连篇!我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无聊的文章。”

“什么文章?”福尔摩斯问。

“喏,就是这个。”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小汤匙将那篇文章指给他,“你大概已经读过了,下边还画着铅笔道。这篇文章写得漂亮,这点我承认,但是我读了之后,还是免不了生气。这显然是不知哪个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家伙在书房里头脑发热想出来的一套胡话。根本就不切合实际。我倒是愿意把他关进地下三等火车车厢里,叫他把同车所有人的职业都说出来试试。我敢打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

“那你输定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你?”

“是啊,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很在行。我在文章里提出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是荒谬,但它其实是非常实际的,实际到什么程度呢,我就是靠着它混饭吃的。”

“你是怎样靠它生活的?”我不禁追问。

“我有自己的职业。全世界干我这一行的,恐怕仅此一位。我是一位‘咨询侦探’,你大概能理解这是干什么的吧。在伦敦城里,有很多官方和私人的侦探。每当这些人遇到了什么困难,他们就会来找我,我就给他们提一点建议,将他们引入正轨。只要他们将其所有的线索提供给我,我通常就能凭着我所掌握的犯罪史的知识,纠正他们的错误。各种犯罪行为都会有一些共同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详细情况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个案子还无法作出解释,那可就是怪事了。雷斯垂德在侦探这一行也算是比较有名的了,最近他在一桩伪造案里失去了线索,所以他才来找我。”

“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大多是私人侦探派来向我咨询的,那些侦探遇到了一些麻烦,需要我加以指引。我仔细听他们讲述了事情的经过,然后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他们——我就是这样赚钱的。”

我说:“你是说,别人即使亲眼目睹各种细节都没办法解决的事情,你都可以足不出户地解决掉?”

“差不多吧。因为我有能力去凭直觉分析事物。偶尔会有一两件稍微复杂的案子,那么我就得出门走走,亲自去作侦察了。你知道,我有许多在你看来稀奇古怪的知识,将这些知识用到案子上去,就可以使问题迎刃而解。你虽然对我那篇文章里所说的几种推断法嗤之以鼻,但是它们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是非常重要的。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咱们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当时你好像还显得很惊讶。”

“但是,那之前一定有人和你说过。”

“没人告诉过我。当时我一眼就看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期形成的习惯,一个印象就从我的脑子里闪过,所以我并没有经过按部就班的推理就得出了结论,但是其中依旧有着一定的步骤。关于你的事,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有着医务工作者的气质,但是身形动作像个军人。那么他应该是个军医。他大概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的脸比较黝黑,可是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说明他原来并不黑,那就一定是晒出来的。他面容憔悴,说明他是大病初愈。他的左臂受过伤,因为现在的动作看起来还有些僵硬不自然。那么从整体来看,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臂部还负过伤,这是什么地方呢?当然只能是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推理,所用的时间还不到一秒钟,所以我就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讶呢。”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么一说,这件事还真是挺简单。你让我想到了爱伦·坡作品中的侦探杜宾。没想到除了小说以外,竟会真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起来,把他的烟斗点燃。他说:“你想把我和杜宾相提并论来称赞我。可在我看来,那家伙实在是微不足道。他总是静默一刻钟,然后突然说出他朋友的心事,这种小花招未免太做作了,简直是肤浅。没错,他在分析问题方面很有些天分,但绝不是爱伦·坡理想中的非凡人物。”

我问道:“那么你看过加博里约的作品吗?你认为勒高克这个人物怎么样,他算得上是个侦探了吧?”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没好气地说道:“勒高克是个笨蛋,完全不中用。他只有一点还值得称道,就是他的精力。我简直烦透那本书了,书中不过是谈论怎样去查找不知名的罪犯。这种问题我能在一天之内解决,可是勒高克那个白痴却花了六个月。用这么长的时间,简直能给侦探们写一本教科书,教导他们怎样少走弯路。”

听到他把我所钦佩的两个人物贬得一文不值,我心里感到非常恼火。于是我走到窗边,望着下面繁华的街道,自言自语地说:“这个人或许的确很聪明,但是他却太目中无人了。”

他不无抱怨地说:“这些天一直没什么案子发生,也没什么罪犯的消息,长此以往的话,头脑就没处可用了。我的才能足以使我成名,自古以来还从没有人能像我这样,在侦破案件上既有天赋又有这样深入的研究。但是结果如何呢?竟然落得没有案子可查,顶多也都是一些幼稚的犯罪,动机都是浅显易见,就连那些苏格兰场的人都能一眼识破。”

听了他这些大言不惭的话,我浑身不自在。我想最好还是换个话题。

“这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窗外街上一个体格魁伟、衣着朴素的人说。他在街边慢慢走着,挨个门地寻找门牌号码,看起来非常焦急。他手里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应该是个送信的。

福尔摩斯说:“你说的是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中士吗?”

我心中暗想:“又在吹牛了,他明明知道我没法证实他说的是否正确。”

这个念头还没从脑中消失,就见我们观察的那个人发现了我们的门牌之后,从街的对面飞奔过来。之后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有人用低沉的声音说话,接着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一进房间,就将那封信交给了我的朋友,他说:“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这可是挫一下福尔摩斯傲气的好机会,他刚才信口胡说,居然没想到会有这一步。我尽量比较温和地问道:“小伙子,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是当差的,先生,”那人粗声粗气地回答,“我的制服拿去补了。”

“那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一边追问,一边略带恶意地瞟了福尔摩斯一眼。

“中士,先生,我曾经在皇家海军陆战队轻步兵队服役。先生,没有回信吗?好的,先生。”

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礼,然后下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