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像里兹饭店那样大的钻石》(2)
有将近半分钟的时间,A.J.就待在那里,然后他接着说话,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伊斯梅在工作,我没事。不需要给她打电话。”
“你刚才有一会儿失去了意识。”兰比亚斯说。
“什么?”
“你昏过去了。”
“噢,天哪。那只是一时走神,我小时候经常那样,成年后很少再犯,除了在压力特别大的时候。”
“你应该去看看医生。”
“不,没事,真的。我只想找到我的书。”
“你去的话,我会感觉好一点。”兰比亚斯坚持道,“你今天早上受到很大的打击,我也知道你是一个人住。我要送你去医院,然后我要让你的妻姐、姐夫去那里找你。同时,我会让我的人看看能不能找到关于你那本书的什么线索。”
在医院里,A.J.等待,填表,等待,脱衣服,等待,接受检查,等待,穿上衣服,等待,接受更多的检查,等待,再脱衣服。最后,一位中年的全科医生为他看病。女医生并不特别担心他这样的突然发作。然而各项检查表明对于他这样三十九岁的男性来说,他的血压和胆固醇水平正好处于偏高这一区间。她询问A.J.的生活方式。他实话实说地回答道:“我不是您所称的那种酒鬼,不过我的确喜欢至少每星期一次把自己灌醉。偶尔抽烟,吃的全都是冷冻食品。我很少用牙线。我曾是个长跑运动员,但是现在根本不锻炼。我一个人住,也没有值得维系的人际关系。自从我妻子去世后,我也讨厌起自己的工作。”
“哦,就这些吗?”医生问,“您还是个年轻人,费克里先生,可是一个人的身体只能承受那么多。如果您想自杀,我当然能想到更快、更容易的方式。您想死吗?”
A.J.一时答不上来。
“因为要是您真的想死,我可以安排对您进行精神方面的观察。”
“我不想死,”过了一会儿A.J.说,“我只是觉得很难一直待在这里。您觉得我疯了吗?”
“不。我能明白您为什么有那种感觉。你正在经历一段艰难时期。先从锻炼开始吧,”她说,“您会感觉好些的。”
“好吧。”
“您妻子挺可爱的,”医生说,“我以前参加过您妻子在书店组织的母女读书会。我的女儿现在还在您那里做兼职。”
“莫莉·克洛克?”
“克洛克是我先生的姓。我是罗森医生。”她敲敲自己的名牌。
在医院大厅里,A.J.看到了熟悉的一幕。“您会介意吗?”一位穿着粉红色实习服的护士拿着一本破旧的大众市场平装本,递给一个穿着肘部有补丁的灯芯绒西装上衣的男人。
“我很乐意,”丹尼尔·帕里什说,“你叫什么名字?”
“吉尔,就是‘杰克和吉尔去爬山’里面的吉尔。梅西,就是那家百货公司的名字。我读过您所有的书,但我最喜欢这一本。嗯,到目前为止吧。”
“那可是普遍的看法,山上的吉尔。”丹尼尔不是开玩笑。他的其他书都不如第一本畅销。
“我根本表达不出它对我有多么大的意义。嗯,我一想到它就会流泪。”她低头垂目,像位艺妓那样恭敬,“是这本书让我想当一名护士!我才来这里上班。自从我得知您住在这个镇后,就一直希望您哪天会来这儿。”
“你是说,你希望我生病?”丹尼尔微笑着说。
“不,当然不是!”她脸红了,然后捣了一下他的胳膊,“你!你真坏!”
“我是坏,”丹尼尔回答,“我的确坏得要命。”
妮可第一次见到丹尼尔·帕里什时,曾评论他长得帅,可以在本地新闻台当新闻节目主持人了。等开车回到家时,她修改了她的看法:“他的眼睛太小,不适合做新闻节目主持人。他可以当天气预报员。”
“他的确声音洪亮。”A.J.当时说。
“如果那个人告诉你暴风雨已经过去,你绝对会相信他的话。哪怕你正在被风吹雨打,你还是很可能会相信他的话的。”她说。
A.J.打断了那番调情。“丹,”他说,“我还以为他们给你的妻子打电话了呢。”A.J.可不会拐弯抹角。
丹尼尔清清嗓子。“她身体有点不舒服,所以我来了。你怎么样,老兄?”丹尼尔喜欢叫A.J.“老兄”,尽管事实上,丹尼尔比A.J.大五岁。
“我破了大财,医生说我快死了,不过除此之外,我状态奇佳。”镇静剂让他看问题别具慧眼。
“好极了。我们去喝一杯吧。”丹尼尔转向吉尔护士,在她耳畔低语了几句。丹尼尔把她那本书还给她时,A.J.看到他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来吧,你这主管葡萄园的大君!”丹尼尔说着朝门口走去。
尽管A.J.爱书,还拥有一家书店,但他不是特别喜欢作家。他觉得他们不修边幅、自恋、傻乎乎的,通常也不讨人喜欢。他尽量避免认识那些写了他很喜欢的书的作家,担心作家本人会破坏他对那些书的感觉。幸好,他不是很喜欢丹尼尔的书,就连他那本受欢迎的第一部长篇也不是很喜欢。至于丹尼尔其人呢?嗯,他一定程度上让A.J.感到开心。换句话说,丹尼尔·帕里什是A.J.最亲密的朋友之一。
“这要怪我自己。”第二杯啤酒下肚,A.J.说,“本来应该买保险的,本来应该放进保险柜的,本来不应该在喝酒时把它拿出来的。不管是谁偷的,我不能说自己完全没有过失。”镇静剂加上酒精,让A.J.放松下来,把他变得像位哲学家。丹尼尔拿起酒壶又给他倒了一杯。
“别那样了,A.J.,别自责了。”丹尼尔说。
“这对我就是当头棒喝啊,”A.J.说,“我绝对要少喝点酒了。”
“喝完这杯再说。”丹尼尔打趣道。他们碰了杯。一个女高中生走进酒吧,她穿着粗斜纹布毛边短裤,短得底边那里露出了一点屁股。丹尼尔朝她举起酒杯。“衣服不错!”那个女生对他竖起了中指。“你得戒酒了,我也不能再背着伊斯梅偷情了,”丹尼尔说。“可是紧接着我就看到了那样的短裤,我的决心遭遇严峻考验。今天晚上真可笑。那个护士!那条短裤!”
A.J.呷了口啤酒。“书写得怎么样?”
丹尼尔耸耸肩。“是一本书,就会有内页、有封面,就会有情节、人物、枝枝叶叶。它会反映出我多年来在创作上研究、推敲和实践的成果。尽管如此,它还是肯定不会像我在二十五岁时写的第一本书那样受欢迎。”
“倒霉蛋。”A.J.说。
“我挺有把握你会赢得本年度倒霉蛋大奖的,老兄。”
“我可真是走运啊。”
“坡是个差劲的作家,你知道吗?《帖木儿》是最差劲的,是模仿拜伦的无聊作品。如果它是那种他妈的还像样一点的第一版,还算好。你没了它应该感到高兴啊。反正我讨厌可以收藏的书。人们对某些故纸堆可真是如痴如醉的。重要的是思想,伙计。里面的字句。”丹尼尔·帕里什说。
A.J.喝完杯中酒。“这位先生,你是个白痴。”
调查持续了一个月,在艾丽丝岛警察局的时间观念里,那就像是一年。兰比亚斯和他那一组人在事发现场未能找到相关的实物证据。除了扔掉酒瓶、清理咖喱肉,罪犯显然还把自己留在那套住宅里的指纹全都抹掉了。调查人员询问了A.J.的雇员以及他在艾丽丝岛上为数不多的几位朋友和亲戚。这些面谈都没取得特别能将某人定罪的结果。也没有书本经销商和拍卖行报告有什么《帖木儿》出现在市场上。(当然,拍卖行在这种事情上是出了名的低调。)调查无果。那本书不见了,A.J.知道自己再也不会见到它了。
那个玻璃盒现在是没用了,A.J.拿不准该拿它怎么办。他没有别的珍本书。然而玻璃盒挺贵的,将近五百美元。他内心残留的乐观一面想去相信会遇到更好的东西,可以放进玻璃盒。购买时,人家告诉他也可以用来存放雪茄。
鉴于一时退休无望,A.J.就读样书、回邮件、接电话,甚至还写了一两张货架卡。夜里,书店打烊后,他又开始跑步。长跑中有很多难题,但是最大的难题之一,是把钥匙放在哪里。到最后,A.J.决定不锁前门。照他估计,店里没有一样东西值得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