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创造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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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引言:美国的创新天赋(2)

托马斯·爱迪生被看成是美国最重要的发明家,他名下的专利多达1093项,但他最重要的工作是通过研发和商业推广的漫长过程把发明的理论转化成创新的现实。他告诫助手:“我们必须拿出成果,不能像有些德国教授那样,毕生研究蜜蜂身上的绒毛。”爱迪生之前的数十位实验者,已经在加热白炽灯丝上下了很多工夫,他们中的佼佼者有一天也会取得成功。但是,爱迪生出类拔萃的创新在于弄清楚一点:他必须找出一个途径,把灯泡整合进一个经济实用且安全可靠的电气系统之中,否则他发明的电灯泡就纯粹是个新玩意儿而已。要想使办公室或家里的电灯开关发挥作用,你就需要依赖以下部件协同运转:发电机、电缆和无数的接头,这些都需要设计并投入人力物力制造出来,这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爱迪生还扮演了创业者的角色:融资、处理法律事务及培育市场。所以,爱迪生是一位最伟大的创新者。

没有创新的发明只不过是一种消遣。专利在一些产业中非常重要,如制药产业,但在其他产业却并非如此,如机器制造。不过它们所发挥的作用都被夸大了,因为一项专利的发明只是一个开端,有商业价值的专利不到10%。莱梅尔逊项目的一项研究表明,只有不到1%的专利具有创新价值。约翰·沃特(John Vaught)在1975年为惠普公司发明的喷墨打印机,或是200年前伊莱·惠特尼(Eli Whitney)的粗陋的轧棉机,才是这种百里挑一的发明。这本书中的一些创新者是发明家,他们将发明申请了专利并应用于社会生活;但也有一些创新者没有任何发明。少数人有科学发现,但绝少有人精通任何纯科学分支。他们的独特之处不是他们申请了专利或阐明了一组公式,而是他们以某种方式把最重要的创意转变成了商业现实,并带来巨大冲击。在历史进入18世纪时,塞缪尔·斯莱特(Samuel Slater)和弗朗西斯·卡波特·洛厄尔(Francis Cabot Lowell)使马萨诸塞成为棉纺中心,但他们没有发明那些机器设备。那些设备是他们从英国“偷”来的。

这本书中的创新主角儿们可谓三教九流,他们在美国包容、平等的社会风气中成长。看看美国历次经济大变革的主要缔造者是些什么样的人,你就会特别吃惊。他们当中有卡车司机、肖像画家、修鞋匠、哈佛大学教授、海员、卖蔬菜和水果的侨民、毒贩、美发师、小商贩、广告员、磨房主、不识字的奴隶女儿、20世纪60年代旧金山街头的暴乱分子、海滩出租车司机、女裁缝、钢琴销售员、发电厂的工头、“二战”末期在战舰上无所事事的美国海军士兵、花花公子、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五金店老板、小职员……当然,还有两位自行车技工。

但改变历史的创新者多具备一种救赎的品德,此类人数量之多,令人惊讶。他们想改善我们的生活,想把从前上层社会才能享受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给所有人。阿马德奥·贾尼尼(Amadeo Giannini)开设分行服务于平民。在乔治·伊士曼(George Eastman)之前,显影冲印图片的摄影师简直需要具有化学博士学位。计算机专家长期藐视AOL的电子邮箱,但是史蒂夫·凯斯(Steve Case)让无数人用上了这些电子邮箱和互联网。乔治·多里奥特(Georges Doriot)和随后的迈克尔·米尔肯(Michael Milken)把有优秀商业计划的创业者从靠个人关系融资的境况中解放出来。加里·基尔代尔(Gary Kildall)和肯·奥尔森(Ken Olsen)扩展了电脑用户,使电脑不再由少数精英独享。皮埃尔·奥米迪亚(Pier r e Omidyar)在eBay 网上创建了民主的供需关系。雷蒙德·史密斯(Raymond Smith)把赌场从烟雾缭绕、全是男人的昏暗房间改造成了公共娱乐场所。胡安·特里普(Juan Trippe)和唐纳德·伯尔(Donald Burr)使民航大众化,向每个人开放了飞行的天空。

有人可能会说这是浪漫的臆想,那些大众化的推行者不过是为了争取高额利润才去迎合普通人。当然,这些人服务大众的目的绝不是为了让自己受穷,但根据我对这些创新人士生平的研究,他们的动机并不总是赚钱。他们各有追求——毫无疑问,罗伯特·富尔顿多年来依赖他人为生。亨利·福特若是为了钱,他就该按照合伙人的需求制造汽车,这会让他在早年赚更多的钱。贾尼尼尽一切可能避免个人财富,他深受家庭早年的争斗带来的民粹主义的鼓舞。成为上帝的代言人,服务全人类是摩尔斯、维尔、刘易斯·塔潘(Lewis Tappan,提供商人信用评级信息)、西奥多·朱达(Theodore Judah,提出在高山峻岭修建铁路)、奥尔森和马萨·马蒂尔达·哈泼(Martha Matilda H a r p e r,美容业)等人的最终愿望。约翰·沃纳梅克(John Wanamaker)忠于基督教的道德规范,他一改南北战争前通行的讨价还价习俗,在他著名的费城百货商店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我把创新者称为大众化的推行者,他们有利他精神,但无疑也掺杂了虚荣心,还渴望成为受赞美的施恩者,渴望得到同行的认同。有这种复杂的想法并没有错。对于爱迪生和埃德温·阿姆斯特朗,满足科学探索中的好奇胜过一切;对于约翰·菲奇(John Fitch,蒸汽船),他要得到的是社会的认可;对于C·J·沃克夫人(C.J.Walker,美容护理),她追求的是主张种族自尊。无论个人的内在动机如何,在诸创新者的成功中,推行大众化的本能是显而易见的。这些创新者是英雄和施恩者,但他们不是圣人。我认为描绘出他们的本色极为重要,而不要过滤掉他们那个时代的禁忌与偏见及他们自身的恶习。所谓瑕不掩瑜,粉饰瑕疵反而会妨碍我们对他们理解,虽然他们创立的公司往往不持这种观点。许多公司尽力帮助我查找其档案并搜索以前的记忆。很少有公司像合科技公司(United Technologies)那样珍视他们的历史,他们仍细心保存着最初的奥的斯(Otis)电梯。颇有意义的是,我们还能看到1世纪60年代以来奥的斯公司的产品开发历史资料,它详细记录了不同时期的工程师们进行各种计算的铅笔记号:必须使用多少缆绳,棘齿数目,蒸汽机的规格,平台的尺寸、形状和重量,以及锻铁制动器的数目。那时,电梯制作显然是一门手艺活儿,并不可以大批量生产。另一方面,美洲银行公然阻碍我将其创始人阿马德奥·贾尼尼列入本书,因为在其传略中,我提及他曾用过的一个反犹太的绰号。贾尼尼是一个重要的创新者,并且“利在千秋”。这里没有任何暗示,说今天的美洲银行——美国最大的银行——有任何偏见。贾尼尼自己是以色列国的支持者,有极其高尚的品质,但是有必要结合他们生活的时代背景来审视这些创新者,而不是把他们塑造成雪花石膏人像。

我关注过去两个世纪来各个领域中的重要创新者,从约翰·菲奇在特拉华河上的蒸汽船服务到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在Google上的电子服务,包括一些后来评价有失公允的创新者,如奥利弗·埃文斯(Oliver Evans),他设计出高压蒸汽机和第一条自动化生产线。显然,具有创造才能的美国人何止千千万万,他们在不经意间摆弄着机器,为实用化改进添砖加瓦,这是美国进步的关键,但他们的名字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我们必须谨记,少数天才创新者是扎根于无数的劳动大众中的。随着万国博览会于1851年在伦敦水晶宫举办,美国的创新成了那里夺目的风景,英国议会派遣著名的制造商约瑟夫·惠特沃思(Joseph Whitworth)和教育家乔治·沃利斯(George Wallis)来了解他们所说的“美国制造体系”。他们总结出美国进步的关键在于“在工厂运转中盛行的普遍智慧”。沃利斯归结于“发明创造的处理权”以及“公立学校体制注重全民教育”。山姆·柯尔特(Sam Colt)在伦敦开枪械厂的时候常常谩骂美国人的机械学(后来这个厂关掉了)。

本书收录了70位创新者,外加一个包含了101位当代创新精英的群英谱。研究助理戴维·列菲衡量了数百个创新者所取得的成就,从中筛选出了这些精英,此外,斯隆基金会推荐的三位学术顾问对此作了指导——他们不以任何方式对我的最终选择承担责任。显然,我不会把我自己限制在技术范畴,除非是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所阐述的那种广义的技术,即由所有更好的方法和组织构成的、以提升新老资本效率的技术进步。这包括很多东西:科学发现的进展、多项发明的要素结合、劳动重组、融资/交易/营销的新概念。当然,莱特兄弟在入选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另一个人:在1907年那个壮丽的日子,欢呼的人群中观看威尔伯驾机飞越哈得孙河的那位小孩子——胡安·特里普,他后来在泛美航空公司开辟了大众航空旅行。我不会装做能领会所有科学的复杂性,更不会装做能把其细微差别转换成大众话语,但若是社会历史工作所必需,我仍试图描述技术性问题。总体上,我相信这些侧面会清楚地揭示创新过程。对于所有主题,我都要问:为什么是这个人,为什么是这个时代的美国?创新有怎样的来龙去脉?这些个体的共同点是什么,彼此间独特的又是什么?政府扮演了什么角色?是什么驱使他们把想法变为人们需要的产品或服务,他们的动力是金钱还是理想?

毋庸讳言,正是妇女、非洲裔美国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的贡献点亮了这本书,因为是他们点亮了创新的历史。对于弗雷德里克·麦金利·琼斯(Frederick McKinley Jones)这样的黑人,即使他取得了60项专利,发明了冷藏车,但要为大规模创新融资也是不可能的事。沃克夫人和加勒特·摩根(Gar r ett Mor gan)这样的黑人创新者克服了巨大的社会不公。妇女们还必须克服社会的种种偏见:除了操持家务,还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拉塞尔·西蒙斯(Russell Simmons)、王安(An Wang)、贝里·戈迪(Berry Gordy)和奥普拉·温弗瑞(Oprah Winfrey)都曾引领更有前途的潮流。掌上电脑的先驱唐娜·杜宾斯基(Donna Dubinksy)和惠普公司的革新者卡莱顿·菲奥莉娜(Carleton Fiorina)提出,把妇女们归入只为其他妇女而去创新的人,会是多么失败。

发明家的传记中总有很多的溢美之词,但很少有人能从创新者的角度去审视,而且科学和技术已经被标准的历史课本所忽略。[这个不足最终在2003年有所弥补,在参考书目中列出了上下册教科书读本《创造美国》(Inventing America)]。米切尔·威尔森(Mitchell Wilson)的图解本《美国的科学与发明》(American Science and Invention)有趣地回顾了科学成就,但重点还不是写创新,并且那已是50年前的读本。在近些年,关于创新的著作有所增加。金融史学家罗伯特·索贝尔(Robert Sobel)写了9个创业者的经历,理查德·泰德洛(Richard Tedlow)写了7个,作家戴维·布朗(David Brown)写了当代35位创业者。据我所知,还没有像《他们创造了美国》这样的通俗读本,探索两个世纪美国历史上的创新者,去深入研究个人的、技术的创新,了解一个人如何影响其他人和同时代的人,以及把这些个体与同时代的事物一起放到历史背景中解读。

本书分为三篇。第一篇关注的是机械技术时代,介绍那些在从共和到南北战争早期美国的主要创新者。三项法律创新提供了一个富有建设性的法律架构:最高法院颁布法令允许自由开展跨州商业活动,并颁布了联邦专利法,确立了公司这一商业组织形式。这些法规减少了公司责任,为项目融资提供了便利。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在1791年11月提出了颇有先见之明的报告,表明美国的发展关键在于提高进口关税来激励国内制造业,“特别是与机器相关的新发明”。如他的传记作家荣·切尔诺所写,汉密尔顿是美国自由市场经济革命的先知,他是“从我们现代去到那个时代的信使”。但是由农业利益集团主宰的国会没有采纳他的建议。这些突破惰性的创新者,都是自学成才、自我鞭策的人,他们准备在任何领域一展身手。那个时代的象征是美国领军的铅笔制造商亨利·戴维·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更多人记得他是因为他是哲学先验论者,从哈佛大学毕业10年后,他选择把自己称作木匠、泥瓦匠、吹玻璃管的、粉刷匠、农民、测量员,以及作家和铅笔制造商。作坊革命从未有政治革命那么引人注目,但是他们已经开始让美国踏上了一条崭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