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本书研究背景
自20世纪40年代产生计算机以来,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等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Internet的结成,普及应用,正在改变着,甚至颠覆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商务活动模式(电子商务),极大地提高了效率和降低了交易成本,推动了人类社会和经济的飞速发展;1982年美国经济学家和未来学家奈斯比特(J.Naisbitt)在《大趋势》中,提出“信息经济”;1996年,7个发达国家和32个发展中国家的科技部长在南非开会,提出“全球信息社会(GLOBAL INFORMATION SOCIETY)”正在加速形成,信息和信息技术的作用范围已渗透、扩大到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300多年的传统工业社会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冲击和改造下,已经旧貌换新颜。全球信息产业总产值2000年已达到3.5~5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一大产业(刘列励,2001年),人类社会进入到丹尼尔·贝尔称之为的“后工业社会”,阿尔文·托夫勒称之为“第三次浪潮文明”或约翰·奈斯比特称之为的“信息社会”和李京文称之为“信息时代”的时代。本书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展开研究的。
在信息时代,一方面“信息爆炸”,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及其在地球上日趋枯竭相比较,取之不尽;另一方面,信息作为重要资源成了主要的生产要素,在企业的成本构成和价值创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改变着企业和个人的生存和生活方式。自20世纪90年代初互联网在美国开始进入商业领域后,十多年来呈爆炸式向全球扩张,目前已成为主要的信息处理与传播方式,成为一个吸纳、承载人类生产、工作与生活所需的信息支撑平台,渗透到人类活动的各个方面,带来一种全新的生存方式。信息网络已成为各种社会活动的基础。依托互联网而构建的网络生产、经营、管理、商务、金融与服务体系正在形成,并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信息经济,表现出极大的活力。
在信息时代,以数字化、网络化为基础,多媒体为特征,数字化的电子信息产品将成为新一代产业结构中的主角。互联网络的出现使信息经济得以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这打破了哈罗德·孔茨所谓的由于信息的传递范围受制于物质送达的范围,而造成信息传播的质量和广度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进而造成了实体经济与信息经济之间的矛盾。互联网利用数字通信交替处理不同信息,在技术上解决了以低成本传播和获取大量信息的难题,同时保证了信息传播的质量和广度,实现了全球范围内的信息资源共享。基于以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起步的电子商务活动出现,并成为最发展成为今天重要无法替代的经济活动形态,使得经济活动过程中的信息传递、货币支付、营销方式、市场进入与退出,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活动的信息网络化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正如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所揭示的那样,Internet通过其所产生的“新市场、新产业组织形态”等,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将“创造性的破坏(Creative Destruction)”过程普及到全球。最早发生这一过程的产业将是与Internet关系最密切的金融业。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涉及企业、居民、政府及境外诸部门,是现代经济体系运行的中枢。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金融的全球化,引发了金融的巨大变革。从理论上说,现代金融业存在的价值源于信息的不对称——即货币、资金从居民向企业转移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因此,金融企业间的竞争,实质就是信息的竞争,金融企业的信息化程度,直接代表了其竞争力的强弱,信息技术成为决定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统计,95%的现代金融创新是依赖信息技术实现的。对复杂金融产品进行定价、分析和风险管理,离开信息技术的支持是难以想象的。
由于金融服务本身不涉及物流,只涉及数字和符号的储存、处理和传送,故其本质上属于广义的信息产业,最适合借助Internet展开业务;SAP公司全球金融服务业高级副总裁贝尔德认为,整个金融业务流程都可以实现信息化,金融服务天然需要信息化支撑。由于金融业经营的货币及各种金融工具等对象和经营的业务活动都可信息化和标准化,金融活动对信息的处理和传播速度及信息的透明度都有着很强的依存性,促使金融业成了分运用信息技术最为充的行业之一。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高新民认为,如果说IT系统在农业和制造等传统产业还是一种辅助工具的话(这些行业还有机器设备、原材料、土地、种籽等生产要素),那么在金融行业绝对是业务创新的主角和领跑者,体现为核心竞争力。因为金融行业的“生产”本身就是信息服务,其生产工具就是信息系统。“银行所有的业务战略都需用信息技术来进行固化,没有IT,这些战略很难着陆。”此外,金融的服务内容有极高的“时间价值”,如关于利率、汇率和股价的频繁变动信息对信贷和证券的交易具有极强的时效性。通过金融服务数字信息化过程,就可大大缩短信息传输时间,提高“时间价值”。因此可以说,金融业是最适合信息化的行业。但在信息网络时代,信息的生产成本很高、复制成本很低(ShaPiro& Varian,1999年)。金融业面对的不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提供相同或相似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还包括与众多基于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新型网络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
信息时代给传统的金融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除了竞争方面压力加大以外,信息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特点决定了市场上的金融产品信息(包括价格、品质和供求等)将更加充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大大缩小,作为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金融企业中介的作用势必减弱,消费者的主动性和自助性将会增强,他们对金融中介的依赖将会大大减弱,因而将会出现金融非中介化(Disintermediation)倾向(Arthur Anderson,2000年)。
金融市场的开放,金融产品的丰富让人们有了多种理财途径。企业可以通过上市、集资等多种方式获取资金,客户不必再把钱存到银行升息,银行“存贷款媒介”的角色无形中被弱化,仅靠存贷款业务已经不能养活自己,金融业“脱媒”成为一种必然。所谓“脱媒”,也就是业务转型——从单纯的存款贷款转向多种经营,譬如基金和外汇买卖,银行卡、借记卡和理财服务等,即“通过研究资金流的流向来衍生金融企业的新产品,走向混业经营”,这种经营收入也叫“中间收入”。曾在美国花旗银行工作了16年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的首席信息官(CIO)程明认为,“出售服务就是出售信息”,“脱媒”后的银行所赚的“中间收入”,说到底是赚金融信息的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与科技被认为是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李建国,2001年),倘若金融业和信息技术能够从战略高度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业,必将释放出巨大的经济能量,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和科学地发展,这也是本书研究的出发点。
在这样的国际金融背景下,中国金融业必须通过科技攻关,从更广阔的视角研究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中国金融信息化的总体战略,解决金融信息化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实现金融信息系统的全面整合,增强金融创新能力,创造金融经营、管理、服务的新模式,提高中国金融的整体竞争实力,并以此带动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早在2001年3月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就明确指出:要实施“金融”等信息化重大工程。在中央关于实现社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及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整体经济方针指引下,科技部、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成立了“十五”科技攻关金融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其制订的《金融信息化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于2001年11月被科技部正式列为“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大项目。这成为中国金融信息化发展的基本框架,奠定了中国金融业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获得可持续性发展的根基,是本书研究的指导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