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民操盘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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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股票交易

在进行股票交易之前,投资者必须要开设相应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另外,在股票交易中,还有很多专业技术和交易规则需要了解。本节将简单介绍这些与交易相关的内容。

1.2.1 证券开户

投资者要想在股市进行交易,首先必须办理开户手续。由于我国有两个证券交易所,所以投资者也需要分别开设深圳证券账户卡和上海证券账户卡。

投资者准备开设证券账户时,可通过相关渠道对所在城市的证券公司进行必要的了解,然后选择一家证券公司开户。对于普通投资者,一般都是以个人名义开户,必须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亲自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开户手续。证券公司有权拒绝下列人员开户: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未经法定代理人允许者。

●证券主管机关及证券交易所的职员与雇员。

●党政机关干部、现役军人。

●证券公司的职员。

●被宣布破产且未恢复者。

●未经证券主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允许者。

●法人委托开户未能提出该法人授权开户证明者。

●曾因违反证券交易的案件在查未满三年者。

1.开立股票账户

开立股票账户是投资者进入股市进行操作的先决条件。按规定,由投资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证券公司营业部填写申请表,并交纳开户费(上海股票账户40元/户,深圳股票账户50元/户),由证券公司核查相关材料无误后,进行相关开户操作,最后给投资者发放股票账户卡。

股票账户类似于股票存折,既是投资者的代码卡,又是股民分红派息、买卖股票的有效凭证。每一个投资者只能建立一个代码,投资者在认购新股、委托买卖、代理股票过户时,必须在有关凭证上填写自己的代码。

由于我国有两个股票市场,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投资意向选择开设某一个市场的股票账户,也可同时开设两个市场的股票账户(一般都开设两个市场的)。

2.开立资金账户

开立资金账户,即委托买卖的账户,其主要作用在于确定投资者信用,表明该投资者有能力支付买股票的价款或佣金。

投资者开设资金账户,是股票投资者委托证券商或经纪人代为买卖股票时,与证券商或经纪人签订委托买卖股票的契约,确立双方为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委托人必须亲自签订受托契约并交验居民身份证和股东代码卡正本。

根据规则,凡要进行股票交易者,都必须首先到任意一家专业银行和综合性银行开设一个三方存管银行账号,以便作日后分红派息之用,此账号也可作为委托买卖资金专户,以便清算交割的顺利进行。

提示

在去银行开设账号之前,最好先咨询证券公司,确定支持银证业务的银行。

3.网上交易

投资者若准备使用网上交易(即网络炒股),可在开户时申请,也可在以后申请。申请网上交易时,还需要签署《因特网交易的开户申请表》和《网上证券交易委托协议书》等文件,并根据需要获取网上交易的认证程序。

以上开户手续完成后,一般还需要设置资金账户的密码、网上交易密码等信息,然后,就可进行查询和委托交易。

1.2.2 委托方式

在股票投资过程中,为了进行更好、更有效的投资,应该对委托方式有一定的了解。股票的委托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市价委托、现价委托和停止损失委托。

1.市价委托

市价委托是最普通最容易执行的一种委托指令,是投资者要求经纪商按交易市场当时的价格买进或卖出证券的委托形态。

采用市价委托策略买卖证券有两个好处:一是成交迅速,因为这种委托没有规定买卖的具体价格,有时在委托单交给经纪商几分钟后,即可成交;二是成交把握大,只要没有意外情况发生,该种委托一般都能得到执行。

通常,投资者急于买进或卖出股票时采用市价委托,这种方式更受那些急于在跌势中抛售股票的投资者欢迎。因为在市场股价处于下跌时,往往股价下跌的速度比股价上涨的速度来得更快,因此,采用市价委托策略可能会更有效地减少损失。

市价委托的缺陷是,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所报的卖价较高或买价较低时,容易出现高价买进或低价卖出的情况。因此,投资者选用此种委托策略时,需权衡利弊后再使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限价委托

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在提出委托买卖订单时,限定其买卖价格的委托形态。经纪商在接到投资者的这种委托后,只能按客户提出的限价或低于限价买进证券,按限价或高于限价卖出证券。如果市场上的证券价格符合客户的限价要求,经纪商就可立即成交。如果其价格不符合要求,经纪商则要耐心等待。

限价委略的优点是,投资者能以低于市价的价格买进证券或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卖出证券,从而获得较大利润。其缺陷是,当限价与市价出现偏离时,容易出现无法成交的结果。即使限价和市价持平,但若同时有市价委托出现,则市价委托就会优先成交,从而容易降低成交几率。

3.停止损失委托

停止损失委托策略,又称阻止性指令。它是指投资者委托经纪人在某种股票涨跌至其给定的上下限价格水平时,将其买卖自动转为市价委托。停止损失委托可分为停止损失买进委托与停止损失卖出委托两种。

停止损失卖出委托指的是投资者委托经纪人,在某种股票的价格下跌到某一水平或以下时,就为其卖掉股票。这种委托规定的卖价必低于当前的市价。

停止损失委托的最大优点在于,能保障投资者的既得利益和有效地防止可能出现的损失。停止损失委托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如果投资者的指令价格与市价已成交价格过于接近,则市场稍有变化,停止损失委托即可生效;但生效以后,若市价又恢复到原有状态时,则加大了投资者重新进入市场的成本。

●停止损失委托的指令价格可以与市场的最后成交价格有相当距离。例如,当市价暴跌时,经纪人可能无法为投资者按指定价格成交,这样,实际的成交价格就会大大低于指定价格。

停止损失委托是一种比较保守的委托策略,它比较适合于那些为避免风险而不计较利润多寡的投资者。

1.2.3 成交规则

投资者按一定的规则发送委托指令,最终这些指令将汇集到证券交易所,由交易所按一定的规则进行成交。因此,投资者有必要了解成交的规则。

券商在接受投资者委托后,应立即通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去执行委托。由于要买进或卖出同种证券的客户都不止一家,故他们通过双边拍卖的方式来成交。国内证券交易所内的双边拍卖形式主要采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其成交的规则如下。

1.价格优先规则

价格优先规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规则

成交时间优先顺序规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规则

成交的决定规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则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投资者委托的买卖一旦成交,则不得反悔。在未成交以前,可以撤单,撤单程序与买卖委托的过程基本相同。

1.2.4 股票交易费用

在进行股票交易时,将产生相关的交易费用,如印花税、证券公司的佣金等,下面简单介绍一些主要费用,方便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计算成本。

1.委托费

这笔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通信等方面的开支。一般按交易的单数计算,对于上海证券市场的股票、基金,上海本地券商按每笔1元收费,异地券商按每笔5元收费;交易深圳证券市场的股票、基金,券商按每笔1元收费。

2.印花税

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国家税务部门的税收。2008年9月19日开始,将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收,税率为1‰,由卖出方缴纳1‰的印花税。

印花税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印花税。印花税作为政府调控股市的一个工具,经常会进行调整。

3.佣金

这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成交后所需支付给券商的费用。上海股票、基金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向券商支付,上海股票、基金成交佣金起点为10元;深圳股票成交佣金起点为5元;深圳基金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收取佣金;债券交易佣金收取最高不超过实际成交金额的2‰。

提示

以上列出的是佣金的最高比例,通常证券公司会为资金量大、交易活跃的投资者设置一个较低的比例。

4.过户费

是指股票成交后,进行过户所需支付的费用。由于我国两家交易所不同的运作方法,上海股票采用的是“中央登记、统一托管”,所以此费用只在投资者进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时才支付此费用,深股交易时无此费用。此费用按成交股票数量(以每股为单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1元按1元收。

5.转托管费

办理深圳股票、基金转托管业务时所支付的费用。此费用按户计算,每户办理转托管时需向转出方券商支付30元。

1.2.5 T+0和T+1制度

所谓T+0或T+1是指股票交易的一种具体方式。

1.T+0制度

T+0制度是指当天买入的证券,当天又可以卖出的制度,其特点如下:

●投机性增强,投机机会增多,非常适合短线投机者的操作方式。

●由于主力可以随意买卖进出,会造成对敲盛行,主力利用虚假成交量引诱散户改变操作方向。

●随着散户买卖次数的增多,交易费用会大幅度增加,对于券商来说,是一大利好。

●散户交易次数和交易费用的增加会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从而引起投机风险的增大。

●散户船小好掉头,容易及时跟进或出逃。

2.T+1制度

T+1制度是指在当天买入的证券,当天不能卖出,必须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对于资金来说,卖出股票所得现金要到下一个交易日(即T+1日)才能完成结算,股票和现金才能划到投资者账户,即交割完毕。

现在,我国实行的是股票T+1、资金T+0的交割制度。即当天卖出股票,其现金虽然在T+1日才能结算,但在保证金账户中能体现出来,并在当天又可用卖股票的资金购买其他证券。但买入的股票,不论深、沪交易所,都要等到下午收市后半小时至一小时之后,才将所有的交易进行交割和过户。

提示

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目前只有权证采用T+0制度交易。

1.2.6 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上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一个比例,超过该比例后即停止交易。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自1998年4月起,中国证监会对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实行特别处理,即ST,该类股票涨跌幅度限制为5%。计算公式为: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1±5%)。

1.2.7 IPO和新股申购

IPO全称是Initial Public Offer(首次公开发行),是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对于投资者来说,需要了解IPO的流程,才能顺利地通过IPO申购新股。

我国上市公司IPO流程可以分为4个大的步骤:

(1)上市公司发布招股说明书,进行路演,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初步确定发行价格。

(2)由所有投资者进行申购。

(3)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

(4)上市交易。

对于中小散户投资者,没有参与定价的权利,主要参与后面两个步骤进行申购和上市交易,下面主要介绍投资者申购的过程,具体步骤如下。

(1)投资者在申购委托前,将申购款全额存入券商处开设的资金账户中。

(2)申购当日(T日),投资者按买入新股的方式,按新股发行的代码(发行代码可能与股票上市交易的代码不同)买入新股,买入价必须填写其发行价格。对于在沪市IPO的股票,按1000股为一个基本单位,申购的数量必须为1000的整数倍。对于深市IPO的股票(目前只有中小板股票),按500股为一个基本单位,申购数量必须为500的整数倍。每只IPO的股票都有单个账户申购的最高限额。

(3)验资日(T+1日),申购资金冻结在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账户中。

(4)配号日(T+2日),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证券交易所将配号传送至各证券交易所,并通过交易网络公布中签号。

(5)摇号抽签日(T+3日),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证券交易所根据抽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6)资金解冻日(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退还到投资者的资金账户中,已中签的投资者,其资金将被划走。

从以上过程可看出,投资者如果要参与IPO新股申购,其资金至少要被冻结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