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与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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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鬼屋满屋人祸(1)

没有确切的闹鬼迹象,周遭也并不像传统鬼屋般阴森可怖。这便是我对这房子的第一印象,而我也将在此度过圣诞假期。我看到这座宅舍是在大白天,太阳当空照,未见风吹雨打或是电闪雷鸣,没有任何非同寻常的骇人天象来为其造势。不仅如此,我从距此不到一英里[1]的火车站直接走来,站在屋外回头望去,还能看见货运列车在山谷间沿着铁轨平稳行进。我当然不会说一切都司空见惯,因为我觉得万物皆独特,除了平凡至极的人们。我说这话似乎自恃甚高,但我敢断言,在任何一个秋高气爽的早晨,每个看到这所房屋的人都会和我有同样的感受。

这便是我对此宅的看法。

此时我正从北方出发前往伦敦,打算途中稍作停留,查看下这座房子。由于身体欠佳,我得在乡下暂住一段时间。我的一位朋友知晓这情况后,有次刚好驾车路过这所建筑,就给我写信推荐了它。于是我在半夜上了火车,睡了一阵后又醒来坐在窗边欣赏夜空中绚丽的北极光,随后又睡着了。待我再醒来时已是白天,却总觉得自己好像完全没休息过。在那种睡眠不足、头脑发晕的状态下,我略有失态,不觉得和对面的男士起争执是在冒险。那男人伸长着腿,还喜欢乱抖,整晚一直是这幅样子。除了这没素质的行为外(当然本也不指望他能怎样),他手头还有支铅笔和一个笔记本,一刻不停地在听写着什么。随着车厢颠簸晃动,他做笔记做得越发起劲儿。我本不该管他在干什么,说不定他是个土木工程师,习惯这样随时记笔记。可他做聆听状时总直勾勾地盯着我头顶上方,眼睛瞪得很大,神态微妙,这让我忍无可忍。

那天早晨天寒地冻、死气沉沉(太阳还未升起)。窗外灰蒙蒙的小乡村火光渐淡,袅袅白烟像块帷幔一般遮住了星辰,同时也挡住了白昼。我望着这一切直至消失,而后把头转向那旅伴说:

“请原谅,先生,我身上是不是有什么奇特之处?”因为他确实像是在记录我的旅行帽或是头发的细节,细枝末节地有些过分了。

这瞪大眼睛的男人将目光从我身后收回,那架势仿佛车厢后部有百里远似的。他怜悯地望着我,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像是在同情我这无足轻重的小人物:

“先生,你身上?B。”

“先生,你说B?”我变得激动起来。

“我和你无冤无仇,先生,”男人答说。“请让我好好聆听·。”

他停顿了一下后清晰地发出这个元音,并记了下来。

一开始我惊恐万分,在特快列车碰到个疯子却没法联系上列车长,着实不是开玩笑的。不过想到这位绅士可能是所谓的“招魂术士”,我也就释然了。我对这派系的(部分)人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但毫不信任。我正欲向其求证,却被他抢先一步。

“请你担待了,”那绅士轻蔑地说道,“我超越常人太多,以至于自己还费心。我整晚都在与灵界往来,其实现在每天无时无刻不如此。”

“哦!”我有些没好气。

“今晚的会议,”绅士翻了几页笔记,继续道,“是从这条讯息开始的:‘罪恶行径的传播会导致良好品德的腐化。’”

“很有道理,”我说,“但真的是全新理论吗?”

“从魂灵那儿是第一次收到,”绅士回答。

我只得再度重复那恶声恶气的“哦!”,问他是否能有幸一闻最新讯息。

“一鸟在手,”他满脸庄重地读着最后一条,“胜过双鸟在‘木’。”

“这点我也赞同,”我说。“不过难道不应该是‘林’吗?”

“我收到的是‘木’,”绅士答道。

绅士告诉我说这条特别启示是苏格拉底[2]的灵魂在当晚交流中提出的。“我的朋友,我希望你还安好。此番车上有两位,你们好!这儿有一万七千四百七十九个灵魂,不过你看不见他们。毕达哥拉斯[3]在这里。他愿你路途愉快,虽然现在没功夫说。”伽利略[4]也出现了,带来这段科学情报:“很高兴见到你,朋友。您好吗?温度够低水就会结冰。再见![5]”如下这些杰出人物也在此次会议中悉数亮相。巴特勒主教[6]坚持要将名字写作“巴饽勒”,他这么不遵守拼写法是很不礼貌的,所以被驱逐了出去。弥尔顿[7]否认《失乐园》[8]为其所著(似有故弄玄虚之嫌),还引见了该诗两位合作作者,分别是默默无闻的格朗吉斯和斯卡金格通。约翰王[9]的侄子亚瑟王子称自己处于第七层地狱尚且安适,他在那儿跟从特里默夫人[10]和苏格兰玛丽女王[11]学习如何在丝绒上作画。

倘若此人开恩向我透露的这些他都真能看到,若是坦诚旭日初升的光芒和对广袤宇宙精妙秩序的沉思都令我对他所言感到厌烦,相信其定能理解。总而言之,我已忍无可忍,巴不得赶紧下一站到站下车,好远离这乌烟瘴气,享受美好自在的新鲜空气。

离开车站时是美丽的早晨,我踏着金黄、赤褐的落叶,环顾四周,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平稳不变的和谐法则维持着这一切的运作。与此相比,绅士所谓的灵魂交流对我而言乃是再粗制滥造不过的一篇旅行故事了。怀着这异教徒般的心态,我看见了那所房子,驻足仔细观察。

那是一所独栋建筑,矗立在一座占地约两英亩的方形废弃花园里。房子大约为乔治二世[12]时期所建,外观冰冷拘束、品位俗劣,很像是乔治家族四代[13]的忠实追随者会喜欢的。屋子杳无人迹,不过看得出为了能住人,近一两年做过些粗劣的修缮。我称其粗劣,是因为只做了表面工作,涂层和灰泥都开始脱落,虽然颜色依旧艳丽。一块歪斜的木板悬在花园的围墙上,写着这所房子“供出租,价格公道、家具齐备”。因为离树过近,浓密的树荫笼罩了整座房屋。最令人怨念的是,正面的窗前长了六棵高大的杨树,这选址尤为糟糕。

很明显大家都躲着这栋房子。它远离村落,半英里开外才有一座教堂,远远地能望见其尖顶。没人愿意在这儿住下,于是它自然而然地就被传成了鬼屋。

对我来说,每天二十四小时中最肃静的时刻莫过于清晨了。夏天的时候我起得都很早,在吃早饭前会先去房间开始一天的工作。此时周遭的宁静和悠然总令我触动良多。周围尽是长眠的熟悉面庞的感觉也令人不适。我们是彼此最亲近的人,可他们却先我们一步迈入了每个人都终将抵达的诡秘境地,完全感受不到我们的存在。生命停歇,昨日的断线、无人的座椅、合上的书本、未尽的工作,如此种种都是死亡的写照。静止的时间有死亡的暗示,暗淡的色泽和冰冷的寒意也会带给人同样的遐想。哪怕是日常的家居用品,刚摆脱黑夜的笼罩、步入清晨,一副宛若新生的模样,也依然浸润着死亡的气息,尽显沧桑。有一次在这个时间点,我甚至看到了父亲的鬼魂。他看上去好端端的,并无异样,但我却在大白天见到了他,背对我坐在椅子上,就在我床边。他手撑着脑袋,分不清是在小睡抑或悲伤。此番景象令我大为惊愕,直起身挪到床沿,探头观望。他始终一动不动,叫了好几声亦是如此,我不禁有些惶恐,把手搭上了他的肩。果然不出所料,那只是幻象罢了。

如此一来,再加上其他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因素,清晨于我而言可谓是最诡异骇人的时刻了。我觉得任何房子在清早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闹鬼,所以说一座真正闹鬼的凶宅也不怎么能激起我的兴趣。

我想着这被遗弃的屋子,径直走进村里,找到了一家小客栈。店主正在用砂纸给门阶打光。我要了早餐,顺口提到了那栋房子。

“它闹鬼吗?”我问。

店主看着我摇摇头,“我不好说。”

“那它就是闹鬼咯?”

“哎呀!”店主惊叫一声,迸发出一种绝望的坦诚“反正我是不会睡在里面的。”

“为什么不呢?”

“我要是想听房子里的铃不动自鸣、看门不碰自开,周遭又到处是踏步声却看不到有脚,那么,”店主说,“我就会住那儿了。”

“有人看到过什么吗?”

店主又看了看我,露出了先前的绝望神情,冲着马厩里喊“艾奇[14]!”

应声而来的是位耸肩缩脖的年轻人,长着红红的圆脸,理着浅棕色的平头,一张宽嘴巴显得很滑稽,鼻子朝天翘着。他穿了件紫色条纹的宽大的有袖衬服,上面缝着珍珠母纽扣。那衣服看上去比他人还大,若是没裁剪,倒是能挺好地把他从头到脚盖住。

“这位先生想知道,”店主说,“有没有人在杨树那边看到过什么。”

“一个带着‘号’和‘?’的老妇,”艾奇意气风发道。

“你是说号角?”

“先生,我说的是鸟。”

“一位围着头巾、带着只鸮[15]的老妪。天啊!你亲眼见过她吗?”

“我看见过那只‘号’。”

“从没见过老妇人?”

“不如那‘号’来得清楚,不过他们总是形影不离。”

“有别的什么人清楚得见过那老妪吗?也像鸮一样清晰的?”

“先生,天佑你也!很多。”

“谁?”

“先生,真是天佑你也!有很多。”

“比如对面正在开店门的杂货商?”

“你说珀金斯?天啊,珀金斯可不会接近那地方。不是的!”年轻人看了看,很是激愤。“那人虽没聪明绝顶,但也不是珀金斯,才不像那般蠢呢。”

(此时,店主嘟囔了几句,觉得珀金斯知晓的没那么少。)“不管是人是鬼,你知道那个围着头巾、带着鸮的老妇是谁吗?”

“啊!”艾奇一手抬起帽子,另一只手抓了抓头,“他们说她应该是被谋害的,那只‘号’当时一直在鸣叫。”

我所能了解的只有这简明扼要的概括了。还有就是有位至今见过最热忱可亲的年轻人,在看到那围着头巾的老妇之后,就陷入了错乱的境地。另有一人见过那妇人五六次,被依稀描述为“一位铁窗常客,是个独眼浪子,自称乔比,要是你说他是绿林大盗可就要翻脸了:‘那又如何?即便如此,关你何事。’”可事实上这些目击者并没能帮到我,因为第一位身在加州,而据艾奇所言(店主也进一步证实了),后一个则漂泊不定。

我不免对这些诡秘之事暗暗抱有恐惧,要发现真相仍需历经艰辛,而且我更不敢厚颜假装自己知晓个中缘由。尽管如此,我也不好用天启之贵、万物之律来解释诸如门开、铃鸣、地响之类的琐事,先前同行者的灵交还能用旭日来打压下。更何况,我曾在两座鬼屋里居住过,都是在国外的时候。其中之一是座老旧的意大利宫殿,据传闹鬼闹得很厉害,实则也确实是这样,已经因此被弃居两次了。我在那儿住了八个月,很是宁静祥和,虽说整栋房子有二十间空置的神秘卧室,以及一个最先开始闹鬼的小间。它位于一个大室里,我随时随地会过去那大房间看书,不计其数,并且就睡在旁边。我把心中所想委婉地暗示给店主听,又就此屋的恶名和对他晓之以理。因为很多事物往往会毫无来由地背上黑锅,随随便便扣帽子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他有没有想过,若是我和他天天在村子里四处嘀咕,只要附近出现怪模怪样的老吉卜赛人,喝得酩酊大醉,那都是委身于魔鬼的,会有人怀疑他有不良商业动机的!可惜我这一番箴言完全被店主当成了耳边风,不得不说这是我人生中最失败的一次经历了。

简而言之,我对那所凶宅动了念头,几乎铁了心要拿下它。所以吃过早饭,我就从珀金斯妹夫那儿拿到了钥匙(他是个做皮鞭和马具的工匠,邮局也是他开的,家有一只母老虎,是个标准的妻管严),向房子进发。店主和艾奇陪我一同前往。

不出所料,屋里果然不是一般的阴森。浓密的树冠投下的影子映向楼房,不断晃动、缓慢移位,令人愁苦到极点。房屋的选址、建造、设计和装潢都很糟糕。它很是潮湿,未能幸免于干腐,还散发着一股老鼠的味道。只要是无人使用的部分都不可避免地腐坏了。厨房和家务房都太大,又相距甚远。楼上楼下到处是房间,看得出从前的辉煌蓬勃,而如今交错其中的走廊已然废弃。后梯的底部还有一口发霉的老水井,上面长满了青苔,像是个致命陷阱般地藏在双排铃下。有一枚铃铛的漆黑表面上写有褪了色的白色字样,标识着“B少爷”。他们告诉我说,这就是那最常自鸣的铃。

“B少爷是谁?”我问。“有人知道鸮叫之时他在做甚吗?”

“摇下铃试试,”艾奇说。

这小伙儿身手之敏捷令我刮目相看。他灵巧地把皮帽扔向铃铛,敲响了它,震耳欲聋的铃声甚不悦耳。其他的铃都标着所连房间的名字:如有“图画室”、“双人房”、“钟表屋”等等。沿着B少爷铃铛的线顺藤摸瓜,我发现这位年轻绅士竟蜗居在阁楼下的三角形斗室中,居住环境相当的差。角落里有座小壁炉,倘若B少爷就是靠它来取暖的话,他势必长得极其矮小。其上还有个小壁炉台,就像是给大拇指汤姆[16]爬上天花板用的锥形楼梯。有面墙上的墙纸整个地脱落了,连带着粘了几块墙皮下来。看样子B少爷变成鬼魂后,总喜欢要剥墙纸。店主和艾奇都想不通他干嘛要做这种糗事。

我发现屋顶有间巨大的阁楼,上面植被丛生,除此之外便一无所获。房子本身还算是家具齐备,只是很简朴。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家具目测和房子一样老旧了,剩下的是在过去半个世纪里陆续添置的。我被带去郡首府集市去找一位谷物零售商来商讨订房事宜。我那天去了,开口就是要住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