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老爸老妈浪漫史(1)
老爸年轻时整天乐呵呵的,干劲儿很大,但做起事来从不马虎,有思想有逻辑。他把自己的人生安排得有条有理,一步接着一步,一次只做一件事。
结婚之前,他一直都跟父母住在一起。他经常外食,但又不愿意自己出去租房子住,因为觉得那种生活很孤独,而且他坚持认为,无妻不成家。
不过他可不是什么啃老族。他靠自己的双手打拼,二十一岁时就积累了将近七年的从商经验,在此之前,他从来没请我爷爷帮过忙,后来也只是向他借了三千美金用以购买证券交易所的一个位置,而且还要付百分之六的利息。那时是1866年。后来他和费舍尔·约翰逊一起创立了自己的公司,那年他才二十五岁,但已然经历了不少,变得成熟老道。他不仅撑过了1969年的经济危机,安然度过了“黑色星期五”[1],甚至还开始盈利。这之后,他开始打理自己人生的其他种种事务。
他先是把卧室里父母买的旧家具都丢了出去,然后买了一套自己喜欢的家具,包括一张深棕色胡桃木的床、一个五斗橱、一个小衣柜和一套桌椅,这些东西后来跟了他将近四十年。他还买了一张雕花书桌,放各种文件和账本。
接着,他买了一个小无音键盘做五指练习。等练得五指足够灵活,他就买了台钢琴,还雇了一个德国老音乐家教他弹琴。
老爸丢弃了旧家具,对家庭传统不以为然,还夜以继日地敲着他的破钢琴,一点儿也没有打退堂鼓的意思。看到这些,爷爷开始有些不满。爷爷对奶奶一直都百依百顺,每次矛盾快要爆发的时候,奶奶都会为老爸说情,日复一日地安抚爷爷。
爷爷一直耐着性子,以为老爸很快就会结婚。当时,老爸似乎正准备向一个斯普菲尔德[2]的表妹求婚。他们俩之间肯定还是有一些共同语言的,他当时还送了她戒指和手表。但之后不久,他们吵了一架,两人都觉得这段感情是个错误,后来,戒指也退了回来。
爷爷对此极为失望,但是老爸的规划似乎没有被打乱,只是稍稍改变了一下人生规划的顺序。他加入了一个俱乐部,时常跑去那儿跟其他人一起聊天打桌球。他不喜欢去普通的桌球室,总觉得那些地方不够高档。他对饮酒也有自己的想法,晚餐配葡萄酒,中餐喝淡脾,从不在酒吧喝酒,不进餐就不饮酒,否则会显得很没品味。
1869年,老爸觉得可以休息几个月,就给自己放了个假,出国去享受。他去了欧洲,给自己安排了一系列要做的事情。他去瑞士找了最好的钟表工,选了一款符合自己品味的手表,从此戴了一辈子。那只表纯金铸造,外表华丽,带表盖,上发条时还需要钥匙。我年轻时总觉得这表看起来很过时,但事实上它走得特别准。
买好了表,他便奔赴伦敦,打算买一些得体的衣服。要想买到好衣服,绝对值得信赖的店家一定是亨利·普尔[3]时装店。老爸在那儿定制了一些当时需要的衣服,仅仅够穿,但他给店里留下了自己的尺寸。他觉得,衣服这件事儿就算圆满解决了,就像手表和家具一样,一辈子都不用再操心。
从此以后,普尔时装店每年都寄来一些衣服样本,老爸就定做一套西装或一件外套,或是其他一些需要的衣服。他对衣服可谓是精心照料,永远遵循“不在多,只在精”的原则。只是到了晚年,他的身材有些走样,又不经常去英格兰改尺寸,普尔定制的服装就有些不合身了。结实精美的普尔时装盒子不远万里通过海关寄到家,打开后,层层薄纸底下躺着一件笔挺的礼服。老爸使劲儿想把自己塞进去,但总会被深深地打击——这什么衣服,扣都扣不上!然后他会立即带上衣服,叫上计程车,去第五大道找他的裁缝。那位裁缝也是个傲慢之人,老爸从来都只让他做些修改钉补的活儿。那裁缝极不乐意地根据老爸的要求修改普尔的衣服,边改边咕哝直接在纽约买不是更好,但这话对老爸就像耳边风。老爸会责备裁缝,说上一次改得不够好,这次要改进,还说如果在纽约找得到会做衣服的裁缝,他肯定兴高采烈立马在纽约买。
后来他每次出国,都会去普尔时装店重新量尺寸。尺寸改过后的一两年风平浪静,每次到货的衣服都刚好合身,第五大道的裁缝也只需要做些小修小补的工作。但是没过多久,老爸又会长胖一两斤。虽然他对此感到不悦,但又不愿意面对现实。其实他也从没刻意控制食量,但他总觉得自己吃得很少。所以当他又扣不上普尔定制的衣服时,就再也不寄去新的尺寸了,因为他根本不觉得自己哪里变了。他最多会写信给普尔,说衣服怎么能这么紧。这让普尔也不知所措,因为人家根本不知道要如何修改。
结束了第一次欧洲之旅,老爸带回了手表和普尔定制的高级服装。他觉得那里真是一片乐土,如同哥伦比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在每个欧洲城市,他都自得其乐。他喜欢海牙的井然有序,享受伦敦的深厚底蕴,感受品味和时间积淀带给一个国家的影响。但他并不想与欧洲人同住,因为他不太看得起他们,但欧洲人给他带来的安逸,又让他不得不尊敬他们。他完全禁不住欧洲美食和葡萄酒的诱惑,也对欧洲人的做派着迷不已。
第二年,1870年,也就是老爸二十五岁那年,他又重新上路。他想再看看欧洲,也想再多买几件衬衫。
那个时候,轮船起航得很早。早上七点,老爸就到了码头,凝望着那艘大船。这艘“圣劳伦”号属于法国航线,钢铁制造,三千吨重,浅灰绿色的外表,船上有八只救生船。在今天,一万吨左右的渡轮都算小,大部分船只都在两万吨以上,但是对于老爸来说,“圣劳伦”号高耸的桅杆撑起片片白帆,已足够庄严豪华。她的操纵方式与三桅帆船[4]一样,但也装有几个九百多马力的引擎。当然,作为“时代的伟大创新”,“圣劳伦”号已不再使用侧浆轮,而是用上了小型的铁质螺旋桨,也算是新式船只之一了。
这艘豪华轮的头等舱能容纳两百名旅客,码头上人挤人,熙熙攘攘——至少在那个年代看起来如此。老爸从穿着厚荷叶边裙的女士们身边经过登上船,看到一位他在证券交易所遇到的男士——奥尔登·斯托克韦尔。他留着两撇红色小胡子,长着浓密的络腮胡,年纪比老爸大十岁,是一位从俄亥俄来到纽约的尊贵人士,有权有势。他正在送别他的兄弟李维,还有他们的妹妹。那个女孩十七岁了,依然编着一缕辫子,红色长发垂到腰际。那时候的十七岁女孩远不像现在这样成熟,她们被“囚禁”在学校里,直到规定年龄才会被“放出来”,一分钟都不会提前。老爸经人介绍认识了李维·斯托克韦尔和这个还未出校的女学生,也就是他未来的妻子。“圣劳伦”号就此起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