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佛教人物(6)

南朝僧官制度的特色是,地方僧正比中央僧正更有实权。早在东晋安帝(397—418年)时,益州刺史毛璩就设有地方僧官“蜀郡僧正”,由沙门僧恭任之。到了南朝,有的按照世俗的行政区域,分别设立州、郡僧官,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