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田赛裁判长
田赛裁判长负责全部田赛项目的竞赛,领导高度组、远度组、投掷组和田赛风速测量员、田赛电脑操作员工作;负责审核田赛成绩、裁决对田赛的抗议、最后判定有争议的名次及对田赛运动员的犯规进行判罚等有关田赛的问题,保证田赛项目顺利进行。
当田赛裁判长认为某项比赛的场地不符合比赛要求时,在向总裁判报告后,可作出变更比赛场地的决定。
田径比赛设田赛裁判长1人,重大比赛增设副田赛裁判长1人
如设立副田赛裁判长职务,则田赛裁判长和副田赛裁判长分工负责跳部和掷部的裁判工作。
一、赛前工作
(一)领导田赛各裁判组学习规则和规程,研究确定各裁判组的工作方法,制定工作流程。
(二)领导各裁判组检查各自的场地器材、设备和所需用具物品。
举行重大比赛时,要求田赛各裁判组绘制比赛场地器材、设备定位图,以使场地组按时布置场地。
(三)组织和领导各裁判组进行现场实习,并统一规定田赛裁判员的旗示。
(四)拟定跳高、撑竿跳高的起跳高度和升高计划,报技术代表或总裁判提交技术会议宣布。
二、赛中工作
田赛裁判长(和副田赛裁判长)游动于所分管的田赛场地周围。
(一)检查各组准备工作
每单元比赛开始前至少30分钟,检查各裁判组的就位情和田赛场地器材的布置情况,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免响比赛的进行。
(二)兼顾各田赛项目的比赛
各比赛单元一般都是数个田赛项目同时进行,田赛裁判长(和副田赛裁判长)应游动于所分管的田赛场地之间,监督各项比赛的进程,掌握比赛情况。
(三)及时审核破纪录成绩
在高度项目比赛中,运动员试跳破纪录的高度前,应亲临现场监督测量高度。远度和投掷项目有破纪录成绩出现时,应及时到场核实成绩,并报总裁判核准。
(四)判罚犯规或有不正当行为的运动员
对犯规或有不正当行为的田赛运动员进行警告、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比赛资格的判罚。取消录取资格和比赛资格的判罚,应报总裁判长批准。
(五)裁决抗议
如收到运动员本人或其代表的口头抗议时,根据实际情况当场作出裁决,并将裁决结果向总裁判报告。
(六)审核成绩
每项比赛结束后,应及时认真审核成绩和名次。每张田赛成绩记录表都应有田赛裁判长(副田赛裁判长)的签名。在设有技术官员的比赛中,还应送交技术官员签名。
三、赛后工作
召集田赛各组主裁判总结,根据大会要求,写出书面总结,报送总裁判。
重大比赛,可根据需要,在每天比赛结束后召集各组主裁判汇报工作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提示次日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