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职业篮球俱乐部概述
3.2.1 职业体育俱乐部简介
本书对我国职业篮球的法律现状、现状的法律问题以及亟待完善的假设提出,做出综合、全面、客观地总结。
体育俱乐部于19世纪中叶在英国和美国兴起,“这归功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所导致的闲暇时间的增加”。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开展体育活动的社会化组织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职业俱乐部日益发展、壮大,在社会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人们参与、观赏乃至投资体育的重要方式。20世纪90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人和体育社会化、产业化的推进,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迅速发展,成为社会生活中引人注目的现象。
关于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界定,目前尚无统一的说法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有各自的理解,各个运动项目的规定也不尽相同,英国牛津词典对俱乐部的解释是:“俱乐部是具有相同爱好的人聚集在一起定期参加某项特定活动的组织或团体。”而职业体育俱乐部与俱乐部又有差别,因为职业的概念,根据《汉语大词典》解释是:“今指个人服务社会并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也就是通过劳动服务社会并获得酬金。”在这里有共同的爱好与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是有巨大差别的,它已经由娱乐转变为工作。因此,有学者研究认为:“职业体育俱乐部具有企业的性质,企业是指经营型的生产、流通或服务组织。”此外,“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具有团体性,俱乐部的人格和财产在不同程度上同其成员的人格和财产相对分离,依法成立,以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活动等特征,完全与具有法人性质的公司的特征相吻合。所以,我国的职业体育俱乐部从法学角度划分属于公司性质的团体或组织。”目前国内较为流行的职业化定义为:使自己创造的体育价值完成交换,从体育市场获得收人,并以此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简而言之,所谓职业体育俱乐部就是以开展竞技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就职业体育俱乐部来说,主要以通过培养职业运动员、参加职业体育比赛、为社会提供体育表演和娱乐服务为手段,以盈利主要目的。因此可以认为职业体育俱乐部是经营职业体育活动的社会法人组织。
3.2.2 我国CBA职业篮球俱乐部的分类及发展趋势
通过问卷调查,在目前CBA15家职业男篮俱乐部中,国企与国家事业单位合资的国企类型俱乐部有5家,社会资本投资组建的民企类型俱乐部5家,国家体育局与民营企业合办公私合营俱乐部5家。从总体上看,我国CBA职业篮球俱乐部的层次众多、形式多样,俱乐部投资主体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此外,俱乐部法人地位方面也存在差异,上海东方职业篮球俱乐部是上海体育局与上海文广集团和上海东方航空公司合办的国企型企业法人职业篮球俱乐部,而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则是北京体育局与首钢合办的属于社团法人的职业篮球俱乐部,广东宏远则是民企型企业法人俱乐部,八一火箭则是事业单位公法人体制。
根据职业篮球俱乐部的法人地位的差异,CBA职业篮球准人制细则规定,2008年联赛组织中全部俱乐部均须改制成为企业法人制,并且在俱乐部准人标准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将社团制法人俱乐部转变为公司制法人俱乐部提出了时间表。这一点在准入制细则中已详尽表示。
3.2.3 CBA公司制职业篮球俱乐部的法律地位及业务范围
CBA职业篮球俱乐部是指:职业联赛的组织者联赛委员会下属的符合CBA职业男子篮球联赛准人规则条件、获得职业比赛资格、从事比赛及相关业务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篮球竞赛产品的生产组织。是职业联赛委员会与职业联赛的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CBA联赛资格的获得,是依CBA联赛委员会准入制,通过联赛委员会资格审查机构审查而确定。职业篮球俱乐部以生产篮球竞赛产品为目的而从职业联赛委员会获得与其他篮球俱乐部共同生产篮球竞赛产品的权力,作为职业篮球竞赛产品生产者的俱乐部向公众提供篮球竞赛产品,并与公众发生产品销售关系。
职业篮球俱乐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职业联赛组织的比赛协议的各项规定,进行职业篮球竞赛产品生产等各项事宜。而职业篮球俱乐部的业务,则是指俱乐部依照竞赛规程、商务推广协议、后备人才培养方案围绕职业篮球联赛进行的篮球活动行为。
根据CBA职业联赛组织准入制的规定,职业篮球俱乐部的业务范围应分为三大类:
第一,训练、比赛:科学训练提高训练水平,为俱乐部进行高水平职业竞赛、为职业篮球的消费者提供优质的竞赛产品做好物质保障准备。比赛是职业篮球产品生产、交换、消费同时产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俱乐部除按照竞赛规程和日程进行比赛外,还在为社会文化生活提供消费品。
第二,赛事经营:我国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所辖的各职业篮球俱乐部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和体育主管部门批准从事篮球竞赛以及相关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社团法人组织。联赛组织章程和准人协议将与比赛有关的球队冠名权、门票、广告、赞助、转播、培训、标志产品经营权的资格赋予了职业篮球俱乐部,使得职业篮球俱乐部具有经营上述业务的专营权。并且只能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区域内和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人才培养,建立与职业篮球相配套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中国改革渐进性的特点和中国现阶段双轨制并存的现状,使得中国目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应走多元化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但要有所侧重,如以俱乐部自身培养体系和小学——中学——大学一条龙培养体系为主。俱乐部应有自己的二线、三线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并与本地区的大学、中学建立起广泛的人才培养网络,将高中或大学培养的优秀篮球运动员吸纳到职业篮球俱乐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