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外体育院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的比较
教育管理体制是国家在一定政治、经济制度和科技发展水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办学形式、层次结构、组织管理和相对稳定的教学模式。就产生和发展而言,教育管理体制要受到一个国家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民族、历史传统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同时还会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变化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改革,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经济。纵观当今世界各国,包括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国在内,教育管理体制早已经冲破了仅包含领导管理体制的内涵体系,成为包含有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招生制度、就业体制、投资体制等在内的相互关联的诸多因素构成的复杂系统。
体育院校的研究生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它从根本上服从于整个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但同时也有其学科上的管理特点:体育学科研究生教育是为国家各级各类学校培养合格的体育师资和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体育人才的重要手段和主渠道,这一阶段的教育教学不仅要求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体育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要具有从事体育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项运动训练和体育教学的能力。此外,从各国体育学科研究生学科设置来看,运动学、训练学、生理、生化等知识构成了教育教学的主要内容;从各国体育学科研究生的就业来看,各国体育院校、综合性院校的体育学院培养的体育学科研究生,也是体育产业所需的人才及输送高水平运动员的主渠道;从办学经费来源上看,各国不断加强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凡此种种,决定了体育学科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其发生、发展、改革路径。
本章将对中、美、日、英、俄、德6个国家(以下简称六国)体育学科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进行比较研究,从管理制度上寻找各国体育学科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变革轨迹,为进一步研究我国体育院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提供理论指导。
第一节 中外体育研究生教育管理组织形态比较
就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而言,六国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组织形态有3种:第一种是中央统管制,中国、俄罗斯实行中央统管制的管理模式;第二种是地方分权制,美国属于此种类型;第三种是中央和地方合作制,英国、日本和德国属于这一类型。
一、中央统管制
(一)中国的“条块结合”管理体制
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35年《学位授予法》的颁布,到1949年共有232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但在此期间并没有体育学科方面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直到1951年中国招收了第一批体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才掀开了体育学研究生培养的序幕。而体育学科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发生于在此之后的30多年——1985年北京体育大学和上海体育学院获得3个博士学位的授予权,这标志着中国体育学科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初步建成。目前,全国有近40所综合或体育类院校获得体育学科研究生授予资格。在2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基本已经形成了体育学科博士、硕士、学士3级学位授权点、结构和层次较合理的培养体系。
中国体育学科研究生管理体制,是一种国家集中计划、中央政府各部委和省级政府投资办学和直接管理的体制——即中央、地方(部)、学校3级管理,地方、部门“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从上向下涉及中央政府、省(市)、大学、学院、系(所)5级职能层次。中央政府对体育学科研究生教育进行政策规划、审批、经费拨付、评估等全面的管理和调控。省级政府则根据中央宏观政策制定本省市体育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发展规划,初审体育学科研究生授予单位和研究生招生计划。大学通过经费的分配和管理这一强有力的杠杆,实现对研究生教育的管理和调控。
(二)俄罗斯的“三级”管理体制
俄罗斯拥有原苏联约60%的教育资源,是其教育遗产的主要继承人。俄罗斯现行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基本上秉承了原苏联时期的研究生教育模式和学位制度,同时随着教育发展国际化的大趋势而有所深化,在办学体制上逐步打破由国家垄断的主体单一的办学体制,实行由国家、地方、社会、公民个人等多主体的办学体制。就管理体制而言,体现的仍是典型的中央集权制,实行联邦(中央)、部门、联邦主体(66个联邦主体,由各共和国、边疆区、州、市、自治州和自治区组成)3级管理,同中国一样各级管理有其明确的权限。另外,在俄罗斯还有大学校长联合会、教学法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等半官方组织,它们在为高等教育提供建设性意见的同时,对其运作也有一定的监督作用。
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与美国对抗的“奥运战略”指导下,俄罗斯拥有21所专门的体育院校、22所体育专科学校和89所师范学院体育系培养运动员和体育师资人才,产学研相结合。俄罗斯国立体育大学(原莫斯科国立中央体育学院)和圣彼得堡体育学院(列宁格勒体育学院)是俄罗斯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高等体育院校,是俄罗斯主要的体育教学、训练和科研基地,两所院校在人才培养与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力求实现无缝对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俄罗斯体育学位体系不同于他国,具有两种学位体系:专家-副博士-博士;学士-硕士-副博士-博士?。大学毕业后授予“专家”称号,“学士”是在“基础高等教育”后取得的学位,“硕士”是在“完全高等教育”之后取得的学位,也即俄罗斯的体育学科研究生仅指副博士和博士两个等级。这与我国和欧美国家的学位制度和研究生教育体系有很大的区别。
二、地方分权制
美国以学科划分的、专业性质的体育院校较少,体育院系几乎都设置在综合性大学内,如印第安纳大学的健康体育和娱乐学院、俄勒冈州立大学健康与人体运动学院、春田学院体育健康和娱乐专业等。美国大学呈现出纵横交错的办学格局,从纵向上看,有殖民地时期的大学、州立大学和学院、赠地大学和学院以及研究型大学;从横向上看,美国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并存。在研究生管理中,宏观控制少、自由度高。美国的体育学科硕士、博士的培养主要集中在研究型的名牌大学中。
美国早在1910年,就在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设立了体育学科硕士学位, 1924年设立了体育学科博士学位(但授予哲学学位)。到1990年,美国已有285所大学设有体育学科硕士课程,85所大学设有体育学科博士课程。在研究生教育管理资金来源上、学位结构上也逐渐形成多样化的特征;在管理体制结构上,从上向下涉及美国联邦教育部、州教育部、学区教育管理机构以及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4 级职能层次。在这一管理体制中,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各不相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政府主要是宏观指导、财政支持、监督考核、服务咨询、权益保障;研究生教育机构则按照州立法赋予的各种权力,面向市场依法进行自主管理、自我负责,在招生、资金筹措、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师聘任等办学的各个方面都享有较大的自主权;绝大多数研究生教育机构都实行董事会监督下的校长(院长)负责制。学区教育管理机构直接管理各个学校,包括校长任命、教师聘请等,权限很大。
地方分权的管理体制使得美国非官方鉴定机构在研究生管理体制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是美国体育学科研究生管理体制最显著的特点。如美国师范教育认可委员会分初级和高级指南对体育专业进行专业鉴定,也就是说,衡量体育学科硕士、博士教育水平的高低、专业发展的潜力等工作是由美国的一些民间中介组织完成的。可以看出,美国的体育学科研究生教育呈现出联邦支持、以州为主、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引入市场的特点,形成了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自我负责的良好机制。
三、中央和地方合作制
(一)英国的“高质量、多样化”管理体制
与美国的教育情况一样,英国也没有单一的体育大学或体育学院,体育专业研究生多在大学里的体育系或体育科研机构培养,而大学或学院所设的体育专业名称也是种类繁多、灵活多样,如沃里克大学体育系设有运动文化与社会专业、体育教学研究专业;拉夫巴勒技术大学的体育、运动科学与休闲管理系设有休闲管理专业、运动科学专业、欧洲休闲研究专业。此外,英国伯明翰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诺桑比亚大学都有知名的体育专业。
英国有多所大学或科研机构培养体育专业文科硕士(MA)、科学硕士(MSc)、哲学硕士(MPh)和哲学博士(PhD)研究生。体育学科硕士和博士层次按照研究型和专业型两个导向来培养。英国体育学科研究生管理体制是中央和地方合作制的管理体制,其核心是由政府宏观引导、高校进行自治。在政府针对教育发展制定的目标中就明确表示“政府在高校发展过程中要避免做得过多,妨碍高校的自主运营”。英国高校作为独立行政法人的公众组织,它与英国政府的关系是通过议会决定的高校拨款委员会紧密联系起来的,它的财产并不为国有或私人所有,而是属于公共财产。因此,英国高校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它的管理体制在成立时由国家最高元首授权运行;在运行时,则通过高教拨款委员会与英国政府建立财政支付机制,其质量保证则由另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英国高教质量保证局进行监管,形成了多样化的管理格局。
英国研究生教育体制完善、管理规范、治学严谨,体育学科研究生教育体系较为开放。在学制上,硕士研究生的学制1~3年不等(短的6个月就可以获得体育学硕士文凭),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在生源上,据统计,2001~2002年留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12%。而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兼读制研究生(相当于中国的在职研究生)数量也增长较快,到1990年,兼读制研究生占到了研究生总数的50%。英国体育研究生专业设置没有固定模式,据英国权威性工具书《研究生指南》载,1995~1996年度英国有20多个单位招收体育博士、硕士研究生,各单位设2~5个专业不等,专业名称繁多。英国这种多样化的体育学科研究生培养体系很好地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日本的“产官学一体化”管理体制
日本体育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是中央和地方合作制,且集权的成分大于分权的成分。中央集权制在法律上表现为日本中央政府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主体,中央政府及其教育行政机构具有管理全国研究生教育事务的权力,地方分权制表现为地方各级行政机构具有一定的管理自主权。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和地方教育行政机构之间不存在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地方教育行政机构虽然有义务执行中央教育行政机关的规定与指示,但不接受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的直接管理。2003年后,日本政府逐渐减少了对大学的干预,实施国立大学法人制度,使大学自主运行、自我管理,政府引入认证评估、法人评估对大学进行调控和监督。
日本的高等教育在层次结构上保持着一种“橄榄球形”状态,即处于两端的专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所占比重较小,而中间的本科教育所占比重很大。日本的研究生教育引进了德国的讲座制和美国的研究生院制,创建了美国式的研究生院,同时发展了独具特色的“产官学一体化”的协作式研究生培养模式,注重研究生实际应用能力、研究和解决与体育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社会部门现实问题能力的培养。在日本的一些体育院校,如大阪体育大学、筑波大学体育科学系体育学硕士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博士的修业年限为3年。但由于日本不仅重视体育博士的教学、科研能力,又要求学生具有获得相应博士学位的学科独创能力,因此,在日本获得体育学博士学位非常困难。
此外,20世纪初日本的体育院校出现了更名热,即将“体育(Physical)大学”改为“运动(Sport或Sport Science)大学”,反映出日本在体育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和理念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即由培养专职体育教师转向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体育运动人才,这为日本体育学科研究生的发展提供了思想上的准备。
(三)德国的“学徒式”管理体制
德国是现代研究生教育的发源地,其学徒式研究生培养模式曾是各国效仿的楷模,深刻影响了美国、日本等国研究生培养模式。在德国,高校大体可以分成3类:传统的综合性大学、综合高等学校和高等专业学校(医学、体育、神学等)以及师范院校和其他专科学校。德国科隆体育大学是德国唯一的以体育为特定主题领域的大学,此外体育学科专业在传统综合性大学和综合高等学校中分布广泛,这些体育专业大部分设置在高校的人文、艺术、行为与文化、哲学、文化、教育等院系中。在德国,很少直接设置体育(科学)学院,体育学研究生培养模式主要以“导师制”为核心,强调科学研究在培养过程中的首要地位,以培养学术型博士生为主要目标。在管理部门上,德国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研究所是其培养的基本单位,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培养体制:大学-学系-研究所。研究所是博士生培养的基本单位,具有培养人才和科学研究的两大职能,独立自主性强,不受大学、系的行政制约。在学徒式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中,对研究生的管理上,导师有着绝对的权威,在学校层面上反而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这是德国体育学研究生教育在组织管理上的一大特点,即教授自治的学徒式培养体制。
第二节 中外体育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和学制比较
一、中外体育研究生课程设置比较
(一)课程设置突出社会适应性
体育学科研究生的课程结构主要是基于体育学研究生培养目标而设定的,其功能主要是为了实现体育学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由于各国培养目标不同,课程结构也有所不同。
中国体育学研究生课程由学位课程、选修课程、教学实践和学位论文构成。现行体育教育学课程体系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1.研究方向由单一到多元,体现更大的包容性;2.课程体系具有相对稳定性,具有较明显的板块特征,即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四大模块;3.非学位选修课程得到普遍重视;4.学科覆盖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等课程结构进一步细化。
美国高等学校专业形成的路线是“职业—课程—专业”。社会对应的职业需求的反映,在高等学校中首先不是以专业的形式出现的,而是以课程的形式出现。课程设置非常关注教学策略、课程理论与设计、教学方法等热点问题。
日本体育学研究生课程设置更贴近研究生专业应用能力,不同专业方向体育学研究生课程目标定位明确,日本的研究生教育可以分三种,其一是硕士课程,其二是博士课程,其三是专业学位课程。大部分的研究具有“跨学科”的特征,把培养高层次的、有综合视野的、有能力的人才作为培养目标。
英国的研究生课程采取学分制和模块式,课程设置主要存在以下特点:1.课程设置因地制宜;2.专业划分清晰;3.重视跨学科和工具课程的设置;4.重视学生的自我学习和发展;5.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相互结合。
俄罗斯体育大学研究生课程结构和中国基本类似,研究生的课程结构主要是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及论文。
我国的研究生基本上是以学位论文为核心进行培养的,所以对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要求不高,研究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面过窄,不能满足和适应当前社会的需要。另外,在课程设置上,我国的高等教育是继承苏联模式,强调按国民经济计划对人才进行培养。现在虽然计划经济发生了本质的变革,但高等教育的课程设置没有相应地发生根本性变革,或者说远远地落后于经济改革,导致培养的研究生理论基础不宽,工作实践能力不强,社会适应能力较差,这些缺陷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之际充分地暴露了出来。
(二)课程设置趋向于国际化
体育学科高等教育向国际开放,以促进学术、文化和教育的交流和协作,主要形式有交流办学经验、交流情报资料、参与国际学术活动和合作研究与开发项目、交流学者和互派留学生。为了适应这种快速多变的国际环境,各国体育院校都努力使课程改革与国际教育接轨,开设一些世界上通用的课程,尤其是外语和计算机课程。为了给学生打下宽厚的知识基础,各国都比较重视通才教育,表现在优化研究生课程结构、完善课程内容,达到基础课程的宽和深、专业的精、工具的通。在设置研究生的专业和课程结构时,注意纵横结合、专精结合,在广度的基础上,向纵深拓展,注重研究性学习的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以研究生的研究性学习为主,建立指导与自学、基础与前沿、限定与开放、科研与创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研究性学习方式。
二、中外体育研究生教学模式比较
(一)教学模式的多样化
中国在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以专业式为主,学徒式、协作式、教学式等多种模式并存的教学模式,在培养研究生的过程中总体上采取的是阶段式的教学模式。美国的研究生教育在早期借鉴德国研究生教育模式的同时,也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形成了以课程学习、社实践、论文撰写等组成的阶段式教学模式,在不同阶段形成了不同的教学方式、手段、方法。德国研究生教育模式开展较早,曾一度成为各国仿效的楷模。德国研究生没有课程学习的要求,没有完整的课程体系,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修有关课程,学生时间自由支配,教师一般根据需要采取讲座式、研讨班,强调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德国体育学科研究生教学模式属于“觅食型”、“育才型”,教师授课往往是提纲挈领,讲授精髓,重点是指点学生如何去获取知识。日本体育研究生主要教学模式包括:系统学习模式、问题解决教学模式。英国体育学科研究生学制体现以下几个特点:1.研究生学制的弹性化;2.研究生学制的多样化与灵活性;3.区分专业性学位与学术性学位。俄罗斯高等学校对体育学科研究生的培养注重基础理论水平的提高及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国外高等体育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多数以“开放型”或“非定向型”培养模式为主,培养学制安排上的“因国制宜”导致了培养模式的多样化。不同的学科与专业、不同类型的学校与学生,根据其不同的特征与需要规定修业年限,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等培养理念贯穿培养过程的始终。此外,还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让学生关注体育领域的现实问题,从全球的视野和角度去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
中国体育研究生的培养目标,通常是以教育方针为指导,按照规定、细则的要求来确定,然后设置课程、安排教学内容,研究生培养标准和培养时间统一,没有深入细化人才的不同类型和标准,以统一的标准和时间,培养出了统一规格的人才。这对于学生毕业后的发展和择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希望国家的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研究生的类型和培养标准,可适当缩短硕士学习时间,延长博士学习时间,真正实现弹性学制。
(二)学习方式的灵活性
美国研究生的学习形式有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研究生教育采取学分制,学生只要修满学分即可毕业,没有严格设定学习年限。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选课、实习和论文写作等各个环节均折合成相应学分加以量化。日本研究生教育形式多样化,在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大量社会人员回归大学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情况下,突破研究生教育全日制这一单一形式,实施夜校博士课程教育,经文部省批准,1989 年开始启动夜校研究生教育课程。英国研究生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吸收半工半读或住处太远的学生。俄罗斯体育研究生培养形式以面授(脱产)为主,函授(不脱产)为辅。德国体育研究生学习主要由学生自选所需课程、听讲座、做实验、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等。它没有课程学习的要求,没有完整的课程体系,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修有关课程,学生时间自由支配。
中国的研究生培养采用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和在职研究生培养两种方式,体育学科研究生学习主要完成规定课程、听讲座、讨论课和做实验,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课堂上以老师讲授为主,讨论较少,做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很少参加各种研讨会、学术会议。这种单一的学习方式与社会需求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距离,尤其是与市场经济下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多元化人才需求不相协调。
三、中外体育研究生专业设置比较
(一)中国的学科基础和社会需求导向
目前,中国体育学科研究生专业设置是按教育部的专业目录设置的,体育学为一级学科,按教育部规定设置,专业多以二级学科设置,分为四类: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中国体育类高校传统的研究生专业,大多是以体育类学科专业为基础,以学校自身优势为依据设置的。表面上看,这种专业的设置形式可以发挥学校自身的优势,从而搞好专业建设;但是,这种专业的选择,不完全是以社会对高层次体育人才的需求为依据。从深层次看,会导致体育研究生的培养方向不明确,培养计划的制定难以达到社会上相关职业的要求,更难符合学科的科学要求。并且,这样的专业选择会让一些涉及面较宽的专业,研究方向和研究界限不清,而另一些涉及面较小的专业,研究方向过窄,课程设置困难。所以,专业设置应以学科为基础,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
另外,在专业设置上还应以培养有发展潜力的人才为准绳,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制度,研究方向应与社会需求对接,各研究方向既要保持自身特色,又要注重方向间的融合。对一些交叉学科,应鼓励院校在专业设置方面进行自主创新,探索专业建设新路。同时,专业的设置还要考虑专业的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体系,以使专业设置更符合社会需求。
(二)国外专业设置的多元化
国外的专业设置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大“口径”专业,第二层次是中“口径”专业,第三层次是小“口径”专业。美国体育学科研究生专业设置主要在第二层次,甚至第一层次,一般不在第三层次上设专业,这样的专业设置的口径较大,专业设置比较灵活,专业方向领域较宽。日本体育学科研究生专业设置的特征是研究生培养与社会需要密切相关,比较注意把握社会需求的变化,并随时调整专业培养方向。英国体育学科研究生专业设置近些年发生了一些变化,逐渐从学科设置向社会学科靠拢,显现出贴近社会现实生活的特点。目前,英国很多高校把体育科学、运动医学、运动科学等学科,放在体育、休闲、酒店管理和旅游学科门类之中,从管理学角度设置专业,使专业涉及的面更宽。俄罗斯体育学科研究生专业设置,在专才培养理念的指导下,主要设在第三层次上,口径较为窄小,一般都与具体的职业和产品对口,名称冠之以专业,在这种模式中,专业设置都非常具体,也很严格。德国体育学科研究生专业设置贴近社会现实,其中体育学科文凭包括“训练与表现”、“休闲与创造”、“预防与康复”、“经济与管理”、“传播与通信”等五个专业方向;硕士(欧洲学位项目)在2007 年有适应性身体活动、运动心理学、欧洲视角的体育管理三个专业方向,学科门类数少,体育学科的地位高。
纵观国外高校体育学科研究生专业设置可以发现,由于各国的社会背景、经济基础以及对体育教育学科的重视程度不同,造成体育研究生的专业设置非常多样,并且各个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使体育学科研究生专业设置呈多元化的现象。
四、中外体育研究生学制比较
(一)管理权限均衡化
国内外高校体育学科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各不相同,分别体现出中央集权制(中国、俄罗斯)、地方分权制(美国)和中央和地方合作制(英国、日本、德国)的特点,这些特点各有优劣。随着社会变革及其发展需要,中央集权制国家开始重视加强地方的管理权和学校的自主权,而地方分权制的国家开始将涉及全国性利益的教育事业交由中央政府统筹规划管理,管理体制上了出现互补的趋势,即无论是中央集权还是地方分权,都在逐步趋向于均权化,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之长,一方面加强中央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权,另一方面又注重发挥地方教育部门的积极性,彼此取长补短,共同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学制弹性化
中国体育学科研究硕士生、博士生的修业年限均为3年,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者的修业年限一般可到6年。美国研究生学位教育采取完全学分制,无论是硕士生还是博士生,只要修满学分就能毕业,通常硕士学位可在2~3年内获得,博士生的修业年限平均达3~6年,而且还有进一步延长的趋势。日本硕士研究生的标准修业年限为2年,成绩优异者可缩短为1年;博士研究生的标准修业年限是3年。此外,日本还有5年一贯制的博士课程研究生,毕业后授予博士学位;如果在学期间成绩优异,修业年限可缩短为3年,提前毕业。英国硕士学位的修业年限为1~2年,一般为课程研究生;文科硕士生的修业年限为1年,但可以推迟1年毕业。博士生的修业年限为2~3年,全日制博士参加研究性课程的时间不得少于2年,而业余制博士要在2年以上。俄罗斯的高等教育体制实行的是双轨制,通过两种途径获得研究生教育。第一种途径是中学后经过5~6年的学习获得专业文凭后,通过考试进入研究生部学习;另一种途径是经过学士、硕士阶段(共6年)的学习,获得硕士学位。德国在学士学位基础上设硕士学位,硕士生修业年限为1~2年;博士生的修业年限一般在3年以上。
这些国家体育学科研究生在学制上具有明显的差距,实质上是学制弹性化的一种表现。研究生学位教育采取完全学分制,一般来说,无论是硕士生还是博士生,只要修满学分就能毕业,通常可在2~3 年内获得硕士学位,而在职生的学习年限要长些;在3~6 年可获得博士学位。制定弹性的研究生学制是培养目标的需要,更是人才培养质量保证的需要。
五、中外体育研究生课程设置比较
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般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相关学科知识、学科前沿知识及科研能力的培养等几个方面的课程。目前,国内外体育研究生课程设置主要可分为两部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在中国必修课通常又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国外在必修课程的设置上没有如此细化,但课程内容上与我国的必修课基本一样。另外,课程设置必须依据培养目标,而培养目标又是课程设置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有着密切的关系。培养目标是具体的培养要求,它是根据国家的教育目的和学校的教育目标对培养对象提出的教育要求。中国体育学科硕士生的培养目标主要是培养教学、研究型人才,反映在课程设置上就是我国重基础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国外可能更侧重于应用型人才培养。所以,注重培养学生思维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课程设置重视研究方法的学习,注重专业选修课程与专业研究结合,体现了理论与实际的有机结合。
我们在这方面进行比较时,主要是从研究生课程公共课程、专业课程、相关课程、前沿课程、科研课程5个方面进行比较。
(一)公共课程
中国研究生教育普遍开设公共必修课,主要由政治理论课和外语课两部分内容构成,这部分课程国家有统一的要求,所以在各院校培养方案中所占学分均相同。国外研究生课程设置通常不设置公共课程,但是,体育学科的不同专业会有相当于公共课程的必修课,例如《体育科学论》、《健康科学论》、《现代社会与体育文化》等课程。另外,国外大学通常不为研究生设外国语课程,其外语能力的培养主要是学生自修完成。
(二)专业课程
中国比较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专业课程占全部课程的比例较大;国外比较重视基础理论学习,以厚基础宽口径为取向,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主要是在进行专业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过程中进一步学习的,这主要是考虑到没有较宽厚的基础理论知识,深入学习和研究的效果就不佳,这样就可以既弥补了本科专业教育的不足的问题,也解决了专业研究的理论问题。
(三)相关课程
国内外高校都比较重视相关课程的设置,开设了多门综合性或跨学科课程。目前,中国约有50 余所高等院校可授予体育学科硕士学位。虽然体育院校是培养研究生的主体,在体育院校虽然在体育学科方面有其自身的优势,但是,没有综合性大学具有多学科的学术背景和教师队伍,受此客观条件的限制,体育院校跨学科课程的设置,在授课水平上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然而,课程设置的数量和水平二者缺一不可,它们直接影响到学生掌握知识的“宽度”和“深度”,从而影响到学生的教育质量。国外体育学科硕士生相关课程的设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综合性或跨学科课程设置的数量与水平,成为衡量一所研究生院学术水平和教育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
(四)前沿课程
任何学科的前沿理论都是动态发展的,教科书上的知识往往不能及时反映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一般通过学术讲座和讨论班的形式来实现学科前沿知识的传授。中国体育学科硕士生的课程设置在这方面与国外相比较为薄弱。由于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不习惯探讨交流的方式,讨论课的形式很少采用,学术讲座在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中没有提出具体的要求,没有确定的课时数。国外则采用大量的讨论课形式让学生了解本学科研究的前沿情况;国外有些学校还采用横向联合培养的方式,让学生接受其他学校有关教师的指导,参加各种学术活动,让学生了解本学科的前沿理论。
(五)科研课程
中国体育学科硕士生课程设置中有关科研究方法方面的课程较缺乏,学生掌握科研基本方法主要从导师那里去学习,而不是在拥有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前提下,再到实践中结合应用;国外体育学科硕士生教育比较注重科研方法方面的课程设置,注重科研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搞科研的积极性,让他们参加各种科研、学术活动,并强调科研与社会实际需要相结合。一般情况下论文或实习报告计入总学分,而且有的学校实习报告的学分比论文的还高,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其研究生教育重视培养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