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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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南省职教集团建设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河南省职教集团建设在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职教集团内部管理手段单一,缺乏约束力

虽然职教集团是企业集团移植到职业教育领域的,但是职教集团与企业集团有着很大的区别。从河南省职教集团的组建方式可以看出,目前,河南省职教集团大多以契约(章程)为纽带组建,集团成员间的管理多以协调和沟通为主,属于松散型的联合体。先有学校、企业等成员,后有职教集团,再加上部分集团核心层协调能力不强,导致了职教集团董事会、理事会职能扭曲,形同虚设,总部控制力量薄弱,形成集团松散型的管理体制。

职教集团参与者的多元化决定了集团各方利益追求的复杂性。有些是为了解决生源匮乏问题,有些是为了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有些是为了解决教学资源匮乏或资源富裕,希望带来更大效益的问题,有些是为了解决岗位人才匮乏的问题等,而且这些问题又是相互交错、内外勾连。除了这些直接利益,集团成员还有一些更深层次的利益考虑。如提高教学质量,加快适应产业的新要求,提升学校或企业的竞争力等。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对社会各方的利益分配和调节不外乎使用两种手段,一是计划安排的手段,二是市场调节的手段。实施计划安排的一个基本条件是要有一个强势权力中心,当然,即使最集中、最有效的权力也不能完全确保各方的利益都能实现。计划制约可能在一个有限的阶段促使参与各方形成合力,但不能避免一些局部利益受到影响。这时候,如果集团核心层的协调能力不强,这些局部利益得不到补偿,集团的凝聚力就会受到威胁。另外,计划经济的其他种种弊病也必然会逐步显现。职教集团这样一个松散型的联合体,难以解决好这些矛盾。

2.关于多头领导

目前,河南省职教集团受河南省教育厅和相关行业部门共同领导。同时由于参加职教集团成员的多元性,有些职教集团成员除隶属于教育部门外,还受劳动、卫生等不同部门和行业领导。职教集团设立的理事会或董事会虽然起到了政府行政部门与集团成员的“缓冲器”的作用,但没有统一部门的领导,显然会给职教集团的管理和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3.关于集权与分权

譬如许多职教集团的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在人权、物权、财权和管理上没有形成科学的方法,集权过度和分权过度这两种极端现象都存在于稚嫩的集团中。过度集权弱化了激励协调机制,使得集团总部控制工作量骤增,造成运行成本上升。过度的分权则导致管理工作分散,缺乏凝聚力,带来总费用的上升。这两种情况最终殊途同归,均导致交易费用和组织成本的急剧增长。

4.关于职教集团的规模问题

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论述了有关企业的规模问题。他指出,当企业扩大时,一方面,企业内部组织追加的交易成本可能会增加;另一方面,会导致企业家不能将生产要素用在他们价值最大的地方,也就是说,不能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使用。这对理解职教集团的规模问题有所帮助。

目前河南省职教集团的发展尚处于初始阶段,不可否认存在一些问题。如众多学校、企事业单位盲目联合,在组建职教集团的过程中贪大求快,片面追求规模,而不注重效益。随着规模的持续增加,必然会导致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造成了组织机构庞大,管理环节增多,层级距离拉长,以及信息传递迟缓或失真等,使得各成员之间沟通与协调困难,集团内部交易成本加大,甚至使其与集团外部交易费用相抵消,造成规模不经济。二是集团规模越大,其组织结构就越复杂,难以对人、财、物进行有效管理,从而不能保证职教资源在各成员之间的优化配置与充分使用,造成规模不经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教集团的组建和发展应当自觉地以市场为导向,参与市场竞争,依托行业,围绕核心专业进行市场定位定向,采取改革和其他措施。集团规模大,层次多,管理体制上缺乏控制力和约束力,导致集团无法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因此,组建职教集团时要注意进行适度规模扩张,而不是成员越多、规模越大就越好。

(二)河南省职教集团建设在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河南省职教集团成立以来,不断探索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和区域合作的途径和方法,在运行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政府支持和政策引导力度还不够。在政府层面还没有对职教集团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给予明确的定位;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相对较少;没有建立相应的评估激励机制,政府部门的有效参与、指导、协调与监督还不到位;缺少支持职教集团建设的专项经费,没有形成针对职教集团的投入机制。

职教集团内部,比较规范、明晰、有力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职教集团组织松散,集团管理机制不灵活,不能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积聚多方优势;集团化教学的规范化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吸引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机制不够健全;校企合作时,学校和企业的权力和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集团化办学问题没有完全解决;职教集团在办学的层次、形式和学制上的选择空间小;竞争机制不健全;以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

河南省职教集团大多是以契约为纽带的松散型联合体,实行松散管理体制。先有学校、企业等法人单位,后有职教集团,使集团约束力、凝聚力不强。由于不具有法人资格,集体内资本运作受到影响,职教集团在动力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