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统一战线工作实践与思考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民族团结

处理民族问题需要把握的几个重点

民族和民族问题,是重大的社会政治问题之一。宁夏是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又是个民族工作大省,民族工作在全国的民族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做好民族工作,处理好民族问题,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把握一个基本理论,也就是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

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进行了四次比较系统地总结。第一次,1990年江泽民同志在考察新疆时,从5个方面作了总结;第二次,1992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从8个方面作了总结;第三次,2000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从10个方面作了总结;第四次,2005年5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从12个方面作了总结,这12条基本理论和政策,涵盖了当代中国民族工作的各个方面,归结起来,集中并系统地回答了什么是民族和民族问题,以及怎样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成为我们党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最新成果。这12条基本理论和政策,是我们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是我们党的民族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凝聚了党的几代领导集体的智慧,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也是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重大贡献。

在当今世界,我们党在解决民族问题上有“三个最好”,即民族理论研究得最好、民族政策制定得最好、民族关系处理得最好。“三个最好”,关键在理论。苏联、东欧在民族问题上的失败,归根结底在于理论的失败。

民族问题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五个方面的基本特征:①民族问题的普遍性。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那种所谓纯粹的单一民族国家已经不复存在。一般来说,有民族存在就有民族问题存在。民族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国际关系等方方面面,广泛地存在于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存在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②民族问题的长期性。主要是指解决民族问题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任何“左”的、“右”的做法都是错误的。第一,通过强制同化,包括暴力或行政手段,不可能使一个民族消亡,只能使民族问题更尖锐。比如,纳粹德国屠杀了600万犹太人,不但没有使犹太民族消亡,相反他们建立了自己的国家。第二,通过人为地搞跨越,企图毕其功于一役,完成民族融合的过程,同样违背了规律,不可能解决好民族问题。比如,原苏联处理民族问题的教训。第三,要让各民族有充分的发展,才能有自觉的融合,有自觉的融合,才能有自觉的消亡。解决民族问题最终要靠高度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和谐。③民族问题的复杂性。中国民族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际问题与国内问题交织在一起,物质贫困与精神贫困交织在一起,优秀的传统文化与落后的生活方式交织在一起,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交织在一起。④民族问题的国际性。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民族问题成为世界上多民族国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二是民族问题往往超出一国的范围而对国际关系产生影响。民族问题的国际性不等于民族问题的国际化。民族问题的国际化,是指一国内部的民族问题受到外部势力的干预或参与,成为西方国家实施西化、分化的一种手段。⑤民族问题的重要性。对于中国来说,民族问题关系国家主权,关系领土完整,关系社会稳定,关系边疆巩固,关系经济发展,关系国内各民族的团结。

二、把握一个主题,也就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

2003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讨论时,第一次提出“两个共同”的主题。2004年10月,在中央政治局第16次集体学习会上他再次强调了这一主题。共同团结奋斗,概括来说,就是把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概括来说,就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千方百计发展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有坚实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民族问题的理论和实践上有三次大的突破。一是彻底否定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指出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看发展,实现了民族工作的拨乱反正和工作重心的转移。二是深刻揭示民族问题的基本内涵,并把加快发展确立为做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三是科学把握时代特征和实践要求,鲜明地提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

三、把握一项事业,也就是民族团结进步这项伟大事业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我们强调了几十年,也扎扎实实地搞了几十年。改革开放以来,仅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就开了三次。但是,从来没有阐释过它的内涵。在2005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第一次作了深刻的阐明,包括三层含义:第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第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第三,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党的宗旨和使命的关系。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也是对我国民族工作实践的重大贡献。围绕推进民族团结事业,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加强“四个基本教育”,即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

四、把握一个核心,也就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此,要把握两个方面:

一是对加快发展的重要性要有新认识。第一,加快发展,是现阶段中国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民族地区存在的所有困难和问题,归根结底要靠发展来解决。第二,加快发展,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我们知道,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但平等要靠发展来保障,只有发展才能实现各民族真正的平等;民族平等,不仅包括法律、政治上的平等,而且包括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的平等;只有实现各民族平等,国家才能长期稳定和发展。只有各民族都实现现代化,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才能达到。

二是对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有新认识。《决定》不仅是将文件名称落到了加快发展上,而且在整个的30条内容中,加快发展就有12条,占40%。这12条,突出抓住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特殊问题。比如:(1)发展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2)特困问题。全国45%贫困县和45%贫困人口都在贫困地区。(3)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这涉及22个民族,总人口63万多。(4)加快边境发展问题。其中,包括兴边富民行动等。关注这些问题,也就是重视差距、重视差异、重视特点。实践表明,重视差距,重视特点,才能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才能实现加快发展,协调发展。这12条政策措施,具有很高的含金量,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作为民族地区,我们一定要把这些优惠的政策用活、用足、用够。

五、把握一项制度,也就是民族区域自治这项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大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全国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列为中国的三项基本政治制度,党的十六大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基本经验。2005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又明确提出: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中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而且,国务院还颁布《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这是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共35条,它的颁布对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具有重大的意义。

总之,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是权宜之计,而是要长期实行、真正实行。中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处理民族问题的成功做法,得到了世界一些国家的赞誉,他们称之为世界处理民族问题的“中国经验”。

六、把握一个关键,也就是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2005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把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民族工作的四项基本任务之一,摆到了非常突出的位置,并作了新的部署。

一是把人才资源开发作为加快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人才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中央文件对此作了明确部署:第一,国家制定和实施民族地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帮助民族地区更多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第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内地省市,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专业人才到高等院校、科研部门和国有大型企业进修学习。第三,国家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鼓励、支持、吸引各级各类人才为民族地区发展作贡献。

二是把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抓紧抓好。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意义。中央文件进一步作了具体部署:(1)在培养上:第一,制定并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规划;第二,继续扩大数量;第三,不断提高素质,包括加大培训力度;第四,大力改善结构;第五,重视培养少数民族的中高级领导干部。(2)在选拔上:第一,民族自治地方的领导班子,要按照法律和有关文件的规定选配少数民族干部;第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第三,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市、县、乡(镇)的领导班子,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第四,中央和国家机关也要积极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第五,推进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他地区干部的交流。(3)在使用上,中央文件提出了一条总要求,即,充分信任,放手使用。

三是强调加强各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信任和合作。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各族干部在比较艰苦的条件下,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胡锦涛总书记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央文件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


(摘自2007年7月31日在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青年骨干学生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