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在十六大报告的基础上提出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战略指导思想,实际上也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实现了四位一体的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
我们今天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自身的和谐。人自身的和谐,就是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要有健全的人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正确地处理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真正融入自然、融入社会、融入集体。二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必备前提和条件。但自然界向人类提供的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人类需求的增长与自然界所能提供的各类资源必须相适应。我们在追求发展进步的过程中出现了人与自然不和谐的现象,生态环境的破坏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这是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关系后做出的理性抉择。三是人与人及人与社会的和谐。这既包括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也包括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所以,妥善协调和正确处理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的关键。四是国家内部系统诸要素的和谐。国家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等许多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要素的有机整体。和谐社会必须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各要素之间和谐、协调发展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既快又好的发展。社会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还不富裕,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仍然存在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发展和解放生产力,努力为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从而实现我们党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要求。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必须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考虑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要由单纯追求GDP上升到追求人文GDP、绿色GDP、环保GDP,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
二要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智力支持。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观念,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努力创造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促进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放在首要位置,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要进一步推进科教兴国战略,通过发展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从传统人向现代人的转变,将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将人口大国逐步转化为人才强国。
三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必然是法制社会。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牢牢树立依法执政的观念。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惩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说,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刚性手段,而以德治国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柔性手段,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和谐。
四要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全局性重大问题。因此,我们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要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入手,从群众热切期盼的具体事情做起,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当前,特别是要做好就业再就业、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农民进城务工的权益保障、群众看病难、子女上学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同时,还要按照中央要求,坚决防止纠正在土地征用、城市拆迁、企业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注重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采取有力措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努力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同时要注重研究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类型、基本特征、形成机理和发展趋势,尤其要研究探索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形成规律和化解办法,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把劲使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
实现和谐社会,建设美好社会,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所在,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工作视野拓展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的各种问题,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