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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他是否还在人间?(4)

亚当日记摘录

也许我应当记住,她还非常年轻,只是一个小姑娘,许多地方得原谅她。她有的是兴趣、热情与活力。世界对于她:就是一种诱惑、一种奇观、一种神秘、一种快乐。当她寻到一种新花的时候,她简直有说不出的快乐,她一定要把它当宝贝,抚爱它、闻它、和它谈话,对它倾吐出一连串亲热的名字。她简直是色彩狂:褐色的岩石,黄色的沙,灰色的苔,绿色的树叶,蓝色的天空。黎明时的珍珠色,山上的紫色荫影,日落时飘浮在深红色海洋中的金黄色岛屿,从片片飞云中穿过的苍白色月亮,闪耀在茫茫太空中的宝石似的星星——这一切,据我看来,都没有丝毫实用价值,然而因为它们有的是色彩与高贵,这对于她就足够了,她就为它们所倾倒。假使她能安静下来,一次安静几分钟,那将真是一种使人安宁的景象。这样的话,我想我能望着她感到很快乐。说实在的,我敢肯定说我会很快乐,因为我已逐渐体会到她真是一个漂亮可爱的人儿——婀娜、苗条、整齐、圆润、体形优美、活泼、优雅。有一回,她站在一块大圆石上,像大理石一般洁白,披着一身阳光,微仰起她那年轻的头,手掌遮在眼睛上,眺望空中的一只飞鸟,我认定她是美丽的。

星期一中午——如果在这行星上,还有什么她不感兴趣,那就是在我的知识范围以外的东西了。我对于有些动物漠不关心,她却不是那样。她一视同仁,她对它们全喜爱,她认为它们都是宝贝——每一样新东西都在被欢迎之列。

当那个庞然大物雷龙大踏步地走近我们的帐篷时,她认为这是一大收获,我则觉得是祸患。这件事可以作为我们两人间在事物的看法上经常不协调的好例子。她要把它豢养起来,我则要把住所让给它,我们搬迁出去。她相信,好好对待它就可以驯服它,并能使它成为一个玩意儿。我说,一个二十一尺高八十四尺长的玩意儿也不适宜让它停留在我们居住处附近。因为,即使它是一片好心,一点也不想加害我们,它也可能会坐在房子上,把房子压垮,因为看它的眼神,谁都可以明白它是心不在焉的。

可是她一心想把这怪物留下,说什么也不能打消这个念头。她认为我们可以每天喝它的奶,要我帮她挤奶。我可不愿意干,实在太冒险了。性别也不对,再说,我们没有梯子。后来她要骑在它上面,好看景致。它那三四十尺长的尾巴都是横在地上的,像一株倒了的树,她还以为她能够爬得上去呢,然而她错了。当她达到峻峭处时,由于太滑,她跌下来了,要不是有我在旁,她还会受伤呢。

现在她已经满足了吗?不,没有证明,就什么也不能使得她满足。没经试验过的理论跟她无关,她也决不会接受。我承认这是一种很不错的精神,它有些吸引我。我也感受到了它的影响。如果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了,我自己也会感染到这种精神的。现在,她对于这头巨兽,还剩下一条理论没有实验:她认为,如若我们能够驯服它,使它变得友好,我们就可以让它站在河里,用它来做桥梁。到后来,它已是十分驯服了——至少从她那方面就是这样——于是她就来实验她的理论了。可是失败了:每当她把它在河里安置好,她自己爬上岸来想从它上面走过去的时候,它也就离开了水,跟着她到处跑,像一座玩意儿的山。跟旁的动物一模一样。它们全都是这样。

星期五

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和今天:这几天里我都不曾看见他。孤寂时,日子显得很长。可是,孤寂总比不受人欢迎好。

我必须有伴侣——我想我是生来就是为了要有个伴侣——所以我就和动物做朋友。它们真可爱极了,它们有最温和的性格和最有礼貌的态度。它们从来不现出乖张暴戾的样子,它们从来不让你觉得你是冒犯了它们,它们向你微笑,如若是有尾巴的,就向你摆尾,它们总是愿意听你的话,嬉戏,或者出去远游,或者去做其他任何事情。我认为它们是一些十足的绅士。这几天里,我们过得快活极了,我一点也没感到寂寞。寂寞!不,我应该说不。为什么呢,因为它们时常有一大群在周围附近——有时竟占四五亩地那么多——你数也数不清。当你站在中央的一块岩石上眺望那无边无际的毛皮时,是那么斑驳绚烂、颜色悦目、光彩闪烁耀眼,那些斑纹又是那么涟漪似地起伏波动,使你认为也许这是一个湖吧,不过你知道这不是一个湖。还有那风暴般的无数爱交游的鸟,以及飓风似地疾转的鸟翼,当太阳照射到这乱成一片的羽毛上时,你所能想到的一切颜色就都闪烁起来,足够使得你眼花缭乱。

我们曾有过很远的旅行,我确实见到不少世界,我想,几乎全都看到了。所以我是第一旅行家,而且是唯一的一个。当我们行进的时候,那真是动人的场面——无论什么地方都看不到这样的场面。我贪图舒适,骑在一只老虎或一只豹子身上,因为它们身子柔软,那种圆背也最适合我,还因为它们又是这么好看的动物。然而倘若是走远路,或者看风景,那我就骑在象身上。它用它的鼻子把我卷了上去,但我自己可以下得来。当我们到一个地方预备歇宿时,它就坐下,我于是从象背上滑了下来。

飞鸟与走兽之间彼此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不会发生争论。它们都讲话,它们也都对我讲话,但它们所讲的一定是一种外国话,因为我一个字也听不懂。可是当我和它们交流时,它们却常能懂得我的话,尤其是狗和象。这真使我有些惭愧,这件事表明它们比我聪明,比我强。这件事使我很烦恼。因为我要自己是主要的实验——并且我也一心要成为这样。

我已经学到了不少事情,我现在是受过教育了,但最初我却不是这样。我最初是无知的。最初常常使我烦恼,尽管我用心观察,我却总是不够聪明,弄不透水是什么时候流往山上去的,可是现在我完全不在乎了。我一次又一次做了试验,到现在我已知道,除了在黑暗中以外,水是绝对不会流往山上去的。我知道它是在黑暗中流往山上去的,因为池沼从来没有干过。如果水在夜里仍又流回去,那么当然池沼是会干的。最好是用确凿的实验来证明事物。那么你就可以知道。否则你只靠猜测、假设和估量,你就永远受不到教育。

有些事物是你无法弄明白的。你若用猜测和假设也永远不会知道这些事物,这是你无法弄明白的:不,你必须有耐心并且继续实验,一直到弄明白了你没法弄明白的事。这样做才是愉快的,它使世界变得有趣了。如若再也没有任何事物要弄明白,那就会索然无味。即使努力要弄明白,而终于弄不明白,这也正像努力要弄明白,而终于弄明白了是一样有趣的,并且我不知道,也许还会更有趣些。水的秘密直到我知道时为止,一直是一个宝。在那以后,兴奋就完全消失了,我还体验到了一种丧失的感觉。

依据实验,我知道木柴、干枯的树叶、毛羽还有其它许多东西都会在水里游泳。所以,依据这一切累积的证明,你就可以知道一块岩石也会在水里游泳。然而你只能就这么知道算了,因为还没有任何一种方法可以将它证明出来——直到现在为止。但我要想出一种方法来——那么,这种兴奋就会消失了。像这类的事情使我很不快活。因为等到我渐渐弄明白了每一件事物,那就再也不会有什么兴奋了,而我又是非常喜欢兴奋的!前天夜晚,我想到这些,连觉也睡不着。

在最初,我想不透我是生来干什么的。但现在,我想我是生来要找寻这奇异世界的秘密的。我要觉得幸福,要感谢所有这一切的“赐予者”,是他作了这样的设计。我想还有许多事要学习——我盼望是这样。只要精打细算、不太匆忙,我想它们总可以延续好几个星期吧。我盼望是这样。你把一片羽毛向上一抛,它就会凌空驶去,慢慢就看不见了。但你把一团泥土抛去,它就不这样,它每次都落了下来。我已试了又试,它每次都是这样。我奇怪它怎么会这样?它当然并没有落下,可是它为什么会看来像这样?我猜想这是一种视觉上的幻影吧。我的意思是说,二者中间的一个是。我不知道是哪一个。

也许是羽毛,也许是泥团。我证明不出是哪一个,我只能指出不是这一个就是那一个是假的,让人们自己去选择吧。

依据观察,我知道星星不会持久。我看见好几颗很好的星星融解了,从天空中掉下来了。既然一颗可以融解,那么它们就都可以融解。既然全体都可以融解,那么它们就可以在同一晚上融解。这样,忧愁就会发生——我知道是这样。我打算每晚坐着眺望它们,只要我能有多久醒着不睡,我就眺望多久。我还要将那些闪烁发亮的星球刻印在我的记忆上,好在以后它们被挪开了的时候,我还能根据我的想像,将那些可爱的无数星星再归还到黑暗的天空中去,使它们再灿烂起来,而且还要因为我泪眼模糊使它们的数目增多一倍。

堕落以后

当我回顾时,乐园对于我是一场梦。它是美丽的,是出类拔萃的美丽,是令人着迷般地美丽。可是现在它已失去了,我再也不会看见它了,乐园是失去了,但我寻着了“他”,我很满意。他尽他所能地爱着我,我以我的热情性格的全部力量去爱恋他,这样做,我认为对于我的年轻和性别很适合。倘若我问我自己为什么爱他,我发觉我不知道,而且我也实在不要知道。所以,我认为这一种爱并不是理智和统计的产物,不像人对别的爬行动物或走兽的爱。我想,这应当是这样。我爱某些飞鸟,是由于它们的歌唱。但我爱亚当,不是由于他的歌唱——不,不是那样。他越唱得多,我越想不通。可是我依然要求他唱,因为我希望学着去爱好他所感兴趣的每一件事物。我敢肯定我会学会,因为最初他唱起来时,我简直受不住,但现在我受得住了。它使牛乳变了味,但这没有关系,我可以喝惯那种牛乳的。

并不是由于他聪明我才爱他——不,不是那样。不能怪他只有目前这点儿聪明,因为这不是他自己造成的。是上帝把他造成这样的,这就够了。这中间含着明哲的目的,这是我知道的。到了时候,它就会发展起来,尽管我想不会突然发展。况且也不必赶急,因为就照他现在这样已是够好了。

并不是由于他的和蔼而又体贴的态度以及他的细心,我才爱他。不,在这几点上,他都有缺陷。然而就是这样他也已经够好了,而且还在逐渐改进呢。

并不是由于他勤勉我才爱他——不,不是那样。我认为他身上有这种长处,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对我将这长处隐瞒起来。这是我唯一的痛苦。在旁的各方面,他现在对我坦白又公开,我敢肯定,除这以外,他什么也没有瞒我。他对我还会怀有秘密,这叫我很难过,有时,想起这件事,我觉也睡不着,但我要把它从我心里排除出去,使它不至于干扰我的幸福——要不是有这件事,我的幸福是充盈的。

并不是由于他有教养,我才爱他一一不,不是那样。他是一个自学的人,而且也确实知道很多很多事,但这算不得教养。

并不是由于他有英武的气概,我才爱他——不,不是那样。他影响了我的健康,然而我不能怪他。因为我想这乃是性别上的一种特点,而他的性别并不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我不至于影响他的健康,我定会先消灭。这也是性别上的一种特点。我不拿这来邀功,因为我的性别也不是我自己造成的。

那么,为什么我爱他呢?我认为,只不过由于他是男性罢了。

他基本上是个好人,我也因此而爱他。可是假使没有这一点,我也能爱他。假使他竟打我骂我,我还是继续爱他的。我知道会这样。我认为这乃是一种性别的关系。

他生得强壮又美貌,我因此而爱他,我钦佩他,我因他而感到骄傲。可是如果他没有这些优点,我也能爱他的。假使他生得很平常,我定会爱他。假使他是一个残废人,我也定会爱他。我要为他劳苦,要服侍他,为他祈祷,还要守护在他床边直到我死。

是的,我认为我爱他,只不过因为他是我的,而且是男性罢了。除这以外,我认为再没有旁的原因了。所以,我想正像我在先已经说过的,这种爱并不是由于理智与统计的结果。爱情就是这样来了——谁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它自身也无法解释,而且也没有解释的必要。

这就是我所想到的。但我只不过是一个女孩子罢了,而且又是研究这些事的第一个人,也许后来会发现,由于我的无知和没有经验,我没有摸索对。

四十年以后

但愿我们两人一同长辞这世界,这是我的祈祷,我的渴望——这一渴望永不会从地上消失,它会存在于一切热爱的妻子心中,直到世界的末日。而且将用我的名字来称呼它。

但倘若我们之中有一个先死,那么但愿我先去。因为他强我弱,我对于他,不像他对于我那般需要——人生如果没有他,那就算不得人生了。我怎能忍受下去呢?这一祈祷也是永恒的,而且在我的种族继续时,这个祈求也将无止息地被重复着。我是第一个妻子,在最后的一个妻子身上我将被重演着。

在夏娃坟上

亚当:她在哪儿,那儿就是伊甸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