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纯粹的思想(9)
七个人的调味品
汉默是一名享誉南美洲的大毒枭,一直是国际刑警组织追捕的对象。终于,他被国际刑警组织盯上了。
这天,汉默与他的同伙驾驶着一艘机帆船,来到了一座城市与当地的贩毒集团秘密接头。为了取得确凿的证据,将案犯一网打尽。缉毒刑警在队长哈根的带领下没有对汉默下手,而是秘密地监视着他,希望能够弄情汉默的同伙有多少人以及他们的活动规律。
很快,哈根就发现这条船上一共有1名船主、5名水手和1个厨师。
通过观察,哈根发现,每天早晨8:00,船主都会走上甲板,活动活动筋骨,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然后又回到甲板下面去。
到了上午9:00,厨师就会走出船舱,骑上自行车上街去采购。
另外的5个水手,上午在船上工作,下午上街游玩,傍晚喝得醉醺醺,嘴里哼着小曲回船,天天如此。
而那个厨师每天总是循着相同的路线:先去一家面包店,然后去一家调味品批发商店,再去一家肉店、一家乳品店、一家餐馆,最后去报摊购买当日的报纸。在每个地方,厨师都会短暂停留。
观察了多天之后,因为没有发现任何情况,国际刑警组织的警察们有些坐不住了,显出了急躁,纷纷跟哈根说:“我看我们是发现不了什么线索了!”
哈根看着着急的同事们,却很有把握地说道:“我已经发现线索了,我们现在就出击,保证大获全胜。”
果如哈根所说,汉默和他的贩毒成员正在这个城市进行着毒品的交易。
哈根是怎么发现线索的呢?
一条仅有7个人的船上,无论饭量多大,也用不着天天采购调味品;即使每天采购调味品,也用不着去调味品批发商店,这严重违反了正常的逻辑习惯,所以,哈根认为批发商店就是毒贩的接头地点。
火炉上的烤肉
比尔和妻子丽莎,有一座不大的农场,他们没有孩子,生活过得逍遥惬意。他们除了去城里采购食物或者签订农作物买卖合同,很少外出。
一天,当妻子从城里采购生活必需品回到家时,发现比尔竟然死在了火炉旁边,胸口插了一把匕首。
精神恍惚的妻子立即报警,警察杰里奇过来后查看了现场:一个烤盆里有些无焰的炭块,上面烤着牛肉。
托盘、刀叉、作料散放在一旁。杰里奇检查尸体后。确认比尔大约在1小时前被杀害。根据农场的交通和人员居住情况,杰里奇立即展开了追捕,结果在方圆10里的范围内只见到一个人。杰里奇将这个人带到了凶杀现场。那人说自己是个旅行家,肚子饿了正找地方想吃饭呢。见到火炉上的烤肉,伸手就拿,张嘴就吃。
“先生,慢慢吃。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你1小时前在哪里?”杰里奇一边打量这个人一边问道。
“我在这里迷路了,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反正应该在这个农场里。哎,警官先生,请等我吃完这块烤肉再跟你详细说。”说着他停顿了一下,从炭火中取出了一块烤肉,大大方方地放进了嘴里。
他的这个小动作被杰里奇看得一清二楚。杰里奇眼前一亮,然后把手铐拿出来说:“先生,你的演技太差了,请跟我到警署去一趟吧!”
杰里奇是如何看出这个人是凶手的呢?
这个人既然说自己迷了路,没有来过这里,却能够知道炭块已经凉到把手伸进去不会烫伤的程度,这不是自己犯了逻辑错误吗!显然他就是凶手。
心理学家之死
心理学家青木,是一所大学里很有发展潜力的学者,他为了学问发誓终身不结婚。所以很多去他家里做客的人都会发现,他的家里除了一位负责他生活起居的女佣人之外,就是书籍和手稿了。
5月20日是心理学系建立30周年的大好日子,大家都忙碌着为即将开始的庆祝活动做准备。学校领导、系领导等都已经讲话完毕,就是不见要代表老师发言的青木。校长立即派人到青木家里去找他,却发现青木教授已死在了家中。
警察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探长亚当斯对女佣进行了传讯。
女佣哭泣着对亚当斯说道:“大约两小时前,青木先生叫我给他一杯加冰威士忌,然后又叫我准备水给他洗澡。他还说洗澡后要睡一会儿,叫我在两小时后叫醒他。因为他还要去参加系里的庆祝活动。但是我敲了多次门,他都没有反应,所以我就打开他的睡房门,那时他已经口吐白沫倒卧在地上了。”
亚当斯开始检查青木喝过的酒杯,发现青木所饮的酒杯内,除了有冰块外,还有安眠药。
从表面上看青木好像是自杀而死,但亚当斯认为这是一宗谋杀案,凶手就是女佣。
亚当斯为什么认为女佣是凶手呢?
亚当斯发现酒杯里的冰块经过了两个小时后,还在杯子里没有化掉,说明这杯酒是在青木死后放在房间里的。这就证明了女佣人在说谎,而说谎的目的,就应该是掩饰她的行为,所以,女佣是杀人凶手是确定无疑的。
仰面写的遗书
石原是一家株式会社的社长,由于出了交通事故,在病床上卧了多日后,去世了,留下了一大笔的遗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他唯一的女儿庆子应该是合法的继承人。
这天,刚刚送葬完毕,律师便叫过庆子,准备与其谈她的父亲的遗产继承权问题。还未等他开口,石原的弟弟石井推门走了进来,说道:
“亲爱的侄女,亲爱的律师先生,我哥哥的遗产应该有我的一半!”
“什么,有你的一半!这是不可能的!”律师很坚定地说道。
“请你不要着急,我这里有我哥哥给我写的遗书。”石井一边说着,一边从兜里拿出了一个信封递给了律师。
律师接过信,从里面抽出了三张纸,他仔细地一瞧,只见字迹非常的潦草,但却可以看清楚信上的大致意思:“生前多蒙弟弟照料,使我感激不尽,作为报答,现将我财产的一半馈赠给你。唯恐我女儿反对,故而立此遗言。”
律师看完信,想了想便问庆子:“你看这信上的字迹是不是你父亲所写?”
庆子说道:“父亲出了交通事故后,一直在病床上卧床不起,尤其是他不能翻身,胳膊吊着绷带,每天总是气喘吁吁地仰面床上。所以我父亲能不能写字我根本不知道,这信上的字迹是不是父亲所写,我也不能确定!”
律师又问石井:“你的这封遗书是石原什么时候写给你的呀?”
石井道:“我哥哥有一天睁开眼睛,仰着面,用圆珠笔,歪歪扭扭的给我写了这封信,因为我哥哥是仰面拿笔,所以他写的信字迹比较七扭八歪。”
听到这,律师不禁笑道:“好你个骗子,竟敢伪造遗书,来欺骗自己的亲侄女,我看你就不要再说下去了!”
律师为什么说石井拿出的遗书是伪造的呢?
一个重病患者仰着面卧在床上,胳膊上又吊着绷带,怎么可能悬着腕写遗书,而且是写了三页信笺的纸呢!这是违背逻辑的。
谁在点火
一天夜晚,武彦三郎接到姐姐打来的电话,说有要紧的事情让他马上到她家里去。
原来他姐姐碰到一件棘手事情。她的朋友川崎文子今晚有事住在她家里,可是这位朋友睡觉前洗澡时,突然心脏病发作,死在浴缸里。武彦三郎的姐姐不敢通知警察局,怕警察怀疑是她杀了川崎文子而引起麻烦,因此求武彦三郎把川崎文子送回她单身住的别墅的浴室里,就像在那里死的一样。
武彦三郎和他的姐姐到达川崎文子家是清晨4:30左右,四周还黑,房子又坐落在林中,是独门独户,所以武彦三郎将车藏到车库里后将尸体抬入房中,并未被任何人发觉。他们将死者的衣服脱下,换上平时穿的衣服,让她坐在书房的写字台前,伪装成是在桌前看书时心脏麻痹发作猝死。
“她是前天白天死的,所以要关上房里的灯。”姐姐连细节都注意到了。
“这个煤油炉怎么办?将火点着吗?”三郎看到屋子里有一个小煤油炉后问姐姐道。
“是啊,她是个怕冷的人,这里好像又没有暖气,所以还是将火点着好。”三郎又将火点着了。两个人将屋子里的灯关掉,让窗帘就那么开着,然后悄悄离开房子。事情干得干净利落,连指纹也没有留下,这样也就没有留下尸体是从别处搬来的任何证据。当天下午15:00左右,川崎文子的尸体被别墅管理员定时巡视时发现了,很快报告了警察局。法医检查后说:“死因是心脏病,自然死亡。”正在现场调查原因的宫原警官忙问:“是什么时候死亡的?”
法医说:“更详细的情况需要解剖尸体才能断定,不过大约死了不到两天的时间。”
宫原警官看了半天煤油炉红红的火苗,突然注意到了什么。
“要是这样的话,即使是心脏麻痹导致的自然死亡,也并非死在这个房间,一定是在别的地方死的,想必是妨碍了什么人而将尸体搬到这儿,伪装成是在这个房间里死的。否则只有相信尸体可以点火了。”宫原警官马上就看穿了事件的真相。
是什么让宫原警官发现了真相呢?
宫原警官看到煤油炉还在燃烧着后产生了怀疑。假如川崎文子是在自己房里猝死的,那么死后四十五六个小时,煤油炉里应该是早已油尽火灭了,而事实是煤油炉还燃烧着,这不合逻辑,因为死人是不能点火的。
跳崖的眼镜
警方接到了报案,著名旅游风景区十海子的海边悬崖下发现一具男尸。
探长桥本立即带上了精干的助手赶赴现场。只见那具男尸趴在悬崖下的碎石上,浑身血迹斑斑,身上穿着一件大衣,一只脚穿着鞋子,另一只脚赤裸着,一副太阳镜架在死者的鼻梁上,旁边的立陡悬崖足有20多米高。
闻讯赶来的死者亲属说死者最近做生意失败,但是他是个坚强的人,而且他又不是第一次失败了,他这样性格的人是不会选择死亡来逃避的。
助手们仔细地勘察了地形,考察了现场,最后的结论都是一致的,认为这是一宗自杀案件。
桥本觉得不像是自杀,但是他一时半会还拿不出确凿的证据来。于是,他开始仔细地观察尸体及其周围的环境。突然,他大叫一声:“这不是自杀案,这是谋杀案!尸体是被人搬运过来放在这里的,然后伪装成他是自杀的假象!”
助手和围观的人们议论纷纷,都怔怔地望着他,究竟探长发现了什么?令他如此肯定地说这并非是一宗自杀案呢?
探长凭着细致入微的观察,发现尸体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太阳镜。假如是自杀的话,由悬崖上跳下来的时候,眼镜应该会摔掉的,不可能还端端正正地架在鼻梁上。这不合逻辑。
不认识的抢劫犯
格林银行被抢劫,经过对抓获的案犯卡尔·马休斯的突击审讯,勃兰特警长知道钱藏在了一个名叫安格莉卡的女人那里。于是勃兰特警长和他的助手立即驱车前往安格莉卡家。
按了半天门铃,门才打开。前来开门的正是他们要找的女人安格莉卡。她将两人让进屋说:“两位先生有何贵干?”
“太太,您认识一个叫卡尔的人吗?”“卡尔?我从未听说过。”“我们刚从警察署来,可是他说认识您。”安格莉卡很镇定地抽了口烟,说道:“这个国家有很多叫卡尔的,要是都说认识我,你们也来烦我吗。哦,上帝。我真恨不能将你们从窗子里扔出去!”
勃兰特用手指着她说:“卡尔从银行抢走了19万美元。警察反应很快,24小时之后,就将他抓获了。我们和他长谈后,他已经完全交代了。”
“我不认识卡尔,对银行抢劫案也不感兴趣。我最后再说一遍,我根本就不认识什么卡尔·马休斯!”
“你们真不认识?”“对,不认识!”
勃兰特生气地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纸,说道:“谢谢你的合作,鉴于您这样的诚实,请您在逮捕证上签上您的名字吧。”
安格莉卡什么地方出了问题,让警长这样肯定地逮捕她?
这位太太一再声称,她不认识卡尔,但她却知道卡尔的全名是“卡尔·马休斯”,显然,她不仅仅是认识此人。
谁是偷表贼
美亨百货大厦新进了一批金表,因提前作了促销宣传,所以当新表上市的时候,到柜台买金表的人络绎不绝,都想一睹为快,许多人都向前挤。营业员一看不好,急忙说:“大家不要向前挤,注意安全。”
但已经挤起来的人群,怎么还能听进去?人群在挤呀挤。
“啪”的一声,柜台被挤晃动了,一些不安分的人动手了。
这时,一位营业员发现柜台里的金表丢了一块。便喊了起来:“谁偷了金表?”
大厅的保卫人员听到喊声,马上过来维持秩序,并抓了4名嫌疑人。同时对这4名嫌疑人录了证词。
为了尽快破案,大家打电话请来了大侦探欧门协助审案。
欧门来到以后,先是询问了营业员,营业员给他提供的线索是:“金表丢失了一块,所以这4个人中有一人是小偷。”欧门又看了4个嫌疑人的供词,只见供词上写着:
甲说:“我看见手表是乙偷的。”乙说:“不是我!手表是丙偷的。”
丙说:“乙在撒谎,他是要陷害我。”
丁说:“手表是谁偷的我不知道,反正我没有偷。”大侦探欧门看了4个嫌疑人的供词后,马上就找到了线索,使案情真相大白。
原来,小偷确实在他们4人之中,并且只有一个人说的是真话,其余三人的供词都是假话。
亲爱的读者,你知道欧门是如何推理的吗?
欧门是这样推理的。假如乙是小偷,那么,其余三人均不是小偷。而甲说乙是小偷,所以甲讲了真话;既然乙是小偷,那么丁就不是小偷,可见丁说:“反正我没偷。”这句话也是真话。于是便有甲、乙两人说了真话,这与“一真三假”的准则相矛盾,所以乙不是小偷。同理可推断出甲、丙都不是小偷,小偷自然就是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