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青春,仿佛走到了末期(1)
1、青春仿佛走到了末期
16岁生日过后,像紧致花苞一样的身体,终于缓缓舒展,打开,绽放,我长高到156厘米,长重到53公斤,胸围也飙至86厘米。
更伤心欲绝的是,我爆发了芝麻一样多的雀斑!
我没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青春期总有许多如花朵般美丽的幻想,我把这样的幻想也加诸到自己身上,我以为,我就是那个,青春正好,风华正茂,如花似玉的美丽姑娘。
我不知道要穿文胸,把小花朵轻轻的包围起来,小心保护。我穿很紧很紧的背心,把小花朵勒紧,箍起来,使镜子里的我的胸,看起来一点也不显眼。这样我能放心去教室,去食堂,去操场,而不用担心男孩们的目光,像苍蝇一样,落在我的胸前。
可我很快就从镜子里,旁人的目光里,知道了真相,我一点也不美,我灰头土脸,又胖又丑。
青春仿佛一下子就走了末期,往前一步是黄昏,退后一步也不是人生。看看吧,身体这么胖,皮肤这么糟糕,衣服这么恶俗,气质如此不伦不类!毛毛虫最丑陋的时期,就是这样吧。何况,在我的周围,都是像花儿那么明艳照人的姑娘。比如西米露。
后来回想起这段时间,不禁倒抽一口凉气,真是险象环生,步步惊心啊。
一个中午,我从宿舍走到教室去,我抱着两本练习册。我走得很平静,很无所谓,我根本没注意到池塘边石榴树后的那个窗户里,住着那群男孩。
忽然,从石榴树后面,传来一个声音,看这个丫头,好肥啊,又土气,不过,要不了多久,她就会变得爱慕虚荣的,乡下来的丫头都这样。
一阵“吃吃”的笑声过后,有人附和,哈,看她的雀斑,我的天,她一定很自卑很可怜吧……
一个声音干脆唱了起来,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我想跑,跑不动,想哭,哭不得,想装作若无其事,装不出。那种感觉,就仿佛全世界的毛毛虫都落在我的脖子里。
突然,一个粗粗的嗓门,很大声地说,不,她是那种不卑不亢,坦然自若的女孩子。我肯定。这个声音有一种气势,压住了前面的品头论足,没有人再说话。我仿佛获得赦免一般,走了过去。
那个声音似乎很熟悉!似乎又很陌生!
我回过头去,在格子玻璃窗里,看到了一张脸!一张晴朗得晃人眼睛的脸。骆驼!竟然是骆驼!他跟我一个学校!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他很好!他没有事!
我完全忘记了刚才的窘迫和尴尬,我大声喊他,骆驼!
骆驼跑了出来。
原来,他并没有跑路,事情也没我们以为的严重,他的爸爸发现了他异样,一手把事情包揽下来,托了几个朋友,摆平了。他的爸爸以前是小镇的镇长,后来调到了县城,现在已经升职到市里了。
按理说,骆驼应该顺理成章,由一个小霸王变成纨绔子弟才是,但是,我眼前的骆驼,竟然姿势端正,眼神干净,一副蓬勃向上的向日葵模样!
骆驼说,很不可思议吧,男人有时会一夜长大。
我本来想说,骆驼,我想看看你的胳膊,有没有留下什么。但我又觉得不太妥当,于是说,骆驼,谢谢你。
骆驼说,你非要和我客气,表示你在疏远我吗?糖果,我永远会为你两勒插刀。
除此之外,骆驼没有特别留意我,我也没有特别留意他,我们彼此也没有说过什么特别的话。
只是忽然发现,我们能在那么多的地方偶遇。去厕所的路上。开水房。操场。食堂。甚至在上课铃正响得烦躁的时候,在教学大楼的楼梯口碰到。我都冲他笑,有点不自然,他也冲我笑,晴朗得万里无云。有几次路过他的宿舍,我还看到了他晾在石榴树上的白T恤,猎猎招展。
一个学期后,我又长高1厘米,重了4公斤,小花朵又开了一圈儿,我继续用背心紧紧地箍着它们。
分科的时候,我没有悬念地选择了文科。当我坐在文科班的教室时,我直涌动着一股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欢腾心情。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迎着一片晴空万里。
骆驼!
他想办法又和我坐成一排,距离近得似乎又成了同桌,但实际上我的同桌是西米露。
教室红砖黑瓦,冬暖夏凉,两侧都是高大的槐树。一到春末,阳光暖和起来,槐花就开了,满教室都是馥郁的芬芳。骆驼便找来长竹竿,把槐花打下来,塞在我的课桌里头。
那一年,是我们最清凉的时光。
在物理或是化学课上,放肆地看小说,小声聊天,甚至玩剪刀石头布。那些在高一看起来面目狰狞的物理化学老师们,到了现在,统统变得和蔼大度起来。他们不再计较作业考试硫酸万有引力,他们上课时都心不在焉。反正,他们说了,也未必有人听,即使听了,也未必听得懂,即使听懂了,也未必用得上。
班上的同学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优等生,心无旁骛,意志坚定。一类是混日子的,晃晃悠悠,无心向学。这两类都不多。最多是我们这种,想学好,又贪玩,贪了玩,又惴惴不安。内心总是矛盾冲突挣扎。每天睡觉前都会懊悔光阴虚掷,第二天起床又照旧虚掷光阴。
体育课,我们翘课。溜出学校去爬山,摘桑葚,吃到满嘴满手都乌黑。
晚自习,溜到露天电影院去看电影。那些片子,无非是为父报仇的武侠片或是血腥厮杀的警匪片,内容并不重要,至少,比课本有趣多了。
有一次,我们连着看了两场,回来时,学校大门都已经锁上了。围墙上都有玻璃碎片,翻不得。只好钻门,在西米露顺利钻进去之后,我的身子,却卡在了门里。
西米露在前面扯我的手,骆驼在后面推我的背,我终于艰难地把整个身子放到了门内。和骆驼在一起,就算我被门卡住,我也不会为自己的臃肿感到难堪,我知道他不会因此而嘲笑我。何况,自那天在石榴树后听到他的话起,我就发誓,一定要做一个,如他赞许的那样的姑娘,不卑不亢,坦然自若。
实际上,除了那句话以外,他一直都在若隐若现地赞许着我。
他的家搬到了市里,于是像少年时代一样,他从家里带了好吃的东西来给我。但已经不是薄荷糖小饼干大头菜丝,而是大白兔奶糖喔喔奶糖巧克力还有他家保姆煲的鸭子烫红烧的糖醋排骨。
他对他的举动没有特别解释,就像少年时代他送我小零食一样,自然而然,理应如此。而我,在接受时,也心安理得,小小欢喜。
现在的他,真像一朵向日葵,蓬蓬勃勃,阳光灿烂,让我感觉,轻松自然,无负担。
因为他从不对我说,喜欢我爱我之类的话,一丝暧昧也不曾。他还不停地对一些姑娘表达着爱慕之心。
有一个爱穿圆点裙的姑娘,常常在黄昏,和骆驼一起,在学校的围墙外漫步。据骆驼说,那姑娘很有才华,能背诵五百多首唐诗和三百多首宋词。
后来,他又喜欢上一个,住他家旁边小阁楼的姑娘,那姑娘每天一大早就起床,跑步做操背英语,夜很深了,阁楼里还亮着灯。为此,他为那姑娘画了一幅画,一株梅花映雪怒放。然后,他用红丝带系上,带到教室来,慢慢展开给我看。
西米露乜斜着眼睛,瞟了他一眼,骆驼,你该不会仿效古人,来个图穷匕现吧。
他嘿嘿笑,这可是我的呕心沥血之作!
晚自习后,他就兴致高昂地捧着他的杰作,拦着那个姑娘,毕恭毕敬地把画呈上,姑娘看着那卷画,就仿佛看到一条冻晕了蛇一般,连连倒退几步,方才镇定下来,说,谢谢你哦。
但却没有一个姑娘,一份殷勤,能转化为骆驼的爱情。像我对苏长信那般念念不忘,或是西米露对流浪歌手一样,坚定执著。
而我,几乎都忘了,这个大男孩骆驼,他曾经,是我的,小小少年郎。
我想,我们的关系是这样的,貌似无限接近,但永远无法抵达;貌似隔着人山人海,却从不曾远离。
有很多男孩给西米露写信,都是情书。西米露当面也不拒绝,拿回宿舍却看也不看,直接撕成碎片,扔进垃圾筒里。
她只爱着她的流浪歌手,她每天都打着手电筒在窝里写日记,她曾翻过一篇日记给我看,那些词句看得我面红耳赤,心惊不已却又羡慕万分。
她说流浪歌手在四处流浪,希望有人发掘他的音乐才华,实现他的音乐梦想。他们约定好,每年5月她生日的时候,不管他在哪里,他都会来看她。
他对她,只有这一个承诺。但西米露,却在日记里写道: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西米露的文艺细胞,全体现在对流浪歌手的爱情里了。
我只见过流浪歌手一次,就是在溪中央,还是一个连脸都看不清楚的侧面,我也没问流浪歌手叫什么名字,似乎问过,西米露也告诉了我,也许我忘了,我每次问起他,都是说,啊,老西,你那个,流浪歌手怎么样了?
而西米露在日记里提到他,也是用一个字母,L代替。
我一直没有苏长信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