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小说·A档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1章 神迹·极北之殿(1)

文/阿木

在盗墓与冒险的世界里,阿木大胆地放宽了文化与历史的视界,别出心裁地编织了一出新颖别致的冒险传奇。推陈出新之余,又融入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元素,可谓中西合璧、妙趣横生。

——南派三叔荐语

下面将要讲述的故事,与一个从事特殊职业的人有关。据他自称,他在他所从事的那个行当中,是属于泰山北斗式的人物。

这个职业很古老,也很神秘,历来是一脉单传,而且传子不传女,有许多禁忌和规矩。它的风险极高,也很有技术性。那个自称泰山北斗的人,在经历一次意外与我共事的日子后,认为我很有“慧根”,极力拉拢我加入他所从事的特殊职业。于是,我就这样上了贼船。请大家记住以下几个名字,在故事的发展中,他们会逐次出现,而且在故事中占有很大地位。

第一个人,就是那个自称是泰山北斗的,他的名字叫胡春来。胡春来五十余岁,一把年纪却并未退休,还在从事着那项技术含量很高而且极度危险的职业。可谓是老当益壮,宝刀不老。

第二个人,叫黄三,是个癞痢头,亦是我的好友。别看他长得寒碜,其实他可是上海滩有名的“路路通”。一张巧嘴能说会道,一双妙手巧夺天工,绰号叫做“假做真时真亦假”。单单只听这个绰号,相信大家已经能隐约猜出他的专长了。

而第三个人,则最是特别,她是个女人——不是我有性别岐视,而是因为我所从事的这个职业,真的很少有女人参加——名字叫做劳拉,同时她还是英国剑桥大学考古系的研究生,学历高得吓死人。当然,她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

这三个人都约略介绍过了,说了半天,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什么呢?

说得文雅一些,我们是揭开历史谜团的侦探,发掘并保护人类遗产的工程师,当然,也有人毫不客气地称我们——盗墓贼。

好吧,我承认我是一个盗墓贼,但我必须声明,我是一个爱国的盗墓贼。因为我工作的地点,往往都是在番邦外国,而我盗掘的古墓,也往往都是外国人的古墓……

一、诡异袭击

已是深秋,天气渐渐转寒。但在法兰西南方的科西嘉半岛上,却仍是阳光明媚万里晴空,引得大批法国其他地方以及欧洲诸国的游客远道而来,到此处度假。

西夷之地教化不彰、人伦败坏,男男女女于光天化日之下亲嘴搂腰,当街调笑毫不避讳。甚至还有些豪放洋女,穿着露出大半截白生生大腿的泳衣,跃入海中戏水逐浪,当真是酥胸白似银,玉体浑如雪;胳膊赛凝胭,香肩疑粉捏。引得一众西洋男子唾水横流,像瘾君子吸足了鸦片烟似的精神振奋,口哨声怪叫声不绝于耳。

我张大勇虽从事的职业是下九流的行当,但礼义廉耻这四个字还是懂得的,倒还不至于与那些西洋男子一般见色忘形。不过话又再说回来,正所谓: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有如此在国内难得一见的西洋景儿,咱自然也不会同那道学先生一般假正经不是。

黄三抓耳挠腮了大半天,向我献出一条妙计。于是乎我俩每到傍晚时分,便一人举着一架德国蔡斯公司出产的高倍数望远镜,端坐于旅馆门前的露天咖啡屋水泥晒台上,光明正大地大饱眼福。此举既不损我中华泱泱大国威风,又可借助西夷的奇淫巧器细察入微,端地是两全齐美之策。

“好霸道!好霸道的泳衣啊!”黄三放下望远镜,猛觉得鼻下湿漉漉的,用手背一摸,原来竟不知何时已溢下两行鼻血。不自禁慨叹道:“三爷我走南闯北几十年,挖过南蛮巫师的坟,倒过埃及皇帝的斗,多少明枪暗箭都没伤得了三爷我半根毫毛,想不到在此处却见了红。”

其实瞧着此情此景,我也是心潮澎湃。运真气从尾闾骨倒转十二重楼直冲天灵,方才堪堪压住绮念,口里却笑骂道:“当初拉你来这度假,你还不肯,哭着喊着要和胡老爷子去北欧滑雪。若不是我强拉着你,你能有这等眼福?”

黄三在鼻翼旁的迎香穴点了两点,止住血,赔笑道:“胡老爷子眼光毒,我估摸着他定是翻阅洋鬼子庙内的典籍有了发现,才想和他去赚点外块。早知此处有如此美景,便是给我座金山银山也不去。”

黄三这推论,我倒是赞同。胡春来老爷子是北派摸金校尉的当代掌门,比起我们这种半路出家的野路子来,的确经验丰富许多。只是在暗地里,我却对他一些做法大大的不以为然——要说我们这几年可没少赚,特别是以他老人家的身手,存下的钱恐怕十辈子也花不完了,还这么拼命干啥?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倒斗掘墓并不为钱,只是纯粹为了经历一次又一次冒险,发现一个又一个隐藏在历史里面的秘密。

“说起胡老爷子,前些天他似乎还给我寄了封信。看那邮戳落款,他居然去了欧洲极北的冰岛。”

“哦,还有这等事,怎么没听你说起?信上都说了些什么?”

我撇撇嘴,又举起望远镜:“这些天忙得都长针眼了,哪还会费那劲去看信,顺手就给我丢到床底下去了……”

我话还未说完,突然听见有人在我身后,以一种十分怪异的腔调问:“请问,二位可是来自中国的张大勇先生和黄三先生?”

我下意识地点头答是,但就在此时,我突然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来,急急转身。

在我身后不足十米处,一个以宽大黑袍隐去面容,打扮得类似西洋苦修士的彪形男子,正举起一柄类似手枪的东西对准了我,只是枪口却比一般的步枪都要粗大许多。

我全身一震,立即使出一招“虎尾摆”将黄三踹倒在地,同时自己亦就地翻倒。

轰!一团火焰迎面向我逼近。若不是我躲得快,只怕瞬间便会被烧成焦炭。即便如此,我也被超高温度的热浪逼得气息一窒。

那黑袍大汉见一击不中,不禁“咦”了一声,将枪口再次对准了我。我哪能容他再度开枪,骨碌碌就地一滚,便到了黑袍大汉脚边。双腿微曲,用力朝那大汉的小腹蹬去。

那大汉一声怒吼,踉踉跄跄倒退了四五步,手一松,那支古怪枪械也掉到了地上。我虽然一招得手,但心里也是暗暗吃惊。要知道小腹乃是人体上最柔弱的部位之一,但我一脚踢在那黑袍大汉腹上,却恍若踢中一块铁板,虽然将他踢得倒退,但我脚板亦是隐隐作痛。

我一边暗自惊讶,手脚却不敢停,从地上纵身跃起,呼地提掌向那大汉面门击去。那大汉这回反应倒快,头往左边略略一偏,躲开我这一击。可是他哪里知道,我这威力绝伦的一掌竟是虚招。我回手一抓,便抓住了他头上的帽子,同时跳起六七尺高,膝盖恶狠狠地向他头脸撞去。那大汉头一低,居然抢先奋力用前额撞在我膝盖之上。我与他同时一声痛呼,各自退开三五步。大汉头上的黑布兜帽亦掉落下来,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

他长得和大部分西洋男子差不多,金发白肤,身材健硕高大,仅那一双胳膊,看起来就比我的大腿还要粗。但他那双眼睛却令我印象深刻,一对绿油油的眸子闪闪发亮,瞳仁中布满血丝,目光极度凶残狂暴,这双眼睛使得他看起来像丛林中的猛兽倒多过一般。

黑袍大汉喉间发出低声咆哮,以雷霆万钧之势发动猛烈攻势。我只觉一片黑云盖顶,狂风刮得我面目生疼,当下不敢硬挡,急忙后退一步。这才看清,原来不知何时,那大汉手中已多了一只阔面短柄战斧,卷起漫天斧影向我攻来。

我知这等重武器只利攻坚,却是不利久战,当下不退反进,双掌一错,攻入大汉近身,以小巧身法与他缠斗。不一会儿,我们已交手了二十余招。我瞅个破绽,以七成力道一掌劈向黑袍大汉的胸口。之所以留力,主要也是因为心中疑惑难解,意欲将这袭击者先擒下逼供,料他中了我七成力道的一掌,也非受重伤失去行动能力不可。

砰!黑袍大汉被我打得倒飞出七八米外,我正待解下皮带先将这厮捆起来,哪知他吐出一口血,就势滚到他遗落的奇形武器旁边,对我露出白生生的牙齿狞笑起来。我心知不妙,向后疾退。一道白色光芒从大汉手中的奇形武器闪起,一圈白芒由小而大,像闪电强风般一下子把他整个人笼罩在刺目的强光里。

在我瞠目结舌之际,黑袍大汉健壮的身躯陡然向内一缩,然后在片刻间涨大三倍,猛然爆开。地面狠狠颤动一下,以黑袍大汉为圆心,三十尺内,所有物体都被轰为飞灰,连坚硬的水泥地面也炸出一个大坑来。

这时候,姗姗来迟的西洋巡警,才大呼小叫地现身,拿着枪指着我这良民,喝令我将手高举。气得我暴跳如雷却又无可奈何。幸好上回在巴黎帮了梵蒂冈一个大忙,我当下报出电话号码。那几名警察通过电话之后,倒对我肃然起敬,只简单询问了我几个问题便将我放走。

回想当时情景,我不自禁地一阵阵后怕。那大汉的身手不逊于我中华上国的外家好手,兼且又视死如归勇烈强健,实是名一等一的刺客。而他手中的武器又如此歹毒,若是刚才动作稍慢一拍,我岂不是连尸骨都要被烧化了。我在这西洋番邦并无仇家,也不知何时招惹上这样一名煞星。

黄三沉着脸走到我面前,低声道:“刚才我回房间看了一下,有人把我们的房间翻得乱七八糟。”

我眉毛一挑:“他在找什么?”

“应该在找这个。幸好你随手丢到床底,他才没有得手。”黄三把一个信封递给我,意味深长地道,“这里面的东西很有意思,你该仔细瞧上一瞧。”

我疑惑地接过信封打开,里面除两张照片之外,再无其他只言片语。不过在我看清照片之后,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快打电话给劳拉小姐,我们需要她的帮助。”

二、英灵之殿

五百四十道大门,

建在辉煌的瓦尔哈拉宫。

八百个盔甲武士同步跨出一道门,

投入和芬里斯狼的战争。

在其中一张照片的背面,用铅笔潦草地写了这么一段文字。我认得出来,这正是胡春来的笔迹。把照片翻过来,正面则是一湾碧波荡漾的大湖。在湖东山坡下,有一些黝黑的嶙峋怪石,这些怪石有的状如尖塔,有的又状似城堡,簇拥在一个狭长的火山口周围,乍眼望去,火山口犹如一座雄伟的黑色古堡。

横看竖看,这张照片不过是张普通的风景照而已,令我感到心惊肉跳的则是第二张照片。比起前一张照片来,第二张照片要模糊许多,也许是因为照相者是在快速移动中按下快门。我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五六名头戴铁盔,看不清面容但却健硕高大的西洋武士,举刀横斧向镜头前恶狠狠冲杀而来。我虽然对西洋史不甚了解,但依然可以分辨得出,照片上的武士,穿着打扮应该至少是几百年前的旧装束。难不成,他们是一群死了几百年的西洋粽子?

“这首诗,出自北欧神话的长诗中的一段——《格里姆涅之歌》,描写的是位于北极星上的英灵殿。”劳拉看过照片,笃定地对我说道。

我都快急得揪头发了,劳拉却镇定如斯,令我大为不满:“我才不管什么神话不神话的,我只想尽快赶到冰岛,我猜胡老爷子一定是遇到大麻烦了。”

劳拉也不生气,摇摇头启齿轻笑:“俗话说,欲速则不达。若不了解清楚情况,我们便是赶去冰岛,也帮不上胡老爷子。张先生你少安勿躁,其实我的私人游艇已经全速赶来科西嘉岛,最多两小时后就会靠港,然后我们就乘船直奔冰岛。趁着这段空余时间,我们不如仔细参详参详,看从这些照片中能得到什么线索。”

劳拉这一开口,黄三立刻丧失立场,站在劳拉那一方指责我:“劳拉小姐说得有理,干咱们这一行,最重要就是要胆大心细,光是鲁莽冲动可不行。”

我正待反唇相讥,劳拉见情形不对赶紧岔开话题:“看照片上这几人的模样以及手中武器,倒像是一千多年前纵横七海的维京海盗。冰岛曾经是他们的主要基地之一。但奇怪的是,维京海盗在公元1500年前后,就已经离开了冰岛,胡老爷子怎么会拍到他们的影像?”

在远赴西洋之前,为了能够在番邦外国光大我的倒斗事业,对于西洋历史,我很是恶补了一番,所以对于劳拉所说的维京海盗我并不陌生。

维京海盗是来自挪威、瑞典和丹麦的强盗。公元800年至公元1100年间,他们乘着他们的长体船活跃在西北欧的海岸线上,见到可夺的财宝便劫掠而去。沿着欧洲海岸线前进的维京海盗成了整个欧洲的噩梦,只有西班牙和法国幸免遇难。维京人相信人死不过是去另一个世界旅行,他们就在死者的墓穴中堆放很多的陪葬品,供其路上花用。如果死的是国王或者了不起的大英雄,他们甚至会将死者生前的战船与之一起埋葬,即是很有名的“海盗的葬礼”。

“瞧,这张照片背后不显眼的地方,还写着一行字——‘细头发’。”黄三皱起眉头,“细头发?这是什么意思?”

劳拉想了想:“好像是一个绰号。维京人第一任国王哈罗德,他的绰号就是‘细头发’。据说他英勇善战,曾经得到过女武神的祝福。维京后裔相信,本来以海盗国王哈罗德的英勇,应该被女武神带入了英灵殿中。但由于他战无不胜,一生之中从未遇到过敌手,最后不得不病死床上,所以也失去了进入英灵殿的资格。”

原本模糊的事实真相变得慢慢清晰,我猜想胡老爷子定是不知从哪儿得到了这位维京海盗王的墓址,一时忍不住手痒便去挖掘,却不想碰上了海盗后裔,这才惹上大麻烦。

我把我的推测一说,劳拉沉默一会,很有些意兴阑珊的模样:“胡老爷子眼界极高,这么多年来,帝王将相的陵寝他也挖了不少,看到前面的诗,本来我还以为他找到了北欧神话传说中的英灵殿,这才忍不住出手。嘿,不过也好,若真能挖掘出海盗国王哈罗德的陵墓,也算得上是考古学上一个重大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