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托克维尔和他的“新政治科学”(2)
大革命以后的法国社会,尽管实际的状况并非完全平等,但是革命所带来的政治文化的巨变之一,就在于一种“想象的平等”(l'égalité imaginaire)日益深入法国社会的政教习俗当中。这种仅仅是“想象的平等”,在托克维尔看来,却要比人类状况的实际不平等更为重要,因为想象的平等使人想起所有等级关系或所有不平等的偶然性、人为性。在现代社会中,单单是这种“想象的平等就让所有的不平等成为非法”。不仅如此,“在现代社会起作用的社会状况的平等本身,就是使新的平等要求不断产生的一个动因”。社会状况同质化的潮流一浪高过一浪,成为推进社会平等发展的强大动力。美国之行让托克维尔认识到,“社会状况平等的逐步发展,是势所必至,天意使然”。“想要阻止民主就是抗拒上帝本身,各个民族只有顺应上苍给他们安排的社会状况。”贵族制和民主制的二元对立结构,是托克维尔社会思想具有根本性的主要社会范畴。他视民主制取代贵族制为法国大革命代表的现代性出场给世界带来的最大变化,影响和支配着包括政治制度在内的现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意味着民主首先是一种社会状况。不管我们是否喜欢,民主已经是给定的客观事实,政治的上层结构是否能够与其社会状况的基础相适应,则是执政者能否顺应社会变化趋势、掌握政治主动权的关键所在。
但近代社会的演进,不仅仅带来平等,这一社会状况的巨大改变也与自由价值形成了高度的紧张关系。这是因为平等虽然替这个世界带来了重大的利益,但也使人们养成了一些极其危险的性格,它使人与人彼此孤立,使每一个人只顾到自己,使人的心灵过分向往物质的满足,致使社会到处弥漫着利己主义的思维。
大革命本来是穿着古罗马人的衣服,要求重建罗马那样的共和国式的政治共同体,但它在摧毁贵族阶层的同时,将已有的民间社会一并连根拔除,由于革命暴力铲除了一切社会的中间性结构,尽管平等使大家的处境相同,但彼此之间却失去了联系。专制使人变成一粒粒散沙,身份平等而缺乏自由的一项关键后果,就是社会生活朝向“过度私人化”发展。在这种社会中的个人龟缩在属于一己的私人领域的螺蛳壳里,只关心私人事务,结果又反过来加速了残存的政治自由的消解。托克维尔对此深感遗憾:“我看着芸芸众生全是一副相似的面孔,没有出类拔萃之人,亦无愚昧落后之徒。这幅整齐划一的景象真使我感到悲凉,我几乎要怀念那一去不复返的社会。”(《论美国的民主》,第283页)由于法国人过度沉迷在私人领域里,过度考虑私人利益,社会的政治性和公共领域就消失了,社会成了“碎片社会”、“散沙社会”(société en poussière)。
社会中间力量的消失、地方自治的瓦解,导致法国中央集权的行政权力不断扩张,“他用那些琐碎、复杂、详尽、统一的规章制度交织成一张大网,即使最有才华、最坚强的人都无法挣脱这张大网,从人群中脱颖而出。他不摧毁公民的意志,但是会软化、弯曲、领导他们的意志。他不强迫公民去行动,但是会不停反对公民的行动。他不去破坏什么,但是阻止新事物诞生。他不暴戾,但是让人觉得不舒服、不自在、不愉快。他使人消沉,使人愚笨”(《论美国的民主》,第269-270页)。在这样一个人人都蜷缩在私人领域之中,只顾自己发财的原子化社会(société atomique)里,政治民主是根本无力实现的。
托克维尔考察美国,正是为了从中觇知革命后的法国政治社会的前景和命运。托克维尔认为,必须把美国的政府形式,与旧制度末期的法国政治结构,以及从革命中诞生出来的法国政治结构,进行一番比较研究。在他看来,法国的历史道路,并不像革命者想象的那样独特,也不像保守主义者想象的那样黑暗,不过意味着一种进入民主时代的特殊方式。所以,其实“即使没有这场革命,革命所做的一切也会产生,对此,我深信不疑;革命只不过是一个暴烈迅猛的过程,借此人们使政治状况适应社会状况,使事实适应思想,使法律适应风习”(《旧制度与大革命》,第311页)。
托克维尔在实地考察美国的经验中,发现了维系美国政治社会完善运作的三项主要因素:一是自然环境与资源;二是典章制度,包括政府机构组织与宪政法治;三是政教习俗。三者之中,尤以政教习俗最为重要。它指称的是一个社会所共同遵循的价值规范与一般心理习惯。作为社会状况的主要构成部分,“尽管最幸运的地理环境和最好的法律并不能够维持一种政体,但政教习俗却能够将即使最不利的环境和最糟糕的法律转变为有利的条件”。
美国的政治社会运作给予托克维尔的启示有哪些呢?在考察美国的行程中,托克维尔从政治社会的制度和政教习俗两个方面发现了矫正民主时代的社会弊端的经验。在政治社会的制度层面,托克维尔发现了美国实行联邦制度的优越性,认为这种制度既融合了大共和国的力量,又保持了小共和国有利于民众自由的好处,实现了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相容兼顾。在联邦制度之下的中央政府,既能够代表国家处理对外事务,又可以对内规划政令法令;而各个州政府对联邦政府也可以行使监督与牵制,从而最终让各州的地方行政机关与民众依然保有高度的自主性。所以他赞扬这一制度“乃是最有利于人类繁荣与自由的一种结合”。
托克维尔同时也高度赞扬美国发端于新英格兰地区的乡镇自治制度与精神。他认为,这一自治制度既是美国政治生活的起点,同时也分散了中央权力,形成了抵御联邦政府恶政恶法的一道有效屏障。更为重要的是,在美国,法官与律师等法律人群成为取代老欧洲贵族阶层的中间群体的角色。这一群体重视公共秩序、爱好和平与稳定的保守习性抑制了平等社会中大众的激情,成为稳定社会的中坚力量。托克维尔也赞赏美国法律实行的陪审团制度,因为在公民轮流参与审判的过程中,能够将法律的精神内化到民众的意识之中,形成良好的政教习俗,因此,他高度赞赏美国法治中的陪审团制度,认为其作为公民自由民主学校的积极意义,远远超过了其所具有的司法功能,公民通过这一制度与过程得到了免费的公民教育。美国之行对托克维尔最大的收获乃是让他认识到“在民主的国度中,结社的学问乃是学术之母”。在美国社会中,公民自愿组成的社团遍地发育,“公民的自由联合取代了旧欧洲贵族阶层的个人权威,避免了政治上的暴政和专横”。这就重建了现代民主社会中的“中间权力”(pou-voirs intermédiares)。
当然,在考察中托克维尔对美国的批判性审视,在本书中也不在少数。在他看来,考察美国并不是要让法国照搬美国的政治法律制度,他特别强调:“我们所要引以为鉴的是法制的原则,而非法制的细节。”他想要探求的,是现代政治社会共通的深层原理。
通过对于美国社会的考察,托克维尔进一步认识到:“在我们即将进入的这个时代,任何想要将统治权赋予和保留给唯一一个阶级的企图都会失败。如今没有哪个统治者能够精明强大到通过在臣民中间建立永久的差别来建立专制……问题不在于重建一个贵族社会,而是在上帝让我们生活的这个民主社会内部发掘自由。”(《论美国的民主》,第273页)
四、社会理论的政治之维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特别强调指出,在贵族制消亡之后的现代社会,人类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而“一个全新的世界需要一门新的政治科学”。那么这个所谓的“全新的世界”究竟“新”在哪里?而这种所谓“新的政治科学”究竟又“新”在何处呢?
在托克维尔的视野中,这个“全新的世界”新就新在它以民主制取代了贵族制。这一社会变迁之所以具有根本性,在于它不仅仅只是一种政治上的民主制,而且是一种社会状况;不仅意味着社会文化和经济结构方面的民主制,并且包含着整个社会意识对于民主制的充分接纳。现代性的挑战让人与社会的问题,成为具有根本性的问题。不仅政治结构要服从这一社会状况,事实也要适应思想的这一变化,法律更要服从政教习俗的这一巨变。在托克维尔看来,如果无视革命前后的这一重要社会变化,希图原样搬用君主绝对主义时期的政制,或者复辟等级为治的贵族特权制度,都不仅是不明智的,而且也注定是要失败的。
如此一个全新的世界,是古人未曾梦到的。托克维尔指出:“人是相似的,生下来就对自由拥有同等的权利,这本是一个极其一般而且同时又是极其简单的道理。但是,罗马和希腊的最精明最博学的天才,从未达到这样的思想境界。他们试图以种种办法证明,奴隶制度是合乎自然的,并且将永远存在下去。”由此可见,他并不是美国政治哲学界施特劳斯学派塑造的那个在古今之争中站在保守立场上的人物,也根本不持有传统主义的立场。在他看来,古代民主与现代民主并不同质。因此,与古典哲学家刻意贬低古代民主制不同,他的“新的政治科学”,不是要回到亚里士多德开创的古典政治学。托克维尔在自己的著作中,不仅很少论及古典政治哲学的影响,而且他特别强调,古典哲学家的重大缺陷在于缺乏一种能够包容所有人类个体,并无视其特定地位的一般的人类思想。
托克维尔的新政治学,也不是法国启蒙学派主张的那种唯理主义政治学。在托克维尔看来,启蒙主义强调个人的平等与自由,顺应了天意,但在启蒙哲学思想指引下的社会观念,乃是由原子化的个人集结而成的一种“单纯、齐一、连贯、平等而理性的社会观”。这种观念企图仅仅根据一些简单的理性原则重新设计与构造社会,在托氏看来,这只是体现了一种理性的傲慢与偏见。
托克维尔以“后革命时期的社会理论家”自居。他的新政治学,是要开创社会理论的政治之维。社会理论是近代社会的一项知识成就。一般而言,社会理论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试图把社会当成一个整体来理解(而非某种特定的政治形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四个子系统关联互动;二是区分不同类型的社会并加以一般化;三是特别关注分析现代性。英美的政治哲学家往往以一种规范性政治理论来看待托克维尔的政治学,这一类型的政治理论偏爱用抽象的思辨方法来界定诸如自由、民主等概念。但托克维尔作为一个社会思想家,是反对纯粹依赖概念的推导来建构抽象理论的。
托克维尔的“新政治科学”将民主制与贵族制的对立作为自身社会理论的中心性范畴,而社会理论的政治之维,正是要回应这一根本问题。这也就是他说的“政治世界正在变化,今后必须寻找新的方法去解决新问题”(《论美国的民主》,第279页)。“因此,应当警惕用从前社会留下的观念来判断正在产生的社会。这是不公正的,因为这两种社会截然不同,是不可比较的。”(《论美国的民主》,第284页)这是古典哲学家所从未有过的社会学视角,而托尔维克的新政治学就是强调政体的选择必须要适应社会状况的古今之变。
就学术路径而言,托克维尔更多取径于近代社会理论的创始人孟德斯鸠。正如西方有论者指出的,法国启蒙运动的“原子论个人主义”妨碍了孟德斯鸠社会理论观念的发展,是托克维尔超越了启蒙主义而遥遥上承了这一社会理论观念,并将其重新发扬光大。同时也实现了从孟德斯鸠的贵族自由主义,经卢梭的平等论转向,再到托克维尔的自由民主主义的转换,从而使法国古典社会思想传统获得了新的意义。
在《论美国的民主》的结尾,托克维尔说,“上帝创造的人类既不完全独立,也不完全是奴隶。上帝确实在每个人四周划了一个命定的范围,没有人能越界。但是,在这界限以内还有广阔的空间,在这空间里,人是强大而自由的。一个民族也是如此。当今各国不可能再让自己的国民身份不平等。但是,平等将导向奴役还是自由,开化还是野蛮,繁荣还是贫困,则取决于各国自身了”(《论美国的民主》,第285页)。
在托克维尔那里,平等(民主)并非全然属于理想的社会愿景,而是人类社会不可抗拒的一种历史发展趋势。旧时代的君主和老贵族固然抵挡不住这一趋势,新的资产阶级对此的抵抗最终也必将归于徒劳。在他看来,未来的岁月里,人们只有两种前景可以选择:是“宰制之下的平等”,还是“自由之中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