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述曰。次破第二六遍师义。起烦恼时若无惛沈。此染污心应不定有无堪任性。若有堪任便是善性。非染心摄。名堪任故。如善心性。染心若有无堪任性异于善者。有惛沈故 对法等云惛沈性者无堪任性 又云离无堪任染性不成。是故惛沉定遍染起。故起掉时既是染心。惛沉定有。
论。掉举若无至非染污位。
述曰。又染心位掉举若无应无嚣动。嚣动者扰恼义嚣谓諠嚣举也。动谓掺动掉也。染心既是嚣动。明知定有掉举。若无嚣动便非染心。无嚣动故。如善.无记心。故此掉举必遍染心。便如善等非染污言。或通难前无惛沈因 即二法中各有两难。一无勘任无嚣动。二非染污位。然此与惛沈二粗行相不可并增。若一粗时其一行细。体皆具有 此难第二师唯六无沈.掉。
论。若染心中至烦恼现前。
述曰。次难初师唯许五俱。若染心中无散乱者。应非流荡如善心等。既有流荡由散乱故。此有三体。一别境定数染者名散乱。违善定故。如萨婆多比诸法师皆作此说。今无此文。
二无别体性。非彼定数。此复二说。一是愚痴分。无明为体。二云贪.嗔.痴分。对法等同。五十五云忘念.散乱.恶惠是痴分等。故遍染心生 三别有体性。第六卷说故 念.定二法别境为体。故亦无别体。或是痴分。若无失念.不正知者。如何能起烦恼现前。必失正念。及不正知此是.非故而起烦恼。由有失念.不正知二法。非彼染心是正念等。故汝所言无此二。染心应是善性自无记心。许无此二故。如加行善等。此破初师。无此三故。
论。故染污心至不正知。
述曰。下显遍随。染心定有八随惑俱。加第一师三。加第二师二。彼无惛.掉故。除第三师二。
论。忘念不正知至由前说故。
述曰。为简别境亦是遍染故言忘念等。忘念.不正知。若即别境念.惠为性。不遍染心。论又言遍者。依无明分说。所以者何。破第二师。以彼唯执是彼数故 非诸染心皆缘曾受。破彼念数。且如邪见拨无灭谛此岂曾受。彼若言是先闻名故方拨无者。岂拨名耶。今邪见拨体。体未曾受故 非诸染心皆有简择。简前师说有不正知是惠分故。此二若以无明为体。可遍染心 其五遍中亦可。约此别境为体者。以不遍故不说有之。六中但约无明为体。遍故说也 问曰此中所说何假何实 如后自解 问如起邪惠简择法时亦有愚痴。即便有二不正知耶。余忘念等为问亦尔 答曰不然。说有惠分时。不说无明分。无惠分时。说有无明分。有不正知时。亦说有无明。义别说故。余数亦尔。或总于惠.无明。立一不正知。不正知是假。不可言有二。如放逸等依四法立。不约贪等别。说二相应故。
论。然此意俱至并别境惠。
述曰。下显识俱。有十八法。谓前九法及八随惑以别境惠。即我见故如初师释。忘念等法非别境为性。故不取别境数。
论。无余心所至不违教理。
述曰。无别境四。及善十一.根本六种.忿等十二.并不定四.邪欲解二。及论三文不同所以。如前诸师绮互而说。依此褒贬。虽无论文定许八遍。今以诸论上下杂有致此推究。第三总结作如是说不违教理。 论第五卷
论。此染污意何受相应。
述曰。解此因位心所俱中文别有三。上第一解染俱。第二显余俱 此下第三解五受俱。颂中以同初能变故所以不说。今说有异。是故说之 于中有二。初问。后答。此初问也。此下诸说非必别师。颇设异计后申正义。
论。有义此俱至生喜爱故。
述曰。我既欣行。故唯喜俱。
论。有义不然至违圣言故。
述曰。应许喜受通于三界.九地系故。此破前师。以此识受一类而转故此应通 违圣言故者。违瑜伽第十二说。初定出忧。第二定出苦。第三定出喜。第四定出乐。于无相中出舍根。乃至广说。若许喜.乐通在有顶。应许忧.苦通三界有。
论。应说此意至善业果故。
述曰。许此意与四受相应。唯除苦根唯五识故。余文可解 此师意说。第七所缘阿赖耶识是引业果。随在彼善.恶地。此第七识即与彼地能引果业之增上受类相应。缘彼业果为境界故 又地所有增上之受此地之业。随是何受缘彼地业果故。见随彼增上与彼受俱 欲界虽有舍受之果。此识应与舍受相应。而业劣故此不说俱 如苦.乐受。唯在五识非引业俱。故今不说 初二定乐怡悦五根。义别说故亦不说之。准可知也。
论。有义彼说至不相应故。
述曰。第三师言。第二师说亦不应理。此无始来一由任运故恒。二由一类故无变。故唯舍受。非是舍受可名变异。有易脱故。瑜伽六十三证俱生舍受第八识俱。非可起余忧.喜等受。亦证此义。然乐.忧等皆思惟引发。此识任运。如何不起舍。
论。又此末那至唯有舍受。
述曰。谓此本颂说此末那。与第八识义有异者。皆别说之。此若与彼四受相应。颂应别说。如依缘等。既本颂中略不别说此与受俱。故知同彼唯有舍受 问异熟一切种等既有不同。何故此识而不别说 答彼是第八自相别义。此中亦解识之自性。又言染污显即异彼。故不别说 触等五同。何故今说 何不须说多少异故谓加爱等 恒转如流何故不说 此三位舍。即显非恒如流转故。又如枢要解 又此若与四受相应。则金刚心非顿断过。由前位中少分断故 问若尔如欲界中不伏之修惑。与此何别 答彼前前地已永离故。此合于后方永离故。
论。未转依位至平等转故。
述曰。自下第二显因果位相应多少。若在因位同前诸师所说多少。此第七识已转依位。与二十一心所俱生。如第八识已转依位说 亦如彼唯舍受俱。任运而转曾不易脱。不分别生。六识可然。虽初地以去有行不行。成佛已去无不行时。据此义故亦名无动摇。故唯舍受 又复此智多起平等。平等即大悲等。佛位多胜。功德相应在第四禅故唯舍受 又设下地有平等智。不变异故。如在因位唯舍受俱 若在十地随第六识所引何地乃至有顶皆有此智。依彼地心法空智引。入灭定时彼地有故。不可定说下地第七为有顶依。虽通诸地皆唯舍受。此义应思。不可以因数难。彼心所法未必皆似故。恒于所缘平等转故。唯舍受俱。诸善心所法尔作用有二十一心所俱起。
次下第六依其本颂以释性俱。
论。末那心所何性所摄。
述曰。此为问起。此识及心所何性所摄。
下答有二。初依颂答因位。后总解果位。
论。有覆无记所摄非余。
述曰。此举颂答。
论。此意相应至故名无记。
述曰。今以相应显心是染。性非染故。初释有覆名。如第八识中解。梵云昵佛栗多。此云有覆。言隐没者不善言故。余文可知。
论。如上二界至亦无记摄。
述曰。上界定力惑成有覆 问上界烦恼由定力故可名有覆。此识何为名为无记 此识相应四烦恼等虽无定力。以所依识行微细故。任运转故。不障善故。遍三性故。亦无记摄。非如见道欲界一切分别生惑。及修道粗能发恶行者皆是不善。此微细言摄论二本皆第一说 此中两解。一云前问及颂答。总问答心及心所法。今此解中以心性非染。举相应染以显心体。以心体细显此俱惑是有覆性。俱染障圣。唯惑覆心名为有覆。心不自覆。但依相应亦障圣道故名有覆 二云或由解中唯解心所。准前问显皆唯问答心所不问未那。以俱染法说为不共无明等故。恐是不善故。唯问心所以显心王亦有覆摄。
论。若已转依唯是善性。
述曰。上依本颂解因有覆。今显果位唯是善性。以顺理故。以寂静故。
次第七段第九系界别门。于中有二。初辨染。次明净。染中有二。初问。次答。
论。末那心所何地系那。
述曰。此为问已。
论。随彼所生彼地所系。
述曰。答中有二。此举颂答。后释颂答。此初也。
论。谓生欲界至应知亦然。
述曰。下释颂答中有二。初且总解。后别显之。此初也。乃至有顶九地皆然。即彼地系。若第八识生彼欲界乃至有顶。现染末那相应心所即欲界系。余地亦尔。与六十三等同。然显扬十九约界为论。无地分别。
何以尔者。
论。任运恒缘至非他地故。
述曰。此识恒执自地藏识为内我故。我见唯缘自地而起。不见世间俱生别缘他地法为我等故。对法第六他界缘云。不见世间缘他地法计为我故。我见随境自地所系。他地诸法非我境故。此依俱生别缘我见行相说。由此故知。第七不缘本识种子。种子许通他地法故。亦不缘色等。色等亦通故。第八异熟心。通缘自他地。不作自他解。第七作我解故。不缘他地 若尔命终心缘何以为我。缘未来生即是缘自地。所生处故。此别缘我。故唯自地。若总缘我。许之缘他。如下自解。即是正义第七唯缘第八识家。
此上文总。已下别解。
论。若起彼地至名彼所系。
述曰。若起彼地藏识现行。除于种子。乃生彼地。为简种子。故论说言异熟藏识。因中染污第七末那。缘彼执我。系属第八名彼所系。八非能系。七非所系。相从名系。不可难以相应.所缘二缚名系。相从相属是此系义。第八是所属。第七为能属。即是以彼所缘为所属。第七属彼也。如王为所属。臣等为能属。随王系国。
论。或为彼地至名彼所系。
述曰。此第二解。此识俱惑。随生处是何地即此地摄。此第七意。为自俱时四惑所系名彼所系。识是所系。烦恼能系也。何名所生。为第八识所生之地烦恼系缚。名彼所系 又解此文三释。一云谓生欲界乃至应知亦尔以来。此中意说。若生欲界之现行末那。其相应心所。随彼心王即欲界系。系是属义。如臣属王 任运恒缘乃至名彼所系以来。此中意说。以能缘心属彼所缘之地所系相从名系。如牛属舍 任运恒缘至非他地故以来。释能缘心属所缘义。下方正解。先显所由。后解属故 或为彼地乃至名彼所系以来。此中意说。心王属彼。随第八识所生之地烦恼所系。以王属臣属相应缚 虽有此义前解为胜。
论。若已转依即非所系。
述曰。此在因中初地已去已转依位。有非所系。是无漏故。前所系言亦通法执。是彼类故。
自下第八段。依第十门起灭分位。
论。此染污意至或暂断耶。
述曰。于中初问。后答。因欲举颂故先征起。
论。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