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含德之厚章第五十五
疏:前章明善建之主享不拔而長存。此章明含德之人獨知和而不害。首五句標含德所以不搏。次骨弱下五句明全和所以不嘎,知和則明了,使氣則強梁。物壯下申勸強梁之人,欲令不為是行。○義曰:於國既能善建善抱,於身所要含德全和,善建則國不傾危,含德則物無傷害,和至則益生為善,物壯則非道早亡。不唯戒在修身,抑乃勸於理化。此章之大旨也。
含德之厚,比於赤子。
注:至人含懷道德之厚者,其行比於赤子矣。
疏:含,懷也。言至人含懷道德之深厚者,內為道德之所保,外為神明之所護,比若慈母之於赤子也。此理難曉,故借喻以明之。故寄赤子之全和,以況至人之全德。赤子,嬰兒之小者,取其內無分別,不生害物之心。
義曰:至道之士,韜德含和,內外混凝,不忤於物,如赤子之純粹,若嬰兄之未孩。其德既然,所以物不能害。物不害者,以至人無害物之心故也。赤子者,子生三月而眼轉,睛微眴,能分別人。其未分別之前,即號為赤子,和氣全也。既有所別,和氣分矣,不可謂為赤子也。
毒蟲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搏。
注:至人神矣,物不能傷。既無害物之心,故無搏螫之地。此至人之含德也。
疏:此釋至人之全德也。毒蟲,蜂蔓之屬。猛獸,虎兕之屬。攫鳥,鷹鸇之屬。螫謂尾端行毒。據,按也,謂以足據物。搏,持也,謂以爪搏持物也。言至人德全於內,和氣充盈,心冥乎道,故有毒之蟲不能螫,猛毅之獸不能據,驚攫之鳥不能搏,蓋以其至順德厚之所政也。
義曰:含德之行,與道混冥。動順物宜,物故不害;靜與道合,害所不加。雖蜂蔓毒螫之徒,猛毅驚攫之類,自然遠矣。何能害人?人君含德臨人,全和御物,禍亂不作,戈甲不侵,外服四夷,內清六合,靡然物化,其含德之謂乎?
骨弱筋柔而握固。
疏:此下明赤子之全和也。赤子筋骨柔弱,持握不當牢固。今拳手執物,能自固者,豈非和氣不散之所致乎?
義曰:和之所用,其大矣哉。禮之用,和為貴;師之用,和為先;地利不如人和;師克在和不在眾。《書》曰:紂有億兆之人,離心離德;周有十臣,同心同德。故春秋鄭人伐楚,屈瑕患之,闕廉對屈瑕曰: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君所聞也。屈瑕欲卜之,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敗鄖師於蒲騷。今赤子以和,握持既能牢固,立身以和處眾,必無交争。王者以和君臨,固能化洽。和之全也,與含德理同。所解赤子全和,謂如下文爾。
未知牝牡之合而較作,精之至。
疏:雌曰牝,雄曰牡。峻者,氣命之源也。言赤子心無情欲,未辯陰陽之配合,而含氣之源動作者,豈不由精氣純粹之所致乎?
義曰:《上清洞真品》云:人之生也,稟天地之氣為神為形,稟元一之氣為液為精,天氣减耗,神將散矣;地氣减耗,形將病矣;元氣减耗,命將竭矣。故帝一迴元之道,泝流百脉,上補泥九。腦實則神全,神全則形全。形全者,百關調於內,邪氣亡於外。髓凝為骨,腸化為筋,純粹不雜而長生可致矣。
終日號而嗌不嘎,和之至。
注:赤子骨弱筋柔而能握拳牢固,未知陰陽配合而含氣之源動作者,精粹之至。終日號啼而聲不嘶嘎者,由純和之至。此知赤子之全和也。
疏:嘎,聲破也。赤子終日號啼,其聲不嘶破,豈非精氣純粹之能致乎?
義曰:含德之人,全和之士,德行周厚,和氣精純,如赤子也。赤子純和既積,元氣內充,執握能牢,啼號不嘎,純之至也。夫啼極無聲,謂之嘎。赤子和氣未散,真精固存。喻彼理國純和,羣生貞粹,玄化彌遠,德聲益彰,而不竭也。又骨弱筋柔而能握固,非因其力,由赤子心專,以喻含德之人屈身順物,柔心從道,眾欲所不能開,由心業净冷故也。未知牝牡之合而峻作,由含德之人無心應物,動任自然,非情欲所侵,由身業净故也。赤子號而不嘎,如含德之人法音演教,以法利物,聲化無窮,而不衰歇,由口業净故也。赤子純净,外欲不侵,內心不亂,自然而然也。含德之人三業清净,有如赤子,乃修之使然。理國之道,君抱淳素,臣任忠良,法綱不施,德化周布。若赤子自然端樸,如含德修勵日新,和氣濳充,人歸於道矣。
知和曰常,
注:能如嬰兒固守和柔,是謂知常之行。
疏:赤子以和氣至純而聲不敗,因之以示教。言人能如嬰兄知和柔之理,修而不失者,是謂知真常之行。
義曰:五常備具曰和。於身和則德充而合真,於國和則化周而祚永。處眾和則合禮,行師和則有功。和之為義,大矣哉。
知常曰明。
注:守和知常,是曰明了。
疏:人能知真常之行,而保精愛氣者,是曰明達了悟之人。知和知常,歎同德之美。益生使氣,舉失道之過。
義曰:既備五常,是謂和矣。復知其和,不可斯須離而常行之,斯謂於道益明,於理益達。理國以和為常,加以明達,所謂合天地之德,齊日月之華矣。以和御物,物無不順,以和從道,道無不成。太上《五廚經》曰:和乃無不和,玄理同玄際。抱和守常,道可異也。
益生曰祥,
注:祥者,吉凶之兆。言人不知守常,而求益生過分,動之死地,是曰凶祥。
疏:祥者,吉凶之兆。不能全和於知常,而營生於分外。殊不知分外求益,所亡滋多,則求益生過分,是凶祥也。莊子云:常因自然而不益生。
義曰:人能知和知常也,為明達於道。更求益生過分,是必兆其凶祥。斯則求生之厚,為妖祥矣。而不益生者,《莊子?德充符篇》莊子謂惠子曰:是非吾所謂情也。吾所謂無情者,不以好惡內傷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此莊子以是非為情,不以喜怒滑性,哀樂傷神,受之天然,不營分外,人理自具。何用情以益生乎?道與其貌,天與其形,無以好惡內傷其身也。
心使氣曰強。
注:心有是非,氣無分別,若役心使氣,是曰強梁之人。
疏:夫心有是非,而氣無分別,故任氣則柔弱,使心則強梁。今失道益生之人,役心使氣,氣為心使,是曰強梁。故莊子云: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
義曰:含德必任氣而柔弱,益生則使心而強梁。柔弱合於真常,強梁乖乎修鍊。理國亦以柔和為上,不以強大為能。棄柔任強,喪身敗國矣。無聽之以心者,《莊子?人間世篇》孔子謂顏回曰:若一志,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聽止於耳,心止於符。氣也者,虛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虛,虛者心齋也。此言心虛則嗜欲無入,神清則玄覽無疵。遺其色聲,忘其境智。境智忘而玄道自至,色聲一而物相盡空。心止於符,氣合於漠,此謂之心齋也。惟孔子顏回得之矣。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注:凡物壯極則衰老,故戒云矜壯恃強。是謂不合於道,當須早已。
疏:此明強梁失道之過。壯者,剛毅也。老者,衰憊也。夫物盛則衰,
是謂玄同。
注:五句解如道冲章。彼則約道,此則約人。言人能體道,是謂與玄同德。
疏:歎夫體道之人,既已不滯言教,又能和光混跡,行符於道,是謂玄同。
義曰:以上明四行體道,於人既彰其利,理身理國,克叶其功,是謂與道同德。玄謂道也。
故不可得而親,
注:玄同無私,故不可得而親。
不可得而疏。
注:汎然和眾,不可得而疏。
疏:言玄同之人,心無偏私,不可得親而狎之。和光順物,不可得疏而遠之。
義曰:心既玄同,親疏混一。夫世俗之常者,偏愛則親之,偏惡則疏之。有道之士愛惡不關於心,則親疏不彰於物矣。理國之道,刑賞不濫,功過無欺,推之以公,則無偏親偏疏之事矣。
不可得而利,
注:無欲故不可得而利。
不可得而害。
注:無争故不可得而害。
疏:恬啖無欲,故不可得從而利之;處不競之地,故不可得犯而害之。
義曰:迹既玄同,利害不加矣。夫有道之士不可以利誘,不可以害加。以其無欲無為,惟清惟靜,故利害無由而入矣。世人反於此,故利可誘之,勢可移之。所以害可加矣。
不可得而貴,
注:體道自然,故不可得而貴。
不可得而賤。
注:洸然無滓,故不可得而賤。
疏:體道自然,非爵祿所得貴也。超然絕累,非凡俗所得賤也。
義曰:情既玄同,貴賤一矣。體道之士,榮祿不能勸,威刑不能沮,如玉投泥不能污也,豈貴賤干其慮哉?
故為天下貴。
注:體了無滯,言忘理暢,紛銳盡解,光塵亦同。既難親疏,不可貴賤,故為天下貴。
疏:玄同之士,悟理忘言,塞兌閉門,根塵無染。紛銳既解,光塵亦同,其行如此,故為天下之所尊貴。
義曰:既彰四行,玄與道同。心不涉於親疏,跡不交於利害,貴之不為喜,賤之不為憂,混合大道,為天下貴。人君弘此四德,以化萬邦,與道混同,不言而理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