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民之饑章第七十五
疏:前章明有為則輕死,必犯司殺之諫。此章明厚斂則人貧,是生有為之弊。初三段迭明所以為弊。夫唯下結歎令其貴生。○義曰:致理者何?道德為本,任道則無為澄靜,用德則有裕和寧,素一臺而不為,惜十家而屬念。以儉以約,俗人阜豐,奈何聚飲無厭,誅求莫已,男力耕而腹歉,女勤織而身寒。若彼有為,使其輕死,一至於此,夫何痛哉?惟能不厚其生,各全其分,天和不喪,是曰貴生。示以柔弱堅強,俾體之而修勵爾。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
注:天下之所以饑乏不足,以其君上食用賦稅之太多故爾。
疏:夫人,國之本也。若政煩賦重而人貧乏,則國本斯弊,弊則危矣。是以下人不足,由君上食用賦稅之太多,是以令其饑乏爾。
義曰:立法垂憲,古有明文。食也充君之庖,稅也輸國之賦。什一之稅,務在其輕。賦重則人貧,賦輕則人足。人足則國泰,人貧則國危。理在酌中,法無太酷,所以鑄刑書而物怨,作兵賦而邦貧。齊侯以重斂致亡,田氏以厚施威霸。皎然在目,居之鑒焉。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注:天下之人所以難化者,以其君上之有為。有為則多雜,多雜則詐興,是以難理。
疏:蠢爾蒼生,資君以理。為理之本,諒在無為。故我無為而人自化。今人所以難理者,由君上之有為。有為則政煩而人擾,動生大偽,是以難理。
義曰:君之理人,本乎清靜,不作無益之事,不興無用之功,不矜威武之能,不尚淫奢之巧,無為自化,恬澹居先,則詐偽不生,禍亂不作。法作而人去之,殷人作誓而民始叛,周人作盟而人始疑。今其外施威武,有輓運之勞,內事淫奢,有誅求之苦,上有玉食繁華之猒,下有糟糠不足之悲。綱密令苛,求理難矣。
人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注:天下之人所以輕死者,以其違分求生太厚之故,是以輕死。
疏:人之所以輕入死地,喪其生者,皆以其違分求生,養生太厚,不顧刑網,以徇所求,是以輕死。
義曰:皇天育人,生有定分,降年有永有不求,必在養之得所,任以自然,但虛心則道臻,窒欲則心守泰定,然後發乎天光,則不求其永自延永矣。若厚於奉養,力以求生,或餌金石以毒其中,或因鼓怒而傷其氣,但營難得之貨,或求過分之能,本欲希生,反之於死,是生生之厚也。所以栖鳥於火林之上,未念其寒;養魚於沸鼎之中,本哀其冷。養之失理,及以傷生。世愚之情,斯可哀矣。聖人欲去其厚而適其分,則道可得矣。
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注:自然之分足則生全。若過養其分,分過則生亡。故夫唯無以厚其生為者,是賢於矜貴其生也。
疏:夫生也有涯,安分則足。既不可違,亦不可加。若營生於至富之外,則惑矣。故不厚其生而生全,求厚其生而生喪。故知夫無以生為憂者,是賢勝於矜貴其生之人。
義曰:稟生有分,賦命有常。守其分則可以永全,失其常必之死地。是以聖人垂戒,不欲厚以求生。賢士知微,自可任於天授。此所以戒人君,違分則國傷人弊,守文則物泰時康,順道循常,斯為當矣。可謂賢於貴生,明於用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