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名字与命名(译序)(2)
显然,德里罗想要表达的是,名字常常被赋予一种超越其自身具体和现实功能的意义,它不仅通过人为的结构体系规定思想,还常常把各种复杂的宗教、哲学、政治、科学等思想与概念简单化,使之成为普通大众能理解和接受的“常识”,以达到控制与操纵思想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名字》也表现了语言如何被政治利用,来掩盖政治暴力、霸权主义和恐怖行为的主题。对于字母杀人的邪教组织来说,名字意味着一种行为模式;对于美国统治阶级来说,名字则可以通过抽象与操纵来偷换概念、混淆视听、左右民意,甚至干涉、影响、控制他国内政,以达到谋取自身政治、军事、经济利益等目的。在“沙漠”一章中,黛尔要求詹姆斯用小字告诉她干什么,因为她不喜欢用大字。大字“很难说,可有些人喜欢”。黛尔的话在提醒读者,在人类互动的各个层面都会有人出于各自的目的运用“大字”,或是冠冕堂皇的名字来掩饰他们险恶的用心和卑鄙的行为。无论是在《名字》中还是德里罗的其他作品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样的例子,如在《白噪音》中当局把毒气对空气的严重污染委婉地说成是“升空的毒气事件”,以降低人们的恐惧心理和愤怒情绪。从这个角度看,倒是詹姆斯九岁的儿子泰普在他创作的非小说中犯下的那些“生气勃勃”的拼写错误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因为这些错误打破了语言规定的所指意义,打破了堕落的语言[1]对人们思维方式的禁锢,迫使人们去换一种方式进行思考。名字杀人邪教将被害者的姓名首字母与被害地名相匹配的做法是对当今堕落的语言的暗喻,也暗喻着美国强权政治滥用抽象语言和口号式的大字为自己的霸权服务的现实。
《名字》还是一部关于名字的书2[2]。书中提及的地名多达一百多个,既包括美国、希腊、土耳其、印度、伊朗、巴勒斯坦等国名,也包括了诸如雅典卫城、伊斯兰堡、佩罗奥托、瓦地朗姆、海麦特、拉贾撒芒德等城市、沙漠、高山、湖泊名:既有人们熟识的地名,也有十分生僻的、地图上难以找到的地名,如希腊的吉辛翁、印度的撒那斯、约旦的纳巴泰;既有现代城市名,也有帕尔米拉、米斯特拉、以弗所、拉斯沙姆拉、耶利哥等古代城市名。每一个地名都包含着一种文化、一种历史,不仅反映了作者对所描写国家与地区的熟悉与尊重,也传达了浓郁的异国风情。除了大量的地名外,《名字》还涉及到许多民族与宗教教派的名字,如切尔卡西亚人、贝都因人、帕西人、弥诺斯人、夏尔巴人,以及耆那教、印度教、克利须那教派等等,以及餐馆的名字、航空公司的名字、人的名字、上帝的名字、村子的名字、受害人的名字、敌人的名字、外国记者的名字、事物的名字、动植物的名字、领导人的名字、记不住的名字……
然而在所有这些名字中,真正重要的名字,即名字杀人邪教组织的名字却始终深藏不露。对该邪教组织而言,名字具有一种“秘密的力量”,因为“只有在名字本身是一个秘密时,它的力量和影响才会扩大。秘密的名字是逃避这个世界的一个方法。这是一条通往自我的路”。因此名字形式是他们计划的重要成分,他们不仅把被害人的姓名首字母与被害地点相匹配,还在杀人凶器上刻上被害人的姓名首字母。如同导游弗斯达里克指出的那样,要让你的敌人受伤,就消灭他的名字。古埃及人就在他们制作的陶器上用尖利的芦苇刻上他们敌人的名字,然后把陶碗砸碎到地上。“这对敌人是个巨大的伤害,跟割断他的喉管一样。”同样,印度邪教头目阿维塔·辛格也认为,简简单单一个字可以产生巨大的魔力,因此“印度妇女尽量避免说出她们丈夫的名字”。这就是邪教组织要极力保守该组织名字之秘密的原因,即使在辛格宣布欧文为邪教组织成员时也拒绝向他透露该组织的名字。而原邪教成员安达尔则希望通过透露邪教组织名字的方式来摆脱邪教的控制。
古埃及人、印度妇女、邪教组织对名字所蕴含的力量抱着神秘与敬畏的态度,但从形式上讲却反映了人对名和字、名和实、形式与意义的原始探求。这种探求根植于人对符号、字母、数字、名字的痴迷与崇拜。乔治·罗沙对数字的研究、英国东方学家劳力森想方设法从贝希斯敦石碑拓下铭文、欧文·布拉德马斯对邪教杀人不懈的追踪、弗兰克·沃德拉一心想要拍摄邪教杀人的场面……所有这些都与邪教成员对人名与地名的痴迷存在着渊源上的关联和相似的暴力倾向。邪教成员对名字的痴迷是为了杀人;乔治·罗沙对数字的痴迷是为了向中央情报局的颠覆活动提供数据;劳力森对铭文的痴迷使他完全无视库尔德族男孩的生命安危,让他攀上悬崖,为自己拓下铭文;以及布拉德马斯对邪教杀人“模式”的痴迷和探索,而电影制片人沃德拉为迎合20世纪观众的猎奇心理,试图通过电影的手段将邪教字母杀人的疯狂拍摄下来公之于众,这种热情使他俩不惜充当邪教杀人的同谋,对已知要发生的谋杀案不做任何阻止。在探索模式、满足自我、迎合观众的过程中,这些来自高度文明国家的考古学家、商人、电影人不约而同地放弃了人性对自我的约束,加入了间接杀人的行列。这无疑是美国商业文化与大众文化对人性的扭曲。
最后,《名字》是一部关于命名的书。书中人物的名字在命名时具有许多巧合。如黛尔的名字英语为Del,这与小说作者德里罗(DeLillo)名字的前三个字母相同;詹姆斯的朋友名叫阿南德·代斯(Anand?Dass),查理·麦特兰被派去达斯岛(DasIsland)工作;凯瑟琳早在认识欧文·布雷德马斯之前就把自己的秘密语言称为“奥波”语,而英语的OB正好是欧文姓名的首字母(Owen Brademas)。然而命名上的重叠并不构成意义上的关联。如黛尔并不是德里罗的代言人,代斯与达斯岛也毫无关系,麦特兰银行并不属于查理·麦特兰。“奥波”语与欧文·布拉德马斯姓名首字母的巧合并没有影响到后来凯瑟琳对待欧文的态度。
这些名字的巧合无非说明了这些名字所代表的人物的杜撰性或虚构性,也表明作者可以随心所欲地操纵他笔下的这些人物。在欧文沦为邪教同谋后,詹姆斯安慰他,“每个人都跟每个人相似”。欧文马上理解了他的意思,“我们有重叠的地方。你是这个意思吧?”这里面的潜台词是不言而喻的:詹姆斯是年轻的欧文。
与这些重叠的名字相比,有些名字所隐藏的意思则更耐人寻味。邪教成员安达尔的名字英语为“Andahl”,可分割为“and”(还有)和“all”(全部)两个词,似乎在提醒读者,在阅读《名字》时,我们不要放弃或排除任何其他理解方式。此外,Andahl还可以让我们联想起Anand(阿南德),以及Andreas(安德里兹)、Maitland(麦特兰)和他的妻子Ann(安)等等。显然,从因果关系的角度看,这些来自不同国家和不同时代的人的名字毫无联系,似乎再次印证了我们的判断,即人物是被杜撰出来的,名字本身无足轻重。然而这些谐音字却可以在詹姆斯或读者的头脑里产生有意义的联想。例如在与阿南德的聊天中,詹姆斯的思维突然跳回到几年前的一天,凯瑟琳握着一把削土豆皮的刀向他刺去。仔细想一下,就可以明白,詹姆斯的跳跃思维是由阿南德的名字引起的。阿南德的名字让詹姆斯联想起查理的妻子安和希腊人安德里兹。安和安德里兹有一段婚外情。而凯瑟琳之所以要刺詹姆斯也是因为后者有了外遇。其次,詹姆斯与阿南德谈话的主要内容是欧文,欧文对邪教的追踪让詹姆斯联想起邪教成员安达尔和他们残忍的杀戮行为。杀戮自然勾起了詹姆斯关于凯瑟琳用削土豆刀刺他的情景的回忆。可见,阿南德的名字在詹姆斯头脑中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性、暴力、语言的联想。
安达尔的名字拆分为“and”、“all”,以及上述这些名字在形式及意义上的关联似乎都在提醒读者不要忘记名字或文本在意义上的延拓(différance)性。任何一个名字、任何一个文本都可能用连词“and”来联结起另一个名字、另一个文本、另一个关联、另一个意义、另一种解读方式。在《名字》中,语言表达了作者对个人与政治问题的探讨,但有时候,语言并不一定要揭示某种因果关系,而仅仅是为了让读者参与到一种文字游戏(verbal play),让读者感受一种纯语言的结构而已。
在《名字》第三部分的最后,詹姆斯来到了一直想去而没敢去的雅典卫城。他对自己说:“我们带给神殿的东西不是祷告,不是吟诵,也不是被屠宰的公羊。我们的祭品是语言。”德里罗用诗一般的语言、富有哲理性的议论和对事物深刻的洞察引导读者读完全书。从这个角度看,《名字》的慢节奏是作者有意运用的写作策略,即务求做到风格与主题的统一。德里罗要做的似乎是在雕刻小说的象形文字,雕刻出一种优雅、静止、抽象的结构,雕刻出让欧文等人如痴如醉的“字母形态”。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名字》除了是语言与邪教、语言与暴力、语言与政治的交叉文本外,还是语篇意义上的实验。
对约翰·西蒙·古根海姆纪念基金会的支持,
本书作者深表感谢。
本书作者还衷心感谢埃蒂卡斯·里希,并以书面形式昭告天下。
注 释
[1].与神性的语言相对。《创世记》中,上帝说要有光,便有了光。这是名与实的经典例子。而在现代语言中,名与实产生了脱节。例如人们可以在冠冕堂皇的名义下干卑鄙的勾当。
[2].书名“The Names”不能翻译为“姓名”,只能翻译为“名字”,因为作品中“names”指的不仅是—或主要不是—人的姓名,而是包括了人、地名、概念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