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6彩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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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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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考查较多的知识点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经济法等,其中刑法是高频考点,考生要多加关注。

考频探究

专题一 新 法★

◎高频考点一 新增法

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发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否则视为受理。《条例》的实施是落实《物权法》规定、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的一项有效手段。同时,也是为未来核定相关税基作准备,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打基础。

◎高频考点二 旧法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日通过,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专题二 常考法★★★

真题·直击

1.(四川2015上)“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句话体现了程序正义,即裁判结论要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裁判者必须确保判决符合公正、正义的要求。下列说法违背了程序正义的是( )。

视频解析

A.刑事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B.罚款应当由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收缴

C.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应当回避

D.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讯问、质证并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名师解析《行政处罚法》第46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因此B项违背了程序正义。

2.(四川2014上)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哪个人不适用取保候审?( )

视频解析

A.有证据证明甲犯故意杀人罪,有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B.乙在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需继续查证

C.丙涉嫌侮辱罪被起诉

D.丁被逮捕后发现其怀孕3个月

名师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A选项与(2)中“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的说法不吻合。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予以逮捕。故A项不符合题意,B、C、D都符合上述条件。

综上,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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