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为小事生气,小事永远只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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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没有如意的生活,只有“看开”的人生(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然而,有的人却将注意力过多地集中到自己的某些劣势上,看不到自己的长处和优点。他们为此万般苦恼、自卑,认为自己是因为有了那些劣势而不能获得人生的成功。其实,尺有所短,寸有所长;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身上都会有某种劣势,关键看你怎么对待它。有些所谓的劣势,对个人的工作和生活并无什么妨碍,与其花大量的心思去讨厌它、弥补它,不如将时间、精力用来关注、发展、渲染自己的长处,开发自己独特的天赋。当你的优势发挥渲染到极致时,你的劣势就不再引人注目,你也就成功了。

成功取决于劣势,其前提是你知道自己的劣势并以此挑战自己的潜能。而一旦你超越了自己的劣势,你便同时超越了自己,成功便会随即而来。

被誉为“乐圣”的贝多芬,到了晚年耳朵完全聋了,他指挥的交响乐队在演奏,自己却听不到。听众向他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他也不知道,同伴向他示意的时候,他才猛然觉醒,然后向观众致谢。

在我们身旁,不是也有许多这样的人物吗?

一个先天性四肢瘫痪的青年,长年坐着轮椅,每动一步,都得靠人推着。他没有读过书,靠自学学完了小学和初中的课程。他闯到北京,想在歌坛有所发展。很多人替他担忧:那么多艺术寻梦者都在北京拼搏,却难以成功,以他的状态,又能怎样?然而,一年后,他在北京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并被特邀为中国残联艺术团的演员。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各大媒体也相继报道了他。这是很多闯北京的正常的艺术寻梦者都不能做到的。

劣势既然已经属于你,你就应该正确地面对它。善待劣势,善待自己吧!如果拥有一颗晶莹剔透、美丽善良的心,为什么还要奢求完美呢?不必太在意自身的劣势,努力地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使自己更充实、更有内涵,做一个开朗、善良并且积极进取的人。我们无法使自己的外貌完美,但我们绝对有能力使自己的内心完美,不被劣势和完美所累!

往事难再追,后悔已无益

令人后悔的事情,在生活中经常出现。许多事情做了后悔,不做也后悔;许多人遇到要后悔,错过了更后悔;许多话说出来后悔,说不出来也后悔……人的遗憾与后悔情绪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正像苦难伴随生命始终一样,遗憾与后悔也与生命同在。

人生一世,花开一季,谁都想让此生了无遗憾,谁都想让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永远正确,从而达到自己预期的目的。可这只能是一种美好的幻想。人不可能不做错事,不可能不走弯路。做了错事、走了弯路之后,有后悔情绪是很正常的,这是一种自我反省,是自我解剖与扬弃的前奏曲,正因为有了这种“积极的后悔”,我们才会在以后的人生之路上走得更好、更稳。

但是,如果你纠缠住往事不放,或后悔万分,一蹶不振;或自惭形秽,自暴自弃,那么你的这种做法就是蠢人之举了。

古希腊诗人荷马曾说过:“过去的事已经过去,过去的事无法挽回。”的确,昨日的阳光再美,也移不到今日的画册之中。我们为什么不好好把握现在,珍惜此时此刻的拥有呢?为什么要把大好的时光浪费在对过去的悔恨之中呢?

覆水难收,往事难追,后悔无益。

据说,一位很有名气的心理学老师,一天给学生上课时拿出一只十分精美的咖啡杯,当学生们正在赞美这只杯子的独特造型时,老师故意失手,咖啡杯掉在水泥地上摔成了碎片,这时学生不断发出惋惜之声。可是这种惋惜也无法使咖啡杯再恢复原状。这时,老师说:今后在你们的生活中,如果发生了无可挽回的事时,请记住这破碎的咖啡杯。

破碎的咖啡杯使我们懂得:过去的已经过去,不要为打碎的咖啡杯而哭泣!生活不可能重复过去的岁月,光阴如箭,来不及后悔。生活的秘诀就是,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在以后的生活中不要重蹈覆辙,要知道“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尽管忘记过去是十分痛苦的事情,但事实上,过去的毕竟已经过去,你不能让时间倒转。无论何时,只要你因为过去发生的事情而损害了目前存在的意义,你就是在损害自己。超越过去的第一步是不要留恋过去,不要让过去损害现在,包括改变对现在所持的态度。

如果你决定把现在全部用于回忆过去、后悔过去的机会或留恋往日的美好时光,不顾时不再来的事实,希望重温旧梦,你就会不断地扼杀现在。因此,我们要学会适当地放弃过去。

面对亲人的逝去,你痛苦难言,但生死乃自然法则,任何人也不能超越这一法则。你应当克制自己的痛苦,不要想不开,但也不要压抑悲痛,因为压抑对心理健康不利。虽然有时这并不容易做到,但你若一味沉浸于过去的辉煌或是阴影之中,不把解脱出来,不回到现实生活中,你就会永远生活在过去,并因此产生一种强烈的自我挫败感。

错过了,就别后悔。后悔不能改变现实,只会消弭未来的美好,给未来的生活增添阴影。最后,让我们牢记卡耐基的话吧:“要是我们得不到我们希望的东西,最好不要让忧虑和悔恨来破坏我们的生活。且让我们原谅自己,学得豁达一点”。

做自然的自己,无关容貌

容貌,是与生俱来的,是父母给的。有的人漂亮,有的人丑陋,也有的人既不美丽也不丑陋,属于中不溜儿的那种。

本来一个人的容貌也没什么,可人是一种追求完美的高级动物,况且人还有意识,总希望自己眼前的东西能够“赏心悦目”,因此容貌的美丑就极为重要了。

其实很多人都承认,无论容貌好与坏,带给人的烦恼往往是一样多的。

容貌美丽者有容貌美丽者的烦恼,这往往是容貌平平的人所体味不到的。美丽的容貌,可能给人带来幸运,却不一定能给人带来幸福。美丽的容貌是一张通行证,不过这张通行证既可以使人上天堂,也可以使人下地狱。而容貌美丽者又往往体味不到容貌平平所带来的烦恼,整日生活在“求美无小事”中,或梳妆,或保养,日子久了,难免生出些烦闷。

不过常人并不管这么多,尤其是那些容貌平平者和容貌丑陋者。常言道:“郎才女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见,容貌的美丑对于女人更为重要。

既然容貌有美丑之分,就少不了有个标准。

古时说书的是这样形容美人的:瓜子脸、柳叶眉、丹凤眼、樱桃小嘴,体形不高不矮、不肥不瘦,“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美妙绝伦。

但“美丽”的标准也不是绝对的,单就我们中国的历史而言,历朝历代对美的认识就不统一,甚至有可能相互冲突。“楚王好细腰”,所以,宫中多饿死。到唐朝,就以胖为美了,杨贵妃的模样是当时妇女的“崇拜偶像”。但到宋朝,就又变为以瘦为美了。

但不论怎样,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孔子尚且说:“食色,性也。”就是说喜爱美丽的事物和喜爱食物一样,是人的本能。

美丽,不仅能让别人“赏心悦目”,更能增加自信。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尤其证明了这一点。所以,那些即将毕业忙于找工作的同学,更不忘把自己打扮得美丽一些,因为“美丽”方可“动人”。

美,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东西。追求美,无可厚非。从古至今,人都在追求着美。美,有心灵之美,有容貌之美。心灵之美,是见不着的,容貌之美是形之于外的,是随时随地可见的。所以,人更多的是注重自己的外在美。甚至为了保存自己的外在美,而放弃内在的东西。

但人毕竟有美丑之分,而且美人也会有一点点缺陷,因此丑人想要美一点,美人想要更美一点,如此一来,“求美”就出现了。求美,是人的一种天性。就说外在美吧,外在美有天生之美与人工之美之分。当天生容貌不能与别人相比时,就会求助于“人工”,进行美容。试图改变自己的外在形象,改变自己与生俱来的不足。

记得那位替父从军、南征北战的巾帼英雄花木兰吧?驰骋沙场多年的她,回到家中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然后,从从容容地“对镜贴花黄”。她的目的很简单,就是用些装饰品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些,还我女儿装。

古时的女人们,就已经很会“求美”了,比如修剪眉毛,贴花黄(就是把一些有颜色的纸剪成星月等形状,贴在额头上),在脸上擦胭脂,嘴上涂唇膏,头上插上各式各样的簪子等。

时至今日,求美的方式就更多了,对普通容貌的人而言,变成美人已经不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现代的整容手术,让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还有整形手术,能让“丑人”变“美人”。而且基因技术已经给我们预示了美好的未来,可以在父母亲交合的那一刻,修改不满意容貌的基因。比如,把单眼皮的基因修改成双眼皮的基因,把矮个子基因修改成高个子基因,把黑发基因修改成金发基因。如此一来,我们可真要生活在一个赏心悦目的世界里了。

不过,真到那时,也还会有美中不足的问题,就是美的标准问题。如果有个统一的标准,那么,满眼的美女中,就很难分清楚这个“美人”和那个“美人”,丈夫找不着妻子,儿子找不到妈妈,麻烦就来了。如果没有统一标准,那各个不同标准的“美人”闹将起来也是令人头疼,譬如现在的“某某小姐”选美大赛就乱套了。

芝兰在野兮,不以野而自伤;芝兰在室兮,不以室而自庆。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结构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

本我即原我,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本我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理会社会道德以及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本我的目标是求得个体的舒适、生存及繁殖,它是无意识的,不被个体所觉察。

自我是自己能意识到的执行思考、感觉、判断或记忆的部分,自我的机能是寻求“本我”冲动得以满足,而同时保护整个机体不受伤害,它遵循的是“现实原则”,为本我服务。

超我是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想的部分,它是个体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内化道德规范、内化社会及文化环境的价值观念而形成,其机能主要在于监督、批判及约束自己的行为。超我的特点是追求完美,所以它与本我一样是非现实的。超我大部分也是无意识的,超我要求自我按社会可接受的方式去满足本我,它所遵循的是“道德原则”。

其中,自我是焦虑、恐惧的所在地。人在生活中常会受到外界的威胁、本我不合时宜的冲动和超我的制约。

正因为有这些自我焦虑的因素存在,你必须了解你自己,必须与真实的自己和平相处。你要没有焦虑和恐惧地正视自己,单纯地与真实的自己相处。因为想要真正了解某种东西,必须和它密切相处。但是如果你对内心的焦虑习以为常的话,你就不再和它在一起了。譬如你在卧室中悬挂一幅字,每天进出都会看到它,两三周后,你就无视它的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