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七月壬辰,太子左庶子高士廉为侍中,右庶子房玄龄为中书令,尚书右仆射萧瑀为尚书左仆射,吏部尚书杨恭仁为雍州牧,太子左庶子长孙无忌为吏部尚书,右庶子杜如晦为兵部尚书,太子詹事宇文士及为中书令,封德彝为尚书右仆射。
八月癸亥,高祖传位于皇太子,太宗即位于东宫显德殿。遣司空、魏国公裴寂柴告于南郊。大赦天下。武德元年以来责情流配者并放还。
文武官五品已上先无爵者赐爵一级,六品已下加勋一转。天下给复一年。癸酉,放掖庭宫女三千余人。甲戌,突厥颉利、突利寇泾州。乙亥,突厥进寇武功,京师戒严。丙子,立妃长孙氏为皇后。己卯,突厥寇高陵。辛巳,行军总管尉迟敬德与突厥战于泾阳,大破之,斩首千余级。癸未,突厥颉利至于渭水便桥之北,遣其酋帅执失思力入朝为觇,自张形势,太宗命囚之。亲出玄武门,驰六骑幸渭水上,与颉利隔津而语,责以负约。俄而众军继至,颉利见军容既盛,又知思力就拘,由是大惧,遂请和,诏许焉。即日还宫。乙酉,又幸便桥,与颉利刑白马设盟,突厥引退。
九月丙戌,颉利献马三千匹、羊万口,帝不受,令颉利归所掠中国户口。丁未,引诸卫骑兵统将等习射于显德殿庭,谓将军已下曰:“自古突厥与中国,更有盛衰。若轩辕善用五兵,即能北逐獯鬻;周宣驱驰方、召,亦能制胜太原。至汉、晋之君,逮于隋代,不使兵士素习干戈,突厥来侵,莫能抗御,致遗中国生民涂炭于寇手。我今不使汝等穿池筑苑,造诸淫费,农民恣令逸乐,兵士唯习弓马,庶使汝斗战,亦望汝前无横敌。”于是每日引数百人于殿前教射,帝亲自临试,射中者随赏弓刀、布帛。朝臣多有谏者,曰:“先王制法,有以兵刃至御所者刑之,所以防萌杜渐,备不虞也。今引裨卒之人,弯弧纵矢于轩陛之侧,陛下亲在其间,正恐祸出非意,非所以为社稷计也。”上不纳。自是后,士卒皆为精锐。壬子,诏私家不得辄立妖神,妄设淫祀,非礼祠祷,一皆禁绝。其龟易五兆之外,诸杂占卜,亦皆停断。长孙无忌封齐国公,房玄龄邢国公,尉迟敬德吴国公,杜如晦蔡国公,侯君集潞国公。
冬十月丙辰朔,日有蚀之。癸亥,立中山王承乾为皇太子。癸酉,裴寂食实封一千五百户,长孙无忌、王君廓、尉迟敬德、房玄龄、杜如晦一千三百户,长孙顺德、柴绍、罗艺、赵郡王孝恭一千二百户,侯君集、张公谨、刘师立一千户,李世勣、刘弘基九百户,高士廉、宇文士及、秦叔宝、程知节七百户,安兴贵、安修仁、唐俭、窦轨、屈突通、萧瑀、封德彝、刘义节六百户、钱九陇、樊世兴、公孙武达、李孟常、段志玄、庞卿恽、张亮、李药师、杜淹、元仲文四百户,张长逊、张平高、李安远、李子和、秦行师、马三宝三百户。
十一月庚寅,降宗室封郡王者并为县公。
十二月癸酉,亲录囚徒。
是岁,新罗、龟兹、突厥、高丽、百济、党项并遣使朝贡。
贞观元年春正月乙酉,改元。辛丑,燕郡王李艺据泾州反,寻为左右所斩,传首京师。庚午,以仆射窦轨为益州大都督。
三月癸巳,皇后亲蚕。尚书左仆射、宋国公萧瑀为太子少师。丙午,诏:“齐故尚书仆射崔季舒、给事黄门侍郎郭遵、尚书右丞封孝琰等,昔仕邺中,名位通显,志存忠谠,抗表极言,无救社稷之亡,遂见龙逢之酷。其季舒子刚、遵子云、孝琰子君遵,并以门遭时谴,淫刑滥及。
宜从褒奖,特异常伦,可免内侍,量才别叙。”
夏四月癸巳,凉州都督、长乐王幼良有罪伏诛。
六月辛巳,尚书右仆射、密国公封德彝薨。壬辰,太子少师宋国公萧瑀为尚书左仆射。
是夏,山东诸州大旱,令所在赈恤,无出今年租赋。
秋七月壬子,吏部尚书、齐国公长孙无忌为尚书右仆射。
八月戊戌,贬侍中、义兴郡公高士廉为安州大都督。户部尚书裴矩卒。是月,关东及河南、陇右沿边诸州霜害秋稼。
九月辛酉,命中书侍郎温彦博、尚书右丞魏徵等分往诸州赈恤。中书令、郢国公宇文士及为殿中监。御史大夫、检校吏部尚书、参预朝政、安吉郡公杜淹署位。
十二月壬午,上谓侍臣曰:“神仙事本虚妄,空有其名。秦始皇非分爱好,遂为方士所诈,乃遣童男女数千人随徐福入海求仙药,方士避秦苛虐,因留不归。始皇犹海侧踟蹰以待之,还至沙丘而死。汉武帝为求仙,乃将女嫁道术人,事既无验,便行诛戮。据此二事,神仙不烦妄求也。”尚书左仆射、宋国公萧瑀坐事免。戊申,利州都督义安王孝常、右武卫将军刘德裕等谋反,伏诛。
是岁,关中饥,至有鬻男女者。
二年春正月辛丑,尚书右仅射、齐国公长孙无忌为开府仪同三司。
徙封汉王恪为蜀王,卫王泰为越王,楚王祐为燕王。复置六侍郎,副六尚书事,并置左右司郎中各一人。前安州大都督、赵王元景为雍州牧,蜀王恪为益州大都督,越王泰为扬州大都督。
二月丙戌,靺鞨内属。
三月戊申朔,日有蚀之。丁卯,遣御史大夫杜淹巡关内诸州。出御府金宝,赎男女自卖者还其父母。庚午,大赦天下。
夏四月己卯,诏骸骨暴露者,令所在埋痤。丙申,契丹内属。初诏天下州县并置义仓。夏州贼帅梁师都为其从父弟洛仁所杀,以城降。
五月,大雨雹。
六月庚寅,皇子治生,宴五品以上,赐帛有差,仍赐天下是日生者粟。辛卯,上谓侍臣曰:“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裴虔通,炀帝旧左右也,而亲为乱首。朕方崇奖敬义,岂可犹使宰民训俗。”诏曰:天地定位,君臣之义以彰;卑高既陈,人伦之道斯著。是用笃厚风俗,化成天下。
虽复时经治乱,主或昏明,疾风劲草,芬芳无绝,剖心焚体,赴蹈如归。夫岂不爱七尺之躯,重百年之命?谅由君臣义重,名教所先,故能明大节于当时,立清风于身后。至如赵高之殒二世,董卓之鸩弘农,人神所疾,异代同愤。况凡庸小竖,有怀凶悖,遐观典策,莫不诛夷。
辰州刺史、长蛇县男裴虔通,昔在隋代,委质晋藩,炀帝以旧邸之情,特相爱幸。遂乃志蔑君亲,潜图弑逆,密伺间隙,招结群醜,长戟流矢,一朝窃发。天下之恶,孰云可忍!宜其夷宗焚首,以彰大戮。但年代异时,果逢赦令,可特免极刑,除名削爵,迁配欢州。
秋七月戊申,诏:“莱州刺史牛方裕、绛州刺史薛世良、广州都督府长史唐奉义、隋武牙郎将高元礼,并于隋代俱蒙任用,乃协契宇文化及,构成弑逆。宜依裴虔通,除名配流岭表。”太宗谓侍臣曰:“天下愚人,好犯宪章,凡赦宥之恩,唯及不轨之辈。古语曰:‘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岁再赦,好人喑哑。’凡养稂莠者伤禾稼,惠奸宄者贼良人。昔文王作罚,弄兹无赦。又蜀先主尝谓诸葛亮曰:‘吾周旋陈元方、郑康成间,每见启告理乱之道备矣,曾不语赦也。’夫小人者,大人之贼,故朕有天下已来,不甚放赦。今四海安静,礼义兴行,非常之恩,施不可数,将恐愚人常冀侥倖,唯欲犯法,不能改过。”
八月甲戌朔,幸朝堂,亲览冤屈。自是,上以军国无事,每日视膳于西宫。癸巳,公卿奏曰:“依礼,季夏之月,可以居台榭。今隆暑未退,秋霖方始,宫中卑湿,请营一阁以居之。”帝曰:“朕有气病,岂宜下湿。若遂来请,糜费良多。昔汉文帝将起露台,而惜十家之产。朕德不逮于汉帝,而所费过之,岂谓为民父母之道也。”竟不许。是月,河南、河北大霜,人饥。
九月丙午,诏曰:“尚齿重旧,先王以之垂范;还章解组,朝臣于是克终。释菜合乐之仪,东胶西序之制,养老之义,遗文可覩。朕恭膺大宝,宪章故实,乞言尊事,弥切深衷。然情存今古,世踵浇季,而策名就列,或乖大体。至若筋力将尽,桑榆且迫,徒竭夙兴之勤,未悟夜行之罪。其有心擎止足,行堪激励,谢事公门,收骸闾里,能以礼让,固可嘉焉。内外文武群官年高致仕、抗表去职者,参朝之日,宜在本品见任之上。”丁未,谓侍臣曰:“妇人幽闭深宫,情实可愍。隋氏末年,求采无已,至于离宫别馆,非幸御之所,多聚宫人,皆竭人财力,朕所不取。且洒扫之余,更何所用?今将出之,任求伉俪,非独以惜费,亦人得各遂其性。”于是遣尚书左丞戴胄、给事中杜正伦等,于掖庭宫西门简出之。
冬十月庚辰,御史大夫、安吉郡公杜淹卒。戊子,杀瀛州刺史卢祖尚。
十一月辛酉,有事于圆丘。
十二月壬午,黄门侍郎王珪为侍中。
三年春正月辛亥,契丹渠帅来朝。戊午,谒太庙。癸亥,亲耕籍田。
辛未,司空、魏国公裴寂坐事免。
二月戊寅,中书令、邢国公房玄龄为尚书左仆射,兵部尚书、检校侍中、蔡国公杜如晦为尚书右仆射,刑部尚书、检校中书令、永康县公李靖为兵部尚书,右丞魏徵为守秘书监,参预朝政。
夏四月辛巳,太上皇徙居大安宫。甲午,太宗始于太极殿听政。
五月,周王元方薨。
六月戊寅,以旱,亲录囚徒。遣长孙无忌、房玄龄等祈雨于名山大川,中书舍人杜正伦等往关内诸州慰抚。又令文武官各上封事,极言得失。己卯,大风折木。
秋八月己巳朔,日有蚀之。薛延陀遣使朝贡。
九月癸丑,诸州置医学。
冬十一月丙午,西突厥、高昌遣使朝贡。庚申,以并州都督李世勣为通汉道行军总管,兵部尚书李靖为定襄道行军总管,以击突厥。
十二月戊辰,突利可汗来奔。癸未,杜如晦以疾辞位,许之。癸丑,诏建义以来交兵之处,为义士勇夫殒身戎阵者各立一寺,命虞世南、李伯药、褚亮、颜师古、岑文本、许敬宗、朱子奢等为之碑铭,以纪功业。是岁,户部奏言:中国人自塞外来归及突厥前后内附、开四夷为州县者,男女一百二十余万口。
四年春正月乙亥,定襄道行军总管李靖大破突厥,获隋皇后萧氏及炀帝之孙正道,送至京师。癸巳,武德殿北院火。
二月己亥,幸温汤。甲辰,李靖又破突厥于阴山,颉利可汗轻骑远遁。丙午,至自温汤。甲寅,大赦,赐酺五日。民部尚书戴胄以本官检校吏部尚书,参预朝政。太常卿萧瑀为御史大夫,与宰臣参议朝政。御史大夫、西河郡公温彦博为中书令。
三月庚辰,大同道行军副总管张宝相生擒颉利可汗,献于京师。甲申,尚书右仆射、蔡国公杜如晦薨。甲午,以俘颉利告于太庙。
夏四月丁酉,御顺天门,军吏执颉利以献捷。自是西北诸蕃咸请上尊号“天可汗”,于是降玺书册命其君长,则兼称之。
秋七月甲子朔,日有蚀之。上谓房玄龄、萧瑀曰:“隋文何等主?”
对曰:“克己复礼,勤劳思政,每一坐朝,或至日昃。五品已上,引之论事。宿卫之人,传餐而食。虽非性体仁明,亦励精之主也。”上曰:“公得其一,未知其二。此人性至察而心不明。夫心暗则照有不通,至察则多疑于物。自以欺孤寡得之,谓群下不可信任,事皆自决,虽劳神苦形,未能尽合于理。朝臣既知上意,亦复不敢直言,宰相已下,承受而已。朕意不然。以天下之广,岂可独断一人之虑?朕方选天下之才,为天下之务,委任责成,各尽其用,庶几于理也。”因令有司:“诏敕不便于时,即宜执奏,不得顺旨施行。”
八月丙午,诏三品已上服紫,五品已上服绯,六品七品以绿,八品九品以青;妇人从夫色。甲寅,兵部尚书、代国公李靖为尚书右仆射。
九月庚午,令收痤长城之南骸骨,仍令致祭。壬午,令自古明王圣帝、贤臣烈士墓无得刍牧,春秋致祭。
冬十月壬辰,幸陇州,曲赦陇、岐二州,给复一年。辛丑,校猎于贵泉谷。甲辰,校猎于鱼龙川,自射鹿,献于大安宫。
十一月甲子,至自陇州。戊寅,制决罪人不得鞭背,以明堂孔穴针灸之所。兵部尚书侯君集参议朝政。
十二月辛亥,开府仪同三司、淮安王神通薨。甲寅,高昌王麴文泰来朝。
是岁,断死刑二十九人,几致刑措。东至于海,南至于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齐粮焉。
五年春正月癸酉,大蒐于昆明池,蕃夷君长咸从。丙子,亲献禽于大安宫。己卯,幸左藏库,赐三品已上帛,任其轻重。癸未,朝集使请封禅。
二月己酉,封皇弟元裕为郐王,元名为谯王,灵夔为魏王,元祥为许王,元晓为密王。庚戌,封皇子愔为梁王,贞为汉王,恽为郯王,治为晋王,慎为申王,嚣为江王,简为代王。
夏四月壬辰,代王简薨。以金帛购中国人因隋乱没突厥者男女八万人,尽还其家属。
六月甲寅,太子少师、新昌县公李纲薨。
秋八月甲辰,遣使毁高丽所立京观,收隋人骸骨,祭而葬之。戊申,初令天下决死刑必三覆奏,在京诸司五覆奏,其日尚食进蔬食,内教坊及太常不举乐。
九月乙丑,赐群官大射于武德殿。
冬十月,右卫大将军、顺州都督、北平郡王阿史那什钵苾卒。
十二月壬寅,幸温汤。癸卯,猎于骊山。丙午,赐新丰高年帛有差。
戊申,至自温汤。
六年春正月乙卯朔,日有蚀之。
二月丙戌,置三师官员。戊子,初置律学。
三月戊辰,幸九成宫。
六月己亥,王元亨薨。辛亥,江王嚣薨。
冬十月乙卯,至自九成宫。
十二月辛未,亲录囚徒,归死罪者二百九十人于家,令明年秋末就刑。其后应期毕至,诏悉原之。
是岁,常项羌前后内属者三十万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