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与朱济道
此理在宇宙间,未尝有所隐遁天地之所以为天地者,顺此理而无私焉耳。人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极,安得自私而不顺此理哉?孟子曰:“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人惟不能立乎大者,故为小者所夺,以叛乎此理,而与天地不相似。诚能立乎其大者,则区区时文之习,何足以汩没尊兄乎。
「象山讲学不说玄说虚,说的都是平平实实、常人皆知的东西。因为此理本自平实,本自简易。只是人们不能平实看待它,把它视为很了不起的东西,张大虚声,把着一事,动辄要做君子,成圣贤。因此象山极为反对助长之病,反对把一个圣贤横在心中。其实汲汲讲学,只是为做个平平常常人、不违自己本心有人。」
二
此理非可以私智揣度附会。若能知私智之非,私智废灭,此理自明。若任其私智,虽才高者亦惑;若不任私智,虽无才者亦明。
后生读书时,且精读文义分明、事节易晓者,优游讽咏,使之浃洽,与日用相协,非但空言虚说,则向来疑惑处,自当涣然冰释矣。纵有未解,固当候之,不可强探力索,久当自通。所通必真,与私意揣度者天渊不足喻其远也。
与吴子嗣 三
人谁无过,过而不改,是为过矣,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四
第当勉致其实,毋倚于文辞。……有德者必有言,诚有其实,必有其文。实者本也,文者末也。今人之习,所重在末,岂惟丧本,终将并其末而失之矣。
学无端绪,虽依放圣贤而为言,要其旨归已悖戾,庞杂肤浅,何足为据?若所谓“致其誉闻,不泯泯碌碌”者,尤不可不辩。人有实德,则知“疾没世而名不称”者,非疾无名,疾无德也;“令闻广誉施于身”者,实德之发,固如是也;“庶几夙夜,以永终誉”者,其德之常久而不已也。
五
前书“致其闻誉”之说,乃后也学者大病。不能深知此病,力改敝习,则古人实学未易言也。
六
古所谓责成者,谓人君委任之道,当专一不疑贰,而后其臣得以展布四体以任君之事,悉其心力,尽其才智,而无不以之怨。人主高拱于上,不参以己意,不间以小人,不维制之以区区之绳约,使其臣无掣肘之患,然后可以责其成功。故既已任之,则不苟察其所为,但责其成耳。
古所谓赏罚者,亦非为欲人趋事赴功而设也。“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其赏罚皆天理,所以纳斯民于大中,跻斯世于大和者也。此与后世功利之习燕越异乡矣。
八
此理充塞宇宙,天地鬼神且不能违异,况于人乎?诚知此理,当无彼己之私。善之在人,犹在己也。故“人之有善,若己有之”,“人之彦善,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胥训告,胥保惠,胥教诲”,此人之情也,理之所当然也。
与李宰 二
人非木石,安得无心。……“人之所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去之者,去此心也,故曰“此之谓失其本心”;存之者,存此心也,故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四端者,即此心也;天之所以与我者,即此心也。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故曰“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
所贵夫学者,为其欲穷此理,尽此心也。有所蒙蔽,有所移夺,有所陷溺,则此心为之不灵,此理为之不明,是谓不得其正。其见乃邪见,其说乃邪说。一溺于此,不由讲学,无自而复。
故正理在人心,乃所谓固有。易而易知,简而易从,初非甚高难行之事,然自失正者言之,必由正学以克其私,而后可言也。
然孟子既没,其道不传。天下之尊信者,抑尊信其名耳,不知其实也。
自周衰,此道不行;孟子没,此道不明。今天下士皆溺于科举之习,观其言,往往称道《诗》《书》《论》《孟》,综其实,特借以为科举之文耳。谁实为真知道者!
与王顺伯
荆门之除,官闭境胜,事力自赡,无匮乏之忧,又假以迟次,使得既泉石之事,究学问之乐,为幸多矣。
人之才智各有分限,当官守职,惟力是视。……至于此心此德,则不容有不同耳。
二
盖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其本心无有不善,吾未尝不以其本心望之,乃孟子“人皆可以为尧舜”,“齐王可以保民”之义,即非以为其人所为已往者皆君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