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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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5章 儒学下(1)

邢文伟 高子贡 郎余令 路敬淳 王元感 王绍宗 韦叔夏 祝钦明 郭山惲 柳冲 卢粲 尹知章(孙季良附) 徐岱 苏弁(兄衮冕) 陆质 冯伉 韦表微 许康佐

邢文伟,滁州全椒人也。少与和州高子贡、寿州裴怀贵俱以博学知名于江、淮间。咸亨中,累迁太子典膳丞。时孝敬在东宫,罕与宫臣接见,文伟辄减膳,上书曰:

臣窃见《礼·戴记》曰:“太子既冠成人,免于保傅之严,则有司过之史,彻膳之宰。史之义,不得不司过;宰之义,不得不彻膳,不彻膳则死。”今皇帝式稽前典,妙简英俊,自庶子已下,至谘议、舍人及学士、侍读等,使翼佐殿下,以成圣德。近日已来,未甚延纳,谈议不狎,谒见尚稀,三朝之后,但与内人独居,何由发挥圣智,使睿哲文明者乎?今史虽阙官,宰当奉职,忝备所司,未敢逃死,谨守礼经,辄申减膳。

太子答书曰:

顾以庸虚,早尚坟典,每欲研精政术,极意书林。但往在幼年,未闲将卫,竭诚耽诵,因即损心。比日以来,风虚更积,中奉恩旨,不许重劳。加以趋侍含元,温清朝夕,承亲以无专之道,遵礼以色养为先。所以屡阙坐朝,时乖学绪。

公潜申勖戒,聿荐忠规,敬寻来请,良符宿志。自非情思审谕,义均弼谐,岂能进此药言,形于简墨!抚躬三省,感愧兼深!

文伟自是益知名。

其后右史缺官,高宗谓侍臣曰:“邢文伟事我儿,能减膳切谏,此正直人也。”

遂擢拜右史。则天临朝,累迁凤阁侍郎,兼弘文馆学士。载初元年,迁内史。

天授初,内史宗秦客以奸赃获罪,文伟坐附会秦客,贬授珍州刺史。后有制使至其州境,文伟以为杀己,遽自缢而死。

高子贡者,和州历阳人也。弱冠游太学,遍涉《六经》,尤精《史记》。与文伟及亳州朱敬则为莫逆之交。明经举,历秘书正字、弘文馆直学士。郁郁不得志,弃官而归。

属徐敬业作乱于扬州,遣弟敬猷统兵五千人,缘江西上,将逼和州。子贡率乡曲数百人拒之,自是贼不敢犯。以功擢授朝散大夫,拜成均助教。

虢王凤之子东莞公融,曾为和州刺史,从子贡受业,情义特深。及融为申州,阴怀异志。令黄公撰结交于子贡,推为谋主。潜谋密议,书信往复,诸王内外相应,皆出自其策。寻而事发,被诛。

郎余令,定州新乐人也。祖楚之,少与兄蔚之,俱有重名。隋大业中,蔚之为左丞,楚之为尚书民曹郎。炀帝重其兄弟,称为二郎。楚之,武德初为大理卿,与太子少保李纲、侍中陈叔达撰定律令。后受诏招谕山东,为窦建德所获,胁以兵刃,又诱以厚利,楚之竟不为屈。及还,以年老致仕。贞观初,卒,时年八十。

余令父知运,贝州刺史;兄余庆,高宗时万年令,理有威名,京城路不拾遗,后卒于交州都督。

余令少以博学知名,举进士。初授霍王元轨府参军,数上词赋,元轨深礼之。

先是,余令从父知年为霍王友,亦见推仰。元轨谓人曰:“郎氏两贤,人之望也。

相次入府,不意培塿而松柏成林。”转幽州录事参军。时有客僧聚众欲自焚,长史裴照率官属欲往观之。余令曰:“好生恶死,人之性也。违越教义,不近人情。明公佐守重藩,须察其奸诈,岂得轻举,观此妖妄!”照从其言,因收僧按问,果得诈状。

孝敬在东宫,余令续梁元帝《孝德传》,撰《孝子后传》三十卷,以献,甚见嗟重。累转著作佐郎。撰《隋书》未成,会病卒,时人甚痛惜之。

路敬淳,贝州临清人也。父文逸。隋大业末,阖门遇盗,文逸潜匿草泽,昼伏于死人中,夜行避难。自伤穷梗,闭口不食。同侣闵其谨愿,劝以不当灭性,捃拾以食之,递负之而行,遂免于难。贞观末,官至申州司马。

敬淳与季弟敬潜俱早知名。敬淳尤勤学,不窥门庭,遍览坟籍,而孝友笃敬。

遭丧,三年不出庐寝。服免,方号恸入见其妻,形容羸毁,妻不之识也。

后举进士。天授中,历司礼博士、太子司议郎,兼修国史,仍授崇贤馆学士。

数受诏修缉吉凶杂仪,则天深重之。万岁通天二年,坐与綦连耀结交,下狱死。

敬淳尤明谱学,尽能究其根源枝派,近代已来,无及之者。撰《著姓略记》十卷,行于时。又撰《衣冠本系》,未成而死。神龙初,追赠秘书少监。

敬潜仕至中书舍人。

王元感,濮州鄄城人也。少举明经,累补博城县丞。兖州都督、纪王慎深礼之,命其子东平王续从元感受学。天授中,稍迁左卫率府录事,兼直弘文馆。是后则天亲祠南郊及享明堂,封嵩岳,元感皆受诏共诸儒撰定仪注,凡所立议,众咸推服之。转四门博士,仍直弘文馆。元感时虽年老,犹能烛下看书,通宵不寐。

长安三年,表上其所撰《尚书纠谬》十卷、《春秋振滞》二十卷、《礼记绳愆》三十卷,并所注《孝经》、《史记》稿草,请官给纸笔,写上秘书阁。诏令弘文、崇贤两馆学士及成均博士详其可否。

学士祝钦明、郭山惲、李宪等皆专守先儒章句,深讥元感掎摭旧义,元感随方应答,竟不之屈。凤阁舍人魏知古、司封郎中徐坚、左史刘知几、右史张思敬,雅好异闻,每为元感申理其义,连表荐之。寻下诏曰:“王元感质性温敏,博闻强记,手不释卷,老而弥笃。掎前达之失,究先圣之旨,是谓儒宗,不可多得。

可太子司议郎,兼崇贤馆学士。”魏知古尝称其所撰书曰:“信可谓《五经》之指南也。”中宗即位,以春宫旧僚,进加朝散大夫,拜崇贤馆学士。寻卒。

王绍宗,扬州江都人也,梁左民尚书铨曾孙也,其先自琅邪徙焉。绍宗少勤学,遍览经史,尤工草隶。家贫,常佣力写佛经以自给,每月自支钱足即止,虽高价盈倍,亦即拒之。寓居寺中,以清净自守,垂三十年。文明中,徐敬业于扬州作乱,闻其高行,遣使征之,绍宗称疾固辞。又令唐之奇亲诣所居逼之,竟不起。敬业大怒,将杀之。之奇曰:“绍宗人望,杀之恐伤士众之心。”由是获免。

及贼平,行军大总管李孝逸以其状闻,则天驿召赴东都,引入禁中,亲加慰抚,擢拜太子文学,累转秘书少监,仍侍皇太子读书。

绍宗性淡雅,以儒素见称,当时朝廷之士,咸敬慕之。张易之兄弟,亦加厚礼。易之伏诛,绍宗坐以交往见废,卒于乡里。

韦叔夏,尚书左仆射安石兄也。少而精通《三礼》。其叔父太子詹事琨尝谓曰:“汝能如是,可以继丞相业矣!”举明经。调露年,累除太常博士。后属高宗崩,山陵旧仪多废缺,叔夏与中书舍人贾太隐、太常博士裴守贞等,草创撰定,由是授春官员外郎。则天将拜洛及享明堂,皆别受制,共当时大儒祝钦明、郭山惲撰定仪注。凡所立议,众咸推服之。累迁成均司业。久视元年,特下制曰:

“吉凶礼仪,国家所重,司礼博士,未甚详明。成均司业韦叔夏、太子率更令祝钦明等,博涉礼经,多所该练,委以参掌,冀弘典式。自今司礼所修仪注,并委叔夏等刊定讫,然后进奏。”

长安四年,擢春官侍郎。神龙初,转太常少卿,充建立庙社使。以功进银青光禄大夫。三年,拜国子祭酒。累封沛国郡公。卒时年七十余。撰《五礼要记》三十卷,行于代。赠兖州都督、修文馆学士,谥曰文。

子縚,太常卿。

祝钦明,雍州始平人也。少通《五经》,兼涉众史百家之说。举明经。长安元年,累迁太子率更令,兼崇文馆学士。中宗在春宫,钦明兼充侍读。

二年,迁太子少保。中宗即位,以侍读之故,擢拜国子祭酒、同中书门下三品,加位银青光禄大夫,历刑部、礼部二尚书,兼修国史,仍旧知政事,累封鲁国公,食实封三百户。寻以匿忌日,为御史中丞萧至忠所劾,贬授申州刺史。久之,入为国子祭酒。

景龙三年,中宗将亲祀南郊,钦明与国子司业郭山惲二人奏言皇后亦合助祭,遂建议曰:

谨按《周礼》,天神曰祀,地祇曰祭,宗庙曰享。大宗伯职曰:“祀大神,祭大祇,享大鬼,理其大礼。若王有故不预,则摄位。凡大祭祀,王后不预,则摄而荐豆笾,彻。”又追师职:“掌王后之首服,以待祭祀。”又内司服职:

“掌王后之六服。凡祭祀,供后之衣服。”又九嫔职:“大祭祀,后稞献则赞,瑶爵亦如之。”据此诸文,即皇后合助皇帝祀天神、祭地祇,明矣。故郑玄注《内司服》云:“阙狄,皇后助王祭群小祀之服。”然则小祀尚助王祭,中、大推理可知。阙狄之上,犹有两服:第一祎衣,第二摇狄,第三阙狄。此三狄,皆助祭之服。阙狄即助祭小祀,即知摇狄助祭中祀,祎衣助祭大祀。郑举一隅,故不委说。唯祭宗庙,《周礼》王有两服,先王衮冕,先公柷冕。郑玄因此以后助祭宗庙,亦分两服,云:“祎衣助祭先王,摇狄助祭先公。”不言助祭天地社稷,自宜三隅而反。

且《周礼》正文:“凡祭,王后不预。”既不专言宗庙,即知兼祀天地,故云“凡”也。又《春秋外传》云:“禘郊之事,天子亲射其牲,王后亲舂其粢。”

故代妇职但云:“诏王后之礼事”,不主言宗庙也。若专主宗庙者,则内宗、外宗职皆言“掌宗庙之祭祀”。此皆礼文分明,不合疑惑。

旧说以天子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所以祀天于南郊,祭地于北郊,朝日于东门之外,以昭事神,训人事,君必躬亲以礼之,有故然后使摄,此其义也。《礼记·祭统》曰:“夫祭也者,必夫妇亲之,所以备内外之官也。官备则具备。”

又,“哀公问于孔子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君何谓已重焉!’”又《汉书·郊祀志》云:“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地。天地合精,夫妇判合。祭天南郊,则以地配,一体之义也。”据此诸文,即知皇后合助祭,望请别修助祭仪注同进。

帝颇以为疑,召礼官亲问之。太常博士唐绍、蒋钦绪对曰:“皇后南郊助祭,于礼不合。但钦明所执,是祭宗庙礼,非祭天地礼。谨按魏、晋、宋及齐、梁、周、隋等历代史籍,至于郊天祀地,并无皇后助祭之事。”帝令宰相取两家状对定。钦绪与唐绍及太常博士彭景直又奏议曰:

《周礼》凡言祭、祀、享三者,皆祭之互名,本无定义。何以明之?按《周礼》典瑞职云:“两珪有邸,以祀地。”则祭地亦称祀也。又司筵云:“设祀先王之胙席。”则祭宗庙亦称祀也。又内宗职云:“掌宗庙之祭祀。”此又非独天称祀,地称祭也。又按《礼记》云:“惟圣为能享帝。”此即祀天帝亦言享也。

又按《孝经》云:“春秋祭祀,以时思之。”此即宗庙亦言祭祀也。经典此文,不可备数。据此则钦明所执天曰祀,地曰祭,庙曰享,未得为定,明矣!又《周礼》凡言大祭祀者,祭天地宗庙之总名,不独天地为大祭也。何以明之?按《爵人职》云:“大祭祀,与量人授举斝之卒爵。”尸与斝,皆宗庙之事,则宗庙亦称大祭祀。又钦明状引九嫔职:“大祭祀,后稞献则赞瑶爵。”据祭天无稞,亦无瑶爵,此乃宗庙称大祭祀之明文。钦明所执大祭祀即为祭天地,未得为定,明矣!

又《周礼》大宗伯职云:“凡大祭祀,王后有故不预,则摄而荐豆笾,彻。”

钦明唯执此文,以为王后有祭天地之礼。钦绪等据此,乃是王后荐宗庙之礼,非祭天地之事。何以明之?按此文:“凡祀大神,祭大祇,享大鬼,帅执事而卜日宿,视涤濯,莅玉鬯,省牲镬,奉玉齑,诏大号,理其大礼,诏相王之大礼。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此已上一“凡”,直是王兼祭天地宗庙之事,故通言大神、大祇、大鬼之祭也。已下文云:“凡大祭祀,王后不与,则摄而荐豆笾,彻。”

此一“凡”,直是王后祭庙之事,故唯言大祭祀也。若云王后助祭天地,不应重起“凡大祭祀”之文也。为嫌王后有祭天地之疑,故重起后“凡”以别之耳。王后祭庙,自是大祭祀,何故取上“凡”相王之礼,以混下“凡”王后祭宗庙之文?

此是本经科段明白。

又按《周礼》:“外宗掌宗庙之祭祀,佐王后荐玉豆。凡后之献,亦如之。

王后有故不预,则宗伯摄而荐豆笾。”外宗无佐祭天地之礼。但天地尚质,宗庙尚文。玉豆,宗庙之器,初非祭天所设。请问钦明,若王后助祭天地,在《周礼》使何人赞佐?若宗伯摄后荐豆祭天,又合何人赞佐?并请明征礼文,即知摄荐是宗庙之礼明矣。

按《周礼·司服》云:“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享先王,则衮冕。”

内司服,“掌王后祭服”,无王后祭天之服。按《三礼义宗》明王后六服,谓祎衣、摇翟、阙翟、鞠衣、展衣、褖衣。“祎衣从王祭先王则服之,摇翟祭先公及飨诸侯则服之,鞠衣以采桑则服之,展衣以礼见王及见宾客则服之,褖衣燕居服之。”王后无助祭于天地之服,但自先王已下。又《三礼义宗》明后夫人之服云:“后不助祭天地五岳,故无助天地四望之服。”按此,则王后无祭天之服,明矣。《三礼义宗》明王后五辂,谓重翟、厌翟、安车、翟车、辇车也。“重翟者,后从王祭先王、先公所乘也;厌翟者,后从王飨诸侯所乘也;安车者,后宫中朝夕见于王所乘也;翟车者,后求桑所乘也;辇车者,后游宴所乘也。”按此,则王后无祭天之车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