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奉为传奇的文坛巨子(1)
1.法国文豪大仲马
他虽出身贫寒,却是个孝子。当他的处女剧作轰动整个巴黎时,他还趁着中场休息,跑回到母亲病床边探视。
你认为哪一部描写历险的小说是最通俗最受人欢迎的呢?是《鲁滨孙漂流记》吗?还是《金银岛》呢?当然,各人的喜爱不尽相同,总之我最喜欢阅读的是《三个火枪手》。
《三个火枪手》是一本十分畅销的书,长期以来拥有广大的读者。也许,你的祖母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已经在剧院中看过该剧而大受感动。至于现在,我向你提起这本书时,或许有不少人正在读它呢。《三个火枪手》的销路是如此之广,世界各国几乎都有译本。
《三个火枪手》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大仲马。他曾经对人夸口说,他有500多个孩子,这话有一半的可信度。因为,虽然他长得像胖猪一般,但和女人之间,却有许多浪漫的风流韵事。
最有趣的是,他曾三番两次地声明,他一辈子决不娶妻子。这个决定使他的一个富有的恋人十分恼怒,她以高价收买了他欠人的债券,恫吓他非和她结婚不可。否则,根据那个时代的法律,欠债的人就要入狱。这使浪漫的大仲马不得不慎重考虑,到底是“入狱”呢,还是“结婚”呢?结果他还是选择了和她结婚。
说起大仲马,他的身世的确很不平常。在他身上流动的血液,有3/4是白色的,还有1/4是棕色的。他的祖母叫做玛丽·仲马,是个海地印第安人,曾在西印度农场中做过奴隶。她不仅贫穷,而且也没有受过教育。她生在贫贱之家,到死还是贫贱。可是谁又知道就是她的孙子,竟会被王子们、伟大的诗人们,甚至一些财阀们所赞颂拥戴呢?
说实话,大仲马还真有点像他的祖母:他的皮肤如雪一般的白,眼睛如西印度的天空一般的蓝,他的嘴唇厚厚的,他的鼻孔又扁又宽,他的头发虽黄得像毛茛一样,但卷曲杂乱的程度又极像他的祖母。
也许你们不会相信,如此丑陋的大仲马却是一个超级的“美食家”。他亲自烹调的酱油烤鸭和他写的小说一样有名。他的胃口极佳,可是从来不喝酒和咖啡,他也不喜欢抽烟,写作的时候,不十分注意饮食,甚至常忘了饮食。当他正在工作的时候,如果有朋友找他,他往往不愿意说话,仅以左手打手势招呼一下,右手却仍毫不停歇地写下去。
这位文坛怪杰,连写作所用的纸笔也有些特别:他不用蓝纸写不出小说,不用黄纸写不出诗,要是他想替一本杂志写一篇小品文,那就非用玫瑰色的稿纸不可;而所用的笔也各不相同,据说他从来没有用过蓝色墨水。他不会规规矩矩地坐在写字台旁写剧本,而必须躺在沙发椅上,在肘下放一个柔软的枕头。然后,他的文思就像浪潮般涌来,一部部伟大的剧本就这样被他写成了。
你以为这一切使你惊奇可笑吗?不错,但使你更惊奇的还在后头呢。请你猜一猜,他一共写过多少部著作?这是你猜不到的。我告诉你吧,他写过100部剧本,近年来经过许多作家、历史学家的搜集,他写作的总数共有1200部之多!你们所知道的名作家像约翰·高尔斯华馁、萧伯纳、斯蒂文生、弗朗西斯·哈特等,他们所有作品的总数,才只及大仲马所写作品的1/3。
如此看来,大仲马的稿费收入一定是很可观了。是的,他所得的稿费总数共有500万法郎之多。他同时代的任何一位名作家对此只能望尘莫及,就是有史以来,也只有少数几个作家可以和他比拟。不过,当他那部处女作剧本在舞台上演时,他穷得根本没钱买一条白色领带。
这位肥胖的文坛巨子也是一位孝子,他非常孝敬他的母亲。当他那部处女作剧本初次上演的前三天,他的母亲患了严重的中风,这真使他焦急万分。在巴黎,大仲马初露锋芒的那一夜,他趁着每一幕戏闭幕的片刻时间,拼命跑回到母亲床前去探视,问她要什么东西。就在那一天晚上,大仲马的名字震惊了整个巴黎,但他却在母亲的床前坐到天明。
大仲马作品中的人物都非常生动形象,真的是栩栩如生。即使现在,我们读了仍不禁有一种亲切之感。有时他在写作时也不禁哈哈大笑,好像他笔下的人物正出现在他的面前似的。许多小说家把写作看成一件可怕的事,但大仲马却很自然地运用一支生花妙笔,吐出如丝一般绵长而灿烂的故事。
大仲马身强力壮,思维更是丰富异常。他每天要为报章杂志写五篇连载小说的稿子,实在没有工夫去读他自己的作品,但他竟有时间用剑或手枪参加过二十次决斗。
晚年的大仲马完全堕落了:他沉醉在醇酒、女人和歌唱的温柔之乡……他和女人确实有一些荒唐事。因为当时的巴黎就是个淫荡之窟,所以也难怪大仲马会丑态毕露。在大仲马的住处,常有淫荡女人陪伴着他。然而,这些女人是真正爱着大仲马吗?绝对不,说起来也够使他伤心的,她们所爱的只不过是他的钱财而已。等到他的钱财都被骗光以后,她们就不再向他表示恩爱。所以,大仲马的晚年非常困窘,甚至为了交付房租,而将外衣拿去典当。要是他的儿子不替他还债的话,他或许会被饿死。
他在临死前几天,还读着自己所写的《三个火枪手》,他的儿子见了问他:“爸爸,你满意这部书吗?”他毫不迟疑地说:“不错,这部书真好!”
真好吗?不错,我也说过这本书真好。我希望你能再重读一遍。继《三个火枪手》以后,大仲马又出版了许多小说,但不久都渐渐被人遗忘了,而《三个火枪手》,一直到今天,还被许多人提起。
2.英国作家威尔斯
他认为幼年时摔伤腿是他最大的幸运,并因此成就了他的一生。他借书本排解寂寞——腿虽不能动,但“心”还可以。
首先,我要向你们述说一件往事:
在伦敦城外,有一群孩童正在嬉戏。其中一个年龄较大的,举起了一个叫威尔斯的小弟弟,把他掷到天空,当他落下时,那大孩子一时失手没有把他接住,而使这位小弟弟跌伤了一条腿。
这个小弟弟痛苦地在床上躺了几个月,但是他腿部的骨骼始终没有完全复原,随时有再裂开的危险,真的好可怕。因此这个小弟弟只要一想到自己的前途,就感到万分的恐惧和伤心。
可是这位小弟弟并不总是这样悲观,他后来成为世界上著名的作家。他就是赫伯特·乔治·威尔斯,他有80部以上的著作。
他觉得幼年时被摔伤腿是件非常幸运的事,因为这决定了他的一生。因为,自从摔伤腿以后,他有一年的时间不能出门,为了解除寂寞,只有读书。结果,他对书本产生极大的兴趣,对文学产生了莫大的喜爱。摔伤腿真是他一生的一大转机啊。
赫伯特·乔治·威尔斯的稿费收入十分高,每年至少有一百万英镑。可是,他是个穷孩子,父亲曾是职业曲棍球员。他的父亲开设过一家小规模的瓦器店,不过生意并不好。他就诞生在那家小店的内室里。这间小房是寝室,又被当做厨房,不但狭小,而且又污秽又黑暗,每天只有从墙壁的缝里可以照射进一点亮光。最使威尔斯不能忘记的是,童年时从这条缝里看到的许多来来往往的人的腿。许多年后,他以他所观察到的腿部为题材,写了一篇有趣味性的文章。他认为从一个人穿什么鞋子,可以断定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威尔斯幼年的潦倒生活,开始于那家小瓦器店倒闭的时候。他的母亲为了生活,不得不在一个富商家里当看门人,和一般仆人们住在一起。威尔斯常去探望母亲,这使他有机会看见英国社会的隐秘,领悟到下层社会的仆人们的生活情况。
这位世界名著《未来事物的面貌》的作者威尔斯,十三岁时就踏入社会:起初经人介绍,在一家杂货店里做记账的工作,他每天早晨五点就要起来,把店铺打扫干净,并把火生着,一天工作十四个小时,没有空闲时间。他自己也认为这是一种贱役,并鄙视这种生活。一个月后,经理把他辞退了,说他不太整洁,不修边幅,充满了忧郁的心情。他愤懑地离开了这家杂货店,倒庆幸用不着自己辞职。接着,他进了一家药店,仍然担任记账的职务,但一个月后又被辞退了,这次连辞退的理由也没有向他说。终于,他又找到了另一家杂货店的工作。这一次,他体会到生活问题的严重,不敢随意任性,只好干了下去。但他总趁着无人防备的时候偷偷地躲到地下室里,翻读他所心爱的赫伯特·斯宾塞的作品。
他这样忍耐了两年,再也不能苦挨下去了。于是在一个星期日早晨,他没有吃早饭就溜了出来,空着肚子走了十五公里去见他母亲。他跪在母亲的脚前痛哭,说要是再强迫他在那里工作,他只有自杀。
他偷偷地写了一封凄怆动人的长信给他旧日的教师,倾吐他目前的境遇,并说明自己有自杀的意思。想不到这封信打动了那位教师的心,回了一封信,请他快去担任教员。这可以说是威尔斯一生的第二个大转机。
不过威尔斯认为,少年时期在杂货店的工作,并非全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他向来十分懒惰,经过在杂货店两年多的锻炼,使他知道了奋发图强的重要。
在威尔斯执教后数年,他又遭逢到一次突如其来的危难。事情是这样的,他正担任一场足球比赛的裁判员,当比赛正激烈进行时,他突然被球员冲倒,立刻又被后面跑上来的球员践踏,使他的肺部和肾部受了重伤,奄奄一息。许多名医都认为无法挽救他了,只好听凭病情自然发展,谁想到他竟侥幸没有死。不过,他已变成一个半残废的人,并且接下来过了十二年恐怖的日子。但这十二年的痛苦生活,反倒使他成为举世闻名的作家。
在这十二年内,他曾在五年中疯狂地不断写作,可是,他写的东西实在太平淡无味了,他自己也明白,所以毅然将它们付之一炬。
虽然他已是半残废了,但是又获得了另外一个教职。在生物班里有一个美丽的女学生,威尔斯对她的兴趣胜过了对生物学的研究。这个女孩子和威尔斯一样娇弱,他们终于结了婚,很愉快地开始共同生活。
威尔斯虽被球员踏伤,并侥幸逃过了一死,却不为此而灰心,每年仍有长篇巨著脱稿。这些著作终于生发了极度的光芒,照遍了世界每一个角落。
他写作的地点不定:或在伦敦的办公室,或在车上,或在一望无际白浪滚滚的地中海畔。总之,他随时随地都可以写。在法国,他租用了两幢别墅,一幢作为写稿之用,另一幢作为会客之用。他仅在晚间会客,因为白天要专心工作。
当威尔斯脑中突然涌起什么思潮时,他就立刻记在他的杂记本上。这个当年曾被杂货店经理辞退的懒孩子曾夸口说,他那本杂记本所搜集的材料,足够他写150年的作品之用呢。
3.天才诗人爱伦·坡
他花了十年心血写成一首短诗,却只卖了十美元。“穷”夺走了他太太的生命,却夺不走他的爱与执著。
写十四行诗及神秘小说的爱伦·坡,是世界文坛上最著名而又最浪漫的天才之一。虽然命运注定让他“忧郁”一生,但美国文学史上却留下了这位巨人的痕迹。
爱伦·坡的遭遇真是不如意极了:当他在弗吉尼亚州州立大学读书时,因嗜赌酗酒而被开除。后来他进了西点军校。有一次,应该在操场练习打靶时,他躲在房子里写诗被教官发现,结果被送去接受军法审判,而后又被踢了出来。
他自小就是个孤儿,后来被一个富有的烟草商人收为养子。可惜,他不能获得养父的欢心,终于被养父用棍打出家门,和他断绝了关系,甚至在遗嘱上,也没有分文赐给爱伦·坡。
说起爱伦·坡的婚姻,更是文学史上最艳丽无比的佳话。27岁的他,爱上了比他年轻一半的亲表妹弗吉尼亚,并且不顾一切地和她结婚。在他们结婚时,他身上穷得没有一分钱——他从来就没有钱,也永远不会有钱。
他和年仅13岁的表妹恋爱,许多人劝他应该早点结束这幕悲剧,但事实上,他的恋爱很成功,他们结婚了。于是,又有人斥责他八成是疯了。因为他仅有的一个妹妹已有些疯癫,所以他们以为他也疯了。但是,爱伦·坡是真心爱恋、崇拜他那年幼的太太。她呢?也对爱伦·坡有着不可毁灭的爱情。他俩的婚姻是最美满幸福的,她启示爱伦·坡写成了很多最美丽的诗句。
请莫轻视了爱伦·坡所写的小说与创作的诗句,因为这些作品都值得被颂扬为“文学的光荣”和“世界的珍品”呢!然而,最使我们愤愤不平的是,这些不朽的佳作,都不足以替他换来一些面包,这世界是多么的残酷啊!比如他那篇不朽的名诗《乌鸦》:
那乌鸦并没飞去,它仍然栖息,仍然栖息在房门上方那苍白的帕拉斯半身雕像上面;
而它的眼光与正在做梦的魔鬼眼光一模一样,
照在它身上的灯光把它的阴影投射在地板;
而我的灵魂,会从那团在地板上漂浮的阴暗被擢升么——永不复还!
这首诗爱伦·坡写了又写,改了又改,足足花费了十年的时间,最终却仅卖得了十美元。一年工作的代价仅值一美元吗?
据说好莱坞电影明星一分钟的收入,都比爱伦·坡十年的收入多。这是真的吗?影片比诗值钱?
谁想得到,爱伦·坡耗尽了十年心血写成的《乌鸦》仅卖十美元?谁又会想到,这首诗的原稿,在最近几年竟售价数万美元。凭什么理由让我们的天才在活着时忍饥挨饿?又凭什么理由在他死后用惊人的高价出卖他的原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