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释曰:此经论妇从舅寝门外入见舅之事也。必见舅用枣栗,见姑以段者,案《春秋》庄二十四年经书:“秋,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公羊传》云:“宗妇者何?夫夫之妻也。觌者何?见也。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见用币,非礼也。然则曷用?枣栗云乎?段云乎?”注云:“段者,脯也。礼,妇人见舅以枣栗为贽,见姑以段为贽,见夫人至尊,兼而用之。云乎?辞也。枣栗,取其早自谨敬。段,取其断,断自正。”是用枣栗、段之义也。案《杂记》云:“妇见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西面,北上,是见已。”注云:“妇来为供养也,其见主於尊者,兄弟以下在位,是为已见,不复特见。”又云:“见诸父,各就其寝。”注云:“旁尊也。亦为见时不来。”今此不言者,文略也。
注“竹”至“授也”。
释曰:知“,竹器”者,以字从竹,故知竹器。知有衣者,下记云“缁被囗里加于桥”,注云:“被,表也。有衣者,妇见舅姑,以饰为敬。”是有衣也。云“如今之[B157]{卢}矣”者,此举汉法以况义,但汉法去今以远,其状无以可知也。云“进拜者,进东面乃拜”者,谓从西阶进至舅前而拜。云“奠之者,舅尊,不敢授也”者,案下姑奠于席不授,而云舅尊不敢授者,但舅直抚之而已,至姑则亲举之。亲举者,若亲授之,然故於舅得云尊不敢授也。
舅坐抚之,兴,答拜。妇还,又拜。(还又拜者,还於先拜处拜。妇人与丈夫为礼则侠拜。)
[疏]“舅坐”至“又拜”。
注“还又”至“侠拜”。
释曰:云“先拜处”者,谓前东面拜处也。云“妇人与丈夫为礼则侠拜”者,谓若《士冠》冠者见母,“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母於子尚侠拜,则不徒此妇於舅而已,故广言妇人与丈夫为礼则侠拜。
降阶,受段,升,进,北面拜,奠于席。姑坐,举以兴,拜,授人。(人,有司。姑执以起,答妇拜,授有司彻之,舅则宰彻之。)
[疏]“降阶”至“授人”。
释曰:此经论妇见姑之事。
注“人有”至“彻之”。
释曰:云“人,有司”者,凡行事者,皆主人有司也。知舅则使宰彻者,此见下记云“舅答拜宰彻”是也。
赞醴妇。(醴当为礼。赞礼妇者,以其妇道新成,亲厚之。)
[疏]“赞醴妇”。
注“醴当”至“厚之”。
释曰:自此至“於门外”,论舅姑堂上礼妇之事。云“醴当为礼”者,《士冠》、《内则》、《昏义》诸文,醴皆破从礼者,案《司仪》注:“上於下曰礼,敌者曰傧。”又案《大行人》云“王礼再而酢”之等用郁鬯,不言王鬯,再而酢而言礼,则此诸文虽用醴礼宾,不得即言主人醴宾,故皆从上於下曰礼解之。
席于户牖,(室户西,牖东,南面位。)
[疏]“席于户牖”。
注“室户”至“面位”。
释曰:知义然者,以其宾客位於此,是以礼子、礼妇、礼宾客,皆於此尊之,故也。
侧尊С醴于房中。妇疑立于席西。(疑,正立自定之貌。)
[疏]“侧尊”至“席西”。
注“疑正立自定之貌”。
释曰:云“妇疑立于席西”者,以其礼未至而无事,故疑然自定而立,以待事也。若行之而立,则云立,不得云疑立也。
赞者酌醴,加四,面枋,出房,席前北面。妇东面拜受。赞西阶上北面拜送。妇又拜。荐脯醢。(妇东面拜,赞北面答之,变于丈夫始冠成人之礼。)
[疏]“赞者”至“脯醢”。
释曰:云“面枋,出房”者,以其赞授,故面枋。《冠礼》赞酌醴,将授宾,则面叶。宾受醴,将授子,乃面枋也。此妇又拜,并下经“妇又拜”者,皆侠拜也。
注“妇东”至“之礼”。
释曰:云“妇东面拜,赞北面答之,变於丈夫始冠成人之礼”者,案《冠礼》礼子与此礼妇俱在宾位,彼礼子南面受醴,此则东面,不同,故决之。彼南面者,以向宾拜,此东面者,以舅姑在东,亦面拜之也。
妇升席,左执觯,右祭脯醢,以四祭醴三,降席,东面坐,啐醴,建四,兴,拜。赞答拜。妇又拜,奠于荐东,北面坐取脯,降,出,授人于门外。(奠于荐东,升席,奠之。取脯降出授人,亲彻,且荣得礼。人,谓妇氏人。)
[疏]“妇升”至“门外”。
注“奠于”至“氏人”。
释曰:郑知奠者“升席奠之”者,见上《冠礼》礼子、礼宾,皆云即筵“奠于荐东,降筵,北面坐取脯”,明此奠时升席,南面奠,乃降,北面取脯,降出授人。云“亲彻,且荣得礼”者,言且兼二事,何者?下飨妇之俎不亲彻,又自出门授人,是且荣得礼。下飨不亲彻俎者,於礼时礼讫,故於後略之。知人是妇氏人者,以其在门外,妇往授之,明是妇氏之人也。
舅姑入于室,妇盥馈。(馈者,妇道既成,成以孝养。)特豚,合升,侧载,无鱼腊,无稷,并南上。其他如取女礼。(侧载者,右胖载之舅俎,左胖载之姑俎,异尊卑。并南上者,舅姑共席于奥,其馔各以南为上。其他,谓酱氵音菹醢。女,谓妇也。如取妇礼同牢时。今文并当作并。)
[疏]“舅姑”至“女礼”。
释曰:自此至“之错”,论妇馈舅姑成孝养之事。云“其他如取女礼”者,则自“侧载”以下,“南上”以上,与取女异。异者,彼则有鱼腊并稷,此则无鱼腊与稷。彼男东面,女西面别席,其酱醢菹,夫则南上,妇则北上;今此舅姑共席东面,俎及豆等皆南上。是其异也。
注“侧载”至“作并”。
释曰:豚载皆合升,若成牲载一胖,是常得云侧,此乃载胖,故云“侧”。但周人尚右,故知右胖载之舅俎,左胖载之姑俎。是以郑云“异尊卑”也。云“并南上者,舅姑共席于奥,其馔各以南为上”者,决同牢男女东西相对,各上其右也。云“其他,谓酱氵音菹醢”者,以同牢时夫妇各有此四者,今以馈舅姑,亦各有此四物,故云“如同牢时”也。虽不言酒,既有馈,明有酒在其他中,酒在内者,亦在北牖下,外尊亦当在房户外之东。郑不云者,略耳。
妇赞成祭,卒食,一,无从。(赞成祭者,授处之。今文无成也。)
[疏]“妇赞”至“无从”。
注“赞成祭者授处之”。
释曰:“赞成祭”者,谓授之,又处置,令知在於豆也。
席于北墉下。(墉,墙也,室中北墙下。)
[疏]“席于北墉下”。
释曰:此席将为妇之位处也。
妇彻,设席前如初,西上。妇,舅辞,易酱。(妇者,即席将也。辞易酱者,嫌淬。)
[疏]“妇彻”至“易酱”。
释曰:“妇彻,设于席前如初,西上”者,此直馀。“舅辞,易酱”者,舅尊故也。不舅馀者,以舅尊,嫌相亵。言“西上”者,亦以右为上也。
注“妇”至“淬”。
释曰:言“将”者,事未至,以其此始。言妇之意至下文“妇姑之馔”乃始耳。云“辞易酱者,妇嫌淬”者,以其酱乃以指咂之,淬也。
妇姑之馔。御赞祭豆、黍、肺,举肺、脊。乃食,卒。姑之,妇拜受,姑拜送。坐祭,卒爵,姑受,奠之。(奠之,奠于篚。)
[疏]“妇”至“奠之”。
注“奠之奠于篚”。
释曰:云“御赞祭豆、黍、肺,举肺、脊”者,御赞妇祭之也。郑知“奠之於篚”者,此云如取女礼,取女有篚,明此亦奠之于篚可知也。
妇彻于房中,媵御,姑之。虽无娣,媵先。於是与始饭之错。(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侄,兄之子。娣,女弟也。娣尊侄卑。若或无娣,犹先媵,容之也。始饭谓舅姑。错者,媵舅馀,御姑馀也。古文始为姑。)
[疏]“妇彻”至“之错”。
注“古者”至“为姑”。
释曰:云“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者,媵有二种,若诸侯有二媵外别有侄娣。是以庄公十九年经书:“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公羊传》曰:“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夫人自有侄娣,并二媵各有侄娣,则九女是媵,与侄娣别也。若大夫、士无二媵,即以侄娣为媵。郑云“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是据大夫、士言也。云“侄,兄之子。娣,女弟也。娣尊侄卑”者,解经云“虽无娣,媵先”之义,以其若有娣,乃先,媵即侄也。云“犹先媵,容之也”者,对御是夫之从者,为後。若然,侄与娣俱名媵,今言虽无娣媵先,似娣不名媵者,但侄娣俱是媵。今去娣,娣外唯有侄,侄言媵先,以对御为先,非对娣也。称媵以其侄娣,俱是媵也。云“始饭谓舅姑”者,舅姑始饭,如今媵舅馀,御姑馀,是交错之义,若“媵御沃盥交”也。舅姑为饭始,不为始,俗本云与始之错者,误也。
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舅洗于南洗,姑洗于北洗,奠酬。(以酒食劳人曰飨。南洗在庭,北洗在北堂。设两洗者,献酬酢以清为敬。奠酬者,明正礼成,不复举。凡酬酒皆奠於荐左,不举。其燕则更使人举爵。)
[疏]“舅姑”至“奠酬”。
注“以酒”至“举爵”。
释曰:自此至“归俎于妇氏人”,论飨妇之事。此飨与上盥馈同日为之,知者,见《昏义》曰:“舅姑入室,妇以特豚馈,明妇顺也。厥明,舅姑共飨妇。”郑彼注云:“昏礼不言厥明,此言之者,容大夫以上礼多,或异日。”故知此士同日可也。此与上事相因,亦於舅姑寝堂之上,与礼妇同在客位也。云“其飨妇以一献之礼”者,案下记云“飨妇姑荐焉”,注云:“舅姑共飨妇,舅献姑荐脯醢。”但荐脯醢无盥洗之事,今设此洗,为妇人不下堂也。云“姑洗於北洗”,洗者洗爵,则是舅献姑酬,共成一献,仍无妨姑荐脯醢也。云“凡酬酒皆奠於荐左,不举”者,此经直云奠酬,不言处所,故云“凡”,通《乡饮酒》、《乡射》、《燕礼》之等。云“燕则更使人举爵”者,案《燕礼》献酬讫,别有人举旅行酬是也。飨亦用醴酒,知者,以下记云“庶妇使人醮之”,注云“使人醮之,不飨也。酒不酬酢曰醮,亦有脯醢。妇酌之以醴,尊之;庶妇酌之以酒,卑之”是也。若然,知记非醴妇者,以记云“庶妇使人醮之”,明妇亲之。案上醴妇虽,使赞者亲,明记醮庶妇使人当飨,节也。
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授之室,使为主,明代己。)
[疏]“舅姑”自“阼阶”。
注“授之”至“代己”。
释曰:案《曲礼》云子事父母,“升降不由阼阶”,是主人尊者之处。今舅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是授妇以室之事也。云“授之室”,《昏义》文也。
归妇俎于妇氏人。(言俎,则飨礼有牲矣。妇氏人,丈夫送妇者,使有司归以妇俎,当以反命於女之父母,明其得礼。)
[疏]“归妇俎于妇氏人”。
注“言俎”至“得礼”。
释曰:案《杂记》云大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是宾所当得也。飨时设几而不倚,爵盈而不饮,肴乾而不食,故归俎。此飨妇,妇亦不食,故归也。经虽不言牲,既言俎,俎所以盛肉,故知有牲。此妇氏人即上妇所授脯者也,故上注引此妇氏人,证所授人为一也。
舅飨送者以一献之礼,酬以束锦。(送者,女家有司也。爵至酬宾,又从之以束锦,所以相厚。古文锦皆为帛。)
[疏]“舅飨”至“束锦”。
注“送者”至“作帛”。
释曰:此一献与飨妇一献同,礼则异,彼兼有姑,此依常飨宾客法。知送者是女家有司者,故《左氏传》云:“齐侯送姜氏,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於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於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於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於小国,则上大夫送之。”以此而言,则尊无送卑之法,则大夫亦遣臣送之,士无臣,故知有司送之也。云“古文锦皆为帛”者,此及下文锦皆为帛,不从古文者,礼有玉锦,非独此文,则礼有赠锦之事,故不从古文也。
姑飨妇人送者,酬以束锦。(妇人送者,隶子弟之妻妾。凡飨,速之。)
[疏]“姑飨”至“束锦”。
注“妇人”至“速之”。
释曰:《左氏传》云:“士有隶子弟。”士卑无臣,自以其子弟为仆隶,并已之子弟之妻妾,但尊无送卑,故知妇人送者是隶子弟之妻妾也。云“凡飨,速之”者,案《聘礼》飨食速宾,则知此舅姑飨送者,亦速之也。凡速者,皆就馆召之,是以下云“若异邦则赠丈夫送者以束锦”,郑云:“就宾馆。”则宾自有馆。若然,妇人送者,亦当有馆。男子则主人亲速,其妇送者不亲速,以其妇人迎客不出门,当别遣人速之。
若异邦,则赠丈夫送者以束锦。(赠,送也。就宾馆。)
[疏]“若异”至“束锦”。
注“赠送也就宾馆”。
释曰:案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迎叔姬,《公羊传》曰:“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郑注《丧服》亦云:“古者大夫不外娶。”今言异邦得外娶者,以大夫尊,外娶则外交,故不许。士卑不嫌,容有外娶法,故有异邦送客也。郑知就馆者,赠贿之等皆就馆,故知此亦就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