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以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实者,看年月中,若有财官印绶,无少克破,是根苗先有气也;而所生日时,又相合得宜,则花萼开而果实结也。经云:“根在苗先,实从花后”是也。以年为祖上,根基田宅,世代宦派之宫。盖健刃劫煞伏年,祖基必微贱。若年月日合为富贵,或值禄马印绶而无克破刑冲,则根基光华世代不衰也,反此则不然矣。以生月为父母之宫,若月内有财官之星,旺相无冲破,又日干居生旺之地,然矣,以生月为父母之宫,若月内有财官之星,旺相无冲破,又日干居生旺之地,其人必承父母之福,居死绝之地。为人虽承父母之福,终不为久长亲荫也。以日为己身者,是生日天元,乃人之己身也。必须推详,生日天元临何宫之分,搜用八字,外而干上透露,有何为官杀印等,内而支中所藏,有何字为官杀印等,或去官留煞,或去煞留官,不亦日干为生克取舍之源乎。夫日干贵乎旺,若日干弱,则求资于印刃,以扶其弱,或运行身旺之地,亦美。若有余,则欲谋乎官杀,以制其强,或运行财官之地亦喜。
干同以为兄弟,如乙以甲为兄,忌庚重也。甲以乙为弟,畏辛重也。
辛多则伤乙木,庚多则伤甲木,如此则兄弟有克。如甲日生以乙为弟,柱中有辛字多克乙木,不得姐妹之力也。乙日生人,以甲为兄,若四柱中有庚金重克甲木,则生平不得兄弟之力也,凡看兄弟有无,以此例推之。
干克以为妻财,财多干旺,则多称意若干衰则财反祸矣。
财多干旺者,力能任财则为福。干衰弱力不能任,则财反祸矣。赋云“财多身弱,正为富室贫人。”此之谓也。
干与支同,损财伤妻。干与支同者,甲寅乙卯之类。又曰若地支同局之命,则损财伤妻。更月令气旺,年时不见财官,又无格局,穷必彻骨矣。
男取克干为嗣,女取干生为子,存失皆然。以时分野,当推贫贱富贵之区也。
假令甲乙生人,以庚辛为子息,女命甲乙生以丙丁为子息,更看时辰在何分野,轻重生旺,定其多少。若四柱有克子息之星,可言无子矣。假如六庚日午时生,乃子嗣多数。谓庚以乙为财,乙木去生火。火克庚金,为子之星,午时乃火之分野,丁火建禄之乡,当有子多,生显贵命矣。若生于戌亥子时,则是金水分野,火绝之地,则子息少矣,当生孤独贫贱之子,不然僧道过房螟蛉之命矣。
女取干生亦然。论子息多少,于生时内参详,万无一失。看生时在何宫分,若在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之乡,定其多嗣,当生出美丽富贵之子,落在衰病死墓绝无气胞胎冲刑之乡,定主子少,当生孤若贫财之子。
《理愚歌》云:“五行真假少人知,知时须是泄天机。”是也,俗以甲子乙丑海中金,即娄景之前,未知金在海中之论。
《理愚歌》所云五行真假少人知,知时须是泄天机。五行真假者,纳音是也。乃天地大衍数也,先布大衍四十九数在地,次将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己亥当属四等数除之,除减不尽,又按五行数除之。余者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相生取用,便是纳音也。
相生者,余一生木,余二生土,余三生火,余四生水,余五生金,且如甲子乙丑四个字,干支共除了三十四数,外有十五数,以二五除了一十,余数得五,属土,土能生金,是甲子乙丑金也,又如丙寅丁卯四个字,干支共除了二十六数,外有二十三数,以四五除了二十,余剩得三属木,木能生火,是丙寅丁卯火也。余者依此。岂得有金在海中,火在炉中之说,世有不肖之术,未遇明师道听途说,错论古道,迷误后人,焉能中理。故将甲子乙丑金喻,子丑近北方坎水之地,为海中金。丙寅丁卯火,喻寅卯,近东方生火之地,如炉火之说。自娄景先生以前,并无金在海中火在炉中。子平之法不用胎元小运纳音,专以生日天元为主,配合八字干支,并支中所藏人元,或当生为财为官,为祸为福。依此参详人命,贵贱得失荣枯贤愚可知矣。
或以年为主,则可知万亿富贵相同者。以甲子年生,便为本命忌日之戒。
世之谈三命者,皆以古法,往往多以年为主,则可知万亿用胎元小运纳音为论,似水之涣漫,而无所归矣,富贵有相同者谬矣。故子平之法,专以生日天元为主,日下支辰为妻宫,生年为本命根基,又为祖上田宅之宫。如甲子生,便为本命太岁之尊神,忌生日支干与太岁冲并战斗克害,名为主本不和。则人生来不靠祖业田宅,暌败宗亲,应难倚依。若生月时中,与本命干支会合入局,或遇财官贵气,则生平当有祖宗田宅,兹其丰厚,声誉之美也。
以月为兄弟,如火命生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断。
月为兄弟之宫,如男取比和同干,便为兄弟之星,且如六丙日生人,以丁火为弟妹,六丁日生人,以丙火为兄姐,若临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论。谓酉月火死,戌月火之墓,亥月火绝气,子月火怀胎,故言兄弟不得力之断。其余依此,万无一失。
或日为妻,如在空刑克杀之地,言克妻妾之断。
论妻妾者,以生日支辰,为妻妾之星。无所克之物为上,若在空刑克害之地,则克妻妾,不然重婚再娶。
或时为子息,临死绝之乡,言子少之断。
论子息多少者,当以生时为子息宫。男取克干为子息星,女取干生为子息星。若临死墓胎绝衰病之地,子息甚少。
如男命六乙日申时生,当有子息多。乙木以庚金为子生子息。申时乃金之分野,庚金建禄之乡,故言子多者也,若生子丑寅卯辰巳午时,为子息极少之断,谓居墓死绝胎克害受制之乡。或四柱之中有刑破克害损子,时中定是晚年少子嗣,不然迟矣。纵有亦须僧道过房,贫贱夭折,螟蛉出祖之辈也。
论命皆非人之可为,造物阴阳之所致。后世术士,不知斯理,而僭乱于俗,故不可言传,当考幽微之妙矣。
前篇论生年,为祖上父母,世代宗派盛衰之宫,切忌四柱中有刑冲破害之物。伤于生年,应主祖宗暌败,根基虽有,亲荫无倚也。以生月为兄弟之宫,若比和者,兄弟之星也。若临死绝墓胎之月,言兄弟不得力也。以日辰为妻妾宫,若临空刑克害之地。言克妻妾也。以时为子息之星,子星若临绝死墓之乡,言子息少之断。
五行元理消息赋
详其往圣,鉴以前贤,论生死全凭鬼谷,推消息端的徐公。阳生阴死,阳死阴生,循环逆顺,变化见矣。盖阳木生亥死午,存亡易见。阴水跨马防猪,吉凶可知,丙生艮而遇鸡死,丁生兑而逢虎伤,戊藏寅而酉地没,己生酉而寅宫亡。庚逢蛇而峥嵘,遇子鼠则难当。辛生子死于巽地,壬生申灭于震方,癸得兔而衣禄足,运行猴地见灾殃。十干生死同断,造化依理推详,又凭权刃双显,均停位至侯王。
注释:如甲生人卯月,得庚为权星,须得刃来合七煞,方为贵,如有刃无杀,刃必劫。有煞无刃,煞必伤身。
己亥,癸酉 庚午 戊寅 此造庚日以丙为煞,辛为刃,地支寅午会火局,则丙杀旺也。酉金羊刃得时,又转生岁食神,乃食前杀后,而刃煞双显,主大贵也。戊寅运壬辰年,拜右丞相传国将军。
中途或丧或危,运扶官旺。平生为贵为富,身杀两停。
注释:凡命身煞两停者,富贵双全,若偏则贱,乙酉 乙酉 乙酉 甲申 此造乙木生于八月,酉金七煞,与申酉类成金局,乙与时支庚合,从煞为贵也。金乃主义,故为人禀性刚毅,为国良臣,乃尚书命也。
大贵者,用财而不用官。
注释:凡用官者,多受人之制。用财者,盖我克他人。所以用财命有贵。辛亥 庚寅 丙子 丁酉 此造六丙生人,自坐官星,喜庚辛酉金为财,乃财旺,则自坐生官,行丁亥运,丙戌年中状元。
当权者,用杀而不用印。
注释:凡印绶多生滋官,如月支偏官,时上一位贵格,从煞格,多大贵。己巳 癸酉 乙丑 甲申 此建宁府彭佥事命,柱中巳酉丑会局,以从煞论也。
印赖煞生。
注释:凡印绶格,如印多见官者,合杀生印者,主大贵也 辛亥 庚子 甲辰 乙亥 此造甲木冬生,地支亥辰,水局生身,行申酉运,庚金七煞临禄乃全盛,而印绶得局,官至御史。
官因财旺。
注释:“凡官星得令则吉,最喜财旺生之。甲寅 己巳 癸巳 癸丑 此造癸日坐巳,为财官,逢寅财旺,官星得生,甲木合己,行西北方运,位至封相封王。
食居先,杀居后,功名两全。
注释:凡月令有食神,时上有七煞者,主大贵。戊午 戊午 乙丑 辛巳 此造乙以丁己为财及食神,丁己禄于午,以辛金为七煞,库于丑,身杀两停,财权兼备,官拜都尉。
酉破卯,卯破午,财名双美。
注释:夫酉破卯者,用支元多见酉字,以酉暗冲卯中乙木为财,运行金乡,如见卯木,则主不吉。卯破午者,用支元多见午字,以卯破午中己土为财,运会木神为妙,如逢午未己土,则不吉。
丁酉 已酉 辛酉 丙申 此酉破卯也。又生秋令,官至令尹,衣锦还乡。
癸亥 乙卯 乙卯 戊寅 此卯破午也,巳合真格,八十而卒。
福享五行归禄。
注释:凡五行阴阳相均,八字或四柱各归禄,或归禄临生旺之地,或身杀相等,均主人多增福寿温厚造也。
丙寅 甲午 己巳 丙寅 此造已木生于午月,甲禄寅,丙禄巳,己禄午,乙禄卯,虽不富贵,却一生温饱享福,年八十余岁,康健精神。
癸丑 癸亥 丁卯 丁未 此乃福建建宁府建安县林寿官八字,讳钊号石庵,其人积德行善,秉忠尽孝,克勤克俭,已成巨万之家。敦仁敦义,允叨无疆之寿。生子七人,长子官拜令尹,四子职至省察,其他登庠序者,蔼蔼吉土,间有侍庭闱者,造造良民。生女五人,各配宦门,阶前孙枝二十四条,条条挺秀。堂下曾兰一十九叶,叶叶争芳。更有五代之孩提,又遂两眼之快睹。即今万历十七年算起,寿数九十七,耳目尚精神,齿发更伶俐,饮食如常,动履健顺,言语无颠倒,施为未改体。躬逢朝廷恩例,钦赐冠带荣身,续承都府,赠以金,赠以衣,继蒙按院贲以布并银。昔年杨郡守,请与乡饮,客岁张府尊重礼高年。长子七十已上,见居林下,鹤发童颜对椿树,余子七九将近,各在庭前,戏彩斑衣娱华阳。蓝袍孙子,泮苑有声。伫看对对登廊庙。白衣曾玄,书香可赖,行将个个拜丹墀,盛矣。目前之美景如斯,彰彰莫掩,必也后代之繁祉定见,生生无穷。
寿称八字相停。
注释:凡五行得中和者必寿,经云五行不可偏枯,要禀中和之气。
丁巳 壬寅 戊辰 丙辰 此命火土相停,癸巳运丁亥年,不禄。
晦火无光于稼穑。
注释:丙丁火非特畏水为凶,若遇土重,以晦其光,俱主不吉之兆。
戊戌 戊午 丙午 己丑 此女命丙日生,逢午戌火局,四柱土神太重,以掩其光,乃愚蠢人,终为灶下之婢妾。
盗木绝气于丙丁。
注释:凡火盛成局,则木临火地,烟灭灰飞,若阳宫食神多者是。然阳木则成,阴木次之。
丙戌 丙申 甲午 丙寅 此甲午生于申月,乃偏官格也。年时寅午戌会火局,制伏七煞太过,又会失垣,乃一俗人,行寅运丙戌年不禄。
火虚有焰。
注释:凡丙丁日,遇甲乙寅卯木生之,或类火局。皆为火虚有焰而吉也。若被土重掩光,则火实无为。
戊戌 乙卯 丙午 己亥 此李状元命,木火通明,杀生印,火明木秀。
金实无声。
注释:阳金出土,须有火锻,方能成器。若无火锻炼,则金成块物,而内实无声也。人命亦然。
戊申 庚申 庚申 甲申 此造金生七月,地支纯金,类成顽金,而无水火锻炼,又行西方金乡,乃金实无声也。
水泛木浮者活木。
注释:水泛木浮,不分阴阳,用之不验。盖甲木生亥无咎,乙木死于亥,水泛则浮也。
辛亥 庚子 乙未 甲申 此女命以庚金为夫,喜透归禄,夫星得地,年杀又生于予而得垣。以格论之,为官杀混杂,以理推之,则又不然,取甲木配辛,日主乙与庚合。甲乙互相配合也。行卯运合局。身旺为福。一交甲辰运,申子辰三合水局,又遇丁亥年,壬水太旺,八字运岁,全是水象,庚金沉水,乙木死绝,乃水泛木浮也。如活木无土以培其根,被壬水浸淹摇荡其根矣,果患面肿浮面之病,而不禄矣。
土重金埋者阳金。
注释:凡金宜乎水土滋生,而被土重埋者,乃阳金也。盖阳金为成器之物,土重不能滋,而反滋生。
戊辰 戊午 庚辰 丁丑 此造庚金生逢五月,乃正官格也。惜乎无一点财星,官无生意地支纯土,又透出枭神掩火,而金遭埋没,行西北方财官运,皆名利俱无也。
水盛则危。
注释:凡水盛滔滔,贵乎土止,虽曰土克水,然水局者,必要土培为福。四柱全水象而无土止者,则有泄流之患。
壬子 癸卯 壬子 庚子 此女命泛滥而无土止,更兼羊刃伤官,又行西北运,而流走无定,淫乱太盛,乃下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