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条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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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辨阳明病脉证并治第四

凡七十七条方十阳明者。胃经也。其法不以经病为例。而例以胃家实为正。不以经病为例者。阳明路接太阳。

经病。由传从太阳过而后受。多则太阳未除。故须仍从太阳例。如几几合病之类是也。过此再入阳明。胃实当之。病一入胃。胃为五脏六腑之海。而吉凶生死几焉。不复有经可言矣。故经无例可出。而凡胃实者不得不出例。此阳明所以与余经不同也。彼以一经再经循经越经。规规于数日以论证者。乌足与语圣贤言外之意哉。

(一)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

阳明。经也。胃。腑也。实者。大便结为硬满。而不得出也。作于迟早不同。非日数所可拘。

所谓二日阳明者。以经言也。经主三阳。传路之中。不专病。而专病在胃实。故胃实反得以揭阳明之总。与太阳之揭总者。经病虽不同。要之所以为揭例则一也。余经皆有总揭。其例则通乎二者而同推。以此观之。则非全书之言。不出于轻视而漫易哉。

(二)问曰。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何谓也。答曰。太阳阳明者。脾约是也。

此条三节。此节三问一答。通下文二节乃三答词。盖原三阳所以入胃之殊因也。太阳阳明者。

谓太阳受病经入胃而成胃实也。脾约见第六十一条。此举大意。详见后。

正阳阳明者。胃家实是也。

正。谓本经也。以病到本经遂入胃而成胃实。故指首条谓即此是也。然大概亦只是如此。

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烦。实。大便难是也。

少阳阳明者。以病到少阳。方才入胃而成胃实者言也。发汗以下。三阳皆然。乃独于少阳发者。以少阳主半表半里。表里皆不可攻故也。然三者之因虽少殊。要亦不过互明耳。

(三)问曰。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也。

身热汗自出。起自中风也。不恶寒。反恶热。邪过荣卫入里而里热甚也。此以太阳传入中风阳明之外证言。

(四)问曰。何缘得阳明病。答曰。太阳病。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干燥。

因转属阳明。不更衣。内实。大便难者。此名阳明也。

亡转皆见太阳篇。中风本自汗。故发汗已下皆致传阳明。势易也。古人大便必更衣。不更衣。

言不大便也。此以太阳中风传入阳明之表证言。

(五)问曰。病有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者。何也。答曰。虽得之一日。恶寒将自罢。即自汗出而恶热也。

不发热而恶寒。起自伤寒也。恶寒将自罢。邪过表也。即自汗出。邪热郁于阳明之肌肉。腠理反开。津液反得外泄也。恶热。里热甚也。此以太阳伤寒传入阳明之外证言。

(六)问曰。恶寒何故自罢。答曰。阳明居中。土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始虽恶寒。二日自止。此为阳明病也。

此承上条之答词。复设问答而以其里证言。无所复传者。胃为水谷之海。五脏六腑四体百骸皆资养于胃。最宜通畅。实则秘固。复得通畅则生。止于秘固则死。死生决于此矣。尚何复传。

恶寒二日自止者。热入里而将反恶热。以正阳阳明言也。以病二日而其几有如此。则斯道之精微。岂专专必于谈经论日所能窥测哉。

(七)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 然者。是转属阳明也。

囗。照吉切。发热无汗。追言太阳之时也。呕不能食。热入胃也。反汗出者肌肉着热。肤腠反开也。囗。热而汗出貌。

(八)伤寒。转系阳明者。其人 然微汗出也。

此承上条复以微汗申言。重致叮咛也。

(九)本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

彻。除也。言汗发不对。病不除也。此言由发太阳汗不如法。致病入胃之大意。以为总结上文。

(十)伤寒三日。阳明脉大。

伤寒三日。该中风而大约言也。凡类此者。皆仿此。脉大。阳明气血俱多也。

(十一)阳明病欲解时。从申至戌上。

申酉戌。阳明之王时也。正气得其王时。则邪不能胜。故退而自解也。

(十二)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

迟者。缓之变。汗出多微恶寒者。风邪犹有在表者。故曰未解也。可发汗。例也。宜桂枝汤。

谓仍须解其肌。则入胃之路自绝也。方见太阳上。

(十三)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

浮者。紧之转。邪外向也。无汗而喘者。寒邪在表未全除也。故曰发汗则愈。言当仍从解外也。宜麻黄汤者。言当散穷寇于境界也。方见太阳中。

(十四)阳明病。若能食者。名中风。不能食者。名中寒。

此以食之能否。喻人验风寒之辨。盖阳明主水谷。风能食。阳能化谷也。寒不能食。阴不杀谷也。名犹言为也。中寒即伤寒之互词。大意推原风寒传太阳而来。其辨验有如此者。非谓阳明自中而然也。玉机微义谓。惜乎仲景不言中寒。经言中寒殆不止此。何尝不言。彼以经为不言者。

其意将以为中之与伤。有各别之分也。殊不知经称中伤二字。于风寒者。要亦从来之通称。经因通称以为称。非经之称始也。想从来通称之意。大约不过以风寒本天之二气。中伤是以人之被之而为称。譬如称人之中于箭伤于刃。只可在刀箭疮上认病。岂可向中伤上摸影。由此言之。则中风与伤寒之说。必须于风寒二病上认得证候分晓。不当在中伤上各别寻头脑也。且以经文大义考之。措词多是互相发。则中伤二字亦是互相为用。不言可知矣。通篇虽无伤风一说。然以伤寒复称中寒论之。则中风得称伤风。亦可推也。世俗又有感冒之称。盖由愚夫愚妇。不知中伤与感本素灵之互文。乃讳中伤为重。而起趋感冒为轻。以便慰问之风。遂成弊习耳。原无关轻重之义。

读书贵格致穷理。明道以正俗。乃舍古不稽。一从流俗。直欲于虚文上争差分。不究事实而求多于往哲。可不正谓之冥行索涂。东西一听候于呼叱哉。

(十五)脉阳微而汗出少者。为自和也。汗出多者。为太过。

轻高而上前者为阳微。以中风之缓言。中风本自汗。故言出少为自和。和对太过言。谓未至太过耳。非直谓平和。大过者。以其失于不治。与凡治之不对。致出不已者言也。

阳脉实。因发其汗。出多者亦为太过。太过为阳绝于里。亡津液。大便因硬也。

实以伤寒之紧言。伤寒本无汗。故曰因发其汗。发而出之过多。则与自出过多者同一致。故曰亦为太过。自此以下。乃总结上文以申其义。阳绝即亡阳。盖汗者血之液。血为阴。阴主静。本不自出。盖所以出者阳气之动鼓之也。故汗多则阳绝。岂惟阳绝。亡津液即亡阴也。读者最宜究识。

(十六)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此概言阳明发热之大意。三日举大纲言也。蒸蒸热气上行貌。言热自内腾达于外。犹蒸炊然。

故曰属胃也。调胃。和阳明之正也。方见太阳下编。

(十七)阳明病。本自汗出。医更重发汗。病已差。尚微烦不了了者。此大便必硬故也。以亡津液。胃中干燥。故令大便硬。当问其小便日几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为小便数少。以津液当还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差。与瘥同。穿介切。令。平声。为。去声。瘥。小愈也。以亡津液至大便硬。是申释上文。

当问其小便日几行。至末。是详言大便出不出之所以然。盖水谷入胃。其清者为津液。粗者成楂滓。

津液之渗而外出者则为汗。潴而下行者为小便。故汗与小便出多。皆能令人亡津液。所以楂滓之为大便者。干燥结硬而难出也。然二便者。水谷分行之道路。此通则彼塞。此塞则彼通。小便出少。则津液还停胃中。胃中津液足。则大便润。润则软滑。此其所以必出可知也。

(十八)阳明病。自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者。此为津液内竭。虽硬。不可攻之。当须自欲大便。宜蜜煎导而通之。若土瓜根。及与大猪胆汁。皆可为导。

蜜煎导方蜜七合。一味内铜器中。微火煎之。稍凝似饴状。搅之。勿令焦者。欲可丸。并手捻作梃子。

令头锐大如指。长二寸许。当热时急作。冷则硬。以内谷道中。以手急按。欲大便时。乃去之。

猪胆汁方大猪胆一枚。泻汁。和醋少许。以灌谷道中。如一食顷。当大便出。

虽。上或下。当有大便二字。竭。亦亡也。上条以小便数少。故知大盒饭自出。此以小便自利而用导。反复互相发也。然皆不用下者。以非热也。

(十九)阳明病。脉迟。虽汗出不恶寒者。其身必重。短气腹满而喘。有潮热者。此外欲解。

可攻里也。手足 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气汤主之。若汗多。微发热恶寒者。外未解也。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汤。若腹大满不通者。可与小承气汤。微和胃气。勿令大泄下。

大承气汤方大黄(四两酒洗) 浓朴(半斤炙去皮) 枳实(五枚炙) 芒硝(三合)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内大黄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一两沸。分。温再服。得下。余勿服。

小承气汤方大黄(四两酒洗) 浓朴(二两炙去皮) 枳实(三枚炙大者)以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二服。初服汤当更衣。不尔者。尽饮之。

若更衣者。勿服之。

脉迟不恶寒。表罢也。身必重。阳明主肌肉也。短气腹满而喘。胃实也。潮热。阳明王于申酉戌。故热作于此时。如潮之有信也。手足 然汗出者。脾王四肢而胃为之合。胃中热甚而蒸发。

腾达于四肢。故曰此大便已硬也。承气者。承上以逮下。推陈以致新之谓也。曰大者。大实大满。

非此不效也。枳实泄满也。浓朴。导滞也。芒硝。软坚也。大黄荡热也。陈之推新之所以致也。

汗多。微发热恶寒。皆表也。故曰。外未解也。其热不潮。胃中未定热。阳明信不立也。小承气者。以满未硬。不须软也。故去芒硝而未复致大下之戒也。更衣。古人致大便之恭也。夫胃实。

一也。以有轻重缓急之不同。故承气有大小调胃之异制。汤有多服少服之异度。盖称物平施。由义之谓道也。然则窃三益而滥称承气者冒也。恶足与语道哉。

(二十)阳明病。潮热。大便微硬者。可与大承气汤。不硬者不与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与小承气汤。汤入腹中。转失气者。此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转失气。此但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胀满不能食也。欲饮水者。与水则哕。其后发热者。必大便硬而少也。以小承气汤和之。不转失气者。慎不可攻也。

黄氏曰。失。汉书作屎。古屎失通。矢传写误。上条诀人以手足汗出为当下之时。此以潮热转矢气次第而详言。亦诀人当下之二候也。转矢气。反屁出也。胀满。药寒之过也。哕。亦寒伤胃也。硬而少。重下故也。末句重致叮咛之意。

(二十一)阳明病下之。心中懊 而烦。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腹微满。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气汤。

可攻以上。以转矢气言。懊 。悔 痛恨之意。盖药力未足以胜病。燥硬欲行而搅作。故曰可攻。言当更服汤以促之也。腹微满以下。以不转矢气言。头硬后溏。里热轻也。故曰不可攻之。

言当止汤勿服也。末二句。乃申上节以决治意。

(二十二)阳明病。谵语。发潮热。脉滑而疾者。小承气汤主之。因与承气汤一升。腹中转失气者。更服一升。若不转失气。勿更与之。明日不大便。脉反微涩者。里虚也。为难治。不可更与承气汤也。

此承上文又以谵语并脉言。亦诀人下候及斟酌用汤度数之意。滑以候食。故为大便硬之诊。

疾。里热甚也。然滑疾有不宁之意。不可不知。微者阳气不充。涩者阴血不足。故曰里虚也。难治者。气不充则无以为营运。血不足则无以为润送。故曰阳微不可下。无血不可下。此之谓也。

(二十三)夫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重语也。

实以邪言。谵语。呢喃不了之妄语也。虚以正言。以重语释郑声者。谓语声之出。由于邪实正虚。浊恶而厌听也。

(二十四)直视。谵语。喘满者。死。下利者。亦死。

直视。精不荣于目也。谵语。神不主乎心也。喘则阳争于上。利则阴夺于下。胃。中土也。

阴阳争夺于上下。而中气不守。故无法可治。而皆主死也。

(二十五)发汗多。若重发汗者。亡其阳。谵语脉短者。死。脉自和者。不死。

汗本血之液。阳亡则阴亦亏。脉者血气之道路。短则其道穷矣。故亦无法可治而主死也。和则病虽竭。而血气则未竭。故知生可回也。此疑太阳篇错简。

(二十六)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胃实本由于无津液而内燥。汗多则津液益亡矣。急下者。竭则不可治也。

(二十七)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发汗不解者。失之过度也。腹满痛者。胃不和也。急下者。满去则痛止也。

(二十八)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此申明上条而诀用治之意。

(二十九)伤寒。吐后腹胀满者。与调胃承气汤。

吐亦无津液而胃又伤。腹虽满而非热结。调胃承气者。阳明之正也。方见太阳下。

(三十)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微烦。小便数。大便因硬者。与小承气汤和之。愈。

此总亦胃实由于亡津液。而皆宜小和者。通该戒大下之意也。

(三十一)阳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则谵语。小承气汤主之。

若一服。谵语止。更莫复服。

此与上条互意。多汗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