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条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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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辨太阴病脉证并治第六

凡九条方二阴经皆属脏。脏病不易治。虽然。治之得其道。则反易愈。由其不似阳经之数于变也。三阴惟太阴之条目少者。孤脏也。然以大概言之。首尾只病三阳而病者极多。盖太阳主表。先太阳而病者。常也。天人之自然也。各经之自中凿说也。无此事理也。且三阳当病之时。得治则愈。又况一入阳明。则不复转。所以病阴证而病者绝少。临病切要仔细端详。不可苟且忽略。谣俗专以交口阴阳。偶尔中伤。执为阴证。下医又快售。乃习迷而同醉。遂致普通大谬。(数。音速。夫以病在三阳。而谓之阳证。病在三阴而谓之阴证。非甚高远难知也。而徇俗者。乃胶固执迷而不醒。道之不明有以夫。)(一)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太阴。脾经也。其脉起于大趾之端。上循膝股内廉。入腹。属脾。络胃。上膈。挟咽。连舌本。灵枢曰。是动。则舌本强。食则呕。胃脘痛。腹胀。身体皆重。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

体不能动摇。食不下。盖脾为胃之合。自利益甚者。脾苦湿。病而不能为胃以行其津液。水谷不分也。时腹自痛者。灵枢曰。足太阴之别。名曰公孙。去本节之后一寸。别走阳明。其别入络肠胃。

实则肠中切痛是也。胸下结硬者。足太阴之脉。其支者复从胃别上膈。注心中。故误下。则邪反聚其别也。

(二)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四肢。四末也。脾主四末。素问曰。风淫末疾。是也。阳微。阳经无邪也。阴涩。太阴统血。

血凝气滞也。长。阳气胜也。阳主发生。

故邪自退。而病欲愈也。

(三)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浮为在表。太阴之脉。尺寸俱沉细。今见浮。则邪见还表可知。然浮为风。宜桂枝汤者。以太阴之中风言也。方见太阳上编。

(四)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

自利不渴。湿胜也。太阴湿土。故曰有寒。四逆之辈。皆能燠土以燥湿。故曰温之也。

(五)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

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秽腐当去故也。

此条二节。自不能发黄以上。与阳明第四十一条上节同。下节相反。盖同感异变。而各成一家之证也。然彼以至七八日。反大便硬。为转阳明。此以至七八日。暴下利。秽腐当去。为脾家实。何也。盖脾主为胃以行其津液。暴下利则脾得以为胃行其津液矣。所以脾为实。而证为犹系太阴也。彼大便硬者。由脾不能为胃行其津液而反为约。所以为转阳明也。然则一脾胃也。而反覆之变不同有如此者。医之为道。岂可以易易言哉。

(六)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尔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

桂枝加芍药汤方于桂枝汤方内。更加芍药三两。随前共六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腹满时痛者。脾受误伤而失其职司。故曰属太阴也。以本太阳病而反下也。故仍用桂枝以解之。以太阴之被伤而致痛也。故倍芍药以和之。

(七)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桂枝加大黄汤方桂枝(三两去皮) 大黄(一两) 芍药(六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二两切)大枣(十二枚擘)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此承上条。而又以胃家本来实者言。本来实者。旧有宿食也。所以实易作而痛速。故不曰阳明而曰大实。例之变也。桂枝加大黄者。因变以制宜也。然曰桂枝加。则补方者。当一例如上文云云。不当载成方。且以本方加也。而用芍药六两。水七升。不合数。皆后人之苟用者。当斟酌焉。

(八)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利便。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

此承上条。申致戒谨之意。

(九)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

亥子丑。太阴所王之三时也。欲解者。正王则邪不胜也。

辨少阴病脉证并治第七

凡四十六条方十五三阴先太阴者。太阴正位中宫。统仓廪也。少阴居下。而先于厥阴者。阴道逆。自下而上也。

(一)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少。去声。下皆同。少阴。肾经也。脉微细者。少阴居于极下。其脉起于小趾之下也。灵枢曰是主所生病者。嗜卧。但欲寐。嗜卧也。盖人肖天地。天地之气。行于阳则辟而晓。行于阴则阖而夜。故人之气。行于阳。则动而寤。行于阴。则静而寐。然则病患但欲寐者。邪客于阴故也。

(二)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麻黄附子细辛汤方麻黄(二两去节) 细辛(二两)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发热。邪在表也。脉沉。少阴位北而居里也。以其居里。邪在表而发热。故曰反也。以邪在表不在里。故用麻黄以发之。以其本阴而标寒。故用附子以温之。细辛辛温。通于少阴。用之以佐主治者。以其专经而向导也。

(三)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

附子汤方附子(二枚去皮破八片) 茯苓(三两) 人参(二两) 白术(四两) 芍药(三两)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口中和。谓不燥不渴。里无热也。少阴之脉。贯脊。脊。背吕也。背字从北从肉。北。天地之阴方也。北肉为背。人身背阴之处也。阳脉在背。根阴之义也。经传谓背为阳者。其犹谓桂枝发汗。

与夫历家谓月行速之意欤。肾居北方。其行属水。生于天一。故曰少阴。然则阴寒凑于少阴。宜乎背恶寒而他处不恶也。灸之以火者。火能助阳而阴自消也。主之以附子者。附子温经而寒自散也。人参甘寒。补其气以扶阳于生。芍药酸平。收其阴而为阳之附。茯苓甘淡。淡以利窍。逐水以消阴。甘以入心。顺火以从阳。术味甘苦。苦以燥湿。制水而燠土。甘以益脾。和中而固本也。

(四)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

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欲吐不吐心烦者。少阴之脉循喉咙。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故也。自利者。肾气实。水无制也。虚故引水自救。释上文之渴也。白。寒色也。病形悉具。以其本病之口燥舌干言也。小便白者。至末。反复申明上文。所以晓人。勿认烦渴为热以致误之意。

(五)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

阴阳俱紧。伤寒也。伤寒不当有汗。故谓汗为反出。亡与无同。古字通用。无阳者。汗乃血之液。阴主血。寒为阴而伤血。阴邪凑于少阴。阴盛矣。故谓无阳以为之卫护。而汗所以反得自出也。咽痛者。少阴之脉循喉咙也。其脏属水。所以不惟咽痛。而复吐利。水无制也。

(六)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细沉而数。里热也。故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恶虚其表也。

(七)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

微者气不充。故曰无阳。无阳则化不行。故汗不可发也。尺以候阴。弱涩者阴血不足也。故谓复不可下。盖少阴藏寒。其官作强。有出无入。有虚无实。有补无泻。所以汗下皆不可行。而反复叮咛以示禁止如此。

(八)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

少阴之脉。从足走腹。循喉咙。其支别至肺。自下而上者也。受火之劫。火性炎上。循经而蒸烁于肺。肺伤则气逆。所以咳也。下利者。少阴属水。其脏虚寒。劫迫则滑脱也。滑脱而虚。

故生热乱而谵语也。强责。谓过求也。小便与汗。皆血液也。少阴少血。劫汗夺血。则小便之涸竭。故难也。

(九)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 卧。手足温者。可治。

下利。阴寒盛也。自止。寒邪退也。恶寒而 卧。其脏本虚寒也。手足属脾。温者。脾土和也。土和则万物生。故曰可治也。

(十)少阴病。恶寒而 。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恶寒而 。承上条而言也。时或自烦欲去衣被。阳热复也。犹之手足温。故亦曰可治也。

(十一)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

虽烦下利必自愈。

紧。寒邪也。自下利。脉暴微者。阴寒内泄也。故谓手足为反温。言阳回也。阳回则阴退。

故谓紧反去为欲解也。夫寒邪在阴而脉紧。得自利。脉暴微。手足温。紧去为欲解者。犹之邪在阳。脉数而热。得汗出。脉和身凉。数去为欲愈之意同。阴阳胜复之理也。

(十二)少阴中风。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阴阳详见二难三难。阳微。风邪散。而表气和也。阴浮者。里气胜而邪外出也。

(十三)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

子丑寅。阳生之时也。各经皆解于其所王之时。而少阴独如此而解者。阳进则阴退。阳长则阴消。且天一生水于子。子者。少阴生王之地。故少阴之欲解。必于此时欤。

(十四)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膀胱属太阳。太阳者。六经之长也。为诸阳主气。与少阴肾为合。阴从阳化。里热达表。故一身手足尽热也。热在膀胱。太阳多血。肾司开阖。阴主下降。故热乱。则血出于二便也。

(十五)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

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必动其血者。汗为血之液。不得汗则得血也。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者。

迫则错经而妄逆也。下厥。以少阴居下而热深言也。上竭。以妄逆言也。

(十六)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阴寒吐利。法当厥逆者。以无阳也。手足不逆冷。则阳自若而脾胃和。故以热为反发者。婉词也。然阳自若。则阴为有制。脾胃和。则五脏六腑皆得以受其气而生也。灸之者。以其有可生之道。所以通其经以遂其生也。

(十七)少阴病。恶寒。身 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阴盛则阳竭。故曰不治。

(十八)少阴病。吐利。燥烦。四逆者。死。

阴寒吐利而至于燥烦。津液内亡。而成枯竭也。加之四肢厥逆。脾土败绝也。

(十九)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头眩。俗谓昏晕是也。诸阳在头。然则下利止而头眩者。津液内亡。而阴已虚竭。阳无根据附。

浮越于外。而神气散乱。故时时自冒也。

(二十)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 。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四肢温和为顺。故以厥冷为逆。不顺也。囗。不伸也。阴主屈故也。诸证具见而脉又不至。

则阳已先绝。可知矣。不烦而躁。孤阴亦欲自尽也。

(二十一)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息。呼吸气也。叹声曰息。言叹息之声。高而散漫。无接续生息之意。盖阳气欲绝。故其声息如此。

(二十二)少阴病。脉微沉细。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脉微沉细。但欲卧。少阴之本病也。汗出而不作烦热。无阳也。欲吐。经中之邪不退也。

自利。脏病进也。更复烦躁不得卧寐者。阳欲绝而扰乱不宁也。

(二十三)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

麻黄附子甘草汤方麻黄(二两) 甘草(二两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无里证。谓不吐利燥烦呕渴也。以无里证。而表又不见。故用附子以佐麻黄。虽曰微发汗。

而用甘草以易细辛。盖亦和解之意也。

(二十四)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

黄连(四两) 黄芩(一两) 芍药(二两) 鸡子黄(二枚) 阿胶(三两)上五味。以水五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内胶。烊尽。小冷。内鸡子黄。搅令相得。温服七合。日三服。

少阴本欲寐。反心中烦不得卧者。风邪客于里。热甚而里不和也。黄连黄芩。清膈。以除风拥之里热。鸡黄阿胶。和血。以益不足之真阴。然阿胶者。黑驴皮之膏液也。故能逐阴经之邪风。

鸡黄者。巽木禽之诞卵也。故能定邪风于少阴。芍药下气以和阴。所以为少阴风热之佐使也。

(二十五)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

少阴肾也。肾主骨。寒淫则痛。然则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者。伤寒也。沉为在里。是故附子汤者。温里以散寒之要药也。

(二十六)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桃花汤方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筛末) 干姜(一两) 粳米(一升)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温服七合。内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

余勿服。

腹痛。寒伤胃也。小便不利。下利不止者。胃伤而土不能制水也。便脓血者。下焦滑脱也。

石脂之涩。固肠虚之滑脱。干姜之辛。散胃虚之里寒。粳米甘平。和中而益胃。故三物者。所以为少阴下利便脓血之主治也。

(二十七)少阴病。下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古利无 。 后人所加。此比上条差轻。以便脓血同。故治亦同。

(二十八)少阴病。下痢。便脓血者。可刺。

此承上二条而申着其辅治之意。刺。所以通其壅瘀也。壅瘀通。便脓血自愈。可者仅可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