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八)“永元元年”,此下三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四亦引,今据增补。“永元”二字姚本、初学记卷二四引皆作“孝和”,聚珍本作“永元”,今从之。按此事不见范晔后汉书和袁宏后汉纪。范书和帝纪永元五年载:“二月戊戌,诏有司省减内外厩及凉州诸苑马。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民。”事又见袁宏后汉纪和本篇下文。疑此所载即永元五年事。
(九)“二年二月壬午”,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二年载:“二月壬午,日有食之。”李贤引东观汉纪注云:“史官不觉,涿郡言之。”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增补。此段文字姚本作“和帝二年二月壬午日食时,史官不觉,涿郡言之”。聚珍本改“和帝二年二月”为“二年春二月”,余与姚本同。二本所辑,亦系据李贤注所引,又参酌范书。
(一〇)“三年春正月”,此句上原有“永元”二字。按上文已出“永元”年号,依修史体例,此不当重出,今删去。此下二句聚珍本漏辑。
(一一)“元服”,仪礼士冠礼云:“令月吉日,加尔元服。”汉书昭帝纪颜师古注云:“元,首也。冠者首之所着,故曰元服。”
(一二)“时太后诏袁安为宾”,此下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此二句又辑入袁安传。
(一三)“诏曰”,此句至“以彰厥功”诸句原无,类聚卷五一引,今据增补。类聚所引,原无“诏曰”二字,聚珍本辑作“三年诏曰”云云,御览卷四七四引云:“和帝永元三年,诏曰”云云,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云:“和帝诏曰”云云,今据以上各书增补。姚本把此段文字未辑入和帝纪,而编入末卷散条中。
(一四)“谊”,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七四引作“义”。按二字古通。
(一五)“曹相国后容城侯无嗣”,王先谦后汉书和帝纪集解引钱大昕云:“顾淞云:‘此诏萧、曹并举,而独云曹相国无后嗣,则酂侯有后矣。今据前书功臣表,酂侯九世孙禹,王莽建国元年,更为萧乡侯。莽败绝,而平阳侯十世孙宏,光武建武二年,以举兵佐军绍封,传子旷,表云今见,则孟坚修史时尚存也。此与诏文正相反,未知其审。’予按韦彪传亦云,建初七年,诏求萧何后,封何末孙熊为酂侯。建初二年,已封曹参后曹湛为平阳侯,故不及焉,则曹之有后审矣。而一云建武所封,一云建初所封,其名又互异。且班表、韦传皆云平阳侯,而此诏称容城侯,皆事之可疑者也。”
(一六)“见二臣之墓”,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又引庙记云:“曹参冢在长陵旁道北,近萧何冢。”“墓”,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七四引亦同,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作“陇”。
(一七)“遣使者以中牢祠”,此句上御览卷四七四引有“可”字。“祠”,原作“祷”,姚本同。聚珍本作“祠”,御览卷四七四引同,今从改。
(一八)“须”,原误作“顷”,姚本、聚珍本尚不误,今据改正。“景风绍封”,“景风”,或云南风,史记律书云:“景风居南方。景者,言阳气道竟,故曰景风。”或云东南风,淮南子坠形训云:“东南曰景风。”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春秋考异邮云:“夏至四十五日,景风至,则封有功也。”白虎通义封公侯篇云:“封诸侯以夏何?阳气盛养,故封诸侯,盛养贤也。”
(一九)“以彰厥功”,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三年载:“十一月癸卯,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诏曰:‘高祖功臣,萧、曹为首,有传世不绝之义。曹相国后容城侯无嗣。朕望长陵东门,见二臣之垄,循其远节,每有感焉。忠义获宠,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鸿胪求近亲宜为嗣者,须景风绍封,以章厥功。’”与此字句大同小异。
(二〇)“四年春正月”,此下五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永元“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于除鞬自立为单于,款塞乞降。遣大将军左校尉耿夔授玺绶”。李贤引东观汉记注云:“赐玉具剑,羽盖车一驷,中郎将持节卫护焉。”此下五句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姚本、聚珍本辑有“单于乞降,赐玉具剑”云云四句,但聚珍本把此段文字误系于永元二年下。据范书匈奴南单于传。持节卫护者为任尚。
(二一)“六月”,此句上原有“四年”二字,因与上文复出,今删去。
(二二)“大将军窦宪潜图弑逆”,此句下聚珍本有“庚申”二字,与范晔后汉书和帝纪同。
(二三)“诏收捕宪党射声校尉郭憙”,原无“射声校尉郭憙”六字。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四年六月载:“庚申,幸北宫,诏收捕宪党射声校尉郭璜。”李贤注云:“东观记‘璜’作‘憙’,音同”是东观汉记载及郭璜,且名作“憙”字,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四)“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人”,六帖卷三八引云:“诏有司京师果园悉以假贫人。”字句较略。此为永元五年二月事,见范晔后汉书和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三。
(二五)“收”,聚珍本脱,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作“采”。
(二六)“六月”,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一四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五年载:“六月丁酉,郡国三雨雹。”李贤引东观汉记注云:“大如雁子。”此段文字姚本作“六月,雨雹,大如雁子”,系辑自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字作了增补。聚珍本则与御览所引同。
(二七)“六年六月,和帝初令伏闭昼日”,此二句原无,史记封禅书索隐引下句,今据增补。上句则参考范晔后汉书和帝纪补入。范书和帝纪永元六年载:“六月己酉,初令伏闭尽日。”李贤注引汉官旧仪云:“伏日万鬼行,故尽日闭,不干它事。”此段文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二八)“七月”,此句至“未还宫而澍雨”诸句原无,御览卷六四二引,今据增补。
(二九)“寺”,初学记卷二〇引无此字。按当有此字。“寺”谓官舍。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风俗通义云:“寺,嗣也,理事之吏,嗣续其中也。”通鉴卷四三胡三省注引风俗通义云:“寺,司也,诸官府所止皆曰寺。”华严经音义卷四引风俗通义云:“寺,司也,延之有法度者也。今诸侯所止皆曰寺也。”
(三〇)“未还宫而澍雨”,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六年载:“秋七月,京师旱。诏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谪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阳寺,录囚徒,举冤狱。收洛阳令下狱抵罪,司隶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还宫而澍雨。”
(三一)“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蛮夷及擅国重译奉贡”,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永元“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蛮夷及掸国重译奉贡”。李贤注云:“东观记作‘擅’,俗本以‘禅’字相类或作‘禅’者,误也。”此二句即据李贤注,又摘取范书字句增补。
(三二)“改殡梁皇后于承光宫”,此句至“乃议改葬”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九年九月载:“甲子,追尊皇妣梁贵人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怀梁皇后于西陵。”此下李贤引东观汉记“改殡承光宫”至“乃议改葬”一段文字作注,今据李贤注所引增补。李贤注所引原无“梁皇后于”四字,聚珍本参酌范书增入,今从之。和帝母梁贵人,为窦皇后所谮,忧死,窦皇后养和帝以为己子。和帝即位,窦皇后为皇太后,控制了朝政。永元九年闰八月皇太后卒,于是和帝始有改葬其生母之举。
(三三)“仪比敬园”,范晔后汉书梁贵人纪云:和帝“以贵人酷殁,敛葬礼阙,乃改殡于承光宫,上尊谥曰恭怀皇后,追服丧制,百官缟素,与姊大贵人俱葬西陵,仪比敬园。”李贤注云:“敬园,安帝祖母宋贵人之园也。”
(三四)“十年五月丁巳”,此句至“坏民庐舍”诸句原无,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三刘昭注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亦引,字句稍异。此段文字下,聚珍本辑有以下一段文字:“十一年,帝召诸儒,鲁丕与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相难,丕善对事,罢朝,特赐履袜。”此当出鲁丕传,今移入丕传。姚本亦把此段文字辑入和帝纪。
(三五)“十一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一年四月载:“己巳,复置右校尉官。”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置在西河鹄泽县。”玉海卷一三三、卷一三七亦引此句。此下三句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增补。
(三六)“十二年,象林蛮夷攻燔官寺”,此二句原无,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憙督诔李善注引下句,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二年载:“夏四月,日南象林蛮夷反,郡兵讨破之。”又南蛮传载:“和帝永元十二年夏四月,日南象林蛮夷二千余人寇掠百姓,燔烧官寺,郡县发兵讨击,斩其渠帅,余众乃降。”“十二年”一句则据范书增补。聚珍本有此二句。
(三七)“秭归山高四百余丈”,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据范书和帝纪,永元十二年闰四月戊辰,秭归山崩。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四亦云:永元“十二年夏闰四月戊辰,南郡秭归山高四百丈,崩填溪,杀百余人”。
(三八)“厌”,读作“压”。
(三九)“十一月癸酉夜”,此句至“西域蒙奇、疏勒二国归义”诸句原无,御览卷一五引,今据增补。首句御览卷一五原引作“和帝永和十二年癸酉夜”,“永和”乃“永元”之误。今删“和帝永和十二年”七字,又据御览卷八七二所引增补“十一月”三字。
(四〇)“十三年”,原误作“十二年”,聚珍本作“十三年”,与范晔后汉书和帝纪相合,今据改正。“上日”,朔日也。尚书尧典云:“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
(四一)“上”,此字原无,姚本有,类聚卷一二引亦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作“帝”。
(四二)“览书林,阅篇籍”,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二句,文字全同。
(四三)“十六年十一月己丑,行幸缑氏,登百坯山”,此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六年载:“十一月己丑,行幸缑氏,登百岯山。”李贤注云:“东观记作‘坯’,并音平眉反,流俗本或作‘杯’者,误也。”可见东观汉记载和帝至缑氏县,登境内百坯山事。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增补此三句。
(四四)“元兴元年五月,右扶风雍地裂”,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元兴元年载:“五月癸酉,雍地裂。”李贤注云:“东观记曰‘右扶风雍地裂’,流俗本‘雍’下有‘州’者,误也。”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四五)“朝无宠族”,书钞卷一五仅引此一句,“族”作“幸”。御览卷九一所引此句与上文“阅篇籍”句相衔接,文义不相连属,此句上有阙佚。
(四六)“笃”,聚珍本作“悦”。按“笃”字是。
(四七)“内勤经艺”,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一句。
(四八)“自左右近臣,皆诵诗、书”,书钞卷一二仅引“左右诵书”一句,系括引大意。
(四九)“方”,姚本、聚珍本作“万”,类聚卷一二引同。
(五〇)“贞符瑞应”,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符瑞”,类聚卷一二引同。按如作“符瑞”,则当与下句连读。
(五一)“元兴元年十二月”,此下一段文字聚珍本移置于上文“朝无宠族”句前。
(五二)“以奉大业”,书钞卷一七仅引此一句。
(五三)“宫无嫔嫱郑、卫之宴”,此下二句书钞卷八引作“宫无嫔嫱之燕,囿无盘乐之豫”,文有节删。“郑、卫”谓春秋战国时的郑国和卫国的民间俗乐。因与雅乐不同,故被排斥,视为淫靡之乐。礼记乐记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
(五四)“远近承风云尔”,此条文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孝殇皇帝 孝殇皇帝讳隆,(一)和帝之少子也。和帝皇子数十,生者辄夭,故殇帝养于民。元兴元年十二月,和帝崩。是日仓卒,殇帝时生百余日,乃立以为皇太子。其夜即位,尊皇后邓氏为皇太后。帝在襁褓,太后临朝。殇帝诏省荏弱平簟。(二)延平元年八月,帝崩于崇德前殿,年二岁,葬康陵。御览卷九一 孝殇襁褓承统,(三)寝疾不豫,天命早崩,国祚中绝,社稷无主,天下敖然,(四)赖皇太后临朝,(五)孔子称“有妇人焉”,(六)信哉!御览卷九一
(一)“孝殇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四孝殇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五。
(二)“殇帝诏省荏弱平簟”,此句原无,御览卷七〇八引,聚珍本连缀于“延平元年八月”句前,今从之。此诏范晔后汉书殇帝纪失载。“平簟”二字疑有讹误。
(三)“孝殇襁褓承统”,从文字内容来看,此下诸句是殇帝纪序中语。
(四)“敖”,聚珍本作“嗷”。按“敖”乃“嗷”的同音假借字。又作“謷”、“熬”、“嗷”。说文云:“嗷,众口愁也。”
(五)“临朝”,此二字聚珍本脱。
(六)“孔子称‘有妇人焉’”,论语泰伯篇云:“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所谓“妇人”,是指文王妃太姒。列女传母仪传云:“太姒者,武王之母,……旦夕勤劳,以进妇道。太姒号曰文母。文王理阳道而治外,文母理阴道而治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