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一〇七)“光武北击尤来、大抢、五幡于元氏,追至北平”,此二句至“营门不觉”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光武北击尤来、大抢、五幡于元氏,追至右北平,连破之。又战于顺水北,乘胜轻进,反为所败。贼追急,短兵接,光武自投高岸,遇突骑王丰,下马授光武,光武抚其肩而上,顾笑谓耿弇曰:‘几为虏嗤。’弇频射却贼,得免。士卒死者数千人,散兵归保范阳。军中不见光武,或云已殁,诸将不知所为。”李贤于“追至右北平”句下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并无‘右’字,此加‘右’,误也。营州西南别有右北平郡故城,非此地。”由此可知,东观汉记原有光武击尤来、大抢、五幡事。今据范书酌补“光武北击尤来”至“或云已殁”诸句,以使上下文理通顺。李贤又于“或云已殁”句下引东观汉记云:“上已乘王丰小马先到矣,营门不觉。”今亦补入。
(一〇八)“上破贼”,此句至“上大笑”诸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九九引,今据增补。
(一〇九)“光武发蓟还”,此句至“命诸将收葬吏士”诸句原无,今据御览卷五五三引增补。聚珍本有此诸句,文字微异。
(一一〇)“师行鼓舞”,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六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一)“鼓声歌咏”,此句聚珍本作“歌咏雷声”,御览卷四六八引同。
(一一二)“至中山”,原有“上发蓟”三字,为避免与上文重复,今删去。
(一一三)“曰:帝王不可以久旷”,此二句至“万姓为心”诸句原无。文选卷三七刘琨劝进表李善注云:“东观汉记:‘诸将上奏世祖曰:“帝王不可以久旷。”’”又注云:“东观汉记:‘群臣上奏世祖曰:“大王社稷为计,万姓为心。”’”今综合两处所引增补。聚珍本未辑“帝王不可以久旷”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光武从蓟还,过范阳,命收葬吏士。至中山,诸将复上奏曰:‘……大王初征昆阳,王莽自溃。后拔邯郸,北州弭定。参分天下而有其二,跨州据土,带甲百万。言武力则莫之敢抗,论文德则无所与辞。臣闻帝王不可以久旷,天命不可以谦拒,惟大王以社稷为计,万姓为心。’光武又不听。”
(一一四)“耿纯说上曰”,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四九干宝晋纪总论李善注引亦有此三句,今据增补。
(一一五)“伯升”,姚本、聚珍本作“伯叔”,类聚卷一二引同。按“伯升”二字是,范晔后汉书邓晨传云:“光武尝与兄伯升及晨俱之宛,与穣人蔡少公等宴语。”
(一一六)“刘子骏”,即刘歆。歆字子骏,哀帝建平元年改名秀,字颖叔。
(一一七)“何知非仆耶”,此句类聚卷一二引作“何用知仆非也。”
(一一八)“时传闻不见赤伏符文军中所”,此句姚本作“时传闻赤伏符不见文章军中所”,类聚卷一二引同。
(一一九)“上奏世祖曰”,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亦未辑录。文选卷三七刘琨劝进表李善注引,今据增补。
(一二〇)“乃命有司设坛于鄗南千秋亭五成陌”,原无“五成陌”三字,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乃命有司设坛场于鄗之阳千秋亭五成陌。”今据增“五成陌”三字。
(一二一)“燔燎告天,禋于六宗”,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二八亦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云;“精意以享谓之禋。续汉志:‘平帝元始中,谓六宗为易卦六子之气,水、火、雷、风、山、泽也。光武中兴,遵而不改。至安帝即位,初改六宗为天地四方之宗,祠于洛阳之北,戌亥之地。’”
(一二二)“改鄗为高邑”,此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亦引,今据增补。此句下聚珍本尚有以下一段文字:“诏曰:‘故密令卓茂,束身自修,执节惇固,断断无他,其心休休焉。夫士诚能为人所不能为,则名冠天下,当受天下重赏。故武王诛纣,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今以茂为太傅,封宣德侯,食邑二千户,赐安车一乘,衣一袭,金五斤。’”御览卷九〇未引此段文字。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此诏在卓茂传,今依范书编次。
(一二三)“遂定都焉”,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又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建武元年十月,车驾入洛阳,遂定都焉。”今据补“遂定都焉”句。
(一二四)“光武破圣公,与朱伯然书曰”,此二句至“太白清明”诸句原无,御览卷五引,姚本、聚珍本亦有此数句,今据增补。“朱伯然”,御览卷五引误作“伯叔”。书钞卷一五〇引云:“光武破二公,与朱伯然书曰:‘交锋之月,神星昼见,太白清明。’”今据改作“朱伯然”。姚本、聚珍本作“朱然”。聚珍本注云:“范书帝纪,未即位前使冯异、寇恂破更始大司马朱鲔军,即位后使邓禹破更始定国公王匡军,此云交锋未知何时。又‘朱然’太平御览作‘伯叔’。本文似有讹脱。”按朱伯然,不见范晔后汉书、后汉纪,此段文字的前后内容无从考知。
(一二五)“二年”,原误作“三年”,聚珍本作“二年”,与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后汉纪相合,今据改正。
(一二六)“上封功臣皆为列侯”,此句至“即授印绶”诸句原无,类聚卷五一引,今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所载,将此段文字连缀于建武二年正月下。聚珍本把此段文字移入丁恭传内,无所依据。
(一二七)“古帝王封诸侯不过百里”,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序云:“武王、成、康所封数百,而同姓五十五,地上不过百里,下三十里”。
(一二八)“故利以建侯,取法于雷”,“雷”字御览卷一九八引同,书钞卷四七引作“周”。按“雷”字是,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作“雷”。李贤注云:“易屯卦震下坎上,震为雷,初九曰‘利建侯’,又曰‘震惊百里’,故封诸侯地方百里,以法雷也。”
(一二九)“闻”,类聚卷五一引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一九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三〇)“制郊兆于城南七里,北郊四里”,此二句原作“制郊祀于城南”。御览卷五二七引云:“上都雒阳,制兆于城南七里,北郊四里。”今据增改。聚珍本与御览卷五二七引同,惟“上”字作“故帝”二字。
(一三一)“为圆坛”,此下三句原无,玉海卷九四引云:“光武于雒阳城南为圆坛,天地位其上,皆南面西上。”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此段文字。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立郊兆于城南,始正火德。”李贤注引续汉书云:“制郊兆于洛阳城南七里,为坛,八陛,中又为重坛,天地位皆在坛上。”
(一三二)“时以平旦,服色、牺牲尚黑”,此二句原无“时以”六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二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三三)“季夏黄色”,此句至“云台致敬祭祀礼亦宜之”诸句,原仅有“郊祀帝尧以配天,宗高祖以配上帝”二句,且“宗”下又脱“祀”字。今据御览卷五二七引增补。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末句作“云台致敬祭祀之礼仪亦如之”。
(一三四)“汉刘祖尧”,原脱“尧”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三五)“宜令”,此二字原误倒,今据聚珍本乙正。
(一三六)“至不能救”,此句聚珍本作“不敢救”。后汉纪卷四云:“浮远,不能救。”四库全书考证云:“按是时浮为幽州牧,彭宠攻浮于蓟,则宠为客,浮为主,非浮远至也。范书云:‘帝读檄,怒曰:“营相去百里,其势岂得相及。”宠果大破隆军,浮远,遂不能救。’最得其实,本书‘至’字疑衍。”按“至”字与“不能救”三字作一句读,文义可通。考证误以“至”字与上文连读,遂疑“至”字为衍文。
(一三七)“咸曰上神”,后汉纪卷四云:“吏还说上语,皆以为神也。”
(一三八)“南越献白雉”,此句原无,稽瑞引云:“光武建武二年,南越献白雉。”今据增补。
(一三九)“光武征秦丰,幸旧宅”,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玉海卷一七五亦引,今据增补。聚珍本注云:“范书帝纪及岑彭传,春三月,帝自将南征。夏四月,破斩邓奉。五月,还宫,令岑彭等南击秦丰。秋七月,大破于黎丘。至冬十月,乃幸舂陵。此牵连书之,殊未明晰。”
(一四〇)“上幸舂陵,祠园庙,大置酒”,此事类聚卷三九、御览卷五二六亦引,字句相同。书钞卷一六引“置酒旧宅”四字,当为同一事。
(一四一)“以皇祖皇考墓为昌陵”,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五七亦引,今据增补。
(一四二)“因以舂陵为章陵县”,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六年春正月丙辰,改舂陵乡为章陵县。世世复傜役,比丰、沛,无有所豫。”此盖牵连后事言之。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亦引此句,文字微异。
(一四三)“隗嚣上书,报以殊礼”,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九亦引,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一引“待以殊礼”四字,与此为同一事。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云:“建武二年,大司徒邓禹西击赤眉,屯云阳。禹裨将冯愔引兵叛禹,西向天水,嚣逆击,破之于高平,尽获辎重。于是禹承制遣使节命嚣为西州大将军,得专制凉州、朔方事。及赤眉去长安,欲西上陇,嚣遣将军杨广迎击,破之,又追败之于乌氏、泾阳间。嚣既有功于汉,又受邓禹爵,署其腹心,议者多劝通使京师。三年,嚣乃上书诣阙。光武素闻其风声,报以殊礼,言称字,用敌国之仪,所以慰藉之良厚。”
(一四四)“一石”,书钞卷一五六引作“一斗”。
(一四五)“天下野谷旅生,麻菽尤盛”,编珠卷四、类聚卷八五亦引此文。“旅”,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上李贤注云:“寄也。不因播种而生,故曰旅。”类聚卷八五引作“旋”,误。
(一四六)“其”,聚珍本作“为”,文选卷三四枚乘七发李善注引亦作“为”。
(一四七)“野谷生者稀少,而南亩亦益辟矣”,稽瑞引云:“光武建武二年,野蚕自茧,披于山阜,民收其利,其后耘蚕稍广,二物渐息。”与此文字出入较多。又引云:“光武建武二年,野谷橹生。五年弥多。”“橹”当作“稆”,与“旅”字古通。“五年弥多”句,诸书皆未引征。
(一四八)“建武五年”,此句至“赐博士弟子有差”诸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三四引,今据增补。
(一四九)“诸生吏子弟”,其上原有“宫”字,系衍文,聚珍本无,书钞卷八三、类聚卷三八引皆无此字,今据删。
(一五〇)“野谷弥多”,此句原无,稽瑞引云:“光武建武二年,野谷橹生,五年弥多。”今据增补。“橹”乃“稆”之讹,上文注已有说。
(一五一)“吴汉下朐城”,平定董宪、庞萌,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后汉纪卷五。
(一五二)“取此两子置度外”,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云:“六年,关东悉平。帝积苦兵间,以嚣子内侍,公孙述远据边陲,乃谓诸将曰:‘且当置此两子于度外耳。’”
(一五三)“至”,此字原脱,从文义来看,当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五四)“简练臣下之行”,书钞卷七引“简练臣下”四字。
(一五五)“吏民惊惶”,后汉纪卷五云:“每幸郡国,见父老掾吏,问数十年事,吏民皆惊喜。”
(一五六)“上犹以余间讲经艺”,“讲”字书钞卷一四引作“谋”,误。书钞卷一〇三、类聚卷五八引云:“光武数召诸将,置酒赏赐,坐席之间,以要其死力。当此之时,贼檄日以百数,忧不可胜,上犹以余间讲经艺。”御览卷五九七、永乐大典卷二〇八五〇引同,惟脱“赏”字。
(一五七)“署曰‘公孙皇帝’”,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云:“述亦好为符命鬼神瑞应之事,妄引谶记。以为孔子作春秋,为赤制而断十二公,明汉至平帝十二代,历数尽也,一姓不得再受命。又引录运法曰:‘废昌帝,立公孙。’括地象曰:‘帝轩辕受命,公孙氏握。’援神契曰:‘西太守,乙卯金。’谓西方太守而乙绝卯金也。……又自言手文有奇,及得龙兴之瑞。数移书中国,冀以感动众心。帝患之,乃与述书曰:‘图谶言“公孙”,即宣帝也。代汉者当涂高,君岂高之身邪?乃复以掌文为瑞,王莽何足效乎!君非吾贼臣乱子,仓卒时人皆欲为君事耳,何足数也。君日月已逝,妻子弱小,当早为定计,可以无忧。天下神器,不可力争,宜留三思。’署曰‘公孙皇帝’。述不答。”
(一五八)“到朝廷凡数十见”,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前到朝廷,上引见数十。”李贤注云:“东观记曰凡十四见。”通鉴卷四一胡三省注引同。
(一五九)“材直惊人,其勇非人之敌”,此二句书钞卷一四引作“才直惊人,勇非人敌”。
(一六〇)“校”,书钞卷一四引作“受”。
(一六一)“反复胜也”,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隗嚣听信马援之言,遂遣长子恂入质。而此记载隗嚣遣子入侍在马援之言以前,彼此歧异。
(一六二)“代郡太守刘兴将数百骑攻贾览”,此句至“以为国家坐知千里”诸句原无,文选卷四〇任昉奏弹曹景宗李善注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字句微异。书钞卷七引,仅有“坐知千里”四字。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六年六月载;“代郡太守刘兴击卢芳将贾览于高柳,战殁。”又卢芳传云:建武“六年,芳将军贾览将胡骑击杀代郡太守刘兴”。
(一六三)“又旧制上书以青布囊素裹封书”,此句书钞卷一三六引作“上书以青布制囊素裹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