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建武八年间,郡国比大水,(一三)涌泉盈溢。杜林以为仓卒时兵擅权作威,张氏虽皆降散,(一四)犹尚有遗脱,长吏制御无术,令得复炽,元元侵陵之所致也。上疏曰:“臣闻先王无二道,明圣用而治。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畏其易也。古今通道,传其法于有根。狼子野心,奔马善惊。成王深知其终卒之患,故以殷氏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怀姓九宗分唐叔,捡押其奸宄,又迁其余于成周,旧地杂俗,旦夕拘录,所以挫其强御之力,诎其骄恣之节也。及汉初兴,上稽旧章,合符重规,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之后,以稍弱六国强宗。邑里无营利之家,野泽无兼并之民,万里之统,海内赖安。后辄因衰粗之痛,胁以送终之义,故遂相率而陪园陵,无反顾之心。追观往法,政皆神道设教,强干弱枝,本支百世之要也。是以皆永享康宁之福,无怵惕之忧,继嗣承业,恭己而治,盖此助也。其被灾害民轻薄无累重者,两府遣吏护送饶谷之郡。或惧死亡,卒为佣赁,亦所以消散其口,救赡全其性命也。昔鲁隐有贤行,将致国于桓公,乃留连贪位,不能早退。况草创兵长,卒无德能,直以扰乱,乘时擅权,作威玉食,狙猱之意,徼幸之望,曼延无足,张步之计是也。小民负县官不过身死,负兵家灭门殄世。陛下昭然独见成败之端,或属诸侯官府,元元少得举首仰视,而尚遗脱,二千石失制御之道,令得复昌炽从横。比年大雨,水潦暴长,涌泉盈溢,灾坏城郭官寺,吏民庐舍,溃徙离处,溃成坑坎。臣闻水,阴类也。易卦‘地上有水比’,言性不相害,故曰乐也。而猥相毁垫沦失,常败百姓安居。殆阴下相为蠹贼,有小大胜负不齐,均不得其所,侵陵之象也。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唯陛下留神明察,往来惧思,天下幸甚。”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刘昭注
杜林,字伯山,迁大司徒司直。(一五)百僚知林以明德用,甚尊惮之。书钞卷六二
杜林,字伯山,(一六)为光禄勋,(一七)周密敬慎,选举称平,郎有好学,辄见诱进。书钞卷五三
杜林,字伯山,与马援同乡里,(一八)素相亲厚。援从南方还,时林马适死,援令子持马一匹遗林,曰:“朋友有车马之馈,可具以备乏。”林受之。居数月,林遣子奉书曰:“将军内施九族,外有宾客,(一九)望恩者多。林父子两人食列卿禄,常有盈,今送钱五万。”援受之,谓子曰:“人当以此为法,是伯山所以胜我也。”(二〇)御览卷八九四
王又以师数加馈遗,(二一)林不敢受,常辞以道上禀假有余,苦以车重,无所置之。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杜林传李贤注
杜林代张纯为大司空,(二二)务于无为。(二三)类聚卷四七
(一)“杜林”,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握抱此经”,此条书钞卷一〇一亦引,字句较略。
(三)“杜林寄隗嚣地”,“地”字原脱,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九九七、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此下二句事类赋卷一六引作“杜林寄隗嚣而终不屈节”。
(四)“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此二句原窜至下文“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句下,今据姚本、聚珍本和御览卷九九七、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所引校正。文选卷五九任昉刘先生夫人墓志李善注引云:“梁统与杜林书曰:‘君非隗嚣,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以“至簪蒿席草”云云为梁统与杜林书中语,与此不同。
(五)“嚣”,原无此字,据文义当有“嚣”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六)“令”,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杜林传作“今”。
(七)“鹿车”,一种小车。御览卷七七五引风俗通义云:“鹿车窄小,裁容一鹿也。或云乐车,乘牛马者,锉斩饮饲达曙,今乘此虽为劳极,然入传舍,偃卧无忧,故曰乐车。无牛马而能行者,独一人所致耳。”
(八)“弟”,御览卷四二〇引同,范晔后汉书杜林传亦同,聚珍本作“成”。
(九)“为侍御史”,原脱“侍”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三引亦有此字,范晔后汉书杜林传同,今据增补。
(一〇)“杜林上疏曰”,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云:建武“七年五月,诏三公曰:‘汉当郊尧。其与卿大夫、博士议。’”杜林认为汉业特起,功不缘尧,遂上此疏。范晔后汉书杜林传亦载此事。
(一一)“税”,姚本、聚珍本作“取”。
(一二)“民无”,姚本作“无有”,聚珍本作“人无”,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引同。
(一三)“比”,聚珍本作“七”,误。
(一四)“张氏虽皆降散”,“张氏”谓张步。建武初,步据有齐地,后光武帝讨步,步降,封为安丘侯,与家属居洛阳。八年夏,步携妻子逃奔临淮,与弟弘、蓝欲招其旧部,乘船入海,被琅邪太守陈俊追杀。事详范晔后汉书张步传。
(一五)“大司徒司直”,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一六)“字伯山”,原误作“字仲子”。
(一七)“为光禄勋”,建武十一年,杜林代郭宪为光禄勋。见范晔后汉书杜林传。
(一八)“同”,原脱此字,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九)“有”,事类赋卷二一引作“存”。按二字于义皆通。“存”,恤养。
(二〇)“是伯山所以胜我也”,此条类聚卷六六、御览卷八三五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二一)“王又以师数加馈遗”,建武十九年,皇太子彊废为东海王,以杜林为王傅。此所谓“王”,即指东海王彊。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王以师故数加馈遗”,其上又有“林为东海王傅”一句。二本所增,系据范晔后汉书杜林传。
(二二)“杜林代张纯为大司空”,此文有误。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二十二年冬十月,大司空朱浮免,光禄勋杜林为大司空。二十三年秋八月,杜林卒。冬十月,太仆张纯为大司空。又杜林传云:建武二十二年,“代朱浮为大司空”。张纯传云:建武“二十三年,代杜林为大司空”。与光武帝纪相合。
(二三)“务于无为”,此条御览卷二〇八亦引,字句全同。
郭丹
郭丹,(一)字少卿,南阳人。累世千石,父稚为丹买田宅居业。丹为司徒,(二)视事五年,薨。赐送甚宠,(三)百官会朝,诏问丹家,时宗正刘匡对曰:“郭丹为三公,典牧州郡,田亩不增。”御览卷八二一 郭丹从师长安,买符入函谷关,(四)乃慨然叹曰:“丹不乘使者车,终不出关。”既至京师,尝为都讲,诸儒咸钦重之。(五)更始二年,三公举丹贤能,征为谏议大夫,持节使归南阳,安集受降。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六)果乘高车出关,如其志。(七)书钞卷一三九
郭丹为更始谏议大夫,使南阳,安集受降。更始败,(八)丹无所归节传,以弊布缠裹节,如担负状,昼伏夜行,求谒更始妻子,奉还节传,因归乡里。书钞卷一三〇
郭丹为郡功曹,荐阴囗、程胡、鲁歆自代。太守杜诗曰:“古者卿士让位,今功曹稽古经,(九)可为至德。编署黄堂,(一〇)以为后法。”(一一)御览卷二六四
郭丹师事公孙昌,敬重,常持蒲编席,人异之。(一一)御览卷七〇九
郭丹为司徒,在朝名清廉公正。(一二)类聚卷四七
(一)“郭丹”,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九亦略载其事。
(二)“丹为司徒”,此下各句当在郭丹传篇末。
(三)“赐送甚宠”,此下二句原无,路子复藏明抄本、徐氏明抄本、五川居士藏明抄本、傅增湘藏明抄本、清四录堂抄本书钞卷三八引皆有此二句,今据增补。
(四)“符”,书钞卷四〇、卷五六,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卷七七三引同。御览卷七七八引作“传”,卷八二八引作“繻”。按“传”即符信,“繻”亦为符信。汉书终军传记载:“初,军从济南当诣博士,步入关,关吏予军繻。军问:‘以此何为?’吏曰:‘为复传,还当以合符。’军曰:‘大丈夫西游,终不复传还。’弃繻而去。”颜师古注引张晏云:“繻,符也。书帛裂而分之,若券契矣。”又引苏林云:“繻,帛边也。旧关出入皆以传。传烦,因裂繻头合以为符信也。”汉代关符制度大略如此。
(五)“钦”,范晔后汉书郭丹传作“敬”。
(六)“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御览卷七七八引同,范晔后汉书郭丹传亦同,书钞卷四〇引仅无“有”字,聚珍本无“丹”、“有”二字。而书钞卷五六引作“自去家十有三年”,姚本和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引作“自去家十三年”。
(七)“如其志”,此条合璧事类别集卷八引作“郭丹初之长安,过宛,从宛人陈兆买入关符,以入函谷关。既入,封符乞人,曰:‘不乘使车不出关。’丹自入关后,十二年不归,后如关,竟如本志”。六帖卷九、类聚卷六所引与合璧事类别集卷八文字稍有不同,初学记卷七、范晔后汉书郭丹传李贤注所引较为简略。“陈兆”,六帖卷九引同,类聚卷六、范晔后汉书郭丹传李贤注皆引作“陈洮”,聚珍本亦作“陈洮”。
(八)“更始败”,此下二句御览卷六八一引作“更始败,诸将军悉归上,普获封爵,丹无所归节传”,聚珍本同,惟“获”字作“赐”。
(九)“今功曹稽古经”,“稽”字下聚珍本有“含”字,文选卷四六任昉王文宪集序李善注引同。按史记周本纪正义引括地志云:“诗云:‘虞、芮质厥成。’毛苌云:‘虞、芮之君相与争田,久而不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盍往质焉。”乃相与朝周。入其境,则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入其邑,男女异路,斑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二国君相谓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让所争地以为闲原。’”杜诗说郭丹“稽古经”,即指此。
(一〇)“黄堂”,太守处理公务之所。
(一一)“以为后法”,六帖卷七七也引有以上一段文字,但较此简略。
(一二)“常持蒲编席,人异之”,此二句聚珍本作“常待重编席,显异之”。按“常”,与“尝”字通。古人席地而坐,蒲席厚软,“持蒲编席”,表示敬重。“重编席”,即双层的席子。用这种席子相待,也是敬重的表示。
(一三)“在朝名清廉公正”,此条御览卷二〇七亦引。书钞卷三八、卷五二引仅无“名”字,余全同。
吴良
吴良,(一)字大仪,齐国临淄人,以清白方正称于乡里。为郡议曹掾,正旦掾入贺,(二)太守门下掾王望前言曰:“齐郡败乱,遭离盗贼,人民饥饿,不闻鸡鸣狗吠之音。(三)明府视事五年,土地开辟,盗贼灭息,五谷丰熟,家给人足。今日岁首,诚上雅寿。”掾皆称万岁。(四)良跪曰:(五)“门下掾佞谄,(六)明府无受其觞。(七)盗贼未弭,(八)人民困乏,(九)不能家给人足。于今议曹掾尚无葱,(一〇)宁为家给人足耶?”望曰:(一一)“议曹惰寙,自无葱,宁足为不家给人足邪?”太守曰:“此生言是。”遂不举觞,赐鳆鱼百枚。宴罢,(一二)教署功曹,良耻以言受官,不拜。御览卷四二七 良习大夏侯尚书。(一三)范晔后汉书卷二七吴良传李贤注
吴良以清白方正称,东平王苍辟为西曹掾,数谏正苍,多善策。苍上表荐良。御览卷二四九
东平王苍荐吏吴良,(一四)上以章示公卿,曰:“前见良头须皎然,(一五)衣冠甚伟,求贤助国,宰相之职,萧何荐韩信,(一六)设坛即拜,不复考试,以良为议郎。”(一七)御览卷六三一
永平中,车驾出,信阳侯阴就干车骑,突卤簿。车府令齐国徐匡钩就车,(一八)收奴送狱。(一九)诏书遣匡,自系。(二〇)吴良上书言:“信阳侯骄慢,干突车骑,(二一)无人臣礼,大不敬,(二二)匡执法守正而下狱,臣恐政化由是堕矣。”(二三)于是诏出匡,左迁即丘长。(二四)书钞卷五五
吴良为司徒长史,以清白方正称。(二五)书钞卷三七
(一)“吴良”,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
(二)“正旦掾入贺”,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岁旦与掾吏入贺”,书钞卷三七、御览卷二六四皆引作“岁旦与掾史入贺”,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此“掾”指郡中诸曹掾史。
(三)“狗”,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皆作“犬”。
(四)“掾”,姚本和御览卷五三九、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作“掾史”,聚珍本作“掾吏”。
(五)“良跪曰”,此句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五三九、卷九三八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皆作“良时跪曰”,书钞卷三七引作“良终于下坐勃然作进曰”,御览卷二六四引作“良于下席勃然进曰”。
(六)“门下掾佞谄”,此句御览卷五三九、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皆同,姚本、聚珍本作“门下掾谄佞”,书钞卷一二九引作“门下掾侮谄”。御览卷九三八引作“门下侯谄”,字有讹脱。书钞卷三七引作“望,佞邪之人,欺谄无状”,御览卷二六四引同,仅无“望”字。按以上诸书所引,字句间有异同,似以书钞卷三七所引接近原貌。
(七)“明府无受其觞”,此句书钞卷三七、御览卷二六四皆引作“愿勿受其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