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观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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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一) “鲑阳鸿”,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洼丹传后附鲑阳鸿事。李贤注:“姓觟阳,名鸿也。‘觟’,音胡瓦反。其字从‘角’字,或作‘鲑’。从‘鱼’者,音胡佳反。”牟融传即作“鲑阳鸿”。

(二) “字孟孙”,此句下聚珍本有“中山人”一句,姚本无。范晔后汉书洼丹传称“时中山觟阳鸿”,是鸿为中山人。

杨政

杨政,(一)字子行,(二)治梁丘易,与京兆祁圣元同好,俱名善说经书。(三)京师号曰:“说经硁硁杨子行,(四)论难幡幡祁圣元。”(五)书钞卷九八  杨政,字子行,师事博士范升。建武中,范升为太常丞,为去妻所诬告,坐事系狱,当伏重罪。政以车驾出时伏道边,抱升子持车叩头。武骑虎贲恐惊马,引弓射之,不去。旄头以戟叉政,伤胸前。政遂涕泣求哀,上即尺一出升。(六)御览御三五二

杨政,字子行,京兆人。尝过杨虚侯马武,武称疾见政,对机边床卧(七)欲令政拜床下。政入户,前排武,径上床坐。武恨,(八)语言不怿。政把武手责之曰:(九)“卿蒙国恩,备位藩臣,不思求贤助国,(一〇)而骄天下英俊,今日摇者刀入胁。”(一一)左右大惊,以为见劫,操兵满侧,政颜色自若。会信阳侯至,责数武,令为朋友。其果勇敢折,皆此类也。御览卷四三四

(一) “杨政”,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字子行”,此句下聚珍本有“京兆人”一句,姚本无。按据御览卷四三四引当有此句。

(三) “说经书”,三字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九六、卷一〇〇皆引作“谈说”。

(四) “硁硁”,书钞卷九六、卷一〇〇引同,姚本、聚珍本作“铿铿”,御览卷六一五引亦作“铿铿”。按“硁硁”,状声之词,用以形容击石之声果劲。“铿铿”,也是状声之词,多用来形容金属器乐撞击声,这里是比喻说理明确有力。

(五) “幡幡”,书钞卷九六、卷一〇〇引同。聚珍本作“僠僠”,御览卷六一五引亦作“僠僠”。按“幡”、“僠”,皆与“番”字通。“番番”,形容辞锋勇健。

(六) “尺一”,即谓诏版。范晔后汉书陈蕃传载蕃疏云:“尺一选举,委尚书三公。”李贤注:“尺一谓板长尺一,以写诏书也。”

(七) “对机边床卧”,“对”字上原衍“去”字,今删。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对几据床”,初学记卷一、御览卷四〇七引同。按“机”,与“几”字同。

(八) “恨”,御览卷三九三、卷四〇七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帐”,初学记卷一八亦引作“帐”。按“恨”字于义稍长。

(九) “政把武手责之曰”,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因把臂责之曰”,初学记卷一八引作“政因把臂责之曰”。御览卷四〇七引与初学记同,惟“臂”上有“武”字。

(一〇)“助”,当作“报”。姚本、聚珍本作“报”,初学记卷一,御览卷三九三、卷四〇七引亦皆作“报”。

(一一)“摇者”,此有脱误。聚珍本作“摇动者”,范晔后汉书杨政传作“动者”。从文义看,“摇”下或脱“动”字,或“摇”乃“动”字之讹。

欧阳歙

欧阳歙,(一)其先和伯从伏生受尚书,至于歙七世,皆为博士,敦于经学,恭俭好礼。御览卷二三六  欧阳歙为汝南太守,(二)策用贤俊,(三)吏民从化。书钞卷七五

大司徒欧阳歙坐在汝南赃罪死狱中,(四)歙掾陈元上书追讼之,言甚切至,帝乃赐棺木,赠赙三千疋。御览卷五五一

(一) “欧阳歙”,字正思,乐安千乘人,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风俗通义过誉篇亦略载其事。

(二) “欧阳歙为汝南太守”,范晔后汉书欧阳歙传云:“世祖即位,始为河南尹,封被阳侯。建武五年,坐事免官。明年,拜扬州牧,迁汝南太守。”

(三) “策”,姚本、聚珍本作“推”,二本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辑录。

(四) “大司徒欧阳歙坐在汝南赃罪死狱中”,建武十五年春正月,欧阳歙除大司徒,同年十一月坐赃罪下狱死。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戴凭

戴凭为侍中,(一)数进见问得失。上谓凭曰:“侍中当匡辅国政,勿有隐情。”凭对曰:“陛下严。”曰:“朕何用严?”凭曰:“伏见前太尉西曹掾蒋遵,清亮忠孝,学通古今,陛下纳肤受之诉,(二)遂致禁锢,世以是为严。”(三)上怒曰:“汝南子欲复党乎?”(四)凭出,(五)自系廷尉,诏出引见,凭谢曰:“臣无蹇谔之节,而有狂瞽之言,不能以尸伏谏,偷生苟活,诚惭圣朝。”上即囗尚书解遵禁锢,拜凭虎贲中郎将,以侍中兼领之。(六)御览卷四二七  戴凭,字次仲,为侍中,正旦朝贺,百僚毕会,帝令群臣能说经者更相难诘,义有不通辄夺其席以益通者,凭遂重坐五十余席。(七)故京师为之语曰:“解经不穷戴侍中。”(八)御览卷二一九

(一) “戴凭”,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

(二) “肤受之诉”,犹如在人皮肤之外,未得事物实情的诉词。论语颜渊篇云:“子张问明。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也已矣。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远也已矣。’”

(三) “以”,原误作“于”,聚珍本作“以”,御览卷四八三引亦作“以”,今据改正。

(四) “汝南子”,谓戴凭,凭为汝南人。

(五) “凭出”,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以侍中兼领之”,此条文选卷四七袁宏三国名臣序赞李善注亦引,字句疏略。

(七) “遂”,岁华纪丽卷一引作“乃”。

(八) “解经不穷戴侍中”,此条书钞卷一五五,类聚卷四,六帖卷四,御览卷二九、卷四九五,类林卷一三,事类赋卷四,万花谷前集卷四,合璧事类卷一五,翰苑新书卷六四亦引,文字略有异同。

牟长

牟长,(一)字君高,少笃学,治欧阳尚书,诸生着录前后万人。建武十四年,征为中散大夫。御览卷二四三  牟长,字君高,建武中拜少府,太子中庶子王异尚书比为长所侵,(二)诏敕异曰:(三)“少府大儒,不失法度。”其见优如此。书钞卷五四

(一) “牟长”,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太子中庶子王异尚书比为长所侵”,姚本、聚珍本无此句。句中“尚书”二字或衍或误。

(三) “敕异”,此二字姚本、聚珍本无。

尹敏

尹敏为大司空掾,(一)上以敏博通,令校图谶。(二)书钞卷九六  尹敏与班彪相厚,(三)每相与谈,常晏暮不食,(四)昼即至冥,夜即彻旦。(五)彪曰:“相与久语,为俗人所怪,然钟子期死,伯牙破琴,曷为陶陶哉!” 文选卷五五刘峻广绝交论李善注

尹敏迁长陵令,永平五年,诏书捕男子周虑。虑素有名字,(六)与敏善,过候敏,敏坐系免官。出乃叹曰:“喑聋之徒,真世之有道者也,何谓察察而遇斯祸也!”(七)御览卷七四〇

孔鲋藏尚书、孝经、论语于夫子旧堂壁中。(八)汉书卷三〇艺文志颜师古注

(一) “尹敏”,字幼季,南阳堵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令校图谶”,此条姚本作“尹敏拜大司空府,上以敏博通经记,令校图谶。敏对曰:‘谶书非圣人所作,其中多近鄙别字,颇类世俗之辞,恐疑误后生。’”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九六对勘,即可知姚本辑自陈本书钞。陈本书钞于此条文字末注“补”字,显然已据他书增补。校以范晔后汉书尹敏传,又可知陈禹谟增补全据范书。聚珍本与姚本同,仅“尹敏拜大司空府”作“辟大司空府”,其上又有“尹敏,字幼季,拜郎中”三句。

(三) “相厚”,姚本、聚珍本作“亲善”,与范晔后汉书尹敏传同。书钞卷九八、卷一三三,初学记卷一八,类聚卷六九,御览卷四〇七、卷六一七,续编珠卷一皆引作“相厚”,御览卷七一〇引作“相友”。

(四) “常晏暮不食”,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常日旰忘食”,书钞卷九八、卷一三三,类聚卷六九引作“常屏案不食”,初学记卷一八、御览卷四〇七引作“常对案不食”,御览卷七一〇引作“辄屏案不食”。

(五) “夜即彻旦”,原无“即”字,初学记卷一八,御览卷四〇七、卷六一七引有,今据增补。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夜则达旦”,书钞卷九八引同。

(六) “名字”,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尹敏传作“名称”。按范书二字是,当据校正。

(七) “何谓察察而遇斯祸也”,此条文字聚珍本连缀于上条之前,今据范晔后汉书尹敏传记事先后排列。

(八) “孔鲋藏尚书、孝经、论语于夫子旧堂壁中”,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汉书艺文志云:“易曰:‘河出图,雒出书,圣人则之。’故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篹焉。”颜师古注云:“家语云:‘孔腾,字子襄,畏秦法峻急,藏尚书、孝经、论语于夫子旧堂壁中。’而汉记尹敏传云孔鲋所藏。二说不同,未知孰是。”“汉记”即东观汉记。此条即据颜师古注辑录,文字虽然未必与东观汉记尽合,但内容当大体如此。

高诩

高诩,(一)字季回,以儒学征,拜大司农,在朝以清白方正称。(二)初学记卷一二

(一) “高诩”,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在朝以清白方正称”,此条书钞卷三八、卷五四,类聚卷四九,六帖卷七五,御览卷二三二,合璧事类后集卷三五,翰苑新书卷二三亦引,文字大同小异。

魏应

魏应,(一)字君伯,(二)迁五官中郎将。(三)诸儒于白虎观讲论五经同异,应专掌问难。(四)书钞卷六三

(一) “魏应”,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字君伯”,此句下聚珍本有“任城人”一句。据范晔后汉书魏应传,应为任城人。

(三) “迁”,唐类函卷五五载书钞所引东观汉记作“拜”,姚本、聚珍本同。

(四) “应专掌问难”,此句唐类函卷五五载书钞所引东观汉记作“使应专掌难问”,姚本、聚珍本同。

薛汉

薛汉,(一)字子公,(二)才高名远,兼通书传,无不昭览,推道术尤精,教授常数百弟子,自远方至者着为录。(三)书钞卷六七

(一) “薛汉”,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字子公”,范晔后汉书薛汉传云“字公子”,廉范传李贤注亦云“汉字公子”。此句下聚珍本有“淮阳人”一句,姚本无。按范晔后汉书薛汉传载,汉为淮阳人。

(三) “录”,册籍。

召驯

召驯,(一)字伯春,以志行称,乡里号之曰“德行恂恂召伯春”。以明经有智让,能讲论,拜议郎。章和中为光禄勋。(二)书钞卷五六

(一) “召驯”,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御览卷二二九引作“邵训”。永乐大典卷二七二七误引作“占驯”。

(二) “章和中为光禄勋”,此句原无,御览卷二二九引有,今据增补。

周泽

周泽少修高节,(一)耿介特立,好学问,治严氏春秋,门徒数百人,隐居山野,不汲汲于时俗。拜太常,果敢,数有直言,朝廷嘉其清廉。(二)御览卷二二八  泽字稚都,少修高节。建武十六年,以耿介辟大司马府,(三)署议曹祭酒。书钞卷六九

周泽为渑池令,(四)克身俭约,妻子自亲釜灶。(五)类聚卷八〇

北地太守廖信贪污下狱,诏以信田宅奴婢钱财赐廉吏太常周泽。(六)光禄易堪。(七)书钞卷三八

泽敬宗庙,常病在斋舍,(八)妻子怜其老病,窥问所苦。泽大怒,收妻诣狱,因自劾。(九)书钞卷三七

(一) “周泽”,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朝廷嘉其清廉”,书钞卷五三亦引有以上一段文字,字句与此微异。

(三) “辟”,原误作“避”,今据范晔后汉书周泽传改正。

(四) “周泽为渑池令”,据范晔后汉书周泽传和诸书所引东观汉记,周泽建武十六年辟大司马府,署议曹祭酒。中元元年迁渑池令,永平五年迁右中郎将,十年拜太常。东观汉记所载周泽事当依此为序。

(五) “妻子自亲釜灶”,书钞卷七八亦引有以上一段文字,字句较此简略。

(六) “太常周泽”,原误作“太守周绎”。据范晔后汉书周泽传,周泽曾官太常,而未任太守。聚珍本作“太常周泽”,字尚不误。

(七) “光禄易堪”,范晔后汉书周泽传附载孙堪事迹云:“堪字子稚,河南缑氏人也。明经学,有志操,清白贞正,爱士大夫,然一毫未尝取于人,以节介气勇自行。……永平十一年,拜光禄勋。堪清廉,果于从政,数有直言,多见纳用。……堪行类于泽,故京师号曰‘二稚’。”万花谷后集卷一一引东观汉记亦略载孙堪事迹。书钞此条列于“廉洁”类中,文末可能述及周泽、孙堪皆清廉于时,并号“二稚”,后来仅残存“光禄易堪”四字。这四字,当是“光禄孙堪”之讹。

(八) “常”书钞卷九〇引司马彪续汉书作“尝”。按二字同。

(九) “因自劾”,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无。

孙堪

孙堪,(一)字子稚,(二)为光禄勋,以清廉称,与周泽相类。泽字稚都,(三)京师号之为“二稚”。(四)御览卷二二九

(一) “孙堪”,书钞卷五三引同,万花谷后集卷一一引作“孙湛”,姚本亦作“孙湛”,皆误。孙堪,范晔后汉书周泽传附载其事。

(二) “子稚”,原误作“子雅”,书钞卷五三引亦误。今据范晔后汉书周泽传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