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与中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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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析“中庸”

“中庸”是道学(也就是中国古典哲学)中一个极重要的理论观点,它是对于阴阳守恒规律在社会实践中具体应用上的一个名词。中庸一词中的“中”字,即一部《易》经始终强调的中正、中行、得中、久中、中和、中道之意。如《乾·文言》:“刚健中正,纯粹精也”;《讼·彖传》:“利见大人,尚中正也”;《屯·象传》“:虽磐桓,志行正也”;《泰·象传》:“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复·象传》“:中行独复,以从道也”;《临·象传》:“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坤·象传》:“黄裳元吉,文在中也”;《需·彖传》:“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庸”,为社会实践之劳,有功之动。“庸,瘅,劳也”《尔雅·释诂下》。。例如,《国语·晋语七》载韩献子语云:“臣闻之曰‘,无功庸者,不敢居高位’。”韦昭注云:“国功曰功,民功曰庸”。又,《国语·周语》中“:服物昭庸,彩饰显明”。韦昭注曰:“庸,功也。冕服、旗章所以昭其功,五彩之饰所以显明德也。”换言之“,中庸”之原义,就是人们在其日常生活之中,不论是言行还是待人接物,以及处理任何事情,都能坚持一种公平、中正、不偏激的态度。这种行为的本身,就是对社会的一份贡献,就是功劳,就受到国家的表彰。“中国”之称,也是由此而来。“中国”就是行中道之国的称谓,这种称谓,早在夏代以前就已有了,绝非后人所妄加猜度的什么“处在天下之中,就称中国”。“中庸”一词,也绝非20世纪70年代所批判的那样:就是不偏不倚,按常规办事,走老路⋯⋯中庸之道就是鼓吹折中调和、宣扬保守复旧、反对斗争、反对前进的反革命之道,北京大学哲学系七二级工农兵学员:《孔孟之道名词简释》,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77-78页。更非世人所理解的庸碌无为。

我们已经讨论了事物阴阳对称守恒的问题,也从宇宙中星体、星云、星系,以及分子、原子、质子、动物、植物、人类等多方面的证据证明了阴阳对称、守恒规律的存在。而我们研究事物变化之中客观存在着的自然规律,绝不是无事可做。中华民族的先祖,在尚无文字的远古历史上,在为了克服无文字难传道理的特殊困难情况下,精心编创一套图案性卦画,依其传播道理,也非无事可做而有意让后人浪费时间去进行什么“《易》学研究”,而委实是这种客观规律的认知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非常重要。因此,就要千方百计地克服一切困难传播此种理论,让人们应用以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并由此使人民从社会历史的发展中得到益处。而“中庸”就是具体应用阴阳对称、守恒客观规律于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简明、必遵法则。它是中国古代人提出的一个治病救人、律己修身、整齐家庭、治理国家、平定天下的哲理性总则。

先说治病救人 我们已经说到,人体之内五脏六腑都各具阴阳之性,中医治病的总则,也就是调理人体之内各部分的阴阳,使之平衡;也就是通过望、闻、问、切等各种综合性手段,确诊患者到底患上了什么病症,其患病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患者的哪一部位器官功能受到了损害,由此而使得某一器官失去了原有的阴平阳秘状况。然后,针对具体情况,或用针灸,或以按摩,或施药物,或动手术,其最终目的就是扶正祛邪,恢复被病变影响、削弱了的某一器官之正常功能,使其恢复原来的阴阳调和的正常状态。其论曰:“阴者,藏精而起亟也。阳者,卫外而为固也。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疾并乃狂;阳不胜其阴,则五脏气争九窍不通。是以,圣人陈阴阳,筋脉和同,骨髓坚固,气血皆从。如是,则内外调和,邪不能害,耳目聪明,气立如故⋯⋯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黄帝内经·素问·四气调神大论篇第二》。。此是医学上的“中庸”之道。

次说整齐家庭《易·家人》曰:“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这几句整齐家庭的话,也非今人所全能理解。常见有人引之而依汉代以来董仲舒炮制的封建“三纲五常”谬论曲解之。实质上则是不通历史变化、强不知以为知的谬说。中国古代的礼仪,完全是按照古典哲学理论制定的:认为男为阳,女为阴,夫为阳,妻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兄为阳,弟为阴。阴与阳之间所存在的是对称、守恒规律。运用阴阳对称、守恒规律处理家庭关系,首先就是承认男女、夫妻、父子、兄弟之间在人格上的平等,权利、义务上的平等,这些关系都是一个互相关爱、互感互动、互为影响的关系。其具体要求就是要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互敬互爱。但是,阳者主动,阴者主静,父子关系处理不好,其责任首先在父亲。“养不教,父之过”,此之谓也。兄弟关系处得不好,责任首先在兄长。就连兄弟共同犯罪,古代的法律上也规定要重责兄长,对其弟则适当从轻。这是因为,兄长也负有教导弟弟的责任。夫妻关系不睦,责任首先在丈夫。对这种家庭伦理行为规范的论述就是:“为人父而不明父子之义,以教其子而整齐之,则子不知为人子之道以事其父。故曰:父不父,则子不子⋯⋯”《管子·形势解》。这就是“父父、子子”文字中所表达的原义,这也就是要以中、以正而治家,调理阴阳、使之平和的“中庸”之道。

古人为什么在论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理中,先是将个人的修身放在首位,接着就提到家庭,而不是把治国这样的大事放在首位呢?这就是,全社会要做到讲道德、有礼仪,文明而有序,首先就必须要从每个国民个人的自我道德修养做起。如果在一个国家之中,每个公民都能讲道德,而且言行文明,那么全社会自然也就文明祥和了。每一个家庭都能教育好自己的子女,整个民族就兴旺发达。如果每一个家庭都处理不好夫妇、父子、兄弟、姊妹之间的关系,那么社会便必然产生乱象;一个不能以道修身、正心而按客观规律办事,而且是丝毫不懂道理的人,他哪里还能够整齐家庭?连个家庭都治理不好的人,又何谈治国?这就是古人论治国必先从修身、齐家做起的道理。也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最基本含义。

再说治国 先秦诸子百家,其学说或异或同,但都言“以正治国”。由此而言:“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万物之命也。是故,圣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国。故正者,所以止过而逮不及也。过与不及也,皆非正也。非正则伤国。”《管子·法法》。这是因为,治理国家,不论有多少繁杂的事情要处理,总归起来,就是以中正不偏的政策、法律、规章、制度,综合性地调整各个方面的关系而使之平衡、协调,呈现出良性互动地发展状态。这就要言中、行中、用中。故《黄帝经·经法·道法》言:“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无私者智,至智者为天下稽。称以权衡,参以天当,天下有事,必有巧验:事如直木,多如仓粟,斗石(读dàn)已具,尺寸已陈(此借度量之制以言法度),则无所逃其神。故曰:度量以具,则治而制之矣。绝而复属,亡而复存,孰知其神?死而复生,以祸为福,孰知其极?⋯⋯反索之无形(指道理,亦即今称的哲理),故知祸福之所从生。应化之道,平衡而止。轻重不称,是谓失道!”到了现代,就连管理一条交通道路,也是要划出一条中线,而制定出交通规则,使车辆、行人各行其道,行而不乱,动而有序。偏左偏右都要出乱子。若再要说得宽泛一些,就连造物、制器也得持中、用中,绘图于纸就得先画出一条中心线。若设计建造一座建筑物,其布局不对称,则失之以庄重、大方、美观,重心不正的高层建筑物,就会倒塌。这就是“巧工用中”,无规矩而难成方圆之理。

正因为持中、用正,以中正立法治国而调整各方而的关系,使全社会的人们都在一种公平、公正、明白的社会制度之下生活、竞争,所体现的是按中正守恒的客观规律办事,体现的是一种社会文明,它是一种哲理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所以,古人就将“中庸”提到一种尊道贵德的高度来认识与评价,以恪守中道而为德,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故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礼记·中庸》。

综上所析,中庸之道,是据自然规律中阴阳对称、守恒法则,而提出的顺天、应人的修身之道,齐家之道,治国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