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叹号的发明和引进
中国古代的句读符号中没有专用的叹号,给古书加句读符号或用感叹圈句号表示感叹语气,例如光绪同文书局印本《详注聊斋志异图咏·齐天大圣》:“呜呼○阿怪哉○”(有的用小圆圈,均加于竖写文字表示感叹的词语末字右侧),或用感叹顿点号的,例如,贯华堂古本明代施耐庵《水浒传》第五回《小霸王醉卧销金帐花和尚大闹桃花村》:“只见数个小喽罗,气急败坏走到山寨里,叫道:‘苦也苦也、'”新式标点创立之初不得不借用外国人发明的现成符号。
叹号的发明纯属偶然:1553年,一位英国人约翰逊编写了一本《爱德华六世教主问答》,为了加重书中名句“醒来啊,已经天亮了”而造出了它,不过是倒置的()。这个叹号很有用,逐渐风靡全球,用法也大致一样,都用来表示感叹、惊奇的语气。西班牙文嫌一个感叹号还不足以引起读者的注意,有时在感叹句前后分别加上一个倒置的叹号。
因为书写的方便,叹号渐渐变成了现在的模样。在世界各国的标点符号中,叹号最为通用,在中国新式标点中,叹号是较早采用的一种。
清末,随着西洋书籍的翻译出版,叹号也被介绍到中国来。1897年,广东人王炳耀在《拼音字谱·句义表》拟定的标点符号中,就有“慨叹之号”(!)和“惊异之号”()。一方面慨叹和惊异究竟不容易区分;另一方面在书面语言中,表示慨叹的多,表示惊异的少,“惊异之号”被弃置不用。1906年卢戆章在《中国字母北京切音教科书》中设计的标点符号方案里就有“骇声!字之右旁写一!”。1909年,鲁迅在《域外小说集·略例》中用“!”表大声,并说“近已习见,不俟注释”,可见这个符号引进不久就已被普遍使用了。胡适在《〈论句读及文字符号〉节目》(1915年)列举了叹号表示赞叹、感叹、惊异、急遽、怒骂、厌恶、命令、招呼等多种作用,不过他称为“诧!”。
五四时期,在标点符号的讨论中,有人认为“‘呵’‘呀’等即是感叹符号”,如果再用叹号就“近似重叠”了,可是遭到了大多数人的反对。刘复在《我的文学改良观》(1916年)主张:“文言中可以省,白话中决不可少”。钱玄同在《新青年》的《通信》(1916年)中坚决反对取消嗟叹号,在《句读符号》中又重申这个意思,称之为“叹”。陈望道的主张不仅坚决,而且意见也比较全面,他在《新式标点的用法》(1919年)中主张用“叹标,表示情感”,在《华文点标论第二·点标之类别》(1920年)说:“叹点……作!”“叹点则于表句读外,兼表声情”,所以又把问点、叹点均称为声情点,就是说,叹号兼有点号和标号的性质。后来他又在《作文法讲义》(1927年)第一次使用了叹号的名称。差不多同时,标点符号的热心倡导者高元在《新标点之用法》(1919年)力主使用叹号,称为“呼标”。叹号的地位、形状、性质、用途基本定局,所以在新式标点的各种方案里,都无例外地有叹号,形状也一样,不过名称则五花八门,除上面提到的外,尚有“祈使号、感情号、直点、感叹符号、感叹符、克里满星”等等。“克里满星”是英语exclamation mark(叹号)的音译,是过去有些印刷工人的习惯称呼。
1920年,北洋政府公布的《议案》中定名为“惊叹号”。1930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划一教育机关公文格式办法·附公文标点行款举例》中称为“祈使或感叹号(!)”。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里叫作“感叹号”。1990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重新定名为“叹号”。
叹号,才是这个标点的规范名称。